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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史料三编  第16册
中华民国史史料三编  第16册

中华民国史史料三编 第16册PDF电子书下载

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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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周光培整理/集注
  • 出 版 社:沈阳:辽海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7
  • ISBN:9787807119791
  • 页数:274 页
图书介绍:本书汇集中华民国期间的重要史料2000余篇,清晰展现了民国政府在执政期间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的情况,是研究民国历史不可缺少的珍贵文献。
《中华民国史史料三编 第16册》目录

大学院公报第一年第三期 1

一 中央教育法令 1

甲 条例 1

修正大学区组织条例 1

试行大学区制省分特别市教育局暂行条例 2

教育会条例 3

私立学校条例 8

私立学校校董会条例 9

小学暂行条例 13

乙 规程 17

全国教育会议规程 17

附全国教育会议筹备委员会组织大纲 20

丙 大学院通令 22

令各国立大学校各省教育厅长及各特别市教育局长(为废止春秋祀孔旧典由) 22

丁 大学院布告 23

公布私立学校暨私立学校校董会条例并废止以前各该项规程 23

公布教育会条例并废止以前之规程 23

二 教育令文 25

甲 国民政府令 25

令大学院(为酌免第四中山大学学生杂费并妥筹学校免费办法由) 25

令大学院(令知本院接管古物保存所?将接管日期呈报由) 26

附大学院呈国民政府 26

乙 大学院令 27

令各中山大学校长及各省教育厅长(令呈报各该省区教育状况由) 27

令各中山大学校长各省教育厅长及各特别市教育局长为颁发私立学校立案用表式仰遵照并??理由) 28

令各中山大学校长及各省教育厅长(令按期定开本院公报以重法令由) 28

令各国立大学暨专门学校校长(为颁发国立学校报告表式仰依照办理由) 29

令国立第三中山 学校长蒋梦麟(为取缔私立学校混用院颁毕业证书式样由) 29

附国立第三中山大学长蒋梦麟原呈 30

令国立第三 四中山大学校长蒋梦麟 张乃燕(为第三 四中山大学改称浙江 江苏大学又各大学区大学不必加国立二字由) 32

令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校长 张乃燕 南京 上海 特别市教育局长陈剑剑 保君健(为特别市内私立学校立案办法由) 32

令国立第四中山大学(为减免该校学生杂费并仰尊重纪纲由) 33

令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校长张乃燕(为市立学校教职员遇有特别情形时得许共自由加入县教育会由) 34

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校长张乃燕原呈 34

令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校长张乃燕(为小学毕业证书无庸贴用印花由) 35

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长长张乃燕原呈 36

令福建教育厅长黄琬(为私立学校校董无充教育会会员资格由) 37

附福建教育厅长黄妇原呈 37

令江西教育厅长陈礼江(为公私立学校呈报立案办法由) 37

附江西教育厅长陈礼江原呈 38

丙 大学院批 39

批江西全省翻印官厝总处处长陈勋(为?呈翻印厝书样本内容荒诞所请维持销行应勿庸?由) 39

附江西全省翻印官厝总处处长陈勋原呈 40

附大学院咨江西省政府 41

三 大学院院章 43

修正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法 43

修正大学院秘书处组织条例 44

修正大学院各组组织条例 46

修正大学院办事细则 51

修正大学院行政会议规则 54

四 教育公牍 57

甲 电 57

广州第一中山大学校长朱家骅来电(询问该校名称由) 57

电復广州第一中山大学校长朱家骅(为该校永远定名为中山大学并删去第一两字由) 57

浙江省政府来电(为改称第三中山大学为国立浙江大学并请復由) 57

电復浙江省政府(准其更改第三中山大学为国立浙江大学由) 58

安徽教育厅长雷啸岑来电(为祀孔典礼应?舉经明令废止由) 58

乙 呈 59

呈国民政府(呈送修正大学区组织条例请核准备案由) 59

附国民政府批 59

呈国民政府(呈送试行大学区制省分特别市教育局暂行条例请察核备案由) 60

附国民政府批 60

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校长张乃燕来呈(为呈请变更大学区名称以符定制由) 61

附大学院指令第四中山大学校长张乃燕 62

江苏教育经费管理处处长廉泉 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校长张乃燕来呈(为会呈核议中等学校教职员联合会呈请参预江苏教育经费委员会及稽核员一案情形仰祈鉴核由) 62

附大学院指令江苏教育经费管理处处长廉泉 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校长张乃燕 63

南京特别市教育局长陈剑仗来呈(为呈请修正学校立案条例以便市区私立学校适用由) 63

附大学院指令南京特别教育局长陈剑仗 65

丙 咨 公函 65

财政部来咨(为据上海箔业公会呈请废除锡箔特税一案请查照核復由) 65

咨復财政部(为锡箔税案已交本院教育经费计划委员会议復由) 67

附大学院函教育经费计划委员会 68

国民政府财政监理委员会来函(为发?同济大学积欠并核减该校十六年度预算办法由) 68

函復财政监理委员会(为同济大学经费未经本院核准增加以前应照十五年度预算放发由) 69

函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四川云南贵州省政府(为请调查各该省区教育行政机关名称及主管官??暨全省教育状况由) 69

函湖北省政府主席张(为请湖北省政府暂行负责保管第二中山大学由) 70

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来函(为?奖胡明復博士一案请查明办理由) 71

函吴委员稚晖(为请撰胡明復博士碑文由) 72

附胡明復博士事略 72

五 教育记载 75

大学院召集全国教育会议筹备之情形 75

大学院大学委员会会议录(第一次至第五次) 75

上海特别市教育局长为公共租界华人教育问题宣言 84

六 教育表格 93

国立大学及专门学校报告表式(一)至(十) 93

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立案用表式(一)至(十三) 102

七 各省区教育法令择登 113

第四中央山大学区视学学委员会暂行条例 113

安徽省各县教育局组织条例 115

上海特别市教育局局务分掌规程 117

上海特别市教育局督学条例 127

附上海特别市教育局督学处办事细则 129

上海特别市中等学校校长任免条例 131

上海特别市小学校校长任免条例 134

附上海特别市小学校校长服务细则 136

上海特别市小学校教员任免暂行条例 138

附上海特别市小学校教职员服务细则 140

上海特别市补助私立学校条例 143

上海特别市小学教员登记童法 145

附上海特别市小学校教员登记表 146

八 附录 147

大学院全国教育会议筹备委员名录 147

江苏革命博物馆筹备处组织简章 149

上海各大学联合会组织大纲 151

大学院公报简章 155

大学院公报第一年第四期 156

一 中央教育法令 166

甲 条例 166

中学暂行条例 166

华侨学校立案条例 170

华侨小学暂行条例 172

华侨补习学校暂行条例 176

乙 规程 177

华侨子弟回国就学办法 177

丙 大学院布告 178

公布华侨学校立案条例 178

布告投呈须依定式由 179

二 教育令文 180

令各大学区各省教育厅暨各特别市教育局(为令饬遵照制定表式查报公私立图书馆由) 180

令江苏浙江大学校长及各省教育厅长(为限期查报各该省区教育状况由) 180

令江苏浙江大学校长及各省教育厅长(为令?送各该省民元以来留学官费生及津贴生群表由) 181

令各国立大学校长(为编造预算书应呈由主管机关彙核编制总册由) 181

令江苏浙江大学校长张乃燕蒋梦麟(为大学委员会议决关于大学区两案令行遵照由) 182

令江苏大学校长张乃燕(为暂留文庙保管员由) 182

附江苏大学校长张乃燕原呈 182

令福建教育厅长黄琬(为私立学校立案应依本院新颁办法分别办理由) 183

附福建教育厅长黄琬原呈 184

令福建教育厅长黄琬(为未经本院核准立案之学校无庸呈报备案由) 187

附福建教育厅长黄琬原呈 188

令福建教育厅黄琬(为公立学校之设立及呈报手续在本院未定办法前暂照向章办理由) 190

附福建教育厅长黄琬原呈 190

三 大学院院章 192

大学院教科图书审查委员会组织条例 192

大学院译名统一委员会组织条例 193

大学院译名统一委员会组织办事规则 195

大学院古物保管委员会组织条例 196

大学院侨学狮子训练院暂行条例 197

全国教育会议大学院提案预备委员会条例 198

附全国教育会议大学院预备提案办法 199

四 教育公牍 202

甲 电 202

电中央党部国民政府国府各部及各省区各特别市教育行政机关(为通报召集全国教育会议由) 202

江浙箔类特税征收局局长俞瑜副局长朱石公来电(为税率究应如何酌减及征收机关如何统一迄迅赐示遵由) 203

电复江浙箔类特税征收局朱局长(为据电已转财政部酌定办法由) 203

电财政部(为据江浙箔类特税征收局代电称税率应如何酌减及征收如何划分之处请酌定办法??遵照并盼见复由) 203

财政部复电(为箔税改订办法一案已令厅局遵照由) 204

安徽教育经费管理处处长程滨遗来电(为呈请该省政府设局征收卷烟营业凭证税百分之五十以维教费由) 204

附大学院指令安徽教育经费管理处处长程滨遗 205

附大学院咨财政部(为据安徽教育经费管理处呈请设局征收卷烟凭证税以维教育一节请予妥筹由) 206

乙 呈 206

呈国民政府(为审定图书及著作权登记之事件应直呈或转呈本院办理由) 206

附国民政府批 207

呈国民政府(为呈复国民政府令发统一财政提案关于教育经费着由财政部大学院会商妥办由) 207

附财政部大学院会同商定整顿教育经费暂行办法 208

附国民政府批 209

附大学院函财政部(为拟就商定整顿教育经费办法会呈国民政府文稿请核判交回缮发由) 209

附财政部复函(为本院拟就呈复国府文稿以署判送回希查照缮发仍将副稿交该部备案由) 210

附大学院函财政部(为缮就会呈国府文稿请分别用印送回并副稿备案由) 210

附财政部复函(为真稿各件加盖印信送回副稿抽存备案由) 211

国立第一中山大学校长戴传贤副校长朱家骅来呈(为呈请补助该校经费由) 211

附大学院指令国立第一中山大学校长戴传贤副校长朱家骅 212

附大学院咨财政部(为国立中山大学呈请补助经费请查照拨付由) 212

国立第一中山大学校长戴传贤副校长朱家骅来呈(为该校名称应否照大学委员会议决案即行改名为国立中山大学由) 213

附大学院指令国立第一中山大学校长戴传贤副校长朱家骅 213

国立第一中山大学校长戴传贤副校长朱家骅来呈(为该校改定名称究应另颁新关防抑使用旧存之关防请核示祈遵由) 214

附大学院指令国立第一中山大学校长戴传贤副校长朱家骅 215

第四中山大学校长张乃燕来呈(为童子军管辖问题发生疑义请迅予批示祈遵由) 215

附大学院指令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校长张乃燕 217

第四中山大学中等学校联合会等来呈(为呈请收回卷烟特税以?学欵而维教育仰祈核转力争由) 217

附大学院批第四中山大学中等学校联合会等 219

附大学院咨财政部(为第四中山大学中等学校联合会等呈请收回卷烟特税一案请查照办理由) 220

附财政部复咨(为第四中山大学中等学校联合会呈请收回卷烟特税一案碍难照办请查照转知由) 220

江西全省翻印国历总处处长陈勳来呈(为遵照国民政府颁布之国民历继续翻印并乞予备案办法新样本由) 221

附大学院批陈勳 222

附江西省政府复咨(为陈勳翻印国历上年呈请该政府立案曾经批斥拿办准咨再饬拿办查禁) 222

附大学院咨复江西省政府(为陈勳既经该府拿办若再来院?呈定即扣留法办由) 223

丙 咨 公函 224

财政部来咨(为据江苏财政厅呈请箔税仍循旧办理一案请查照核办由) 224

咨复财政部(为箔税行将该归该部管理江苏财政厅所呈各节即由该部核办由) 225

咨财政部(为检送关于箔类特税文卷并拟减轻该项税率计拨款办法由) 225

财政部复咨(为准本院咨送文卷到部并减轻箔类税率及该项税款解由该部分配由) 226

咨财政部(为安徽教育经费管理处呈请令行皖北卷烟局拨还欠发教费一案请核办由) 226

财政部复咨(为安徽教育经费管理处呈请转饬拨还欠发教费一案碍难照转由) 227

咨交通部(为据上海书业商会呈请转咨该部饬邮局恢复寄递书籍邮包一节希核办见复由) 228

交通部复咨(为准本院咨请恢复书籍邮包寄递一节已先后令行总分各局遵照办理由) 229

函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各部(为请选派代表出席全国教育会议由) 229

国民政府秘书处来函(为国府议决定名全国教育会议其需用经费侯令行财部照拨由) 230

国民政府秘书处来函(送达安徽省议决附加卷烟税一成充安大经费案希查照办理由) 231

附大学院咨财部(为据国府秘书处函送安徽省政府关于安大经费议决案情核?主稿呈复由) 231

财政部来函(为该部拟将学校应用物品规定免税专章请酌定种类名色以凭核办由) 231

函复财政部(送达学校应用物品表请查照免税专章办理由) 232

附学校应用物品一览表 233

上海特别市市政府来函(为据该市卫生局呈请转咨迅颁医校系统及设立规程一节希查照见复由) 235

函复上海特别市市政府(为医校系统及设立规程由本院将来分别规定至取缔医生一节由该府先定章程由) 236

译名统一委员会主任王云五来电(为开始组织该会并择定事务所由) 237

五 教育记载 238

大学院暂行教科图书审查办法 238

大学院中央研究院工作状况 240

大学院中央研究院广西科学调差计划概略 240

大学院译名统一委员会工作计划书 242

六 教育格表 245

图书馆调差表 245

七 各省区教育法令择登 246

福建省暂定公费留学生规程 246

福建省管理原有公费留学生办法 247

安徽省省立中学校组织条例 248

安徽教育经费稽核委员会简章 252

上海特别市市立小学校长十六年度第二学期俸给暂行标准 254

上海特别市市立小学教员十六年度第二学期俸给暂行标准 255

上海特别市中小学办理学生毕业条例 256

上海特别市市立民众图书馆暂行条例 258

附上海特别市市立民众图书馆办事细则 259

附上海特别市市立民众图书馆阅览规约 261

八 附录 264

大学院古物保管委员会委员名录 264

全国教育会议大学院提案预备委员会委员名录 265

大学院译名统一委员会委员名录(增补) 271

大学院公报简章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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