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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官司精析100例
当代官司精析100例

当代官司精析100例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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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陈立虎主编
  • 出 版 社: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0
  • ISBN:721200393X
  • 页数:328 页
图书介绍:
《当代官司精析100例》目录
标签:官司 主编

1.拔刀相杀争女友——决斗是违法犯罪行为 1

2.凶淫徒强施暴 弱女子巧防卫——如何判断是否防卫过当 3

3.李代桃僵的命案——是紧急避险,还是故意杀人? 6

4.80年代的“沉塘”悲剧——族规不能代替国法 9

5.“大义灭亲”却进牢房——强迫逆子服毒构成故意杀人罪 11

6.她从棺材中醒来——意外复活使被告人构成杀人未遂罪 14

7.如何看待“安乐死”——“安乐死”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实施 17

8.半截舌头到哪里去了——图报复咬断他人舌头构成重伤罪 19

9.“憨女”怀孕谁之罪——奸淫精神病女子应构成强奸罪 22

10.离奇的强奸案——女子帮助男子强奸构成强奸共犯 25

11.这事发生在高等学府的校园内——非法搜查是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 27

12.月黑风高掘墓人——盗取祭葬物是犯罪行为 30

13.“导演女儿”行骗记——屡教屡犯的诈骗犯应构成惯骗罪 33

14.纳妾,竟在村委会支持下进行——纳妾是重婚犯罪行为 35

15.报道不实官司遂起——公民的名誉权不容侵犯 38

16.八岁歌星打官司——少年儿童也有名誉权 42

17.苦心保脸面 弄巧反成拙——冒名堕胎引起的民事责任 46

18.宝宝上了包装纸后——擅用他人照片做广告是侵权行为 49

19.大明星走进法院——公民肖像不得被任意使用 53

20.电保温瓶专利的风波——公知范畴不是专利权的对象 57

21.为了“777”商标——商标一经注册便受法律保护 61

22.信谊SINE与SINEX——与他人商标局部相似不构成侵权 65

23.白马非马不值一驳——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违法 68

24.究竟怎样署名——共同创作作品者都有著作权 72

25.《意大利童话》的著作权归谁——无创作行为则无著作权 75

26.教授告大学——为教学编印他人作品并非侵权行为 79

27.这笔卖布款该退——口头合同亦须正确履行 82

28.提前发车该负什么责任——车票是书面合同的简化形式 86

29.莫把合同当儿戏——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 89

30.法律支持打井人——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93

31.供销社不该赖帐——代理人依法签订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96

32.新房主可以中止房屋租赁合同吗——出租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租赁合同仍然继续生效 100

33.这起借贷官司说明了什么——合同未规定还款日期,债权人随时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 104

34.一起不该发生的纠纷——金钱借贷合同的保证人应当代借款人偿还所借钱款 107

35.哭有何用——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债权人有权变卖抵押物以清偿债务 110

36.桔梗价值几何——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不影响合同规定价格的法律效力 114

37.定金的作用——收取定金的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118

38.不讲信用 难逃责任——一方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21

39.纯白金项链会变色吗——买卖合同标的质量不合格,卖方应当接受退货 124

40.决不允许坑农害农——因合同标的质量不合格给一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127

41.离奇的秤砣——买卖合同规定的出卖物被错发,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赔偿损失 130

42.冒牌电视机理应退货——受欺诈而订立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33

43.两头奶牛与四千斤草料等价吗——乘人之危而签订的互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37

44.一笔不成功的私房交易——违反法律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40

45.中草药误买记——当事人对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买卖合同可以撤销 144

46.恶作剧引起的风波——一方违反合同,他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7

47.披肩长发引起的悲剧——精神病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应依法赔偿 150

48.令人头痛的“小皇帝”——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父母应依法赔偿 154

49.人间自有正义在——国家机关致人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158

50.“蜜月”里的官司——火车致人伤害铁路局应当赔偿 161

52.“小坑”惹大祸——地下施工致人损害施工人应承担责任 163

51.木板倒塌以后——堆放物致人损害所有人应依法赔偿 164

53.“君子兰”风波——搁置物致人损害所有人应依法赔偿 171

54.卡车相撞连环事故——损坏他人财产应负民事责任 174

55.一拳“千金”——共同致人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178

56.酒神仙驾车 苹果摊遭秧——紧急?险致人损害由险情引起者承担民事责任 181

58 .不再愚昧的农民——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依法赔偿 183

57.青苗何罪 污染不容——工厂基建施工前必须填报三同时送审单 185

59.“电老虎”服法记——高压作业殃及他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191

60.救回一只狗 伤了两条命——动物致人损害收养人应承担责任 196

61.婚礼变葬礼——产品不合格致人损害制造者应依法赔偿 199

62.一只鸡蛋引起的——加害人和受害人均有过错应由双方负责 202

63.农家院内的稀奇事——双方均无过错公平承担责任 206

64.“蒙面人”的闹剧——正当防卫致人伤害免除责任 209

65.教徒与教会打官司——赠与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213

66.特殊的房产官司——非法定继承人也可以依法获得遗产 217

67.人未去世何有继承——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开始 220

68.遗嘱都有效吗——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223

69.悲剧乎喜剧乎——寡妇再婚并非意味着无继承权 227

70.寡母再婚合法儿子无权干涉——法律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230

71.女儿不是商品 岂能用来换亲——婚姻是男女双方的自愿结合 233

72.违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结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 236

73.一纸协议三人夫妻的悲剧——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240

74.妻生女孩何罪之有——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是法定制度 243

75.收养关系可解除 养母生活须保障——收养关系的解除并不免除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 246

76.争继承各执一词 辩曲直以理服人——继子女、养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249

77.此案令法官蹙眉——非配偶人工授精婴儿权益应受保护 252

78.分居30年的死亡婚姻——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255

79.离婚、分财、争子的一场激战——法院有权判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258

80.权力是有限度的——乡政府不得侵犯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定权力 262

81.调查,在报道之后展开——政府部门投机倒把亦应追究法律责任 264

82.冤尸,横陈“流亡政府”门前——基层干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268

83.“上访村”大搜捕——非法搜捕为宪法所禁止 272

84.廉政会议之后的长宴——领导干部必须为政清廉 276

85.30年错案终于平反了——信访部门是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 281

86.三份文件的启示——对人才的合理流动应依法保护 284

87.厂长沉浮录——厂长的任免应依法进行 288

88.分房风波——城镇住房标准要严格依法控制 290

89.糊涂的县委——县委领导无权撤换法院院长 293

90.县委书记“办案”——审判独立并不排斥县委进行监督 295

91.在一次选举的背后——公民的被选举权不容剥夺 298

92.传票,向省长发出——省长也是公民之一 300

93.公安局也会败诉——公安机关必须公正地处理事务 303

94.局长理亏输官司——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06

95.人大常委会是在与县委争夺管理权吗——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权力不受干预 309

96.清朝借债今朝打官司——国家的豁免权不容侵犯 311

97.一场旷日持久的国际海事官司——“海利”轮海域污染案始末 315

98.山里人战胜了洋商人——外商违约也应依法赔偿 318

99.震惊世界的污染官司——输出污染,当要赔偿 321

100.在他国受伤 回本国起诉——一起如何选择法律的特别官司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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