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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律师大辞典  第1卷
职业律师大辞典  第1卷

职业律师大辞典 第1卷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9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孟繁超等主编
  • 出 版 社:长春:吉林摄影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3
  • ISBN:7806064729
  • 页数:673 页
图书介绍:本书注重实用性与时代特点,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法学基础理论、实体法、程序法、国际法、律师实务,以及98年以后部分常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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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律师大辞典 第1卷》目录

第一编 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 3

法理学法 3

成文法 3

不成文法 3

实体法 3

程序法 3

根本法 3

普通法 3

一般法 3

特别法 3

国内法 3

国际法 4

公法 4

私法 4

普通法 4

衡平法 4

联邦法 4

联邦成员法 4

法的对象效力 4

法的空间效力 4

法的时间效力 5

溯及力 5

溯及既往 5

法的要素 5

法律规范 6

法律规则 6

法律原则 6

法律概念 7

法律体系 7

法制体系 7

法学体系 7

法律部门 8

权力 8

权利 8

义务 9

法系 9

大陆法系 9

英美法系 10

人权 10

法律行为 10

个人行为 10

集体行为 10

国家行为 10

单方行为 11

多方行为 11

自主行为 11

代理行为 11

合法行为 11

违法行为 11

公法行为 11

私法行为 11

积极行为 11

作为 11

消极行为 11

不作为 11

主行为 12

从行为 12

表示行为 12

非表示行为 12

要式行为 12

非要式行为 12

完全行为 12

不完全行为 12

法律关系 12

法律关系主体 13

法律关系客体 13

权利能力 13

行为能力 13

物 14

法律事实 15

法律事件 15

不可抗力 15

损害结果 15

因果关系 16

主观过错 16

法律制裁(惩罚) 16

补偿 16

强制 16

归责 16

法律发展 17

法律继承 17

法律移植 17

法制现代化 18

内发型法制现代化模式 18

外发型法制现代化模式 18

混合型法制现代化模式 18

法制 18

法治 19

法的作用 19

利益 19

法的实效 20

法的实现 20

立法 20

守法 20

执法 20

司法 20

法制监督 21

法律解释 21

立法解释 21

行政解释 21

司法解释 22

字面解释 22

扩充解释 22

限制解释 22

法律推理 22

演绎推理 22

类比推理 23

法津程序 23

法的渊源 23

法律汇编 23

法律编纂 23

免责 23

法律制裁 23

立法权 24

法的实施 24

法的实现 24

法律意识 24

法律监督 24

法律秩序 25

法律文化 25

知识经济 25

宪法学 26

成文宪法 26

不成文宪法 26

刚性宪法 26

柔性宪法 26

资产阶级宪法原则 26

社会主义宪法原则 26

国体 26

爱国统一战线 26

经济制度 26

全民所有制经济 26

集体所有制经济 26

个体经济 26

私营经济 26

政权组织形式 26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7

国家结构形式 27

单一制 27

复合制 27

邦联制 27

联邦制 27

国旗 27

国徽 27

国歌 28

公民 28

国籍 28

公民的权利 28

公民的义务 28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28

平等权 28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8

言论自由 28

出版自由 28

结社自由 28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28

批评权 28

建议权 28

申诉权 28

控告权 29

检举权 29

人身自由 29

名誉权 29

荣誉权 29

姓名权 29

肖象权 29

公民住宅不可侵犯 29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9

宗教信仰自由 29

劳动权 29

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29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9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9

科学研究自由 30

文艺创作自由 30

保障妇女的权利 30

退休制度 30

庇护权 30

国家机构 30

民主集中制原则 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0

立法权 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0

常设性委员会 30

临时性委员会 3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1

国务院 31

中央军事委员会 31

地方制度 3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1

基层政权 31

特别行政区 32

司法制度 32

人民法院 32

人民检察院 32

公安机关 32

选举 32

选举法 32

我国的选举制度 32

选举权的普遍性 32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2

直接选举 32

间接选举 32

无记名投票原则 33

选区 33

选民登记 33

政党 33

宪法规范 33

宪法关系 33

居民委员会 33

法制史 34

《十二表法》 34

十九信条 34

十恶 34

七去 34

七出 34

七杀 35

八议 35

八法 35

九刑 35

《九章律》 35

九族 35

《九朝律考》 36

三三制 36

三不去 36

三礼 36

三纲 36

三刺 37

三宥 37

三读 37

三赦 37

三族 38

干名犯义 38

工律 38

大不敬 38

大司寇 38

大审 39

《大宪章》 39

大陪审团 39

大辟 39

万民法 40

上议院 40

义绝 40

小司寇 40

小陪审团 40

王夫之 41

王充 41

王守仁 41

王安石 41

王肯堂 42

王明德 42

王座法庭 42

王符 42

王猛 42

《开皇律》 42

《天主教会法典》 43

夫权 43

元老院 43

五五宪草 43

五不娶 43

五刑 44

五权分立 44

五权宪法 44

五听 44

五服制度 44

五常 45

不义 45

不道 45

不睦 45

历史法学派 45

车裂 46

比 46

日尔曼法 46

贝卡里亚 46

内乱 47

内国法 47

内阁 47

内阁大臣 47

内阁制 47

内阁制政府 48

长孙无忌 48

反坐 48

分析法学派 48

乌尔比安 48

《乌尔纳姆法典》 49

六礼 49

六赃 49

六卿 50

户律 50

户绝 50

户婚 50

邓析 50

孔丘 50

《古代法》 50

古印度法 51

《古兰经》 51

古希腊法 51

古埃及法 52

龙勃罗梭 52

北齐律 52

北周律 53

北魏律 53

卢梭 53

申不害 54

田律 54

印度法系 54

印度教法 54

包拯 55

立嗣 55

立嫡 55

汉律 55

汉密尔顿 55

《汉穆拉比法典》 56

礼 56

礼不下庶人 56

礼治 56

《永徽律》 57

司寇 57

民法法系 57

出入人罪 57

《加洛林纳法典》 57

边沁 57

辽律 58

式 58

刑无等级 58

刑不上大夫 58

刑名法术之学 58

刑事人类学派 59

刑事古典学派 59

刑事社会学派 59

《刑法志》 60

刑鼎 60

亚里士多德 60

《亚述法典》 61

《权利法案》 61

西塞罗 61

存在主义法学派 62

托马斯阿奎那 63

《贞观律》 63

同态复仇 63

肉刑 63

朱元璋 63

朱熹 63

《竹刑》 64

优士丁尼安 64

《优士丁尼安法典》 64

优斯体尼亚努斯 64

《优斯体尼亚努斯法典》 64

自由大宪章 64

自由心证 64

自由法学派 65

自然法学派 65

伊斯兰法系 66

行为主义法学派 66

会审公廨 67

刖(yue) 68

杂律 68

名例 68

《论法的精神》 68

讼师 69

异端裁判所 69

孙中山 69

杖 70

杨坚 70

李世民 70

李贽 70

李悝 71

李斯 71

李斯特 71

《折狱龟鉴》 72

利益法学派 72

《利维坦》 72

狄骥 73

社会法学派 73

君士坦丁 74

君合国 74

张居正 75

张斐 75

阿库修斯 75

阿拉伯法系 75

纯粹法学派 75

纽伦堡审判 76

刵 77

耶林 77

枢密院 77

杰弗逊 77

刺字 78

刺配 78

拉德勃鲁赫 78

《国际人权公约》 79

《国际人权宪章》 79

明刑弼教 79

明德慎罚 79

罗马-日尔曼法系 79

罗马法 80

罗马法系 81

凯尔森 81

例 82

卑亲属 82

庞德 82

法术势 82

《法学大全》 83

《法学阶梯》 83

《法学纲要》 83

《法经》 83

法律审 83

法律案 83

《法意》 83

宗祧继承 83

实用主义法学派 84

实证主义法学 84

孟德斯鸠 85

荀况 85

柯克 85

贵族院 86

秋审 86

重罪十条 86

《独立宣言》 86

狱 87

狱讼 87

《洗冤集录》 87

洛克 88

宫 88

神明裁判 88

费而巴哈 89

莫德斯体努斯 89

埃利希 89

《晋律》 89

恶性 90

恶逆 90

恶意 90

格 90

格劳秀斯 90

徒 91

《拿破仑法典》 91

凌迟 92

唐律 92

《唐律疏议》 92

流 92

宽猛相济 92

赦 93

教会法 93

《教会法大全》 93

教会法学 93

萨比努斯派 93

萨维尼 94

梅因 94

梭伦 94

敕 95

常赦 95

笞 95

康有为 96

康德 96

商鞅 96

族诛 97

梁启超 97

隋律 98

博丹 98

斯宾诺莎 98

董仲舒 99

韩非 99

韩俞 99

朝审 99

黑格尔 99

奥古斯丁 100

奥本海 100

奥斯丁 100

《蛮族法典》 101

普洛库尔派 101

道家 101

富勒 101

睡虎地秦墓竹简 102

盟 102

腹诽 102

新分析法学派 102

新托马斯主义学派 103

新自然主义学派 103

新经院主义学派 104

新派 104

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104

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 105

慎到 105

管仲 106

旗 106

嫡长子 106

嫡庶 106

磔 106

《撒利法典》 106

墨家 106

墨翟 106

德主刑辅 106

《德国民法典》 107

《摩奴法论》 108

戮尸 108

薛允升 108

霍布斯 109

儒家 109

劓 109

戴雪 109

鞭 110

黥 110

魏律 110

种姓制度 110

普通法 111

衡平法 111

1787年美国宪法 111

《人权宣言》 111

哈特 112

禹刑 112

汤刑 112

“亲亲”、“尊尊 112

宗法制 112

周礼 113

吕刑 113

同姓不婚 113

礼崩乐坏 113

刑书 113

子产 113

廷行事 113

约法三章 114

绞 114

枭首 114

腰斩 114

磔 114

车裂 114

戮 114

弃市 114

宫刑 114

族 114

具五刑 114

黥 114

斩左趾 114

髡 114

耐 114

笞 114

城旦舂 115

鬼薪白粲 115

隶臣妾 115

候 115

赀戍 115

迁 115

谪 115

逐 115

夺爵 115

废 115

收 115

籍门 115

乞鞠 115

《沈命法》 115

《见知故纵法》 115

《左官律》 116

《阿党附益之法》 116

《酎金律》 116

《事国人过律》 116

上请 116

恤刑 116

亲亲得相首匿 116

官当 116

《唐六典》 116

《宋刑统》 117

条法事类 117

《盗贼重法》 117

重地法 177

折杖法 117

大理寺 118

刑部 118

审刑院 118

《元典章》 118

《大札撒》 118

刑乱国用重典 118

《大明律》 118

《大诰》 119

三法司 119

卫 119

厂 119

会审制 120

廷杖之制 120

大清律 120

文字狱 120

《天朝田亩制度》 120

《资政新篇》 121

钦定宪法大纲 121

《大清现行刑律》 122

《大清新刑律》 122

领事裁判权 12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23

马锡五审判方式 123

第二编 实体法(上)(刑法、行政法) 127

刑法 127

刑法 127

刑法典 127

刑法学 128

刑法机能 128

刑法体系 128

刑法解释 129

立法解释 129

司法解释 129

学理解释 130

罪刑法定原则 130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130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30

罪责自负原则 130

刑法的空间效力 131

属地管辖权 131

属人管辖权 131

保护管辖权 132

普遍管辖权 132

刑法的时间效力 132

犯罪 132

犯罪学 133

犯罪心理学 133

犯罪构成 133

犯罪构成要件 133

犯罪主体 134

刑事责任能力 134

犯罪主体特殊身份 134

单位犯罪 134

犯罪主观方面 135

犯罪故意 135

犯罪过失 135

意外事件 136

不可抗拒 136

犯罪目的 136

犯罪动机 136

认识错误 136

犯罪客观方面 137

危害行为 137

基于权利人自愿的损害 137

作为 137

不作为 138

危害结果 138

刑法因果关系 138

犯罪客体 139

犯罪一般客体 139

犯罪同类客体 139

犯罪直接客体 139

犯罪对象 140

正当防卫 140

防卫过当 140

紧急避险 141

自救行为 141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141

犯罪既遂形态 142

犯罪预备形态 142

犯罪未遂 142

犯罪中止 142

共同犯罪 143

主犯 143

从犯 143

胁从犯 144

教唆犯 144

罪数形态 144

继续犯 144

想像竞合犯 144

结果加重犯 145

结合犯 145

惯犯 145

连续犯 145

牵连犯 145

吸收犯 146

刑事责任 146

刑罚 146

刑罚的功能 147

刑罚的目的 147

刑罚体系 147

主刑 148

管制 148

拘役 149

有期徒刑 149

无期徒刑 149

死刑 149

附加刑 150

罚金 150

剥夺政治权利 150

没收财产 151

驱逐出境 151

非刑罚处理方法 152

刑罚裁量 152

法定量刑情节 153

累犯 153

自首 154

立功 154

数罪并罚 154

缓刑 155

缓刑考验期 155

刑罚执行 155

减刑 156

假释 156

刑罚消灭 157

时效 157

追诉实效 157

赦免 158

背叛国家罪 158

分裂国家罪 158

煽动分裂国家罪 158

武装叛乱、暴乱罪 159

颠覆国家政权罪 159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159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159

投敌叛乱罪 160

叛逃罪 160

间谍罪 160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60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60

资敌罪 161

放火罪 161

决水罪 161

失火罪 161

过失决水罪 161

爆炸罪 161

过失爆炸罪 162

投毒罪 162

过失投毒罪 162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62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62

破坏交通工具罪 162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163

破坏交通设施罪 163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163

破坏电力设备罪 163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163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163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163

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 164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 164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164

劫持航空器罪 164

劫持船只、汽车罪 164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164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64

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165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165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65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65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165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165

丢失枪支不报罪 166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166

重大飞行事故罪 166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166

交通肇事罪 166

重大责任事故罪 166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67

危险物品肇事罪 167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67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 167

消防责任事故罪 16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68

生产、销售假药罪 168

生产销售劣药罪 168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168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69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69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169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170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170

走私武器、弹药罪 170

走私核材料罪 171

走私假币罪 171

走私文物罪 171

走私贵重金属罪 171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172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172

走私淫秽物品罪 172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72

走私固体废物罪 173

虚报注册资本罪 174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74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174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174

妨害清算罪 175

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会报告罪 175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175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175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75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76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76

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 176

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 176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177

伪造货币罪 177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177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177

变造货币罪 178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178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178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78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79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79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79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79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80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180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180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180

违法发放贷款罪 181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181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181

骗购外汇罪 181

逃汇罪 182

洗钱罪 182

集资诈骗罪 182

贷款诈骗罪 183

票据诈骗罪 183

金融凭证诈骗罪 183

信用证诈骗罪 184

有价证券诈骗罪 184

保险诈骗罪 184

偷税罪 184

抗税罪 185

逃避追缴欠税罪 185

骗取出口退税罪 186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86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86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87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87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87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87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88

非法销售发票罪 188

假冒注册商标罪 188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189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189

假冒专利罪 189

侵犯著作权罪 189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190

侵犯商业秘密罪 190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90

虚假广告罪 190

串通投标罪 191

合同诈骗罪 191

强迫交易罪 191

非法经营罪 191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192

倒卖车票、船票罪 192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92

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92

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193

逃避商检罪 193

故意杀人罪 193

过失致人死亡罪 193

故意伤害罪 193

过失致人重伤罪 194

强奸罪 194

奸淫幼女罪 194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194

猥亵儿童罪 194

非法拘禁罪 195

绑架罪 195

拐卖妇女、儿童罪 195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195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195

诬告陷害罪 196

强迫职工劳动罪 196

非法搜查罪 196

非法侵入住宅罪 196

侮辱罪 196

诽谤罪 196

刑讯逼供罪 196

暴力取证罪 197

虐待被监管人罪 197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197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197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197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197

侵犯通信自由罪 198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198

报复陷害罪 198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198

破坏选举罪 198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99

重婚罪 199

破坏军婚罪 199

虐待罪 199

遗弃罪 199

拐骗儿童罪 199

抢劫罪 200

抢夺罪 200

聚众哄抢罪 200

敲诈勒索罪 200

盗窃罪 200

诈骗罪 201

侵占罪 201

职务侵占罪 201

挪用资金 201

挪用特定款物罪 202

故意毁坏财物罪 202

破坏生产经营罪 202

妨害公务罪 202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202

招摇撞骗罪 203

伪造、编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203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203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203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203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203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204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204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204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204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04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04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205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5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05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205

聚众斗殴罪 205

寻衅滋事罪 206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06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206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06

传授犯罪方法罪 206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207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207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207

侮辱国旗、国徽罪 207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207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207

聚众淫乱罪 208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208

盗窃、侮辱尸体罪 208

赌博罪 208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208

伪证罪 208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208

妨害作证罪 209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209

打击报复证人罪 209

扰乱法庭秩序罪 209

窝藏包庇罪 209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209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210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10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210

破坏监管秩序罪 210

脱逃罪 210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210

组织越狱罪 210

暴动越狱罪 211

聚众持械劫狱罪 211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11

骗取出境证件罪 211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211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212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12

偷越国边境罪 212

破坏界碑、界桩罪 212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212

故意损毁文物罪 212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213

过失损毁文物罪 213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213

倒卖文物罪 213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213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214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214

抢夺盗取有档案罪 214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214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14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215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215

非法组织卖血罪 215

强迫卖血罪 215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215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216

医疗事故罪 216

非法行医罪 216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216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216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217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217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217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217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18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218

非法狩猎罪 218

非法占用耕地罪 218

非法采矿罪 219

破坏性采矿罪 219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219

滥伐林木罪 219

滥伐林木罪 219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220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20

非法持有毒品罪 220

非法持有毒品罪 221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21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221

走私制毒物品罪 22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221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222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222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222

强迫他人吸毒罪 222

容留他人吸毒罪 223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223

组织卖淫罪 223

强迫卖淫罪 223

协助、组织卖淫罪 224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24

引诱幼女卖淫罪 224

传播性病罪 224

嫖宿幼女罪 224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224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225

传播淫秽物品罪 225

组织播放淫秽音相制品罪 225

组织淫秽表演罪 225

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225

阻碍军事行动罪 225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226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226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226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226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226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226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227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227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227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227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227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227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227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228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228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228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228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228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228

贪污罪 228

挪用公款罪 229

受贿罪 229

单位受贿罪 229

行贿罪 230

对单位行贿罪 230

介绍贿赂罪 230

单位行贿罪 230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30

隐瞒境外存款罪 231

私分国有资产罪 231

私分罚没财物罪 231

滥用职权罪 231

玩忽职守罪 231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232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232

徇私枉法罪 232

枉法裁判罪 232

私放在押人员罪 232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逃脱罪 233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233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233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233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233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234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234

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234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234

环境监管失职罪 234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235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235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235

放纵走私罪 235

商检徇私舞弊罪 235

商检失职罪 235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236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236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236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236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236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236

妨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237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237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237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237

战时违抗命令罪 237

隐瞒、谎报军情罪 237

拒传、假传军令罪 238

投降罪 238

战时临阵脱逃罪 238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238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238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238

违令作战消极罪 239

拒不援救友邻部队罪 239

军人叛逃罪 239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239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239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239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239

战时造谣惑众罪 240

战时自伤罪 240

逃离部队罪 240

武器装备肇事罪 240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240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罪 240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240

遗弃武器装备罪 241

遗失武器装备罪 241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241

虐待部属 241

遗弃伤病军人罪 241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241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241

行政法 242

行政 242

行政权 242

行政法 242

行政法基本原则 242

责任行政原则 242

行政合法性原则 243

行政合理性原则 243

行政法律关系 243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43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243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243

行政主体 244

行政机关 244

国家公务员 244

行政职权 245

行政协助 245

行政职责 245

行政权限 245

行政行为 245

抽象行政行为 246

具体行政行为 246

羁束行政行为 246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246

应申请行政行为 246

依职权行政行为 246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46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247

单方行政行为 247

双方行政行为 247

要式行政行为 247

非要式行政行为 247

行政终局裁决行为 247

国家行为 248

行政立法 248

职权行政立法 248

授权行政立法 248

执行性立法 248

补充性立法 248

自主性立法 248

中央行政立法 249

地方行政立法 249

行政立法基本原则 249

依法立法的原则 249

民主立法的原则 249

效率原则 249

行政处理 249

行政许可 250

行政给付 250

行政奖励 250

行政确认 251

行政命令 251

行政征收 251

行政裁决 252

行政调解 252

行政补偿 252

行政处罚 252

处罚法定原则 253

处罚公正原则 253

处罚公开原则 253

一事不再罚原则 253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54

保障权利原则 254

人身罚 254

行政拘留 254

劳动教养 254

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出境、限期出境 254

财产罚 254

罚款 254

没收 255

行为罚 255

责令停产停业 255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255

申诫罚 255

警告 255

通报批评 255

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256

简易程序 256

一般程序 256

听证程序 256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256

行政强制 256

行政强制执行 256

间接强制 257

代执行 257

执行罚 257

直接强制 257

行政上的即时强制 257

行政调查中的强制 257

行政指导行为 258

行政合同 258

行政事实行为 258

行政程序 258

行政程序法 258

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 259

行政程序民主原则 259

行政程序法治原则 259

行政程序公开原则 259

行政程序公正、公平原则 259

参与原则 259

行政程序效率原则 259

行政复议 260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 260

行政复议合法原则 260

行政复议公正原则 260

行政复议公开原则 260

行政复议及时原则 260

行政复议便民原则 261

书面复议制度 261

行政复议范围 261

行政复议机关 261

行政复议管辖 261

行政复议参加入 262

行政复议申请人 262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262

行政复议第三人 263

行政复议申请 263

行政复议审理 263

国家赔偿 263

国国家赔偿法 263

行政赔偿 264

司法赔偿 264

刑事赔偿 264

其他司法赔偿 264

国家赔偿请求人 264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 264

国家赔偿范围 264

行政赔偿范围 264

行政赔偿请求人 265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265

国家赔偿程序 265

行政赔偿程序 265

先行处理程序 265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266

行政追偿 266

刑事赔偿范围 266

刑事赔偿请求人 266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267

刑事赔偿程序 267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前置程序 267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 267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最终决定程序 267

国家赔偿方式 267

金钱赔偿 267

返还财产 268

恢复原状 268

消除影响 268

恢复名誉 268

赔礼道歉 268

户口登记 268

户口管理 269

户口迁移 269

常住人口登记 269

城镇户口管理 270

城镇暂住人口管理 270

农村户口管理 270

船舶户口管理 270

台胞回内地户登记 271

港澳同胞来内地户登记 271

居民身份证管理 271

临时身份证管理 272

消防工作方针 272

消防宣传教育 272

消防监督 272

消防监督员 273

消防重点管理 273

消防安全检查 273

消防车道 273

消防违章处理 274

公安消防队 274

专职消防队 274

义务消防队 275

仓库防火安全规则 275

仓库防火负责人 275

汽车库防火规则 275

森林防火 276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 276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 276

古建筑消防管理 277

民用建筑消防管理 277

防火负责人 278

防火间距 278

火险隐患认定和整改 278

火灾扑救 279

火灾现场保护 279

火灾现场勘查 279

火灾统计 280

火灾等级划分 280

火灾事故处理 280

道路交通管理 280

机动车管理 281

机动车辆安全标准 281

机动车检验 281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81

机动车驾驶规则 281

机动车载人规则 282

机动车载物规则 282

机动车会车规则 283

机动车超车规则 283

驾驶员管理 283

车辆分道行驶规则 283

车辆停放规则 284

车辆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规格 284

自行车行车规则 284

特种车辆管理 285

空中交通管制 285

船舶交通管理 285

国际航空运输安全规定 285

行人交通违章 286

交通违章 286

交通管理处罚 286

交通事故 286

交通事故现场 287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287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87

交通事故鉴定 287

交通事故处罚 288

交通事故调解 288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 288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 288

旅店业管理 288

物品寄存业管理 289

信托寄卖业管理 289

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 289

印铸刻字业管理 290

印刷复印业管理 290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90

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年龄 291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 291

违反治安管理的财物和使用工具的处理 291

违反交通管理治安处罚 291

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治安处罚 292

违反消防管理治安处罚 292

治安管理处罚 292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292

治安管理处罚裁决程序 293

治安管理处罚执行程序 293

治安管理从重处罚 294

治安管理从轻、免予处罚 294

治安管理中的没收 294

治安管理处罚中的担保人 294

治安管理处罚中的保证金 295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295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295

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295

侵犯人身权利治安处罚 295

妨害公共安全治安处罚 296

扰乱公共秩序治安处罚 296

侵犯公私财物治安处罚 296

醉酒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约束与处罚 296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治安处罚 297

卖淫嫖娼治安处罚 297

非法种植罂粟的治安处罚 297

对赌博行为的治安处罚 297

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的治安处罚 298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98

工读学校 298

劳动教养 299

强制劳动 299

劳动教养工作方针 299

劳动教养对象 300

劳动教养条件 300

劳动教养收容范围 300

劳动教养收容手续 301

劳动教养审批程序 301

呈请劳动教养审批表 301

军人劳动教养程序 301

劳动教养决定书 302

劳动教养通知书 302

注销劳动教养人员城市户口 302

劳动教养期限 302

劳动教养延期 302

劳动教养减期 303

劳动教养期限折抵 303

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303

劳动教养管理局 303

劳动教养工作领导机关 303

劳动教养执行机关 304

劳动教养管理所 304

劳动教养学校 304

妇女教养院 304

劳动教养人员 304

少年教养人员 305

劳动教养行政管理 305

劳动教养人员权利 305

劳动教养人员义务 305

劳动教养人员守则 306

劳动教养人员申诉 306

劳动教养人员控告 306

劳动教养人员档案 306

入所教育 306

出所教育 307

劳动教养生产制度 307

劳动教养人员学习制度 307

劳动教养人员卫生制度 308

劳动教养人员家属会见制度 308

劳动教养人员休假制度 308

劳动教养人员通信邮汇制度 308

劳动教养人员禁闭制度 308

劳动教养人员逃跑率 309

劳动教养人员追回率 309

护卫武装 309

劳动教养人员的考核奖惩 309

劳动教养人员“三证” 309

劳动教养工作干警工作纪律 309

提前解除劳动教养 310

解除劳动教养 310

解除劳动教养鉴定 310

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 310

所外执行 310

所外就医 310

劳动教养人员留场就业 311

劳动教养改造质量考察 311

劳教检察 311

人民警察 312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规则 312

警械 312

刑事警察 313

经济警察 313

治安警察 313

武装警察 313

户籍警察 313

铁路警察 313

司法警察 313

外事警察 313

边防警察 314

消防警察 314

森林警察 314

交通警察 314

枪支管理 314

军用枪支管理 314

民用枪支管理 314

运动枪支管理 315

枪支弹药购、销管理 315

枪弹进出口管理 315

外国人在华枪弹管理 315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316

民用爆破器材管理 316

城市控制爆破管理 316

烟花爆竹管理 317

刀具管制 317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 317

剧毒物品管理 318

麻醉药品管理 318

放射性同位素管理 319

射击场设置管理 319

非正常死亡管理 319

公共秩序管理 320

公共场所管理 320

治安管理 320

治安案件 321

治安灾害 321

治安巡逻 321

治安联防 321

精神病人管理 322

精神病人管治 322

营业性舞会管理 322

扫除“六害” 322

查禁赌博 323

边防检查 323

进出国境船舶检查 323

进出国境机动车辆检查 324

进出国境列车检查 324

入境出境飞机检查 324

外国人入境 324

外国人入境出境检查 325

外国人在华居留 325

外国人签证管理 326

团体签证 326

中国公民出境 327

中国公民出入境检查 327

人出境通行证 327

前往港澳通行证 328

港澳同胞回乡证 328

港澳同胞来往内地 328

港澳与内地来往入出境检查 328

港澳与内地来往出入境证件管理 329

内地公民短期前往港澳地区 329

内地公民赴港澳定居 330

内地公民赴台探亲 330

台湾同胞回内地 330

吊销签证证件 330

驱逐出境 331

限期出境 331

取消居留资格 331

缩短停留期限 331

遣送出境 331

财政机关 332

中国人民银行 332

外汇管理局 333

税务机关 333

审计署 333

统计机关 334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35

保险管理机关 335

商标管理机关 335

专利管理机关 335

劳动行政管理机关 335

环境保护机关 336

土地管理机关 336

土地管理局 336

国家烟草专卖局 337

中国海关 337

中国海关总署 338

对外经济贸易部 338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338

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339

审计机关 339

民政部 339

监察部 340

监察机关 340

保卫处、科 341

隔代收养 341

无效收养行为 341

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定情形 342

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342

继父母、继子女 342

离婚 342

协议离婚 342

诉讼离婚 342

第三编 实体法(下)(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 345

民商法 345

民法 345

民法调整的对象 345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346

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346

民法基本原则 346

平等原则 346

等价有偿原则 346

自愿 346

公平原则 347

诚实信用原则 347

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347

民法的渊源 347

民事法津关系 348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48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349

物 349

行为 349

智力成果 349

特定的精神利益 349

民事法律事实 349

事件 349

行为 350

合法行为 350

违法行为 350

民事行为 350

民事法律行为 350

无效民事行为 350

事实行为 350

民事法律事实的结合 350

民事权利 350

民事义务 351

财产权 351

人身权 351

绝对权 351

相对权 351

主权利与从权利 351

支配权 351

请求权 352

形成权 352

抗辩权 352

既得权 352

期待权 352

专属权 352

非专属权 352

积极义务 352

消极义务 352

主义务 353

从义务 353

明定义务 353

附随义务 353

自然人 353

民事权利能力 353

民事行为能力 354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54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54

无民事行为能力 355

宣告失踪 355

宣告死亡 356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撤销 356

被宣告死亡人生还时的处理 356

监护 356

户籍 357

姓名 357

居民身份证 358

住所 358

居所 358

经营居住地 358

个体工商 358

农村承包经营户 359

合伙 359

合伙财产 359

入伙 360

退伙 360

声明退伙 360

法定退伙 360

强制退伙 360

合伙的解散 361

合伙债务 361

法人 361

企业法人 363

非企业法人 363

公司法人 363

非公司法人 363

社团法人 363

财团法人 363

机关法人 364

事业单位法人 364

社会团体法人 364

基金会法人 364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364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64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365

法定代表人 365

联营 365

法人型联营 365

合伙型联营 366

合同型联营 366

物 366

有体物 366

无体物 366

流通物 366

限制流通物 366

禁止流通物 366

特定物 366

种类物 366

可分物 367

不可分物 367

动产 367

不动产 367

主物与从物 367

原物 367

孳息 367

天然孳息 367

法定孳息 367

货币 367

有价证券 367

民事法律行为 368

单方法律行为 368

双方法律行为 368

多方法律行为 368

单务法律行为 368

双务法律行为 368

有偿法律行为 368

无偿法律行为 369

诺成法律行为 369

实践性法律行为 369

要式法律行为 369

非要式法律行为 369

民事法律行为 369

口头形式 369

书面形式 369

一般书面形式 369

特殊书面形式 369

公证形式 369

鉴证形式 369

审核登记形式 369

公告形式 369

视听资料形式 370

推定形式 370

沉默形式 370

作为默示 370

不作为默示 370

无效民事行为 370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70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371

无权处分行为 371

无权代理行为 371

债务转移行为 371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371

延缓条件 371

解除条件 372

肯定条件 372

否定条件 372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372

延缓期限 372

解除期限 372

代理 372

代理权 373

委托代理 373

法定代理 373

指定代理 373

部分代理 373

全权代理 373

单独代理 374

共同代理 374

本代理 374

转托代理 374

滥用代理权 374

自己代理 374

双方代理 374

无权代理 374

催告权 375

撤销权 375

表见代理 375

时效 375

取得时效 376

诉讼时效 376

普通诉讼时效 376

特殊诉讼时效 376

除斥期间 377

诉讼时效的起算 377

诉讼时效中止 377

诉讼时效中断 377

诉讼时效延长 378

长期诉讼时效 378

期限 378

期日 378

期间 378

法定期限 378

指定期限 378

约定期限 379

物权 379

所有权 379

他物权 379

担保物权 379

动产物权 379

不动产物权 379

物权法定原则 379

一物一权原则 380

公示原则 380

交付 380

公信原则 381

物权变动 381

物权行为 381

物上请求权 381

债权请求权 381

财产所有权 381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383

占有权 383

占有 383

所有人占有 383

非所有人占有 383

合法占有 383

非法占有 383

善意占有 383

恶意占有 383

使用 383

使用权 384

所有人的使用 384

非所有人的使用 384

合法使用 384

非法使用 384

收益 384

收益权 384

处分权 384

事实上的处分 384

法律上的处分 384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385

原始取得 385

没收 385

无主财产 385

添附 385

附合 385

混合 386

加工 386

继受取得 386

善意取得 386

善意 386

财产所有权的消灭 386

家所有权 387

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 387

社会团体所有权 388

公民个人所有权 388

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388

财产共有 389

按份共有 389

共同所有 389

夫妻共有财产 389

家庭共有财产 390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90

专有部分 390

共有部分 390

用益物权 391

地上权 391

地役权 391

典权 392

永佃权 392

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 392

国有自然资源使用经营权 392

承包经营权 393

采矿权 393

国有土地使用权 393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394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394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 394

担保物权 394

抵押权 395

抵押权人 395

抵押人 395

抵押物 395

不得抵押的财产 395

抵押权的实现 396

抵押权的消灭 396

最高额抵押权 396

质权 396

质权消灭 397

动产质押 397

权利质权 397

有价证券的质押 397

股份、股票的质押 397

知识产权的质押 398

留置权 398

留置权的实现 398

留权的消灭 398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 398

相邻关系 399

债 399

债的要素 399

债的主体 399

债的内容 400

债权 400

债务 400

债的客体 400

债的发生原因 400

不当得利 400

无因管理 401

合同之债 401

非合同之债 401

单一之债 401

多数人之债 401

按份之债 402

连带之债 402

特定之债 402

种类之债 402

简单之债 403

选择之债 403

主债与从债 403

财物之债 403

劳务之债 403

债的变更 403

债的解除 403

债的变更和解除之条件 403

变更和解除债的法律后果 404

债的主体变更 404

债的主体协议变更 404

债的主体法定变更 404

债权转让 404

债务转移 405

履行 405

抵销 405

提存 406

双方协议 406

混同 406

债的担保 406

无效的担保合同 406

人的担保 407

物的担保 407

所有权保留 407

全线担保 407

反担保 407

定金 407

保证 408

一般保证 408

检索抗辩权 409

连带保证责任 409

保证责任期间 409

追偿权 409

债的履行 409

实际履行 410

协作履行原则 410

经济合理原则 410

适当履行原则 410

履行主体 410

履行标的 410

履行期限 410

债的逾期履行 411

债的提前履行 411

履行地点 411

履行方法 411

同法合同 411

双务合同 411

单务合同 412

有偿合同 412

无偿合同 412

诺成性合同 412

实践性合同 412

要式合同 412

非要式合同 412

主合同和从合同 412

有名合同 412

无名合同 413

格式合同 413

非格式合同 413

合同解释 413

合同解释的规则 413

文义解释的规则 413

整体解释规则 413

习惯解释规则 413

诚实信用解释规则 413

目的解释规则 413

文本解释规则 414

格式条款解释规则 414

合同成立 414

要约 414

要约邀请 415

要约的法律效力 415

要约的撤回 415

要约的撤销 416

要约失效 416

承诺 416

承诺的法律效力 416

承诺迟延 416

承诺撤回 416

合同法 416

合同法基本原则 417

合同成立的时间 417

合同成立的地点 417

缔约过失责任 417

合同内容 417

合同权利 417

合同义务 418

合同条款 418

免责条款 418

格式条款 418

格式条款的解释 418

合同形式 418

口头形式 418

书面形式 418

合同生效 419

附条件合同 419

附期限合同 419

效力待定合同 419

无效合同 420

可撤销合同 420

无权处分合同 420

欺诈 420

胁迫 420

履行费用 420

同时履行抗辩权 421

先履行抗辩权 421

不安抗辩权 421

合同保全 421

代位权 421

撤销权 422

合同的终止 423

违约责任 423

违约行为 423

违约行为形态 423

预期违约 423

明示毁约 423

默示毁约 423

实际违约 424

拒绝履行 424

迟延履行 424

不适当履行 424

部分履行 424

违约责任的形式 425

实际履行 425

损害赔偿 425

违约金 425

免责 425

责任竞合 425

买卖合同 425

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426

利益承受 426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426

样品买卖合同 427

试用买卖合同 427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 427

招标 427

投标 427

拍卖 428

互易合同 428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428

供用电合同 428

赠与合同 428

特种赠与 429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429

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 429

附义务的赠与 429

混合赠与 429

借款合同 429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430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430

租赁合同 430

租赁物 430

动产租赁 430

不动产租赁 430

定期租赁合同 431

不定期租赁合同 431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431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431

转租 431

合法转租 431

不合法转租 431

买卖不破租赁 431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431

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 432

租赁合同的更新 432

融资租赁合同 432

承揽合同 433

加工合同 433

定作合同 433

修理合同 433

复制合同 433

测试合同 433

检验合同 434

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434

材料的风险负担 434

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 434

报酬的风险负担 434

建设工程合同 434

建设工程分包 435

转包 435

勘察设计合同 435

建设施工合同 436

运输合同 436

客运合同 436

货运合同 436

多式联运合同 436

技术合同 437

职务技术成果 437

非职务技术成果 437

技术开发合同 437

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 437

技术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 438

技术转让合同 438

专利权转让合同 438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438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39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439

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 439

技术咨询合同 439

技术服务合同 439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 440

保管合同 440

消费保管合同 440

仓储合同 440

仓单 440

委托合同 440

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441

行纪合同 441

居间合同 442

人身权 442

自然人人身权 443

非自然人人身权 443

人格权 443

生命权 443

生命安全维护权 443

生命利益支配权 443

姓名权 443

姓名决定权 444

姓名变更权 444

姓名使用权 444

名称权 445

名称的设定权 445

名称使用权 445

名称变更权 445

名称转让权 446

隐私权 446

身份 446

身份权 446

亲权 446

亲属权 447

配偶权 447

荣誉权 448

人身权的保护 448

人身权的自我保护 448

人身权的国家保护 448

继承 448

继承权 449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449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449

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449

养老育幼扶助残疾人原则 449

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 450

遗产 450

法定继承 450

法定继承人 451

配偶 451

子女 451

婚生子女 451

非婚生子女 451

养子女 451

继子女 452

胎儿 452

父母 452

兄弟姐妹 452

祖父母、外祖父母 452

丧偶儿媳、女婿 452

法定继承的顺序 452

代位继承 452

转继承 453

遗产分配原则 453

一般均等原则 453

照顾原则 453

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453

协商原则 453

遗嘱继承 453

遗嘱继承人 453

遗嘱 454

遗嘱的形式 454

遗嘱见证人的限制 454

公证遗嘱 454

自书遗嘱 454

代书遗嘱 454

录音遗嘱 454

口头遗嘱 455

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455

遗嘱变更、撤销 455

遗嘱执行 455

遗赠 456

遗赠扶养协议 456

继承权的接受 456

继承权的放弃 456

继承权的丧失 457

遗产的保管 457

遗产的分割 457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458

民事责任 458

单方责任 458

双方责任 458

单独责任 458

共同责任 458

按份责任 458

连带责任 458

有限责任 459

无限责任 459

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459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459

过错责任原则 459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459

无过错责任原则 460

公平责任原则 460

抗辩 460

抗辩事由 460

不可抗力 460

意外事件 461

依法执行职务 461

正当防卫 461

紧急避险 462

受害人故意 462

自助行为 462

民事责任的方式 462

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462

停止侵害 462

排除妨碍 462

消除危险 463

返还财产 463

恢复原状 463

修理、重作、更换 463

赔偿损失 463

支付违约金 463

除影响 463

恢复名誉 463

赔礼道歉 463

民事责任的特殊方式 463

侵权行为 463

侵权民事责任 464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 464

共同过错 464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464

职务侵权行为 464

职务侵权责任 465

产品责任 465

产品缺陷 465

产品责任的承担 465

高度危险作业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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