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地理
万宝山事件
万宝山事件

万宝山事件PDF电子书下载

历史地理

  • 电子书积分:19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王霖,高淑英主编;辽宁省档案馆等合编
  • 出 版 社: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1
  • ISBN:7206009816
  • 页数:675 页
图书介绍:
《万宝山事件》目录

一、日本帝国主义策划侵占中国东北 1

关于东方会议《对华政策纲领》 (节录) 1

石原莞尔《解决满蒙问题方案》 2

从军事上所见到的满蒙 (节录) 4

万宝山事件是苦槻内阁对北满施威之试金石 6

解决满蒙问题方策大纲 7

二、万宝山事件的由来 9

(一) 起因 9

长农稻田公司经理郝永德与地东签订的租地种稻契约 (1931年4月16日) 9

郝永德与鲜人李昇薰等九人所订的转租契约 11

长春县长马仲援呈报韩人继续挖沟并已派员劝逐情形 (1931年5月25日) 12

民人孙永清等203人联名控告郝永德勾结日人引来韩人毁田种稻之呈文 14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解散挖沟韩民依法处理事致吉林省政府电 15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为韩人不听逐令继续挖沟及查办情形致省政府主席代电 16

申永均等韩人出具停工甘结 (1931年5月31日) 18

吉林全省警务处呈报挖沟韩人增至180余名又雇山东工人200名不听劝逐继续挖沟情形 19

长春县长为挖沟之山东工人已退出韩农拒不出境情形致省政府电 19

(二) 经过 21

长春县公安局报三分局管界内迁入韩侨情形 21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将申永均等10名韩人函送日领收讯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32

长春县长为派公安局长往三区查办挖沟韩人及日警干涉事致吉林省政府电 33

长春县长电报韩人挖沟加剧及日警涉入维护情形 34

吉林警务处为长春县公安局将韩人申永均等拘解县城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34

熙洽为报告处理韩人挖沟种稻案情形致张作相电稿 (1931年6月5日) 36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王之佑为处理挖沟韩人情形致吉林省政府主席代电 37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报日警督同鲜人雇华工复挖沟筑坝致吉林省政府电 38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与日领交涉撤出万宝山日警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38

长春县长电报中方警察撤出日方未撤情形 40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会同保卫唐总队长查办三、二两区韩侨经过情形 40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与日领交涉韩人停止工作双方撤警事致吉林省政府电 42

长春县长呈送韩人挖沟种稻始末情形节略 42

长春县县长为报送办理郝永德租地种稻原呈及县指令等文件给长春市政筹备处的呈文 43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第三分局管界韩民入境种稻始末情形的呈文 45

万宝山屯韩人强挖民田经过情形文稿 49

吉林省政府为长春县第三区界新来韩侨挖掘水道开种稻田不听制止的处理指令 51

长春县长为报日韩人又行挖沟人民异常气愤致吉林省政府电 51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三区管界韩民日人近日情形给警务处的呈文 51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转报长春县公安局长第二次查办韩人挖沟及日警保护情形给吉林省政府的呈文 52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报三区管界韩民日警近日行动和人民提出反对理由等情 54

长春县长马仲援为韩人运来稻种并强占民房致吉林省政府电 56

长春县政府为报日韩人在万宝山播种垫沟活动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56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日人督率韩人横河筑坝致警务处代电 57

长春县长为日韩人等仍横河筑坝激起民愤请设法交涉事致吉林省政府代电 58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日领反复无常忽翻双方解决万案之协议事致吉林外交特派员办事处电 58

吉林全省警务处为马家哨口韩人垫填地沟致吉林省政府电 59

吉林全省警务处为日人指使韩人种稻日后图赖致吉林省政府电 60

吉林省政府为已将郝永德扣押并与日方交涉事致国民党吉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函 60

长春县长为报万宝山人民聚众三四百人填沟并打伤分局长等情致吉林省政府电 61

长春县公安局报马家哨口冲突情形 61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为韩民在日警帮助下播种水稻情形给吉林省政府的呈文 62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日人到马家哨口试图构成冲突致警务处代电 62

长春县长为报万宝山民众气愤填沟日人带枪前往威吓等情致吉林省政府电 63

长春县公安局为日警向人民开枪发生冲突情形给警务处代电 64

长春县长为报万宝山又聚民众三四百人继续填沟日警开枪民众亦开枪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64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报马家哨口又来二十余名日人等致警务处代电 65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补报马家哨口日警与居民开枪冲突详细情形的呈文 65

长春县长为报马家哨口民众集结双方鸣枪示威被日警掠去人枪等情致吉林省政府电 66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转报长春第三区韩民堵塞水道妨害民田情形给吉林省政府的呈文 67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转报长春新来韩民强占民房等情形给吉林省政府主席张作相的呈文 68

长春县长为报日警进驻马家哨口及韩人筑坝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69

长春县长为县民王斌土地被占及被水淹情形致吉林省政府代电 69

东北政委会为日电通社传称万宝山双方交战死伤多人是何实情即速查明致吉林省政府电 69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日警断绝交通等情代电 70

张作相为速将万宝山案切实查明致熙洽等电 70

吉林全省警务处呈报马家哨口住户于永和儿媳马氏前因分娩受惊身死情形 71

东北政委会为朝鲜掀起排华浪潮催查万宝山事件真相致吉林省政府电 71

长春县长为日人强占民房破坏摆渡事致吉林省政府电 (1931年7月6日) 72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为报日警力助韩人挖沟筑坝当地农民聚众反抗请严重交涉致吉林省政府电 73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为马家哨口日警督饬韩民继续挖沟并建筑房舍增运武器等情给吉林省政府的呈文 (1931年7月6日) 73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为报长春县二分局长因劝阻民众填沟被打及日人带枪威吓等情致吉林省政府电 (1931年7月7日) 74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为报马家哨口民众与日警冲突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75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报马家哨口新来日警督韩民挖壕情形 (1931年7月7日) 76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马家哨口日警强占民房及日外务主事藏本等到万宝山分局等情形 77

长春县一区村正曲江楼等详陈民众与日警冲突经过情形 (1931年7月10日) 77

马家哨口等屯民人具结证实日人开枪射击情形 79

长春县长呈报日人督饬韩人在马家哨口建筑房屋情形 (1931年7月10日) 80

吉林全省警务处为报日警到马家哨口督饬韩民继续挖沟筑坝并挖掘战壕等情致吉林省政府电 80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为报日方增派日警进驻马家哨口强占民房等情致吉林省政府电 81

长春县长为报日警帮助韩人在马家哨口建筑房屋事致吉林省政府电 82

长春县长报日警督饬韩人并招雇山东民工重挖已被填平之沟致吉林省政府电 83

长春县长为报日警督饬韩人重挖水沟并搭设帐房不准我方通过等情致吉林省政府电 83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为日警督饬韩人在马家哨口一带强占农民熟地种稻等情给吉林省政府的呈文 84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为报日警督饬韩民继续挖沟并不许我方人员接近等情致吉林省政府电 84

长春县长报送韩人挖沟现场照片致吉林省政府电 85

吉林全省警务处为日领派警60余人督饬韩民继续挖沟筑坝情形给吉林省政府的呈文 85

吉林全省警务处为报马家哨口处韩民挖通水沟及日人进驻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85

长春县长为报韩农所种稻田生长不良日警韩人均见减少致吉林省政府电 86

长春县公安局长鲁绮呈报日警前往马家哨口查询稻田地主名册意图伪造契约 87

长春县长为报马家哨口日警拆去帐棚移住民房等情致吉林省政府电 87

孙永清等为日人韩人强占良田挖沟筑坝民人受害甚巨请求交涉赔偿事联名给吉省林政府主席呈文 88

长春县长马仲援为报调查韩人挖沟筑坝淹没良田情形致吉林省政府代电 89

长春县长为查报各地主租与韩人地亩数及被水淹农田情形给吉林省政府的代电 90

长春县长转报万宝山民众孙永清等因韩农挖沟受害请求交涉赔偿给吉林省政府的呈文 91

吉林全省警务处长转报日警拆去帐棚移驻民房并询问租田之地主姓名等情形给吉林省政府的呈文 91

长春市公安局长为报马家哨口韩民筑坝尺度事 93

长春市政筹备处处长为报日警韩人已撤出万宝山致吉林省政府电 93

钟毓为报告日警已退致张作相电 94

郝永德之妻郝乔氏关于长春县长马仲援滥用职权监禁其夫给吉林省政府之呈状 94

长春县长为报日警韩民撤出马家哨口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95

郝永德申诉被韩人冤控入狱恳请早释给吉林省政府主席的呈状 96

吉林省政府为报万宝山日警撤退情形致东北政委会电 (1931年8月11日) 97

吉林省政府为取销长农稻田公司的禁令 97

长春县公安局长关于六分局管境被筑坝浸淹之地亩数目及地主切结 98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梨树县得获日警请求关东厅增兵之信鸽译文致驻哈特派员办事处电 99

长春县长为报第六区被横河筑坝浸淹良田数目给吉林省政府的呈文 102

长春县公安局长为日警撤退后新来韩民人数造册给警务处的呈报 103

长春县长禀报韩人百余人仍未离去请速交涉解决 111

长春县政府为郝永德病重请保外就医给吉林省长官公署代电 112

吉林省长官公署为准郝永德保外就医给长春县政府代电 112

卸任长春县长为将郝永德押送事给新县长的咨文 112

长春县新任县长为收到在押犯郝永德给前任县长马仲援的咨文 112

吉林省政府为指示与日领交涉之要点致长春市政筹备处电稿 113

(三) 政府的应付方略 113

吉林省政府指示长春市政筹备处在与日领交涉韩人挖沟事件中应持立场的电稿 114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中日双方调查万宝山案提出解决办法致吉林省政府电 114

吉林省政府为转发张学良对万案之态度致长春市政筹备处电稿 115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与日领会同赴实地调查及交涉万案情形致吉林外交部特派员办事处电 116

吉林省政府为与驻吉日总领交涉事致外交部特派员吉林分处主任的电稿 117

吉林省政府为报告日警已涉入韩人挖沟及与日领交涉情形致东北政委会电稿 117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报与日领交涉中要求惩处开枪射击农民之日警致吉林省政府电 119

吉林省政府为万案纠纷日益严重请严重交涉办理事致长春市政筹备处长电稿 119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报万宝山农民填沟及与日领交涉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120

外交部为日电通社传称万宝山中日双方交战死伤多人请查明真相致吉林省政府电 120

南京政府为万宝山案致吉林特派员电 121

张作相为请电复朝鲜中华商会以明万宝山案真相致吴家象电 121

吉林省政府为述万宝山案经过并提出交涉主张致东北政务委员会电 122

外交部奉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对日据理严抗请查明详情致吉林省政府电 123

吉林省政府为报万宝山事件及与日领交涉情形致东北政委会南京外交部电 123

辽宁省政府令各县慎重对待韩侨电稿 125

吉林省政府为鲜境内已掀起排华浪潮应严重注意致延吉镇守使急电 125

长春县长为报警团未加入民众暴动给吉林省政府的复电 (1931年7月8日) 125

熙洽关于万宝山案与日领石射交涉情形致张作相电稿 (1931年7月8日) 126

张作相为对日方所拟四项要求如何交涉事致熙洽电 (1931年7月9日) 126

吉林省政府为已电令长春县抄送租约并不再提改种旱稻事致南京外交部电 127

熙洽为寄郝永德租约原文及改种旱稻不应再提事致张作相暨东北政委会电稿 127

农安县为报告县中学学生罢课游行及设法阻止情形给吉林省政府代电 128

农安县长为已转告各界对万案不可发生过激言行致吉林省政府电 128

吉林省政府为告知饬属注意防范事致延吉市政筹备处电 (1931年7月11日) 128

吉林省政府为报驻吉日领石射提出解决万案四项办法及所拟对策致东北政委会外交部电 130

外交部驻哈吉林特派员钟毓为请谕施主任与日领石射交涉先撤去军警等事致吉林省政府电 131

外交部驻哈吉林外交特派员办事处呈外交部电 132

吉林省政府为处理万宝山案时不便再提改种旱稻事致东北政委会之复电 133

张作相为饬各地方官吏在万案交涉未解决之前保持冷静致吉林省政府秘书长之密电 134

外交部为商讨与日领交涉解决万宝山案办法致东北政委会电 134

外交部呈行政院文 134

张学良为注意将纠纷情形告知驻东北各地美领事致张作相、臧式毅等电 135

军事参议院为讨论万案及应付方略致辽宁省政府公函 (1931年7月15日) 135

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为通知各地阻止民众游行集会以免授人以可乘之机给各党部的密电 136

国民党吉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为请各地与中央一致不得对日人有轨外行动事致吉林省政府函 136

中国国民党吉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为农安县警察包围爱国学生事致吉林省政府公函 137

张景惠为述万宝山案情形致张作相代电 137

王树翰对万宝山案交涉意见致张作相电 138

吉林延吉市政筹备处长为吉林省政府对延边答复日方及安抚地方处置得当表示嘉许给和龙县政府的指令 (1931年7月18日) 139

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为通知各地阻止民众游行集会以免授人以可乘之机给各党部的密电 140

张作相关于万宝山案交涉情况复王树翰电 140

东北政委会为转告市民取镇静态度复绥芬河商会电 (1931年7月21日) 140

吉林省政府为万宝山事件召开特别会议的记录 (1931年7月22日) 141

国民党吉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为转达国民党中央关于防止群众示威游行的来电致吉林省政府公函 (1931年7月23日) 141

张景惠为在哈鲜民讨论应付办法并日人从中挑唆事致张作相代电 141

吉林省政府为阻止韩人放水并日人调查中国农民户口向日领声明给外交部特派员的训令 143

外交部驻哈吉林特派员钟毓为报告与日领石射两次谈话情形给张作相的密电 144

吉林省政府委员会第188次特别会议记录 144

国民党吉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提出万案交涉要点致吉林省政府公函 145

吉林省教育厅为对万案注意宣传尺度不可对日人有轨外行动给和龙县政府的训令 146

东北交通委员会为日方要求接通万宝山长途电话已被拒绝情形给东北政委会的呈文 146

东北政委会为万宝山案交涉事致外交部电稿 147

东北政务委员会为速与日方交涉撤去日警退出韩农致外交部电 147

东北政委会为告知密探日本内阁对万宝山事件的态度给吉林省政府电令 148

东北政委会为交涉解决撤退日警韩农问题致外交部电 (1931年7月28日) 148

东北政委会为转告与外交部商讨对日领交涉万案解决办法等情致吉林省政府代电 149

钟特派员为报告与日领交涉情形及请示继续交涉办法给吉林省政府代电稿 150

东北政务委会为令特派员向日交涉取消契约赔偿损失各节致吉林省政府电(1931年8月1日) 150

张作相为转告驻长春宪兵分队长等实地调查万宝山事件及中日交涉情形给吉林省政府的咨文 151

外交部驻哈吉林特派员钟毓为报告与日领交涉情形及继续办法致外交部电 156

外交部关于对日交涉问题给吉林特派员钟毓的复电 (1931年8月5日) 156

东北政委会为拒绝日方要求接通万宝山长途电话给吉林省政府的训令 157

长春县长为报万宝山日警韩人撤退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1931年8月8日) 157

外交部驻吉林特派员钟毓为报与日领会谈及日警韩民撤退情形致政吉林省政府电 158

熙洽为报日警已撤出万宝山给张作相的电报 158

外交部驻哈吉林特派员钟毓为报与日领交涉鲜人退出问题给外交部的电稿 158

长春市政筹备处为派员调查万宝山案详情并分送调查报告致外交部特派员办事处电 159

行政院要求各地对日货检查和违章处罚不要苛求以免引起纠纷给各省市政府的急电 159

臧式毅关于日方军阀鼓吹满蒙政策致王树翰电 160

内政部为转发国民党驻神户直属支部对朝鲜排华事件之意见给吉林省政府密咨 160

外交部驻吉林特派员办事处为报调查万宝山日人撤退详情给吉林省政府代电 162

东北政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韩人双重国籍问题给吉林省政府之密令 169

桓仁县为派员解散境内韩侨集会并阻止张贴画片标语等情给辽宁省长电 170

外交部驻哈吉林外交特派员办事处呈外交部电 173

吉林外交特派员钟毓为就鲜农退出万宝山事与日领商谈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173

外交部致驻哈吉林外交特派员办事处电 174

东北政务委员会为通告日本领事柳井垣次去哈尔滨的任务给辽宁省政府的训令 174

张作相就万案中日交涉近况致雁行函 175

三、朝鲜等地的排华惨案 177

(一)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与受害华侨文电 177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呈外交部电 177

朝鲜京城九万华侨代电 177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呈外交部电 178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呈外交部电 179

朝鲜全体华侨通电 (1931年7月8日) 179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呈外交部电 179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为华侨受害请与朝鲜当局交涉事致东北政委会电 180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馆主事李仲刚等慰问平壤被难侨胞及调查鲜人暴动情形报告 180

旅鲜华侨回国难民报告书 185

朝鲜华侨归国代表秋水君告国内同胞书 187

安东商埠公安局长呈送华侨被难自述记实 189

和龙县公安局为报鲜境学生团击毙击伤华侨及焚烧房屋情形的呈文 190

和龙县长为报鲜境各地迫害华侨情形致吉林省政府电 (1931年7月13日) 191

朝鲜平壤中华商会陈述华侨遇难情形之通电 191

朝鲜回国难侨告全国同胞书 192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呈外交部电 194

中国驻日公使汪荣宝呈外交部电 195

中国驻日公使汪荣宝呈外交部电 195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呈外交部电 196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呈外交部文及纪录 196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呈外交部电 199

威海卫管理公署为旅鲜侨民被迫返国呈外交部电 (1931年7月30日) 202

朝鲜被难华侨之一封血泪书 202

中国驻日公使汪荣宝呈外交部报告 204

东北政委会为请接济华侨致外交部电 214

辽宁省国民外交协会为派员赴朝鲜慰问难侨给省政府的呈文 215

东北政务委员会为居朝中国侨民生命财产受损失未报者予以调查补报给辽宁省政府的训令 (1931年8月21日) 215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呈外交部文 216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卢春芳呈外交部文 217

(二) 朝鲜境内的排华暴动 220

仁川 220

仁川华侨朱君报告被难情形 220

仁川华商商会为华侨惨遭横暴请速援救致南京政府代电 (1931年7月6日) 222

仁川被难华侨曾玉仁自述记实 223

仁川华商商会为朝鲜排华风潮渐息致吉林省政府电 (1931年7月17日) 224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馆仁川办事处主任报告仁川惨案经过 (1931年7月20日) 224

元山 227

元山暴动经过 (1931年7月6日) 227

元山暴动之真相 (1931年8月1日) 228

新义州 230

新义州被难华侨代表张鸿霖自述记实 230

驻新义州领事宋带呈外交部电 230

新义州中华商会呈外交部公函 231

新义州暴动经过 (1931年7月15日) 232

平壤被难华侨孙景清自述记实 233

平壤 233

平壤劫余调查录 234

平壤暴动首犯之供词 237

朔州 238

宽甸县长为朝鲜平安北道朔州华商遭难情形事给辽宁省政府主席的呈文 238

(三) 在日本华侨受迫害 239

张云鹤致信在日华侨屡遭凶殴 239

朝鲜安洲华商请保护生命财产致奉天省政府和外交部电 (1931年7月11日) 239

安洲 239

(四) 中朝边境日警韩人过江挑衅 240

延吉市政筹备处长为报告与延吉日领冈田谈话情形致吉林省政府主席电 240

长甸税捐征收局长为鸭绿江对岸鲜人动静之禀 240

延吉市政筹备处长为报日韩人流言谓延边华民对鲜垦将有报复之举等情致吉林省政府电 241

长甸税捐征收局长就韩人殴伤茧民向日人交涉情形致辽宁省政府主席函 242

辑安县长报老虎哨对岸韩人情况致辽宁省政府主席电 (1931年7月13日) 242

辑安县长为报鸭绿江对岸韩人活动致辽宁省主席电 (1931年7月15日) 242

珲春县政府为报驻珲日领派员致歉情形给吉林省政府的呈文 (1931年7月18日) 243

和龙县公安局长为探询鲜境青年团暴动惨杀华侨的呈文 (1931年7月) 244

辑安县长关于日警韩人过江挑衅等情况给辽宁省主席的报告 (1931年7月24日) 244

辑安县长据报韩青年党拟来华暴动事致辽宁省政府代电 (1931年8月9日) 245

辽宁全省警务处长据报朝鲜沿岸青年勾唆我岸韩侨定期暴动情形给辽宁省政府的呈文 246

辑安县长为发现韩人被唆暴动事给辽宁省政府的呈文 (1931年8月13日) 246

国民党吉林省党部为朝鲜会宁日工兵队侵入我境情形的快邮代电 (1931年8月22日) 247

吉林省政府之抄件:延边近况报告 248

(五) 在中国内地 250

青岛日商纠众殴辱华人 250

(六) 国内安置收容归侨 251

辑安县安排华侨情形电 251

安东外交分会请速解决难侨问题致东北政委会等电 (1931年7月8日) 251

安东县长为安置被难华侨致辽宁省政府电 251

辑安县长为收容华侨回国避难事给辽宁省政府的呈文 (1931年7月14日) 252

鸭浑两江水上公安局为收容华侨事给辽宁省政府的呈文 (1931年7月20日) 253

安东县长为收容归侨事致辽宁省政府电 254

鸭浑两江水上公安局长为安置难侨事致辽宁省政府主席电 (1931年7月28日) 254

鸭浑两江水上公安局长为安置元山难侨事给辽宁省政府的呈文 (1931年8月3日) 255

安东县长公安局长为安置难侨事致辽宁省政府警务处电 (1931年7月29日) 255

安东县长公安局长会呈临时设所收容被难华侨情形 (1931年8月16日) 256

辽宁省各界为由鲜回国难侨募捐表 257

四、中日交涉 263

(一) 长春县与日本驻长领事交涉 263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驻长春日本领事函 263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日本驻长春领事函 264

长春市政筹备处与日本驻长春领事议定鲜人垦种稻田开掘水道问题之临时协定办法 265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日本驻长春领事函 265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日本驻长春领事函 266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日本驻长春领事函 268

驻长春日本领事田代给长春市政筹备处长第40号复函 (1931年6月13日) 270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驻长春日本领事第161号原函 (1931年6月14日) 271

日本驻长春领事致长春市政筹备处函第44号 273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驻长春日本领事第170号原函 (1931年6月17日) 274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驻长春日本领事第179号原函 (1931年6月23日) 275

日本驻长春领事致长春市政筹备处第48号复函 (1931年6月26日) 276

日本驻长春领事田代致长春市政筹备处第47号复函 (1931年6月26日) 276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驻长春日本领事第182号原函 (1931年6月27日) 277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驻长春日本领事第183号原函 (1931年6月27日) 277

长春日领田代致长春市政筹备处长第50号公文 (1931年7月2日) 278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驻长春日本领事第191号原函 (1931年7月2日) 279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驻长春日本领事第192号原函 (1931年7月2日) 279

长春市政筹备处致驻长春日本领事第197号原函 (1931年7月8日) 280

附:日本驻长春吉林领事致外务省电文 281

驻长春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81

驻长春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82

驻长春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83

驻长春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84

驻长春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85

驻长春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87

驻长春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88

驻吉林总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89

驻长春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90

驻长春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91

驻长春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92

驻长春领事致外务大臣电 292

(二) 中国驻朝鲜总领事与总督府当局交涉 293

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与杨代理外事课长谈话 293

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致朝鲜总督府政务总监函 (一) 294

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与杨代理外事课长谈话 294

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与池田警务局长谈话记录 295

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向代理外事课长提出应急办法四条 (1931年7月5日) 295

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与池田警务局长谈话记录 296

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与今井田政务总监谈话 297

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致朝鲜总督府政务总监函 (二) 298

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与穗积外事课长谈话 299

驻朝鲜总领事张维城与穗积外事课长谈话 299

朝鲜警务局发表鲜民暴动经过文 300

朝鲜总督府警务局声明书 301

第一次谈话记录 (1931年7月21日) 302

(三) 外交部特派员钟毓与日本驻吉林总领事石射等谈话记录 302

第二次谈话记录 (1931年7月23日) 303

第三次谈话记录 (1931年7月29日) 305

第四次谈话记录 (1931年8月2日) 307

关于要求日方撤警问题中日双方电话记录 309

第五次谈话记录 (1931年8月5日) 310

关于撤警问题中日双方两次电话谈话记录 311

第六次谈话记录 (1931年8月8日) 312

第七次谈话记录 (1931年8月10日) 316

第八次谈话记录 (1931年8月12日) 320

第十次谈话记录 (1931年8月27日) 326

第十一次谈话记录 (1931年8月31日) 330

第十三次谈话记录 (1931年9月4日) 336

(四) 中日政府交涉 339

外交部致日代办照会 (1931年7月7日) 339

驻日公使汪荣宝呈外交部电 339

日本驻华代办复外交部照会 (1931年7月13日) 340

驻日公使汪荣宝呈外交部电 (1931年7月8日) 340

日本驻华代办复外交部照会 (1931年7月13日) 342

外交部致日代办照会 (1931年7月16日) 342

外交部致日代办照会 (1931年7月22日) 343

日本驻华代办复外交部照会 (1931年8月4日) 345

外交部致日本公使照会 (1931年8月22日) 347

日本驻华公使复外交部照会 (1931年8月26日) 351

外交部致日本驻华公使照会 (1931年9月15日) 357

五、全国反日援侨运动 360

(一) 中国共产党及共青团文献 360

中国共产党为日本帝国主义在万宝山屠杀中国民众宣言 (1931年7月7日) 360

中共满洲省委关于万宝山事件及朝鲜惨案宣传大纲 (1931年7月7日) 362

中国共产党关于万宝山惨案的紧急通知第一号 371

中共东满特委关于万宝山事件决议案 372

中共满洲省委通信第二十七号--关于万宝山案给兰婉的指示信 375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为万宝山惨案告韩国青年书 (1931年7月2日) 377

为万宝山事件告中日韩三国劳苦民众 378

(二) 各界群众反日援侨活动文电 381

长春县教育会农会总商会致吉林省政府电 381

长春市学生抗日后援会宣言 381

山西省太原市第二次市民代表大会抗议日人制造万案电 (1931年7月6日) 383

长春县教育联合会关于万宝山案召开反日大会的启示 (1931年7月7日) 383

亚洲文化协会致各国通电 (1931年7月7日) 384

长春市学生抗日后援会宣言 (1931年7月8日) 384

烟台各界通电 (1931年7月8日) 385

敦化县农商教育会致东北政委会代电 386

长春市学生抗日后援会为万宝山事件宣言 387

韩族同盟会声明书 (1931年7月10日) 388

辽宁国民外交协会安东分会告全国同胞书 389

长春市学生反日游行情形 (1931年7月11日) 393

开滦矿业工会声讨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万宝山事件通电 (1931年7月11日) 393

哈尔滨市商会声讨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万宝山事件之通电 (1931年7月12日) 394

长春商埠小学生在市场演讲情形 395

东三省旅京同乡会通电 (1931年7月13日) 396

南京市经业同业公会通电 (1931年7月13日) 397

上海市商会致外交部电 (1931年7月13日) 398

全国商会联合会致外交部电 (1931年7月13日) 398

朝鲜平壤中国留学生会声明书 400

长春国民外交协会为鲜人惨杀我侨胞敬告国人书 (1931年7月14日) 400

敦化县农工商各界及学生开会游行情形 402

上海市商会各界反日援侨大会呈国府电 403

上海市商会各界反日援侨大会呈中央电 403

哈尔滨各法团通电 (1931年7月15日) 404

天津市反日援侨会通电 (1931年7月15日) 405

南京市农会通电 (1931年7月15日) 405

吴县国货丝绸机织救济会等电请政府严重交涉朝鲜排华事件 (1931年7月16日) 406

威海卫各界援救旅韩侨胞市民大会通电 407

南洋华侨同志会通电 (1931年7月16日) 407

吉林省教育会为万宝山案请严重交涉致东北政委会代电 (1931年7月17日) 408

胶济铁路工会对日一致五点主张的代电 408

东方问题研究会为万宝山事件宣言 410

上海市商会致全国各商会电一 412

张家口电灯工会等电请政府抗议日本唆使韩民残害华侨事 (1931年7月17日) 412

上海市商会致全国各商会电二 414

上海反日救国会为万宝山事件致张作相函 415

绥芬河商会全市市民为万宝山事件提出交涉三条之通电 (1931年7月21日) 415

平汉路工会电请抗议日人制造万宝山事件 415

首都各界反日护侨救国大会通电 416

汉口国货合作社电请抗议日人制造万宝山事件 (1931年7月23日) 417

热河省教育会为万宝山案誓死力争通电 417

吉林省农会永吉县农会抗议日侵我主权鼓吹排华致吉林省政府主席代电 418

长春市学生抗日后援会请速与日人交涉事给吉林省政府的呈文 (1931年7月27日) 419

长春市学生抗日后援会宣言 (1931年7月27日) 419

东三省旅京同乡会向中央请愿呈文 421

上海市各工会宣言 (1931年7月) 422

全国商联会致外交部电 (1931年7月) 422

中华国货维持会致外交部电 (1931年7月) 423

青岛市商会为日人指使鲜人排华事给吉林省政府代电 (1931年7月) 424

首都反日护侨救国大会宣言 (1931年7月) 425

河南博爱各界反日援侨会等吁请一致奋起抵制日货通电 (1931年8月5日) 426

长沙市新闻记者联合会抗议日人制造排华事件 (1931年8月7日) 427

山东福山五十六团体等声讨日人制造万案通电 428

长春国民外交协会请严重交涉致吉林省政府电 429

青海反日援侨后援会抗议日人阴谋通电 430

长春国民外交协会为揭露日领罪行致东北政委会代电 (1931年8月18日) 430

宁夏各界反日大会通电 (1931年8月21日) 431

黑河市民声讨日人誓作外交后盾通电 432

宁夏反日大会对中日交涉提出八条意见致南京国民政府电 (1931年8月26日) 432

吉林省农安县国民外交协会宣言书 433

热河省民众对日外交后援会反日宣言 434

热河省民众对日外交后援会为万鲜两案告各界同胞书 (1931年8月) 436

贵州各界反日大会声讨日人并请作外交后盾之通电 (1931年9月9日) 438

贵州各界反日大会为万案实行与日经济绝交的电文 (1931年9月11日) 439

(三) 中国国民党文电 440

河北省党务整理委员会快邮代电 440

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通电 440

京沪杭甬铁路特别党部执行委员会通电 441

北平特别市党务整理委员会通电 441

横滨直属支部通电 442

驻神户直属支部电 443

察哈尔省党务特派员办事处通电 443

首都卫戍司令部特别党部通电 444

黑龙江省党务指导委员会为万宝山事件致各界代电 (1931年7月11日) 445

浙江省执行委员会呈中央电 446

山东省党务整理委员会通电 446

陆军第二十九师特别党部筹备委员会通电 447

驻长崎直属支部执行委员会通电 448

铁道炮队司令部特别党部电 449

国民党陆军第七十四师特别党部筹委会讨日通电 449

国民党哈尔滨党务特派员办事处向日交涉意见的通电 (1931年7月14日) 450

河南省政府敦请南京政府应付对策的通电 451

河南省政府为保护在鲜华侨声讨日人誓作外交后盾的通电 (1931年7月14日) 452

山东省黄县党务整理委员会致各界代电 453

国民党陆军第二十二师特别党部筹委会致各界电 454

海军特别党部执行委员会电 455

陆军第十六师特别党部筹备委员会通电 455

陆军第四师特别党部筹备委员会通电 456

驻澳洲总支部电 (1931年7月16日) 456

菲律滨总支部电 (1931年7月20日) 457

蔡委员元培在中央党部纪念周对万宝山事件及朝鲜排华惨案之重要报告 457

南非洲总支部电 (1931年7月20日) 462

陆军第三十师特别党部声讨日本制造万宝山事件之通电 (1931年7月21日) 462

陆军第五十一师特别党部筹委会誓为外交后盾之代电 (1931年7月28日) 464

国民党江西鄱阳县执委会为声讨日人致东北政委会代电 (1931年7月29日) 465

国民党吉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为万鲜二案告民众书 (1931年7月) 466

国民党山东党务整理委员会要求严办郝永德及撤办长春县长的公函 (1931年8月4日) 470

热河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声讨日人声援受难同胞通电 (1931年8月14日) 470

驻朝鲜直属支部电 471

驻朝鲜直属支部执行委员会函 471

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特别党部通电 473

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武汉分校特别党部执行委员会电 473

驻缅甸总支部电 473

上海特别市党部民众训练委员会告民众书 475

南京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宣传部告全国同志同胞书 476

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宣言 478

中央宣传部对万宝山惨案及朝鲜排华惨案宣传大纲 479

六、国内外舆论 492

东北对外关系之前途 492

知彼知已 (1931年7月7日) 496

汉城《东亚日报》社评 (1931年7月7日) 499

朝鲜各界联合会协议会关于万宝山事件声明书 500

朝鲜之暴动惨案 (1931年7月8日) 501

外交界某要人谈吉林省当局对万宝山事件的态度 (1931年7月8日) 503

朝鲜京城帝国大学教授董长治对暴动谈话文 505

平壤商工业社会团体联合会电吉林省政府表歉意 (1931年7月9日) 508

南京韩侨会宣言 508

驻鲁韩侨敬告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书 509

神户英文《纪录日报》社评 510

神户英文报摘译 512

朝鲜排华与东北韩侨问题 513

《生活》周刊消息 516

朝鲜京城各界联合会对华侨惨案声明书 518

吉林韩侨万宝山事件讲究会敬告全中国同胞书 519

国人应奋起一致对外 520

朝鲜事件之责任 (1931年7月11日) 522

紧急善后与根本考虑 (1931年7月11日) 524

神户英文报评论 (1931年7月11日) 527

韩国临时政府外务长致东北政委会函 529

再论日本大陆政策 (1931年7月12日) 529

谁为朝鲜事件之主动者 (1931年7月12日) 531

万宝山华鲜冲突事件 (1931年7月13日) 533

万宝山案调查详记 (1931年7月13日) 550

万宝山案是日人的阴谋 (1931年7月13日) 558

朝鲜记者金利三在吉被杀经过及其谢罪声明书 560

朝鲜革命党特别第一支部敬告中国同胞书 560

神户英文《纪录时报》社评 563

有关万宝山事件的省城各方面形势 564

日本答复朝鲜排华案抗议 565

万宝山消息 (1931年7月15日) 567

万宝山案之由来 (1931年7月16日) 568

忸怩作态何为? (1931年7月18日) 572

热血民众的唯一武器 (1931年7月18日) 573

东北官民之重大责任 (1931年7月20日) 574

《生活》周刊消息 576

万宝山问题近日将在吉林开始交涉 577

万宝山案如何交涉 (1931年7月23日) 577

韩国独立党李东宁等对排华惨案宣言 581

全民族的生死关头 (1931年7月25日) 585

再论热血民众的唯一武器 (1931年7月25日) 586

民气激昂 (1931年7月27日) 587

朝鲜案与宁案汉案比较观 (1931年7月28日) 587

美国《密勒评论报》评论 (1931年7月) 590

旅沪韩人通电 (1931年7月) 590

日人欲重演济南惨案耶? (1931年7月) 591

韩民排华之背景 (1931年7月) 593

吾人果将何以自救 (1931年7月) 595

不能放松日本 (1931年7月) 597

非人道之大虐杀 (1931年7月) 601

国民对万宝山及韩民排华案应有之认识与努力 (1931年7月) 604

万宝山事件何以善后 (1931年7月) 607

万宝山消息 (1931年8月1日) 609

万宝山消息 (1931年8月8日) 611

万宝山案肇事地点马家哨口访问记 612

张作相答记问者 (1931年8月12日) 617

解决万宝山案之前途 (1931年8月13日) 618

一月来万案鲜案的对日交涉 621

七、回忆录 624

我们亲眼见到了万宝山事件的经过 王福山 王贵山口述 624

万宝山事件的发生和农安县中学生的游行示威 蒋玉德 628

农安县中学的爱国游行运动 崔佑仁 629

爱国的热血在我周身沸腾 赵洵 636

忆哈尔滨的声援活动 庄克仁 636

党领导内蒙围场县学生的声援活动 惠世如 637

辽宁国民外交协会派人调查慰问被害侨胞 卢广绩 638

王化一日记选 王化一 639

万宝山事件的审理 罗凤鸣 643

万宝山事件主犯郝永德公审旁听纪实 周克让 646

八、附录 651

顾维钧代表中国政府在国联调查会上关于万宝山事件经过的说帖 (1932年6月13日) 651

长春地方法院公开审讯万宝山案主犯郝永德 662

公审郝永德等人 (1947年2月20日) 662

郝案法院旁听记 (1947年2月20日) 663

长春地方法院第三法厅续审万宝山案从犯 666

吉林高等法院刑事判决书 (1947年9月26日) 667

国联调查团关于万宝山事件及朝鲜排华暴动的报告书 (1932年) 670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关于万宝山事件的判决 67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