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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选析
经济法案例选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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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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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单佑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0
  • ISBN:7503607726
  • 页数:246 页
图书介绍:
《经济法案例选析》目录

1.工商企业法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设立 1

2.工商企业设立必须具备法定条件 3

3.依法成立的工商企业开业后中途停止经营活动在1年以上的,视同歇业 5

4.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7

5.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10

6.参加联营的各方必须具备合法资格 14

7.参加联营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处分联营组织的财产 16

8.企业间由经济合同而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得因承办人或法人变动而解除 18

9.联营双方应对联营期间的债务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20

10.工商企业变更后,应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债务 22

11.不得借用他人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 24

12.工商企业歇业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并对歇业的企业债权债务作出处理 26

13.村民委员会是合格的被告 28

14.国家征用土地后,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村承包合同应当变更 30

15.承包指标不合适的农村承包合同,应当通过协商完善合同,而不应当擅自解除合同 32

16.承包人进行掠夺性经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4

17.发包人擅自单方撕毁合同,理应承担民事责任 37

18.承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9

19.不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无权进行转包 41

20.不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无权将承包合同转让第三者 44

21.签订承包合同的双方应对企业承包前的债务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46

22.承包人逃匿的,发包人应对承包人承包期内的债务负清偿责任 49

23.承包人无力清偿债务的,由发包人负责清偿 52

24.发包人应对承包人承包期内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54

25.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设立 57

26.个体工商户依法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受法律保护 59

27.个体工商户必须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62

28.个体工商户承担经济责任的原则 64

29.参加个人合伙的成员必须共同投资、共同经营 67

30.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外作为共同的权利主体和共同的诉讼主体 70

3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负连带责任 72

32.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 74

33.订立经济合同时,当事人应表达真实意图 76

34.订立经济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79

35.订立经济合同不得违反国家计划的要求 81

36.无代理权者签订的经济合同无效,责任由其自负 84

37.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无效,责任由行为人自负 86

38.委托合同中的受委托人应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 89

39.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越权签订的经济合同予以追认,则合同有效 92

40.出借公章、合同纸者,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94

41.盗用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纸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无效,其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96

42.签订经济合同应有合法的形式和完备的手续 98

43.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就应当全面履行 101

44.一方违约,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合法形式解除合同 104

45.合同双方违约,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07

46.需方对未明确付款日期的经济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09

47.经济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12

48.被担保的经济合同确认无效后,担保人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114

49.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被担保人要求追偿 117

50.经济合同以抵押担保的,对抵押物应依法处分 119

51.变更或者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原合同仍然有效 121

52.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准许 125

53.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仍需对实际纠纷进行实体处理 128

54.就地转手倒卖重要生产资料的经济合同无效 131

55.为规避法津而订立的经济合同无效 133

56.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故意方的非法所得应予追缴 135

57.经济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如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则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138

58.无履约能力的当事人所签经济合同无效 140

59.涉及罚款、追缴的无效合同,必须用判决处理 143

60.因上级领导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过错,致使经济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应由违约方当事人承担责任 146

61.购销合同的需方逾期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150

62.需方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152

63.需方对供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型号、花色有异议时,必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 154

64.供方所交货物质量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修理或调换 156

65.供方对其所供货物应当实行“包修、包换、包退”,还应承担因修、换、退而多支出的费用 158

66.供方在交付的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顶好的,需方有权拒付货款 161

67.供方不能按期交货,需方又不再需要的,经济合同可以解除,供方应负责补偿需方的经济损失 163

68.供需双方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质量标准,应按国家标准或通常标准履行 165

69.法定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仲裁检验的结论是人民法院合法有效的判决依据 167

70.当事人双方对合同规定的样品要进行封存,否则应视为无验收标准 169

71.需方逾期提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172

72.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174

7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在发包方办理正式合法手续后方可签订 176

74.禁止超技术等级承建工程 179

75.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应对工程质量负保修责任 181

76.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提前投入使用 184

77.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方不经定作方同意,不得将加工任务转让给第三方 186

78.定作方对承揽方多交的定作物未表示异议,就应支付加工费 188

79.定作方超过法定期限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变卖定作物,用以支付加工费 190

80.定作方中途废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92

81.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194

82.定作方逾期给付加工费,应承担违约责任 196

83.承揽方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应向定作方支付违约金 198

84.承租人不履行合同并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00

85.承租方擅自改拆租赁物应负赔偿责任 203

86.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必须是银行、信用合作社 205

87.企业之间为借贷而建立的联营无效 208

88.借款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211

89.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13

90.借款方无力偿还贷款时,贷款方有权依法处理借款方的保证财产 215

91.贷款方不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17

92.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219

93.运输货物灭失,承运人应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 221

94.技术转让合同并非购销合同 223

95.设计有错误、图纸不合格的技术不得转让 225

96.转让虚假技术,应赔偿受让方损失 227

97.个人无权转让职务技术成果 229

98.合同未作规定的,转让方对转让技术实施后的经济效益不承担风险 232

99.合同明确规定为独家转让的技术,受让方或转让方不得将技术向第三方转让 234

100.受让方接受技术付诸实施,不得超越自己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 236

101.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使用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 238

102.保险方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240

103.第三方责任,保险公司可以先赔偿后代位追偿 243

104.当事人单方终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涉外)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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