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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治藏法规全编  第1册
民国治藏法规全编  第1册

民国治藏法规全编 第1册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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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张双志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学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8
  • ISBN:9787507730678
  • 页数:380 页
图书介绍:本书系统整理汇编了民国时期历届中央政府治藏政策法令以及有关蒙藏委员会史料。这些珍贵的文献史料均为研究民国时期对西藏及周围藏区管理开发所必备的基本文献。
《民国治藏法规全编 第1册》目录
标签:主编 法规

上编 临时政府——北洋政府时期 民国元年至十六年(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二七年) 31

(一)基本方针 31

临时大总统孙文誓词(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 31

临时大总统孙文宣言书(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 31

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復伍廷芳电(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32

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致黎元洪电(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32

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致贡桑诺尔布等蒙古各王公电(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32

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致何宗莲电(一九一二年二月三日) 33

中华民国待遇清帝、皇族及满蒙回藏条件(一九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33

孙大总统布告国民消融意见蠲除畛域文(一九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35

黎元洪为请早定国都致南京孙大总统等电(一九一二年三月五日) 35

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宣布袁世凯宣誓就临时大总统职通电(一九一二年三月九日) 36

临时大总统令(一九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36

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命令(一九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36

北京政府外交部关于中国在满、蒙、藏主权的五项声明(一九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36

杨芬为慰復並陈明政府对藏实策致达赖喇嘛函(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37

临时大总统令(一九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38

临时大总统令(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38

蒙藏联合会为请将待遇蒙藏条例交约法会议公决增入专条事致国务总理呈(一九一四年四月七日) 39

蒙藏院为满蒙回藏各族待遇条件等並未取消事致西藏驻京堪布训令(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40

附一 西藏驻京代表贡觉仲尼等为询问西藏待遇条件是否取消事致蒙藏院呈(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40

附二 蒙藏院为西藏待遇条件请明白批示事致段祺瑞呈(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40

北洋政府蒙藏院解决藏事节略(一九二○年五月) 41

(二)法规法律 4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摘录)(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42

中华民国约法(摘录)(一九一四年五月一日) 42

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摘要)(一九三年七月) 43

约法会议组织条例(摘要)(一九一四年一月廿六日) 44

中华民国宪法(摘录)(一九二三年十月十日) 45

修正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摘要)(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七日) 45

临时参政院条例(摘录)(一九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46

修正临时参政院条例各条(摘要)(一九二五年五月一日) 46

国民代表会议条例(摘要)(一九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46

参议院议员选举法(摘录)(一九一二年) 47

参议院参议员选举法实施细则(摘录)(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八日) 49

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摘录)(一九一二年) 49

临时大总统令(一九一二年十月初五日) 51

蒙古西藏青海众议院议员选举施行令(一九一二年十月初五日) 51

国会省议会第一届选举费用补助令(一九一二年十月初五日) 52

西藏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法(一九一三年四月十日) 53

西藏第一届参议院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一九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54

筹备国会事务局致筹辦西藏选举事务所准函称擬就西藏本届选举法施行细则内第六条规定以西藏人在京之同乡会为调查机关究竟如何组织希按法核明见覆以墾核辦函(一九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54

内务总长致各省都督蒙古西藏青海各辦事长官电(一九一二年九月一日) 55

内务总长致各省都督民政长蒙古西藏青海辦事长官电(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初八日) 55

内务总长致各省都督民政长蒙古西藏青海辦事长官电(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55

内务总长致各省都督民政长蒙古西藏青海各辦事长官电(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56

内务总长致各省都督民政长蒙古西藏青海辦事长官电(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58

筹备国会事务局致各省都督民政长蒙古西藏青海辦事行政长官电(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58

筹备国会事务局致蒙古西藏青海各辦事长官电(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59

内务总长致各省都督民政长蒙古西藏青海各辦事长官电(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60

内务总长致各省都督民政长蒙古西藏青海各辦事长官电(一九一三年四月四日) 60

西藏代表罗布桑车珠尔及藏民珠赤等呈大总统懇准即日在京举辦选举文並批(一九一三年四月二日) 61

筹备国会事务局致西藏选举监督请查明顿柱罗布等如不愿应选即以该区候补当选人遞补造册报部函(一九一三年七月十四日) 62

大总统咨参众议院造送参众议院议员名册请查照文(节略)(一九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62

内务总长致西藏代理卓盟选举监督蒙藏事务局总裁议员遞补程序关系甚大应俟筹定划一辦法文到後再行辦理请查照函(一九一四年一月) 64

修正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七日) 65

修正参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一九一八年三月三日) 65

修正众议院议员选举法(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七日) 65

修正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一九一八年三月三日) 68

蒙古四部西藏第二届众议院议员选举施行法(一九一八年二月十七日) 68

参议院议员第二届选举日期令(一九一八年三月六日) 68

参议院议员第二届总选举日期令(一九一八年三月六日) 69

国会省议会第二届选举费用补助令(一九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69

大理院致司法局、蒙藏事务局,准青海辦事长官:「文电称「番例条款可否改良另行规定抑暂照旧或较内地法律增重各等情」。查前清现行刑律向不適用于该番地,该番例条款在未经颁布新特别法令以前,自属继续有效」请查照函(附原文、原电)(一九一四年二月七日) 69

修正监税条例(一九一八年三月二日) 70

(三)机构人事 70

黎元洪就中央政府各部暂行官制復袁大总统电(附 袁大总统来电)(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70

大总统令满蒙回疆归内务部管理令(一九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71

国务会议审议蒙藏事务局官制及其理由(一九一二年六月) 71

蒙藏事务院正总裁贡桑诺尔布呈大总统,奉任命先行到院辦事,修正官制已会商法制局核订並声明新印未铸以前暂用蒙藏事务局旧印文並批(一九一四年五月十一日) 72

蒙藏院官制(一九一四年五月十八日) 72

蒙藏院咨各巡按使、部、院、衙门,由政事堂领到院印遵即启用,咨行查照文(一九一四年七月) 73

修正蒙藏院官制第五条(一九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73

锺颖为受命出任西藏辦事长官並已接印视事给代理商上札(一九一二年九月八日) 74

陸興祺为就任驻藏辦事长官到藏後定查明藏乱缘由呈中央训示事致噶伦电(一九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74

临时大总统令(一九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74

临时大总统令(一九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74

临时大总统令(一九一三年七月七日) 75

陸興祺为奉护理驻藏长官之令但为英印政府所困请示如何辦理致袁世凯等电(一九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75

袁世凯为派陈贻範胡汉民为西藏宣抚使赴大吉嶺商议善後等事宜致达赖喇嘛电(一九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75

蒙藏事务局委任萧剑秋为西藏总调查员文(一九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76

蒙藏事务局委任李庭良为滇藏一带总调查员文(一九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76

蒙藏事务局咨四川都督、川边镇抚使请饬属保护调查员周文藻文(一九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76

蒙藏事务局委任周文藻为西藏调查员文(一九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76

蒙藏事务局委任符时焱为西藏调查员文(一九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77

蒙藏事务局咨四川都督、川边镇抚使请饬属照料西藏调查员符时焱文(一九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77

蒙藏事务局咨财政部准国务院函交藏衞团团长李新琪等呈称擬派人进藏请咨部发给路费等因请核辦文(一九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77

蒙藏事务局令委西藏调查员符时焱前往後藏实地调查文(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77

(四)封赠达赖、班禅 78

蒙藏局为恢復达赖喇嘛名号赏加封号廪金並派员赴藏宣慰事致袁世凯呈(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78

蒙藏局奉发袁世凯恢復达赖喇嘛封号令给锺颖与达赖喇嘛咨行及照会(一九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78

国务院为照旧支给达赖喇嘛俸饷等事復史悠明电(一九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79

国务院秘书厅奉发加封班禅致忠阐化名号令致蒙藏事务局公函(一九一三年四月一日) 79

袁世凯加封班禅代表阿旺益喜名号令(一九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79

蒙藏事务局加封扎什伦布翻译江曲达结名号训令(一九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80

蒙藏院为临时执政令加宣诚济世封号事致班禅大师公函(一九二五年八月) 80

(五)宗教管理 80

熊希龄为保护佛教僧众及在军中布道致大总统禀(一九一二年十一月) 80

内务部公布寺院管理暂行规则令(一九一三年六月) 81

寺院管理暂行规则 81

内务部为调查寺院及其财产致各省长、都统咨(一九一三年十月) 81

国务院关于保护寺庙财产致内务部公函(一九一四年一月七日) 84

附 中华佛教总会致国务院呈 84

内务部请明令保护佛教庙产致大总统呈(一九一五年八月七日) 85

内务部请饬属保护寺院财产致各省巡按使、都统咨(一九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86

大总统公布修正管理寺庙条例令(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86

修正管理寺庙条例 86

内务部制定著名寺庙特别保护通则致国务院法制局公函(一九二一年十一月) 89

组织北京佛教联合会及中华佛教联合会有关文件(一九二五年六—七月) 89

附 各地喇嘛封号與钱糧等事宜(一九一二年九月初一日) 92

蒙藏事务局副总裁姚锡光呈大总统「擬将蒙藏等处喇嘛活佛开单再加封号並援例准赐庙名匾额请批示祇遵」文並批(一九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92

蒙藏事务局照会喇嘛印务处「希派员赴多伦诺尔查报彙宗、善因二寺钱糧数目以便拨款抚恤」文(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92

蒙藏事务局照会喇嘛印务处「查已革得木奇端鲁布前捐款興学洵属羲举,未便因其斥革一併湮没应得奖叙,究应如何辦理希详查呈覆再行核辦」文(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初三日) 92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查核喇嘛印务处请补放大格斯贵员缺与例相符应准补授请批示祇遵」文並批(一九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92

蒙藏事务局咨财政部据喇嘛印务处呈请催领讽经?食银两请如数交给文(一九一二年十月) 92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擬加给章嘉呼图克图年俸银一万元请批示祇遵」文並批(一九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93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准喇嘛印务处转请颁发章嘉呼图克图册印诰敕等件暨商卓特巴扎薩克喇嘛印信,请分饬铨叙、印铸两局查照辦理」文並批(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四日) 93

临时大总统令(一九一二年十二月) 93

临时大总统令(一九一二年十二月) 93

临时大总统令(封赠章隆呼图克图等)(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94

临时大总统令(嘉奖拉巴占巴喇嘛等)(一九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94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擬自壬子年起洞里经及迎新年经政在嵩祝寺讽诵,其费用由局向部追加请钧鉴」文並批(一九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95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哲里木盟等旗霍鲁甘庙擬仍赏给「宁寿」原名匾额並颁发劄付、度牒以符定制请钧鉴施行」文並批(一九一三年一月) 95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擬派章嘉呼图克图率领喇嘛在後黄寺年例唪经並由局支给款项派员照料请钧鉴」文並批(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96

灌顶普善广慈宏济光明大国师章嘉呼图克图呈大总统「报明派员前赴各盟旗劝导喇果呼图克图、察汗诺们罕来京,承认共和,请破格优待」文並批(一九一三年二月三日) 96

灌顶普善广慈宏济光明大国师章嘉呼图克图呈大总统「擬将派赴各盟旗宣慰之喇嘛鸟勒济巴彦尔等量予奖励,开单请钧裁」文並批(一九一三年二月七日) 97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察罕诺们罕)(一九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98

临时大总统令(封赠喇果呼图克图名号)(一九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98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格根贡楚克丹毕昵玛)(一九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98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佈林套克托呼名号)(一九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98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西宁等处呼图克图)(一九一三年三月四日) 99

临时大总统令(封奖来京庆祝共和之呼毕勒罕等)(一九一三年三月四日) 100

临时大总统令(奖赏阿木尔济尔噶勒名号)(一九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100

蒙藏事务局咨直隸都督据阿巴噶巴王旗多伦诺尔二等喇嘛印务处执事喇嘛等呈懇将?怀羲仍留多伦厅原任请核辦见覆文 101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据喇嘛印务处呈擬以江赞桑布署五臺山扎薩克喇嘛一缺,暨将已故扎薩克堪布喇嘛罗藏增墜照例发给路费等情应均予照准,请训示祇遵」文並批(一九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102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拉卜楞寺呼图克图)(一九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103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广化寺班第达堪布)(一九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104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厦仲阿旺益喜)(一九一三年六月四日) 104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巴彦济尔噶勒)(一九一三年六月四日) 104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海沙巴伦鲁普桑凌沁)(一九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104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阿旺罗布桑祖勒哩木)(一九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105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额尔克绰尔济罗普桑鄂索尔扎木楚)(一九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105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罗布桑拉希)(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106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辅国公衔喇嘛阿穆沁格勒图本)(一九一三年七月三十二日) 106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开单代遞西藏旅京同乡会代表江赞桑布等品赍请钧鉴」文並批(附单)(一九一三年七月) 107

临时大总统令(加封希拉格图呼图克图济克密特昵玛)(一九一三年八月十日) 108

临时大总统令(封奖江赞桑布等)(一九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109

临时大总统令(封授达赖喇嘛依喜藏布等)(一九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109

国务总理熊希龄呈大总统「据蒙藏事务局呈称,擬以巨特巴学阿林巴拉什扎木素补放雍和宫额外教习苏拉喇嘛缺等情,请钧示祇遵」文並批(一九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110

大总统为准予阿旺根敦优恤事致蒙藏委员会指令(一九一七年九月七日) 111

附一 西藏旅京同乡会详陈已故驻京达喇嘛阿旺根敦病故及生前实事请酌抚恤事致蒙藏院呈(一九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111

附二 蒙藏院为阿旺根敦病故擬请优予抚恤事致大总统呈(一九一七年九月四日) 111

蒙藏院为扎薩克喇嘛一缺罗桑班觉毋庸与选事给喇嘛印务处指令(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112

附 喇嘛印务处为罗桑班觉可否免补扎薩克喇嘛事致蒙藏院呈(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112

蒙藏院为西藏参议员江賛桑布辞职遗缺由克希图遞补致内务部咨(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113

蒙藏院请奖西藏驻京之参议院议员罗桑班觉等五人勋章呈文(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13

大总统为核给西藏三大寺驻京堪布钱糧指令(一九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113

蒙藏院为復核西藏驻京堪布派差及支给钱糧事给喇嘛印务处指令(一九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113

附一 西藏旅京同乡会为报由三大寺揀派驻京堪布到京日期事致蒙藏院呈(一九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114

附二 蒙藏院为查明成案辦理西藏驻京堪布任差待遇事给喇嘛印务处训令(一九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114

附三 蒙藏院为西藏三大寺驻京堪布抵都並给钱糧事致大总统呈(一九一九年三月七日) 114

徐世昌准加封罗桑巴桑等诺门罕名号事致蒙藏院指令(一九二一年二月十日) 115

附 蒙藏院请加封西藏堪布罗桑巴桑等诺门罕名号事致徐世昌呈(一九二一年二月一日) 115

蒙藏院为加封罗桑巴桑等诺门罕名号致喇嘛印务处训令(一九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116

铨叙局为颁送加封罗桑巴桑等封册事致蒙藏院咨(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116

蒙藏院为准予贡觉仲尼充补扎薩克喇嘛事给喇嘛印务处指令(一九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116

附一 喇嘛印务处为贡觉仲尼补任扎薩克喇嘛请拨发钱糧事致蒙藏院呈(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117

蒙藏院请援案给贡觉仲尼款项以示體恤事致曹锟呈(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117

(六)礼遇王公喇嘛 118

蒙藏事务局覆国务院秘书厅擬订章嘉呼图克图等来京晋谒 大总统待遇礼节单请查照函(附单) 118

章嘉甘珠尔瓦格布锡杜英四位呼图克图先後来京晋谒 大总统擬订待遇礼节单 118

国务院秘书厅覆蒙藏事务局「各呼图克图待遇礼节单准照擬辦理」函 118

蒙藏事务局致内务部、交通部甘珠尔瓦呼图克图等定期来京请照礼节单优待各条特派警隊保护、花车赴口迎接函 118

蒙藏事务局致内务部、交通部「章嘉呼图克图来京擬与甘珠尔瓦同样优待请查照前函辦理」函 118

蒙藏事务局照会喇嘛印务处「传知雍和宫嵩祝寺並各寺庙一體接待章嘉呼图克图等」文 118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护擬蒙回藏王公、贝勒、贝子等,呼图克图、大喇嘛等年班各礼节请鉴核示遵」文並批(附单)(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18

临时大总统令(一九一三年一月十九日) 119

蒙回藏王公等爵章条例(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119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酌擬喇嘛印文定式请鉴核示遵」文並批(附单)(一九一三年三月一日) 120

临时大总统令(一九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121

蒙藏王公等服制条例(一九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121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遵查慰问员王传炯请设蒙藏招待所各节应即迅速筹设以示招徠,擬具规则暨各项经费缮具单表祈鉴核」文並批(附规则经费单並表)(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122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规定各呼图克图第一次来京」川资条例请训示祗遵文並批(附条例)(一九一三年九月六日) 125

各呼图克图第一次来京川资条例(一九一三年九月八日) 125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擬定初次来京蒙回藏王公」等特别川资条例请批示遵行文並批(附条例)(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125

民国成立初次来京蒙回藏王公等特别川资条例(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126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订定驻京及年班来京蒙古王公廪?条例请鉴核示遵」文並批(附条例)(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127

釐正蒙古王公喇嘛呈文辦法(一九一四年八月一日) 133

蒙藏院招待班禅事宜处职掌暂行章程(一九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133

(七)文化教育 134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报明筹辦蒙藏学校各情形请鉴核施行」文並批(一九一三年二月三日) 134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酌擬合併咸安宫学、唐古忒学、托忒学等三学及前理藩部之蒙古学扩充改良改名「蒙藏学堂」,请鉴核施行」文(附章程)(一九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135

蒙藏学校章程(教育部核定)(一九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135

蒙藏事务局呈大总统「请饬部速发官报经费並将经费清册及蒙藏回白话报简章录请鉴核文」(附清单暨简章)(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137

内务部覆蒙藏事务局准函称创辦蒙藏回白话报现经出版应准备案函(一九一三年一月) 139

(八)涉外事宜 140

北京政府外长就川兵入藏平乱致英驻京公使文(一九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140

北京政府驳復英国公使八月十七日来文的照会(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140

附 英驻京公使朱尔典致中国北京外交部节略(节录)(一九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140

蒙藏局为请照会英使发给赴藏册封使护照事致外交部函(一九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141

外交部为英不允我册封达赖喇嘛专使假道印度入藏事復蒙藏局函(一九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141

中英代表在北京第七次会商西藏问题的纪要(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141

中英代表在北京第九次会商西藏问题的纪要(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142

中国政府拒签西姆拉会议草约的有关文电(一九一四年四—七月) 143

外交部关于中英西藏问题交涉的西姆拉会议的报告(一九一四年七月) 143

外交部参事顾维钧与英驻京公使朱尔典关于西藏问题的晤谈要点(一九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149

附 六月二十八日顾参事赴英馆会晤朱使问答(巴参赞亦在座) 149

外交部为西藏界务等事与英交涉致驻英使馆电(一九一五年七月一日) 152

驻英使馆关于西藏界务等事復外交部电(一九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153

外交部关于西藏界务等事致驻英使馆电(一九一八年七月五日) 153

驻英使馆关于西藏边关等事致外交部电(一九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153

外交部存「中英藏案交涉」文稿(一九一八年) 154

外交部与英公使艾斯敦交涉川藏边境和平等问题的有关文件(一九二○年四月) 155

北洋政府关于抗阻英人侵占云南片马图谋西藏交涉文电(一九二一年一月四日) 157

长江上游总司令王汝勤关于英国强占云南片马地方请据理力争通电(一九三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166

外交部为英如能于土地问题讓步政府愿于藏中商务经济方面设法补償事致驻英使馆电(一九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166

顾维钧为英外相催促了结西藏问题並提出书面节略事致外交部电(一九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166

顾维钧为分析英政府亟欲解决西藏问题之原因致外交部电(一九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167

外交部为朝野反对已告英使缓议事致驻英使馆电(一九二一年九月四日) 168

朱兆莘为接外交部电开已告英使西藏问题擬在华盛顿会议後再行开议事致顾维钧电(一九二一年九月九日) 168

下编 国民政府时期 民国十七年至三十八年(一九二八年至一九四九年) 168

(一)基本方针 169

国民政府文官处为谭胡阎戴陈各委员审查蒙藏事件案致蒙藏委员会公函(一九二九年一月廿六日) 169

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训政时期蒙藏委员会施政纲领(一九二九年二月廿三日) 169

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蒙藏與新疆之决议案(一九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170

中国国民党第三届二中全会关于蒙藏之决议案(一九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170

蒙藏委员会委员刘樸忱先生在中央广播电台报告词(一九二九年六月) 171

赵戴文擬条呈蒋介石解决西藏问题预辦事项六条事致阎锡山电(一九二九年九月十二日) 173

赵戴文为擬条呈蒋介石解决西藏辦法九条事致阎锡山电(一九二九年九月十二日) 173

赵戴文为政府派贡觉仲尼等入藏向西藏当局提出八项辦法致阎锡山电(一九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174

蒋介石为派员赴藏宣慰事致达赖喇嘛函(一九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174

文官处为抄转蒋介石古应芬賛慰达赖喇嘛抵御外侮倾诚内向信函事致藏事处长函(一九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175

阎锡山为遴派大员来京参加西藏会议事致达赖喇嘛函(一九二九年) 176

阎锡山为派贡觉仲尼回藏慰问望促成西藏与中央和好致噶伦擦绒函(一九二九年) 176

阎锡山为赞襄达赖喇嘛完成五族团结国家统一大业致擦绒噶伦函(一九二九年) 177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关于解决中央与西藏地方及西藏地方與尼泊尔纠纷问题决议致国民政府函件(一九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177

军政部为西藏会议擬具军事提案致蒙藏委员会函(一九三○年十月三十日) 180

擬请各设在蒙藏地方之省县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一律参用蒙藏人员以利地方事务之发案(一九三一年一月) 181

凡遇培植吏治、自治、警察等内政人才时应请与蒙藏人士以接受训練之特殊机会案(一九三一年一月) 182

附 请制定甄拔蒙藏人员单行辦法案(一九三○年四月) 182

蒙藏委员会为抄发节遵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事致达赖喇嘛公函(一九三一年七月十日) 183

蒙藏委员会为请速派代表来京出席西藏会议事致达赖喇嘛函(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183

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依据训政时期约法关于国民生计之规定确定其实施方针案涉及边疆之决议案(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184

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国家建设初期方案经济建设关于边疆之决议案(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184

国民政府文官处为酌辦白云梯关于蒙藏问题之提案致行政院公函(一九三二年三月十九日) 185

改善蒙藏军事政务宗教教育以禦外侮案(一九三二年四月) 186

中国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體会议关于慰勉蒙藏来京各员並团结国族以固国基案(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187

中国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體会议中央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蒙藏党务部分)(一九三三年) 188

青海省蒙藏民众运动指导方案(一九三三年三月三十日) 189

监视祭海专员陈敬修在蒙藏委员会纪念周报告词(一九三三年四月) 194

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石青阳在中央纪念周报告词(一九三三年七月) 196

蒙藏委员会为沿边地方长官互订条款只能用规约不得用条约字样式致行政院呈(一九三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197

行政院嘱临行前送噶厦说帖申明西藏为中国之一部分事致黄慕松电(一九三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198

黄慕松为行前向噶伦重申西藏为中国一部分必须服从中央政府等原则事致行政院等电(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198

黄慕松为重申西藏当然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及西藏服从中央事致四噶伦说帖(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十日) 198

蒙藏委员会为奉谕草擬护送班禅回藏专使训条事致行政院呈(一九三五年九月) 199

行政院为核准所批特派护送班禅大师回藏专使诚允入藏训条事致蒙藏委员会密令(一九三五年十月二日) 199

蒙藏委员会为修订专使入藏训条事致行政院呈(一九三六年九月五日) 200

行政院为抄送护送专使入藏训条审查意见事致蒙藏委员会密指令(一九三六年九月八日) 201

行政院奉发护送班禅专使入藏训条致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201

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关于边疆者(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

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召见西藏代表事由及谈话要点(一九三七年三月九日) 203

国民政府建都南京以来关于蒙藏行政之设施(一九三七年四月) 203

军委会辦公厅为转送重庆行营对解决班禅回藏问题及今後处理藏事的意见致蒙藏委员会公函(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九日) 205

蒙藏委员会向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第三次大会所做工作报告(一九三九年一月) 207

行政院为抄送入藏谈话要旨十一项事给吴忠信训令(一九三九年九月) 208

国民党五届八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加强国内各民族及宗教间之团结以达成抗战建国成功目的之施政纲领案(一九四一年四月二日) 209

行政院向第二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会议所作工作报告(一九四一年十月) 210

行政院向国民参政会第三届第一次大会所作工作报告(一九四二年九月) 210

军事委员会关于对藏政治运用各项原则致蒙藏委员会电(一九四三年九月九日) 211

蒙藏委员会关于对藏政治运用原则復军事委员会代电(一九四三年十月二日) 211

军委会关于对藏宣传要羲及加强驻藏辦事处工作等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一九四三年十一月十日) 212

军委会为面示沈宗濂入藏工作方针及照准所擬工作计书並拨经费等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13

蒙藏委员会卸任驻藏辦事处处长孔庆宗述职报告(一九四五年六月一日) 213

蒙藏委员会向国民参政会第四届第一次大会所作工作报告(一九四五年七月) 215

军令部为送达与西藏国大代表商谈改进中央与西藏关系要点致蒙藏委员会函(一九四六年三月四日) 218

国民政府行政院关于一九二九—一九四六年对西藏问题的处理(一九四六年十一月) 219

蒙藏委员会关于订定西藏建设计书纲领问题致行政院秘书处公函(一九四七年一月九日) 222

蒙藏委员会为报核议计晋美等呈请加强西藏边防议案综合要点事致行政院秘书处等函(一九四七年四月十一日) 225

甘乃光为将所议加强西藏边防议案情况转告原呈请人计晋美等知照事致蒙藏委员会函(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 226

国民政府一九四七年度西藏地方政治宗教文化设施资料(一九四七年) 226

蒙藏委员会一九四七年度重要工作报告(藏事部分)(一九四七年) 229

蒙藏委员会一九四七年度重大措施报告(藏事部分)(一九四八年二月) 230

蒙藏委员会一年来施政报告(藏事部分)(一九四八年四月十四日) 230

蒙藏委员会一九四九年工作计书藏事部分稿(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231

阎锡山对藏事声明(一九四九年八月) 235

蒙藏委员会为邀员商讨藏务意见事致行政院呈(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二日) 235

(二)法规法律 236

国民会议筹备条例(节略)(一九三○年十月十八日) 236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草案(节录)(一九三一年五月一日) 236

中华民国宪法(摘录)(一九四六—一九四七年) 237

西藏会议代表推选辦法(一九二九年十一月八日) 238

附 西藏会议代表产生標准及分配名额 238

国民会议代表选举法(一九三一年一月一日) 238

国民会议代表选举法施行法(一九三一年一月二十日) 239

蒙藏行政制度未经确定以前所有名称官职暂准照旧令(一九二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239

司法院指令司法行政部《理藩院则例》对于蒙番人民仍准援用文(一九二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240

禁用前清封典(一九二九年十月一日) 240

以後对于西藏民族不得再沿用番蠻等称谓以符中华民族一律平等之旨(一九二九年十月五日) 241

釐订蒙藏地方暂行法制案(一九三○年四月) 241

修订现行蒙藏司法法令之准备(一九三○年) 242

土司补官袭职不得轻许咨(一九三一年八月) 242

禁止挑拨民族间感情之文字令(一九三二年十一月行政院秘书处函各省转饬) 243

申令禁止以番蠻鞑子等称谓加诸蒙藏各族以符中华民族一律平等之旨(一九三五年六月十五日行政院训令) 243

(三)机构人事 244

国民政府准蒙藏委员会成立启用印信开始辦公备案指令(一九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244

蒙藏委员会为本会成立事给蒙藏及各臺站训令(一九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244

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组织法(一九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244

修正蒙藏委员会组织法(一九三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245

国民政府修正公布蒙藏委员会组织法致文官处训令(一九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246

蒙藏委员会组织法(一九四○年十月十六日修正公布) 247

国民政府修正蒙藏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条文致文官处训令(一九四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248

修正蒙藏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条文(一九四二年四月廿七日公布) 248

蒙藏委员会组织法(一九四二年四月廿七日第四次修正公布) 248

国民政府修正公布蒙藏委员会组织法致文官处训令(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日) 250

蒙藏委员会组织法(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日修正公布) 250

蒙藏委员会组织法(一九四七年七月十六日修正府令公布,一九四七十月四日再修正公布) 251

蒙藏委员会内部规则 253

蒙藏委员会驻平辦事处规则 253

蒙藏委员会会议规则 253

蒙藏委员会设计委员会组织规则(按设计委员会现已改组为边事研究会) 253

蒙藏委员会边事研究会组织规则 254

蒙藏委员会会外编译规则 254

蒙藏委员会派驻各地专员条例 254

蒙藏委员会招待所组织规则 255

蒙藏委员会招待所暂行招待规则 255

蒙藏旬报社章程 256

行政院为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辦事处致国民政府呈(一九四○年四月四日) 256

吴忠信为报驻藏辦事处成立辦公事致蒋介石电(一九四○年四月四日) 256

国民政府批准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辦事处令(一九四○年四月六日) 257

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驻藏辦事处组织规程(一九四○年五月十三日) 257

行政院训令内政部、蒙藏委员会擬具招待蒙藏来京领袖辦法文(一九三一年七月十三日) 257

边疆宗教领袖来京展觐辦法(一九三四年一月八日公布) 258

蒙藏回疆各地方长官及各宗教领袖人员来京展觐礼节单(一九三四年一月八日) 259

达赖班禅代表来京展觐辦法(一九三四年一月八日) 260

蒙藏新疆回部来京展觐人员招待规则(一九三四年一月八日) 261

蒙藏回疆各地方长官及各宗教领袖人员来京展觐赏赍辦法(一九三五年一月十四日) 265

班禅大师经青回藏应照特任官入境礼节妥为招待电(一九三五年一月七日) 265

边疆武职人员叙授官衔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一九三六年二月八日) 266

蒙藏边区人员任用条例(一九三七年四月一日) 268

西藏班禅驻京公事处组织成立並检呈宣言致阎锡山函(一九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270

班禅驻京辦事处为更各並报送辦事细则组织条例事致蒙藏委员会呈(一九三二年六月十八日) 271

附 班禅驻京辦事处组织概况(一九四八年) 271

行政院为西陲宣化使公署组织条例业经国民政府照令公布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275

附 西陲宣化使公署组织条例(一九四八年) 276

行政院为西陲宣化使公署辦事细则准予备案事致蒙藏委员会指令(一九三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276

蒙藏委员会为附送公署辦事细则修正条文致西陲宣化使公函(一九三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277

西藏驻京辦事处为遵令修正西藏驻京平康辦事处组织大纲事致蒙藏委员会呈(一九三五年十月十九日) 280

西藏驻京辦事处概况(一九四八年) 282

修正西藏驻平辦事处组织大纲(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呈奉行政院备案) 282

修正西藏驻康辦事处组织大纲(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84

修正章嘉呼图克图驻京辦事处组织大纲(一九三六年二月八日) 285

国民政府任命阎锡山为蒙藏委员会委员长令(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87

国民政府特派黄慕松为致祭达赖专使令(一九三四年一月十二日) 287

行政院为奉令特派诚允为护送班禅回藏专使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五年九月十日) 287

行政院为准诚允辞职特派赵守钰接任护送专使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六年八月二十日) 288

国民政府特派考试院院长戴传贤为致祭班禅专使令(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88

国民政府特派员忠信会同热振主持十四世达赖喇嘛转世事宜令(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88

蒙藏委员会为国民政府特派吴忠信会同热振主持十四世达赖喇嘛转世事致热振电(一九三九年一月五日) 288

行政院为奉令准派关吉玉马步芳为主持十世班禅坐床典礼专副使事致蒙藏委员会函(一九四九年七月三十日) 289

黄慕松为擬留刘樸忱驻拉薩事致行政院电(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289

黄慕松为留蒋致余辅佐刘樸忱事致行政院电(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90

刘樸忱为同蒋致余开始辦公事致行政院等电(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九日) 290

赵守钰遵派高长柱入藏接替蒋致余职务事致蒙藏委员会电(一九三七年九月十一日) 290

赵守钰为已派高长柱往替俟到後離藏事復蒋致余电(一九三七年九月十一日) 291

蒙藏委员会同意派高长柱入藏接替蒋致余职务事復赵守钰电(一九三七年九月十三日) 291

蒙藏委员会为派高长柱接替蒋致余驻藏职务事致噶厦电(一九三七年十月十九日) 291

附一 蒋致余为返京就医由高长柱接替其职事致噶厦函(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291

附二 赵守钰为据昌都调查员唐磊报告索康已正式表示拒绝高参议入藏致蒙藏委员会电(一九三八年七月一日) 292

附三 赵守钰为接蒙藏会电告已将入藏事电西藏辦事处转电噶厦详为解释令索康勿加阻止事致高长柱电(一九三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292

附四 赵守钰为入藏事接蒙藏委员会转热振电称已由司伦噶厦等决定许可事致高长柱电(一九三八年七月五日) 292

赵守钰为准蒙藏委员会转热振电懇留张威白驻藏致高长柱电(一九三八年八月三日) 293

行政院为张威白暂行在藏负青准予备案事指令(一九三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293

吴忠信为派令张威白为咨议在藏暂行负责事致热振电(一九三八年九月十三日) 293

行政院为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辦事处並任命孔庆宗、张威白为正副处长事致国民政府呈(一九四○年四月四日) 294

国民政府为蒙藏委员会驻藏辦事处成立並任命孔庆宗、张威白为正副处长准予备案指令(一九四○年四月六日) 294

吴忠信就沈宗濂接替孔庆宗职务事致攝政达札及噶厦电(一九四三年十月十八日) 294

军委会为向西藏当局说明派沈宗濂驻藏实系重视藏事以期恢復西藏与中央正常关系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七日) 295

吴忠信为西藏饬属迎护沈宗濂具见尊重中央明命事復达札电(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三日) 295

吴忠信为沈宗濂一行赴藏履任事致噶厦电(一九四四年四月十八日) 295

沈宗濂为新调人员入藏沿途请供给为拉驮马事致噶厦函(一九四四年十一月五日) 296

陈锡璋为译送许世英任命熊耀文为蒙藏委员会驻藏辦事处处长事致噶厦函(一九四八年五月八日) 296

噶厦就熊耀文任驻藏辦事处处长事復许世英电稿(一九四八年四月六日) 296

蒋介石为派贡觉仲尼赴藏宣慰事致噶伦擦绒函(一九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297

行政院秘书处为抄送特派九世班禅为西陲宣化使辦法请审查事致刘尚清等函(一九三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297

国民政府文官处为特派班禅为西陲宣化使致行政院公函(一九三二年四月十八日) 298

行政院为转知国民政府特派班禅为西陲宣化使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二年四月十九日) 299

选任班禅额尔德尼为国民政府委员案(一九三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299

行政院为核准热振总攝全藏政教大权事致国民政府呈(一九三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299

行政院为核准热振代攝达赖喇嘛职权復西藏驻京辦事处转司伦噶厦等电(一九三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299

国民政府册封热振命令(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300

国民政府加封热振辅国普化禅师名号册文(一九三五年十一月) 300

行政院为西藏新任攝政达札电告就职日期准予备案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七日) 300

蒙藏委员会为转达新任攝政就职准予备案事致达札噶厦电(一九四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300

为喜?嘉措任蒙藏委员会副委员长等事孜仲给噶厦电(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300

(四)封赠达赖、班禅等事宜 301

考试院长请授予达赖班禅名号事致国民政府会议函(一九三一年六月十二日) 301

文官处为奉府令同意所擬追赠达赖封号各项事致行政院公函(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01

国民政府为追赐达赖封号等事给行政院指令(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02

行政院为会同内政部议定褒崇达赖喇嘛典礼事给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302

行政院为转知国民政府令事给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303

国民政府主席祭达赖喇嘛文(一九三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303

行政院为请铸发致祭专使关防事致国民政府呈(一九三四年二月七日) 303

印铸局为铸发致祭专署关防事致国民政府文官长签呈(一九三四年二月九日) 304

国民政府为照准铸发致祭专使行署关防事给行政院指令(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二日) 304

达赖追悼会筹备处为报告第一次会议决议案事致文官处代电(一九三四年二月七日) 304

达赖追悼会筹备处为请刘曼卿任交際组干事並附各组正副主任名单事致文官处函(一九三四年二月七日) 305

行政院为议定达赖追悼会地点日期筹备处简单等事致国民政府呈(一九三四年二月八日) 306

国民党中执会政治会议秘书处为核准南京追悼会经费等事致文官处函(一九三四年二月八日) 308

国民政府为照准褒崇典礼事给行政院令(一九三四年二月十日) 309

国民政府为核准追悼日期等事给行政院令(一九三四年二月十日) 310

行政院核转蒙藏委员会擬请派大员参加追悼会致祭等事致国民政府呈(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二日) 310

追悼会筹备处为追薦班次秩序並分别派员参加事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函(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二日) 311

国民政府为派参军长前往致祭事给行政院指令(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三日) 315

行政院为核准致祭专使入藏分赠礼品概算事致国民政府呈(一九三四年二月十四日) 315

胡德章关于玉印文體程序的签呈(一九三四年二月十六日) 316

附 印铸局为请定玉印蒙藏文次序事致蒙藏委员会公函(一九三四年二月十日) 316

行政院著会同内政部擬具治丧费数目事给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日) 317

胡德章为册封致祭仪式事签呈(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日) 317

达赖大师追悼会筹备处简章(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日) 317

达赖大师圆寂褒崇典礼(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日) 318

国民政府参军处典礼局为抄送致祭秩序册及礼堂图式事致蒙藏委员会函(一九三四年三月二十日) 319

赴藏专使致祭达赖大师秩序(一九三四年三月二十日) 320

追赠十三世达赖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封号册文(一九三四年三月一日) 323

国民政府为照准礼品费用事给行政院指令(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323

国民政府准将追悼会经费馀款致拨赈务委员会事给行政院训令(一九三四年九月十三日) 323

蒙藏委员会为转呈黄慕松抄送册封礼节及致祭秩序单事致行政院呈(一九三五年一月十七日) 324

行政院为册封礼节及致祭秩序业经国民政府准予备案事给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五年二月二日) 326

黄慕松为检交西藏当局赠送礼品事致国民政府呈(一九三五年三月一日) 327

蒙藏委员会为达赖喇嘛灵童应依法掣籤手续事致行政院呈(一九三八年八月十八日) 327

蒙藏委员会为擬定达赖喇嘛转世掣籤徵认辦法事致行政院呈(一九三八年十月八日) 327

蒙藏委员会为电復热振派员参加典礼俟掣籤定期再辦事致行政院呈(一九三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329

行政院通过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行辕组织规程训令(一九三九年十月十二日) 329

蒋介石请吴忠信等代擬达赖徵认典礼等情復噶厦电(一九三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330

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定吴忠信奉使入藏经费致国民政府公函(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四日) 331

吴忠信为请酌催准拉木登珠免予掣籤颁发坐床经费事致赵丕廉电(一九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332

行政院为请发布明令特准拉木登珠继任十四世达赖喇嘛並发给坐床典礼经费事致国民政府呈(一九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332

国民政府特准拉木登珠免予掣籤继任为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及拨发坐床大典经费令(一九四○年二月五日) 333

附 吴忠信为报亲莅主持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情形事致国民政府主席及行政院长电(一九四○年二月二十日) 333

蒙藏委员会奉令组织十四世达赖坐床典礼筹备处通知派员出席致有关机关公函(一九四○年二月十一日) 333

国民政府封授班禅额尔德尼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名号令(一九三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335

蒙藏委员会为待遇班禅辦法及册授名号事致蒋介石电(一九三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336

国民政府参军处典礼局为举行册授班禅大师名号典礼仪式事致文官处函(一九三一年六月三十日) 336

国民政府明令册封班禅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名号之册文(一九三一年七月一日) 338

国民政府文官处为颁发护国宣化广慧大师班禅玉印事致行政院公函(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五日) 338

蒙藏委员会为请颁发班禅西陲宣化使名羲並允驻青海香尔德辦公事致行政院呈(一九三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339

行政院为请颁发班禅西陲宣化使名羲並指定香尔德驻锡辦公事致国民政府呈(一九三二年四月四日) 339

行政院为院会通过颁发班禅西陲宣化使名羲並指定香尔德驻锡辦公案呈请国民政府发表事致蒙藏委员会指令(一九三二年四月四日) 340

国民政府特派班禅为西陲宣化使並照准香尔德驻锡辦公致行政院指令(一九三二年四月十四日) 340

行政院为特派班禅为西陲宣化使事给青海省政府川康边防督辦训令(一九三二年四月二十日) 341

行政院为知照国民政府令准班禅为西陲宣化使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二年四月二十日) 341

行政院为转知国民政府照准班禅任西陲宣化使並香尔德驻锡辦公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二年四月三十日) 341

行政院秘书处为军政部提议将西陲蒙古两宣化使行署改称行院案原则通过事致蒙藏委员会笺函(一九三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41

蒙藏委员会为请维持西陲宣化使公署名称事致行政院呈(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342

班禅为请维持西陲宣化使公署原名事致蒙藏委员会电(一九三三年四月一日) 343

行政院秘书处为核復班禅驻京辦事处编送回藏旅费概算书事致蒙藏委员会笺函(一九三五年四月四日) 343

蒙藏委员会为筹划班禅回藏辦法路线暨经费概算事致行政院折呈(一九三五年四月十八日) 344

行政院为准护送班禅回藏专使调任及增加行署员额事致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350

行政院秘书长奉转护送班禅专使行署条陈整个计书呈文致蒙藏委员会函(一九三六年二月一日) 351

护送班禅专使行署为报送辦事规则等致蒙藏委员会函(一九三六年二月二日) 354

诚允为准于玉樹设立西陲宣化使公署驻青康藏三边辦事处请备案事致蒙藏委员会电(一九三六年三月七日) 357

行政院秘书处奉转护送专使赵守钰呈报行署人员给养运输整理补充情事电致蒙藏委员会函(一九三六年十月十三日) 357

吴忠信为议復褒恤班禅大师辦法事致引政院呈(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358

国民政府追赠班禅封号令(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359

文官处为在重庆择期追薦班禅事致蒙藏委员会公函(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359

蒙藏委员会为护送班禅灵櫬回藏辦法致行政院呈(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360

国民党中执会秘书处为推定班禅追薦会主祭陪祭人员致蒙藏委员会函(一九三八年三月五日) 361

国民政府致祭班禅大师祭文(一九三八年三月八日) 361

蒙藏委员会追薦班禅大师祭文(一九三八年三月八日) 361

行政院准所擬班禅灵櫬回藏辦法致蒙藏委员会指令(一九三八年三月八日) 361

班禅大师追薦会筹备处简章(一九三八年三月十一日) 362

蒙藏委员会为赵守钰所擬验收班禅行辕武器辦法可行政行政院呈(一九三八年三月十四日) 362

行政院核准处理班禅行辕武器辦法致蒙藏委员会指令(一九三八年三月二十日) 363

蒙藏委员会筹擬班禅圆寂善後辦法致行政院呈(一九三八年四月十二日) 363

蒙藏委员会为护送班灵回藏及安置班辕辦法致贺耀祖函(一九四○年十月十三日) 366

蒙藏委员会请准护送班灵抵达地点由黑水改为嘉桑卡致行政院呈(一九四○年十月十三日) 366

蒙藏委员会审核班辕善後处理意见书等致行政院呈(一九四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366

行政院为通过班辕善後辦法抄发遵行事致蒙藏委员会指令(一九四一年五月五日) 367

行政院为班辕善後辦法经国防委员会决议准予备案致蒙藏委员会训令(一九四一年七月二日) 368

蒙藏委员会请为准予组织班禅诵经堂事致行政院呈(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六日) 368

蒙藏委员会关于准设班禅诵经堂致罗桑坚賛电(一九四二年一月二十日) 369

蒙藏委员会擬定班禅转世辦法事致行政院呈(一九四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369

蒙藏委员会为班禅转世擬定三种处理方案致行政院呈(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三日) 370

蒙藏委员会为坚持由中央派员主持掣籤决定班禅正身事致沈宗濂电(一九四四年十月十七日) 371

蒙藏委员会为辦理班禅转世经过並擬解决辦法事復军委会代电(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372

蒙藏委员会为再申班禅转世辦法事致达赖喇嘛等电(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二日) 372

蒙藏委员会为噶厦所擬班禅转世徵认辦法不符成例事致王乐階代电(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373

蒙藏委员会为班禅徵认经过並擬具认定辦法事致行政院呈(一九四九年五月五日) 374

行政院为院会决议並呈奉总统明令公布官保慈丹为十世班禅並在塔尔寺坐床事致蒙藏委员会指令(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一日) 375

行政院抄送关吉玉呈报十世班禅坐床典礼情形电事致蒙藏委员会通知(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日) 376

(五)宗教管理 376

寺庙管理条例(一九二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376

国民政府文官处为章嘉呼图克图关于整理内蒙佛教辦法致行政院函(一九二九年二月六日) 378

熊希龄关于设立整理宗教委员会以安定社会辅助政治等问题致蒋介石函(一九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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