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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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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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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7801829360
  • 页数:333 页
图书介绍:本书介绍证券法、公司法及与证券法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一本通》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一条【立法宗旨】 2

第二条【适用范围】 2

目录 2

第五条【守法原则】 3

第六条【分业经营、管理原则】 3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 3

第四条【平等、自愿、有偿、诚信原则】 3

第三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章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四条 4

第七条【监管机构】 4

第八条【证券业协会】 4

第九条【审计监督】 4

第二章 证券发行 4

第十条【公开发行的定义及其核准】 4

第十一条【公开发行保荐人制度】 7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至第十二条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7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19

第十二条【公开发行应报送的文件】 19

第十三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20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41

《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首次公开发 41

第十五条【募集资金用途】 42

第十七条【公开发行债券应报送的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九十八条至第一百零八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51

第十八条【再次公开发行债券的限制】 52

第十九条【文件格式及报送方式】 52

第二十条【报送文件的要求】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至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九条《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披露申请文件】 57

第二十二条【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 5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二十三条【股票发行的绝对禁止事项】 67

第二十四条【核准期限】 67

第二十八条【证券承销】 69

第二十七条【投资风险承担】 69

第二十六条【已核准证券发行决定的撤销】 6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 69

第二十五条【证券发行申请公开】 69

第二十九条【自主选择承销公司】 70

第三十条【承销协议内容】 70

第三十一条【承销公司的核查义务】 70

第三十二条【承销团承销】 70

第三十五条【发行失败】 71

第三十六条【股票发行备案】 71

第三十四条【溢价发行】 71

第三十三条【承销期限】 71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八条《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股票发行中不当行为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证券经营机构申购自己承销股票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 85

第三十七条【可交易证券的范围】 85

第三十八条【限制性交易的期限】 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8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的通知》第三十九条【交易场所】 86

第四十条【交易方式】 86

第四十一条【证券形式】 86

第四十六条【证券交易收费】 87

第四十五条【审计人员等买卖股票的限制】 87

第四十三条【从业人员等持有、买卖、受赠股票的禁止】 87

第四十二条【交易方式】 87

第四十四条【账户保密】 8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第四十七条【公司归入权】 88

第二节 证券上市 89

第四十八条【证券上市核准】 89

第四十九条【上市保荐人制度】 89

第五十条【股票上市条件】 89

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的股票上市】 89

第五十四条【应公告的其他事项】 90

第五十二条【股票上市应报送文件】 90

第五十三条【公告上市文件】 90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第五十五条【暂停上市】 92

《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六条【终止上市】 104

第五十七条【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05

第五十八条【公司债券上市应报送文件】 105

第五十九条【公告债券上市文件】 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至第一百六十三条《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条至第三十七条第六十条【暂停上市资格】 110

第六十三条【披露信息的要求】 111

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 111

第六十一条【终止上市资格】 111

第六十二条【申请复核】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五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六十四条【公开发行公告文件】 114

第六十五条【中期报告】 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115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六十六条【年度报告】 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118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六十七条【重大事件公告】 118

第六十九条【虚假信息的责任】 123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二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发布澄清公告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 1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信息披露方式】 130

第七十一条【对披露信息的监督】 130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四条 131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五条第七十二条【暂停或终止上市的公告】 131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131

第七十三条【内幕交易的禁止】 131

第七十四条【知情人的范围】 131

第七十五条【内幕信息的范围】 132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七十七条【操纵证券交易的禁止】 135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二条至第六条 135

第七十六条【内幕信息利用的禁止】 135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虚假信息的禁止】 137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出版署、邮电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发布〈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七十九条【欺 141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八十条【法人证券交易的禁止】 142

第八十一条【资金入市的禁止】 143

第八十二条【挪用公款买卖证券的禁止】 143

第八十三条【国有企业买卖股票的要求】 143

第八十四条【对禁止交易行为的报告义务】 143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的通知》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第八十五条【上市公司收购方式】 145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7

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报告和公告】 157

第八十七条【报告和公告的内容】 157

第八十八条【收购要约的发出】 157

第八十九条【收购报告书的报送】 158

第九十条【收购要约的公告和期限】 158

第九十一条【收购要约撤销的限制】 158

第九十三条【要约收购的限制】 159

第九十二条【收购条件的范围对象】 1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161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第九十四条【协议收购的方式及公告】 161

第九十五条【临时托管股票】 161

第九十六条【收购要约】 161

第九十九条【收购股票的法律后果】 162

第一百零一条【国有股份收购的批准】 162

第一百条【收购情况报告及公告】 162

第九十八条【被收购股票转让的禁止】 162

第九十七条【收购行为及后果】 162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163

第一百零二条【证券交易所的性质】 163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条至第九条 164

第一百零三条【章程】 164

第一百零四条【名称】 164

第一百零五条【收入分配】 164

第一百零九条【证券从业人员的禁止】 165

第一百零八条【任职限制】 165

第一百零六条【理事会】 165

第一百零七条【总经理】 165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第一百一十条【交易所会员资格】 168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至第五十条 170

第一百一十一条【委托交易方式】 170

第一百一十二条【交易申报与证券过户登记】 170

第一百一十三条【即时公布证券交易行情】 170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技术性停牌和临时停市】 172

第一百一十六条【风险基金】 173

第一百一十七条【专用账户】 173

第一百一十五条【异常交易】 173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173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173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 17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百一十八条【相关规则的制定】 176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177

第一百一十九条【回避】 177

第一百二十条【交易结果恒定】 177

第一百二十一条【从业人员违反交易规则的责任】 177

第一百二十二条【设立审批】 182

第六章 证券公司 182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182

《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 182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189

第一百二十三条【证券公司的含义】 189

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条件】 18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一、二、四、五第一百二十五条【业务范围】 195

第一百二十六条【名称】 195

第一百二十七条【注册资本】 195

第一百二十九条【须批准事项】 196

第一百二十八条【设立申请的审查】 1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二条至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一、二第一百三十条【风险控制指标的规定】 19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三第一百三十一条【任职资格】 1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21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证券从业人员的禁止】 214

第一百三十三条【兼职禁止】 215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218

第一百三十四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218

第一百三十五条【交易风险准备金】 21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三第一百三十六条【健全内部控制与实行分业操作】 2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划拨证券或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或期货经纪机构清算账户资金等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7〕27号通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紧急通知》第一百三十七条【自营业务】 228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228

《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 232

第一百三十八条【自主经营权】 232

《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239

第一百三十九条【交易结算金】 239

第一百四十条【证券买卖委托书】 239

第一百四十四条【收益承诺的禁止】 240

第一百四十六条【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 240

第一百四十五条【私下接受委托的禁止】 240

第一百四十二条【融资融券服务】 240

第一百四十三条【全权委托的禁止】 240

第一百四十一条【证券代理买卖】 240

第一百四十七条【资料保护义务】 241

第一百四十八条【报送或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241

第一百四十九条【委托审计或评估】 241

第一百五十条【风险控制指标不合规定的责任】 241

第一百五十三条【证券公司的责任】 242

第一百五十二条【未能勤勉尽责的责任】 242

第一百五十一条【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责任】 242

第一百五十四条【可对直接责任人采取的措施】 243

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243

第一百五十五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243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243

第一百五十六条【设立条件】 243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244

第一百五十七条【职能】 244

第一百五十八条【运营方式及章程】 244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 245

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障措施】 245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245

第一百六十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义务】 245

第一百五十九条【证券存管】 245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至第七十一条 246

第一百六十二条【原始凭证的保管】 246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 246

第一百六十三条【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246

第一百六十五条【解散】 247

第一百六十四条【专项管理】 247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 247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 248

第一百六十六条【证券账户】 248

第一百六十七条【交收义务】 248

第一百六十八条【清算交收账户】 248

第八章 证券服务机构 248

第一百六十九条【证券服务机构的范围】 248

第一百七十一条【禁止行为】 249

第一百七十条【从业资格】 249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259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59

第一百七十二条【服务费用的收取】 259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第一百七十三条【按规定出具文件】 26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第九章 证券业协会第一百七十四条【证券业协会的性质】 262

第一百七十五条【章程】 262

第一百七十六条【职责】 262

第一百七十九条【监管机构职责】 263

第一百七十八条【设定目的】 263

第一百七十七条【理事会】 263

第十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263

第一百八十条【有权采取的措施】 26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处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基本准则〉等五项制度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处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基本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处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证据准则》《中国证券监督 279

第一百八十二条【行为规范】 280

第一百八十三条【协助义务】 280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开原则】 280

第一百八十五条【信息共事机制】 280

第一百八十六条【移送处理】 2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282

第一百八十九条【骗取发行核准的责任】 28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关于在查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通知》第一百八十七条【任职禁止】 282

第一百八十八条【擅自发行证券的责任】 282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282

第一百九十条【擅自承销或代理买卖证券的责任】 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283

第一百九十一条【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责任】 283

第一百九十二条【保荐人的责任】 284

第一百九十三条【违法信息披露的责任】 284

第一百九十七条【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责任】 285

第一百九十六条【非法开设证券交易所的责任】 285

第一百九十四条【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责任】 285

第一百九十五条【违法买卖股票的责任】 2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八条【违法聘任人员的责任】 286

第一百九十九条【禁止交易人员参与交易的责任】 286

第二百条【证券欺诈的责任】 2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百零一条【违法买卖股票的责任】 287

第二百零二条【内幕交易的责任】 2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288

第二百零三条【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任】 288

第二百零五条【违法融资融券交易的责任】 2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289

第二百零四条【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任】 2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290

第二百零六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责任】 2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 290

第二百零七条【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的责任】 290

第二百零八条【法人违法买卖证券的责任】 290

第二百一十一条【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的责任】 291

第二百零九条【违法从事自营业务的责任】 291

第二百一十条【违背客户委托交易的责任】 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百一十二条【收益承诺的责任】 292

第二百一十三条【违反秩序收购的责任】 292

第二百一十四条【利用上市公司收购造成损失的责任】 293

第二百一十五条【私下接受委托的责任】 293

第二百一十六条【经营非上市证券交易的责任】 293

第二百二十条【混合操作的责任】 294

第二百一十九条【越权行为的责任】 294

第二百一十八条【擅自变更有关事项的责任】 294

第二百一十七条【连续停业的责任】 2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294

第二百二十一条【骗取许可证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 295

第二百二十二条【报送、提供资料信息及违法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责任】 295

第二百二十三条【制作、出具文件失实的责任】 2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296

第二百二十四条【违法发行、承销债券的责任】 296

第二百二十五条【保存文件和资料的责任】 296

第二百二十六条【擅自设立或违法经营的责任】 296

第二百二十七条【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 29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第二百二十八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责任】 2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2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29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第二百二十九条【违规审核同意的责任】 299

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 300

第二百三十四条【罚没所得上缴国库】 300

第二百三十五条【复议或诉讼】 300

第二百三十二条【民事赔偿优先】 300

第二百三十一条【刑事责任的承担】 300

第二百三十条【阻碍监督管理的责任】 300

第十二章 附则 301

第二百三十六条【本法的溯及力】 301

第二百三十七条【审核费用】 301

第二百三十八条【境外发行或上市的批准】 301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316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327

《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 32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发行B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百四十条【施行时间】 327

附录:本书所涉文件目录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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