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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  6
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  6

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 6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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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陈志奇辑编
  • 出 版 社:渤海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1996
  • ISBN:957897020X
  • 页数:2807 页
图书介绍:
《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 6》目录

目录 2407

第十八编 中华民国十八年 2407

(○六五四)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发表元旦文告,强调今后三年内以和平方法废除所有不平等条约。一月一日 2407

(○六五五)中日济南惨案之交涉,原已于二月四日达成数点协议,但终于本日功败垂成,宣告。谈判破裂。二月八日 2408

(○六五六)国民政府国务会议批准非战公约。三月九日 2411

(○六五七)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本日通过外交报告决议案,提出对外政策三项基本原则。国民政府准此提出于第二十四次国务会议决议照办。三月二十七日 2412

(○六五八)中日两国本日互换照会,发表声明书及签署议定书,解决民国十七年五月三日发生之济南惨案。三月十八日 2416

(○六五九)英国军队本日入侵我江心波。四月七日 2420

(○六六○)教育部通令:江心坡系我国领土,促各学校书坊更正地图。四月二十五日 2429

(○六六一)各国驻华使节团长(首席外使)荷国欧登科(W.J.Oudendijk),本日致电我外交部,宣告废弃列国禁械入华协定。四月二十六日…………………2431 2432

(○六六二)外交部照会英、美、法、荷、挪威及巴西六国,声明取销在华领事裁判权。四月二十七日 2432

(○六六三)中日两国本日交换照会,解决宁案(南京惨案)与汉案(汉口惨案)。五月二日 2435

(○六六四)我新任驻英公使施肇基(原驻美公使,遗缺由伍朝枢接任),本日在上海接受英国商会公宴,并发表演说,谈中英关系。五月十四日 2438

(○六六五)外交部长王正廷,本日举行记者招待会,报告最近外交情形。六月六日 2442

(○六六六)外交部长王正廷,本日在北平招待记者,报告一年来之中国外交,重点在于致力取消不平等条约,同时积极加强与各国之友好关系,「如俄政府声明在中国不宣传共产主义,且能实行,则中俄即可复交」。七月十二日 2444

(○六六七)苏俄政府,本日致牒我外交部,要求:(一)从速召集会议,解决中东铁路一切问题;(二)取消对中东路不合法之行为;(三)从速释放所有被逮之苏联人民。并限三日内作满意之答覆,否则,「苏联政府迫不得已,将取用他种方略,以防卫苏联原则之权利」。七月十三日 2448

(○六六八)外交部本日电驻俄代办夏维松,令按指示备文覆苏俄七月十三日来牒。要求苏联政府释还被拘华侨,不得任意压迫中国旅俄侨商及团体。七月十六日 2454

(○六六九)苏俄政府本日致我驻俄使馆第二次通牒,声明与我绝交,撤回俄国驻华使馆及侨务代表,并令中国驻俄人员下旗归国,但保留一九二四年北京奉天中俄协定之一切权利。七月十八日 2456

附录:(一)东三省司令长官张学良译苏俄扰乱中国之证据 2461

附录:(二)「本已无交,何须再断?」 2476

附录:(三)国民政府蒋主席,为中俄断交事,九月二十日发表告全国将士书 2480

(○六七○)国民政府针对苏俄与我断绝邦交通牒,发表宣言,指苏俄通牒「全文无一而非矫饰虚伪欺世之词」,苏联政府「当然应负破坏国际交通之全责」。七月十九日 2481

附录:(四)王正廷:中东问题之真相 2481

(○六七一)外交部本日接获英、美、法、荷、挪等国驻华使节关于废除在华领事裁判 2483

权之照会。(覆外交部四月二十七日照会,见四月二十七日条)八月十日 2483

附录:王宠惠,法权声明书内容大要 2493

(○六七二)外交部长王正廷本日在中央广播电台演讲,说明中国对俄立场,不以武力解决争端,而用和平方法解决之。八月二十日 2495

(○六七三)外交部长王正廷本日举行记者会,报告最近中国外交动态。九月六日 2497

(○六七四)外交部本日分别再次照会美、英、法、荷、挪五国,重申废除领事裁判权(治外法权)之要求。九月七日 2499

(○六七五)外交部派往东北视察之郭同,本日在天津发表谈话,指出中日前后积压外交悬案已有五百馀件,而「历任外交官皆系萎靡不振,胆小如鼠,平时不知联络感情,有事时怕见人说话」。十月十七日 2504

(○六七六)中英两国本日交换照会,中国收回镇江英国租界。十月三十一日 2505

(○六七七)英、美、法、荷各国驻华公使,本日照覆我外交部九月七日重申废除领事裁判权之照会,一律表示拒绝。十一月一日 2508

(○六七八)我国本日正式收回镇江英国租界。十一月十五日 2510

(○六七九)外交部本日向新闻界报告废除领事裁判权之进展情形。十一月二十二日 2512

(○六八○)外交部声明:各国如再延宕协商,中国政府定十九年元旦自动宣言废除领事裁判权。十一月二十五日 2513

(○六八一)我国对俄交涉代表蔡运升,本日与俄国代表西门诺夫斯基签订伯力会议议定书,并定明年一月二十五日在莫斯科举行正式会议,妥商有关中东路问题。十二月二十二日 2514

附录:外交部十二月发表中俄交涉之经过 2516

(○六八二)国民政府明令宣告,自民国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废除各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十二月二十八日 2518

(○六八三)外交部本日发表废除领事裁判权之宣言。惟声明:「国民政府十二月二十八日之命令,实系一种步骤,用以去除每易发生误会之原因」,各国「如有意见,亦愿于相当期内与之审议」。十二月三十日 2519

(○六八四)英国外交部本日致中国驻英公使施肇基备忘录,谓:「只能用友谊与不褊袒之空气谈判,始能令其生效」、「表示愿同意于一月一日作为逐渐取消领事裁判权方法在原则上开始之日期」。十二月三十一日 2520

第十九编 中华民国十九年 2521

(○六八五)外交部长王正廷在南京召开记者会,报告我国外交近况。二月七日 2521

(○六八六)中国与捷克本日签订友好通商条约,中国代表为外交部长王正廷,捷克代表为倪慈都(Jaroslav Hnixdo)。二月十二日 2522

(○六八七)外交部长王正廷在南京召开记者会,报告我国外交近况。二月十四日 2529

(○六八八)中国代表徐谟,本日在南京与英、美、法、荷、挪及巴西各国代表签订「上海公共租界中国法院之协定」。二月十七日 2531

附录(一):洪钧培,撤消领事裁判权与收回上海临时法院 2537

附录(二):郭子钧,领事裁判权制度下之在华外国法院 2549

(○六八九)外交部常务次长张我华,本日在外交部召开记者会,报告近来我国外交上诸要事。四月四日 2563

(○六九○)我国外长王正廷与英国驻华公使蓝浦森,本日在南京正式签订我国收回威海卫专约及协定。四月十八日 2565

(○六九一)中法两国,本日由我外长王正廷与法全权公使玛德(D.de Martel)签订规定越南及中国边省关系专约。五月十六日 2575

(○六九二)中日关税协定(五月六日正式签订)本日开始实施,我国关税自主亦自本日起完全实行。五月十六日 2581

附录:中日关税协定五条 2581

(○六九三)中美两国公断条约之修订,本日由我驻美公使伍朝枢在华府与美国务卿史添臣(即史订生Henry L.Stimson)正式签署修订条约。六月二十七日 2584

(○六九四)中国收回厦门英国租界,本日中英两国签发换文生效。九月十七日 2587

(○六九五)中英两国为解决庚子赔款,本日换文生效。九月二十二日 2591

(○六九六)根据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伯力议定书,中俄莫斯科会议本日揭幕(原定一月二十五日开议)。中国代表莫德惠与俄国代表加拉罕分别致词。十月十一日 2602

附录:洪钧培,中东路事件交涉之经过 2604

(○六九七)法国驻华公使韦礼德(Monsieur A.Wilden),本日在南京国民政府礼堂,向国府蒋主席呈递到任国书。法使致颂词,蒋主席致答词。十一月十五日 2620

(○六九八)外交部长王正廷,本日在国父纪念周报告我国过去一年中之重要外交工作,包括关税问题、收回租界问题、处理法权问题、缔结新约问题等八大项。十二月二十二日 2622

附录:吴颂皋,(民国十六年以后)外交上修约运动的回顾 2627

(○六九九)葡萄牙驻华公使那佛洛,本日向国民政府蒋主席呈递到任国书。葡使致颂 2635

词,蒋主席致答词。十二月三十日 2635

第二十编 中华民国二十年 2637

(○七○○)中国与比利时已于民国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签订关于比国交还天津比国租界协定,本日正式实行交收,中国接收天津比租界。一月十五日 2637

附录(一):中比间关于比国交还天津比国租界协定全文 2637

附录(二):接收天津比租界当天,外交部长王正廷发表演讲,报告接收天津租界经过。王正廷演讲全文 2641

(○七○一)国民政府蒋主席,本日主持国府纪念周,演讲强调本年内达成完全取消不平等条约的目的。一月十九日 2644

(○七○二)外交部长王正廷,本日在上海招待各国记者,宣布中国取消领事裁判权的决心,期盼近期内确定取消领事裁判权的日期。二月十二日 2645

(○七○三)国民政府本日公布「管理英国退还庚款董事会章程」十五条。三月二十八日 2648

(○七○四)外交部长王正廷,本日在国父纪念周上讲述取消领事裁判权后,国人对待外人应有之态度。四月十三日 2650

(○七○五)国民政府发布令文,公布「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五月四日 2653

(○七○六)我外交部发表领事裁判权谈判中止宣言。五月四日 2656

(○七○七)国民政府蒋主席,本日在国父纪念周会上报告国民政府改组后反对联俄之经过。五月二十五日 2658

(○七○八)吉林长春县属万宝山韩人本日强占熟地,导致日警向华民开枪,死伤数十人,日军复驱逐中国农民。是为「万宝山事件」。七月二日 2660

(○七○九)外交部本日为万宝山事件致日本驻华代办照会。七月二十二日 2672

(○七一○)中法两国本日签订关于上海法租界内设置中国法院之协定(即中国收回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廨协定),定七月三十一日生效。七月二十八日 2675

(○七一一)外交部本日为万宝山案,照会日本驻华代办,指控「乃日、鲜各报对于该案,故意捏造事实,张大其词……肆意鼓动,致激起鲜人仇杀华侨之暴动」。七月十六日 2682

(○七一二)日驻华代办本日覆我外交部七月十六日照会,奉帝国政府之训令,就万宝山案提出答覆。八月四日 2683

(○七一三)日本第二次答覆我外交部,拒绝中国就朝鲜排华事件所提之抗议,同时拒绝赔偿。八月十日 2686

附录:日不撤兵,先提条件五点 2686

(○七一四)我外交部本日照会日本驻华公使,除批驳日使八月四日照会各节,并提出八项要求。八月二十二日 2688

(○七一五)日本驻华公使本日覆我外交部七月二十二日照会,对我外交部所指各节,一一予以批驳。八月二十六日到 2693

(○七一六)外交部照覆日本驻华公使,指日使「来照所开,与事实真相出入甚多」、「中国政府自应再就本案实情,据理答复」。九月十五日 2702

(○七一七)日本关东军本月十九日晨突然占领沈阳、长春、营口、安东,沈阳损失重大,长春死伤众多。本日外交部向日使重光提出严重紧急抗议,促其电达日本政府,令日本军队停止一切行动,并即日撤回原驻地点。九月二十日 2706

附录(一):大公报「社评」——日本占领沈阳长春营口等处 2706

附录(二):「九一八」事变真相 2708

(○七一八)中国出席国联代表奉政府训令,本日就日本侵略满洲事,依据国联盟约第十一条之规定,将日本侵略情势以下列照会致国联秘书长。九月二十一日 2725

附录:何炳松,东三省的国际关系 2726

(○七一九)中国政府本日由施肇基氏正式请求国际联合会干涉日本占领满洲事。指日本违反国联盟约及非战公约,但日方不予承认。九月二十一日 2745

附录:国联中国代表团九月二十三日为日本强占东北事提出书面声明。略谓 2746

(○七二○)日本侵占中国东北事,本日在国际间已有强烈反应,美国认日本应负责任,苏联反对进兵东路,中国对国联之决议表示满意,日本则饰词反对协商 。九月二十四日 2748

(○七二一)外交部本日驳斥日陆相关于东三省驻兵权利之谈话声明。九月二十五日 2752

附录:日本政府九月二十四日声明书 2753

(○七二二)国联中国代表施肇基本日宣称:「日本现占领中国领土,直接交涉为绝对不可能之事」,但日本则称日本政府预备立即与中国直接交涉。九月二十六日 2755

(○七二三)美国国务院照会中日两国,愿出任调停东三省事件,劝告中日两国立即停止军事行动。九月二十六日 2757

(○七二四)外交部本日覆美国国务院九月二十六日照会。九月二十七日 2758

(○七二五)国联行政院,本日休会前对中日事件作成九项决议,包括要求中日从速恢复两国通常关系,并定十月十四日考量其时之局势。九月三十日 2760

(○七二六)我驻日公使蒋作宾本日照会日外相币原,促日依国联九月三十日之决议, 2762

于十月十四日以前办理撤军完毕。十月五日 2762

(○七二七)日外相币原照覆蒋作宾十月五日照会,指国联九月三十日决议,「并无日军应于十四日再开理事会以前悉行撤退之规定」。十月九日 2763

(○七二八)美法等国分别致牒中日两国政府,引用一九二八年非战公约之规定,力促中日和平解决两国问题。我外交部本日照覆英法等国,表示信赖国联解决中日事件,「绝对依赖非战公约国联盟约」。十月二十日 2765

附录:日本十月二十二日覆各国政府照会 2766

(○七二九)国民政府为尊重非战公约事覆美政府照会。十月二十二日 2767

附录:美国政府十月二十一日致华照会 2768

(○七三○)中国出席国联行政院会代表施肇基,本日在院会上发表长篇演说,希国联行政院能解决日军迅速完全撤退问题。十月二十三日 2769

(○七三一)国联行政院会议本日通过七点决议,要求日本即日开始撤兵,于十一月十六日以前完全撤退,要求中国切实保护在华日侨,俟撤兵完成后,中日两国开始交涉,设立调解机关,解决中日间纠纷。十月二十四日 2773

(○七三二)国联行政院本日开会,各国代表围剿日本代表芳泽,群起指摘日本托词不自中国撤兵之为不是,「日本应接受行政院全体之庄严的要求,予撤兵完 2775

毕之日,即开始交涉之时」。十月二十五日 2775

(○七三三)日本政府本日发表宣言,指国联十月二十四日票决之决议案,因未获全体一致之同意(惟日本一国反对),日本不认为有效。十月二十六日 2778

(○七三四)国联行政院主席白里安,本日驳覆日本十月二十六日宣言,谓国联十月二十四日之决议保有「道德上完全力量」,并强调九月三十日之决议尚有法律之效力。十月二十九日 2781

(○七三五)中国政府本日照会日本,促日遵守国联行政院之决议,于十一月十六日前完全撤军。十一月三日 2783

(○七三八)国联行政院主席白里安,鉴于日本在满洲军事行为之范围益形扩大,乃于本日以同一内容分电中日两国政府。十一月六日 2785

附录:中日两国政府覆电 2785

(○七三七)外交部为撤兵问题本日致日驻华公使重光葵照会。十一月二十一日 2788

(○七三八)国联本日举行末次会,宣读有关日本出兵中国之决议案六款。十二月十日 2790

附录:朱契,日本强占辽吉在欧美之反响 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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