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哲学宗教
晚明中西性伦理的相遇  以利玛窦《天主实义》和庞迪我《七克》为中心
晚明中西性伦理的相遇  以利玛窦《天主实义》和庞迪我《七克》为中心

晚明中西性伦理的相遇 以利玛窦《天主实义》和庞迪我《七克》为中心PDF电子书下载

哲学宗教

  • 电子书积分:12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林中泽著
  • 出 版 社: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3
  • ISBN:7540650737
  • 页数:343 页
图书介绍:
《晚明中西性伦理的相遇 以利玛窦《天主实义》和庞迪我《七克》为中心》目录

序 蔡鸿生 1

引论:相关的研究与文献 1

0.1 中外学界对晚明中西性伦理交流史的关注 3

0.2 中外学界对其他相关课题的研究 10

0.3 基本文献 18

第一编 性伦理问题与晚明社会 27

第一章 从利玛窦与庞迪我的关系说起 27

1.1 利玛窦对庞迪我的批评 27

1.2 民族矛盾是主要的制约因素吗? 30

1.3 问题的关键在于思想歧异 34

第二章 晚明妇女的闭居与神父的变通 42

2.1 神父们对中国妇女闭居生活的描述 42

2.2 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与明代男女隔绝 45

2.3 欧洲男女交往的传统及现实 48

2.4 神父在妇女问题上的变通及困难 50

3.1 单偶婚制的西方渊源与耶稣会的婚姻政策 57

第三章 利玛窦与晚明中西婚俗的差异 57

3.2 婚、孝关系与纳妾制之本质 60

3.3 神父的困惑和努力 65

第二编 《天主实义》:“生人”与“生道”的割裂 77

第四章 独身主义在16世纪的西欧与中国 77

4.1 独身主义:历史进程及本质 77

4.2 利氏独身主义辩的反佛背景 82

5.1 政、教关系的讨论 90

第五章 司教者不生人 90

5.2 惟“君子”能脱俗绝色 95

5.3 死与生同为万物之性 99

5.4 生人与司教:不可相互取代的分工 104

5.5 既褒“小信”,何贬“大信”? 113

第六章 婚姻之劣与独身之优 124

6.1 婚姻使人为物质生活所累 125

6.2 婚姻纵色灭智,妨碍修行进德 129

6.3 财色为天下大惑,拯世者当去财绝色 132

6.4 独身可使人专心于克己和行道 135

6.5 独身使人蓄精壮体,从而能更好地司教传道 137

6.6 道重于婚,君子宜弃婚从道 139

6.7 远游者不便于婚配,而独身者则便于远游 142

6.8 惟独身守节之神父得以为人祈福禳灾 149

第七章 被“弃之沟壑”的性淫乱 160

7.1 15~16世纪西欧社会的婚外性与耶稣会的态度 160

7.2 晚明社会的性紊乱及神父的相关描述 165

7.3 同性恋在晚明时期的中国和欧洲 170

第八章 是孔非孟——对“孝”的功利解释 177

8.1 无嗣未必真不孝 177

8.2 “大西三父说”与儒家忠孝论:亲子关系的中西歧异 188

第九章 独身主义之报应观与历史观 204

9.1 酬报的受体:个人还是家族? 204

9.2 两种历史观 211

第十章 《七克》题释与庞迪我贞节观概述 220

10.1 基督教的“七罪”与儒学的“克己” 220

第三编 《七克》:为孝而多娶,还是为信而守一 220

10.2 淫与贞,及晚明社会贞节观之大势 225

10.3 婚姻之弊与独身之利 242

第十一章 纳妾制违背神意及人性 250

11.1 单偶制符合神造之物性和人性 251

11.2 单偶制符合上帝造人之本意 257

11.3 纳妾制是社会动荡之源 260

第十二章 纳妾制使家庭关系紊乱 271

12.1 纳妾制导致家庭不和及三伦废绝 272

12.2 纳妾制不构成夫妇关系,不具备婚姻性质 283

12.3 纳妾制使男人既不能尽夫责,又不能尽父责 295

第十三章 纳妾制纵淫弃贞 302

13.1 女为祸之源,多娶必多害 302

13.2 纳妾制以淫害贞,为古今圣贤所不齿 306

13.3 多妻非古代圣贤之本质 310

结语 321

附录:参考文献举要 324

后记 34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