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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家庭法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家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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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0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辛培编著
  • 出 版 社:上海: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 出版年份:1999
  • ISBN:7506242168
  • 页数:240 页
图书介绍:片断:结婚作为“人类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它必然要受到一定的社会规范的约束,并通过合法的手续来完成。第一节·结婚自由恋爱自由爱情是婚姻的支柱,没有存在于男女间的互相爱慕,结婚是不可想象的。自由恋爱是婚姻关系建立的前提和基础,它不许男女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也不允许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任何第三者”包括恋爱双方的父母、亲属以及有其他影响力的个人。父母阻挠子女恋爱的情况最为常见。封建社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使得青年人完全失去了自由恋爱的权利。而如今,仍有相当数量的青年人的恋爱权掌握在父母手中。在农村,现代“孔雀东南飞”的事件仍不断发生,甚至发生了情侣“私奔”并双双殉情的悲剧。恋爱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一个组成部分,婚姻自主受法律保护,因此,一切受到父母干涉的爱侣都可理直气壮地以法律为武器,对父母的干涉进行有理有节的说服,决不能采取消极悲观、听天由命的态度,也不能采取动武行凶等违法手段,更不要采取“私奔”、轻生的办法。在“抵制”中,注意联系妇联等组织以及对父母有影响的亲友,请他们来协助作好说服工作。在父母干涉子女婚姻的各种现象中,虽然有的是出于封建迷信思想,掐八字,算生肖,避“六冲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家庭法律》目录

第一章·结婚 1

第一节·结婚自由 1

恋爱自由 1

终止恋爱关系与财物归还 3

“失身”及“补偿” 5

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 6

拐卖妇女 8

第二节·结婚准备 8

订婚 8

军人的订婚 9

彩礼 9

买卖婚姻 11

住房 11

居住地 12

婚前检查 12

婚前财产的公证 14

第三节·结婚登记 15

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 15

结婚登记的手续 19

复婚的手续 21

不同民族当事人的结婚登记 21

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 21

第四节·重婚 25

重婚的认定 25

农村的重婚现象 26

重婚的处理 28

与军人配偶的重婚 30

第二章·离婚 31

第一节·离婚自由 31

离婚自由的意义 31

离婚自由的法律约束 32

第二节·离婚条件 33

离婚的法定条件 33

司法实践中的离婚理由 36

假离婚 38

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 39

第三节·离婚手续 41

离婚的三种形式 41

登记离婚的程序 42

诉讼离婚的程序 43

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中的必经程序 52

申请执行 55

非常离婚的处理 60

军人离婚的手续 61

罪犯等的离婚 62

精神病人的离婚 62

第四节·离婚后的财产处理 63

夫妻共同财产 63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66

第五节·离婚后的经济责任 72

离婚后家庭债务的清偿 72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 75

第六节·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77

抚养人的确定 77

抚养关系的变更 78

抚育费的处理 81

抚育费的变更 82

一方拒付抚育费 85

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保护 86

第七节·涉外离婚 86

涉外离婚诉讼在中国进行 86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中国的效力 89

第三章·家庭关系 91

第一节·夫妻关系 91

夫妻双方所享有的权利 92

夫妻双方须承担的义务 96

第二节·生身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102

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102

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105

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107

子女对父母的瞻养责任 109

第三节·收养关系 116

建立收养关系的手续 117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119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权利义务的履行 125

收养关系的解除 127

第四节·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 129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 130

第五节·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133

祖父母与孙子女关系 133

兄弟姐妹之间关系 134

婆媳关系 135

亲属与家庭成员 135

第四章·遗产继承 137

第一节·继承的本质与概念 137

第二节·遗产范围及其确定 140

公房租赁权的“继承” 141

地下埋藏物或隐藏物 141

历史人物的遗产 142

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不是遗产 142

生前赠与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142

继承不同于分家析产 143

第三节·继承的开始与地点 144

继承开始的时间 144

继承开始时间在法律上的意义 146

继承的地点 148

第四节·法定继承 149

法定继承发生的条件 149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51

代位继承 152

继承的顺序 154

第五节·夫妻间的相互继承 156

寡妇再嫁的遗产继承 156

登记结婚尚未同居的遗产继承 157

长期同居人的继承人资格 160

第六节·子女对父母遗产的继承 161

母亡父在,子女可否分割母亲遗产 161

长兄在台湾,弟、妹在内地如何分割父亲遗产 162

“遗腹子”的继承权 163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获得 165

被判刑劳改的子女的继承权 167

养子女的继承权 168

养子女对生父母的继承权 171

“过继儿子”的继承权 171

继子女的继承权 173

媳妇、女婿对公婆、岳父母的继承权 176

子女间继承的份额 177

第七节·其他亲属间的遗产继承 177

侄儿与前妻的继承权 177

妹妹被人收养,哥哥能否继承其遗产 178

“结拜兄弟”间的继承权 179

寡媳养子对寡媳婆婆遗产的继承权 179

出嫁妹与寡嫂的继承权争议 180

姐弟对未来遗产的协议处理 181

转继承 181

第八节·遗嘱继承 183

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 183

订立遗嘱的形式要件 185

遗嘱继承中常发生的问题 186

第九节·遗赠 190

遗赠与生前赠与 190

订立遗赠的要件与限制 191

第十节·继承的接受、放弃与剥夺 193

继承的接受 193

继承的放弃 195

继承权的剥夺 197

诉讼时效 198

第十一节·债务清偿及无人继承遗产 200

第十二节·涉外继承 203

我国公民在美国的遗产继承 203

我国公民在加拿大的遗产继承 204

我国公民在德国的遗产继承 204

我国公民在日本的遗产继承 204

我国侨民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遗产遗嘱继承 204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遗产继承问题 205

华侨及外籍人继承在中国的遗产 206

第五章·其他有关法律 208

第一节·公证 208

公证的原则 209

公证事务的管辖 209

公证处的业务 210

公证的效力 211

第二节·合同 212

合同的签订 212

合同的主要内容 21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215

买卖合同 216

赠与合同 217

借贷合同 217

租赁合同 218

委托合同 218

信托合同 219

第三节·著作权与发明权(专利权) 220

著作权 220

发明权 223

专利权 223

第四节·保险 224

第五节·损害赔偿与不当得利 227

形成损害赔偿责任须具备的条件 227

损害赔偿的原则 228

构成不当得利的要件 229

无因管理 229

第六节·刑事犯罪 230

犯罪的基本特征 230

正当防卫 232

紧急避险 233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233

共同犯罪 234

刑罚种类 235

告诉才处理 237

第七节·诉讼权·辩护权·律师 237

公、检、法的分工 237

刑事与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地位 237

举证责任 238

刑事案件的上诉 239

辩护权 239

律师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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