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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罪刑适用
中国刑法罪刑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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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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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李晓明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5
  • ISBN:7503655690
  • 页数:745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苏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李哓明主编的刑法学本科教材。
《中国刑法罪刑适用》目录

第一编 罪刑适用绪论 3

第一章 罪刑适用中的基本问题 3

第一节 罪刑适用与刑法适用的关系 3

目录 3

第二节 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 4

第三节 刑法典、单行刑法及刑法解释的关系 6

第二章 法条结构 10

第一节 罪名 10

第二节 罪状 12

第三节 法定刑 14

第三章 法条竞合 16

第一节 法条竞合的概念 16

第二节 法条竞合的分类 19

第三节 竞合法条的适用原则 22

第一节 外国刑法的罪名体系 30

第四章 罪名体系 30

第二节 我国刑法的罪名体系 32

第三节 罪名体系的重新整合 33

第二编 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 48

第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48

第一节 故意杀人罪(第232条) 48

第二节 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3条) 53

第三节 故意伤害罪(第234条) 54

第四节 强奸罪(第236条) 57

第五节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第237条) 62

第六节 非法拘禁罪(第238条) 65

第七节 绑架罪(第239条) 68

第八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0条) 72

第九节 诬告陷害罪(第243条) 74

第十节 非法搜查罪(第245条) 76

第十一节 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条) 78

第十二节 侮辱罪(第246条) 80

第十三节 诽谤罪(第246条) 82

第十四节 刑讯逼供罪(第247条) 83

第十五节 暴力取证罪(第247条) 86

第十六节 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8条) 87

第十七节 报复陷害罪(第254条) 89

第十八节 破坏选举罪(第256条) 92

第十九节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7条) 93

第二十节 重婚罪(第258条) 95

第二十一节 虐待罪(第260条) 97

第二十二节 遗弃罪(第261条) 98

第二十三节 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00

第二十四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105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113

第一节 抢劫罪(第263条) 113

第二节 盗窃罪(第264条、第265条) 119

第三节 诈骗罪(第266条) 126

第四节 侵占罪(第270条) 129

第五节 职务侵占罪(第271条) 132

第六节 挪用资金罪(第272条) 134

第七节 敲诈勒索罪(第274条) 137

第八节 其他侵犯财产罪 139

第九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142

第三编 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 152

第七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52

第一节 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 152

第二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 153

第三节 破坏交通工具罪(第116条、第119条) 156

第四节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120条) 158

第五节 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 160

第六节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6条) 161

第七节 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条) 164

第八节 交通肇事罪(第133条) 165

第九节 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 169

第十节 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 171

第十一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182

第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条) 191

第二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第143条) 193

第三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6条) 195

第四节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7条) 198

第五节 其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201

第六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206

第九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一节 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58条) 216

第二节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第161条) 220

第三节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163条) 222

第四节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 225

第五节 其他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227

第六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234

第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一节 伪造货币罪(第170条) 242

第二节 持有、使用假币罪(第172条) 244

第三节 高利转贷罪(第175条) 246

第四节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第177条) 247

第五节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0条) 249

第六节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第186条) 252

第七节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第188条) 254

第八节 逃汇罪(第190条) 256

第九节 骗购外汇罪(第190条之一) 258

第十节 洗钱罪(第191条) 259

第十一节 其他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262

第十二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275

第十一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金融诈骗罪 281

第一节 集资诈骗罪(第192条) 281

第二节 贷款诈骗罪(第193条) 284

第三节 票据诈骗罪(第194条) 288

第四节 信用卡诈骗罪(第196条) 292

第五节 保险诈骗罪(第198条) 296

第六节 其他金融诈骗罪 299

第七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301

第十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一节 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3条) 308

第二节 假冒专利罪(第216条) 312

第三节 侵犯著作权罪(第217条) 315

第四节 侵犯商业秘密罪(第219条) 318

第五节 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罪 322

第六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326

第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一节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221条) 330

第二节 虚假广告罪(第222条) 333

第三节 合同诈骗罪(第224条) 335

第四节 非法经营罪(第225条) 337

第五节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第228条) 340

第六节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29条) 342

第七节 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罪 344

第八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347

第十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 354

第一节 妨害公务罪(第277条) 354

第二节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 357

第三节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第280条) 359

第四节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 360

第五节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6条) 361

第六节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第290条) 362

第七节 聚众斗殴罪(第292条) 364

第八节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第291条之一) 365

第九节 寻衅滋事罪(第293条) 366

第十节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 367

第十一节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 370

第十二节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6条) 371

第十三节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8条) 373

第十四节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第300条) 374

第十五节 聚众淫乱罪(第301条) 377

第十六节 赌博罪(第303条) 378

第十七节 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罪 380

第十八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390

第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妨害文物管理罪 398

第一节 故意损毁文物罪(第324条) 398

第二节 倒卖文物罪(第326条) 400

第三节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328条) 401

第四节 其他妨碍文物管理罪 403

第五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405

第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危害公共卫生罪 409

第一节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330条) 409

第二节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第332条) 411

第三节 医疗事故罪(第335条) 412

第四节 非法行医罪(第336条) 414

第五节 其他危害公共卫生罪 415

第六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419

第十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425

第一节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第338条) 425

第二节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340条) 427

第三节 非法狩猎罪(第341条) 428

第四节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2条) 431

第五节 滥伐林木罪(第345条) 432

第六节 其他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435

第七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442

第十八章 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一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447

第二节 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450

第三节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453

第四节 其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55

第五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459

第十九章 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6):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一节 组织卖淫罪(第358条) 465

第二节 强迫卖淫罪(第358条) 468

第三节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359条) 471

第四节 传播性病罪(第360条) 475

第五节 其他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477

第六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479

第二十章 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7):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一节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363条) 485

第二节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第364条) 493

第三节 组织淫秽表演罪(第365条) 495

第四节 其他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496

第五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498

第四编 侵犯国家法益的犯罪 506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506

第一节 背叛国家罪(第102条) 506

第二节 分裂国家罪(第103条) 508

第三节 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 510

第四节 间谍罪(第110条) 511

第五节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条) 512

第六节 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 514

第七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517

第二十二章 走私罪 521

第一节 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条) 521

第二节 走私淫秽物品罪(第152条) 523

第三节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153条) 526

第四节 其他走私罪 529

第五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538

第二十三章 危害税收征管罪 545

第一节 偷税罪(第201条) 545

第二节 抗税罪(第202条) 547

第三节 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04条) 549

第四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5条) 551

第五节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 553

第六节 非法出售发票罪(第209条第4款) 555

第七节 其他危害税收征管罪 556

第八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560

第二十四章 妨害司法罪 567

第一节 伪证罪(第305条) 567

第二节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第306条) 570

第三节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7条) 573

第四节 窝藏、包庇罪(第310条) 575

第五节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3条) 577

第六节 组织越狱罪(第317条) 579

第七节 其他妨害司法罪 581

第八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586

第二十五章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593

第一节 偷越国(边)境罪(第322条) 593

第二节 其他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595

第三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600

第一节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第368条) 606

第二十六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606

第二节 阻碍军事行动罪(第368条) 608

第三节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69条) 610

第四节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 612

第五节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第372条) 613

第六节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第374条) 615

第七节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375条) 616

第八节 其他危害国防利益罪 618

第九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626

第二十七章 贪污贿赂罪 631

第一节 贪污罪(第382条) 631

第二节 挪用公款罪(第384条) 635

第三节 受贿罪(第385条) 638

第四节 单位受贿罪(第387条) 642

第五节 行贿罪(第389条) 644

第六节 介绍贿赂罪(第392条) 646

第七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95条) 647

第八节 私分罚没财物罪(第396条) 649

第九节 其他贪污贿赂罪 650

第十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652

第二十八章 渎职罪 660

第一节 滥用职权罪(第397条) 660

第二节 玩忽职守罪(第397条) 663

第三节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 665

第四节 徇私枉法罪(第399条) 667

第五节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399条) 670

第六节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2条) 673

第七节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404条) 675

第八节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406条) 677

第九节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第410条) 679

第十节 放纵走私罪(第411条) 682

第十一节 商检失职罪(第412条) 684

第十二节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 686

第十三节 其他渎职罪 688

第十四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703

第二十九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710

第一节 战时违抗命令罪(第421条) 710

第二节 隐瞒、谎报军情罪(第422条) 711

第三节 投降罪(第423条) 713

第四节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第425条) 714

第五节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第426条) 716

第六节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第429条) 718

第七节 军人叛逃罪(第430条) 719

第八节 逃离部队罪(第435条) 721

第九节 虐待部属罪(第443条) 723

第十节 其他军人违反职责罪 724

第十一节 罪之比较与适用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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