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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战间中日交涉史
欧战间中日交涉史

欧战间中日交涉史PDF电子书下载

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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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刘彦著
  • 出 版 社:上海太平洋印刷公司
  • 出版年份:1921
  • ISBN:
  • 页数:329 页
图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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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战间中日交涉史》目录
标签:交涉 中日

第一章 日本攻青岛与中日条约 1

第一节 欧洲开战与日本占领山东 1

世界大战之起源 1

条顿族斯拉夫族争巴尔干优越权之略厯 1

欧洲各国加入战争之原因 2

中国宣告中立 3

日本对德国发最后通牒 3

日本对德宣战 3

日本拒绝中国共同出兵 4

美国对日本之通牒 4

大隈欺混美国之电文 4

加藤滥用日英同盟之演说 5

日英同盟与欧战不相干 6

日本谋夺山东之夙志 6

日军由龙口上岸 7

日军截莱州半岛为交战区域 7

中国宣告潍县以东为交战区域 7

日军进入济南占领胶济铁路 7

日使之声明书 8

认胶济铁路为租借地之横暴 9

日本占领青岛海关 9

袁政府要求英日撤兵 9

日本拒绝撤兵与提出二十一条 10

日外相取消青岛交还中国之宣言 10

第二节 日本向中国要求二十一条与中日条约 10

日本臣属中国之政策与实行之机会 11

二十一条之要求案 11

日外相致日公使之密训 15

只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宗旨 16

要求案侵害中国之程度 17

以中国为日本保护国之实质 17

预备中日合并之实质 18

袁政府对付之错误 18

袁世凯之被诱惑 19

初次会议情形 19

二次会议情形 20

日使拒绝会议情形 20

曹汝霖在参政院之报告 21

英美之质问与日本之欺诈 21

袁政府修正第一号之提案 22

日使不承认中国对待条件 23

陆曹承认汉冶萍合办案 23

第二号二三款之惨憺谈判 24

日本之海陆军动员 25

陆曹就日使床前会议 25

袁政府提出第二号二三款第六次修正案 26

承认领事裁判权推行于内地 26

土尔其无领事裁判推行内地之证据 27

丧独立资格于土尔其波斯暹罗之下 27

警章税则经日本承认之要求 27

日本新提二十四条修正案 28

修正案让步之点与英美之关系 30

中国最后让步案 30

日本之最后通牒 31

通牒外之重要说明 33

加藤在议会之报告 33

袁政府决议承认最后通牒 34

袁政府屈服日本之答覆书 34

美国对中日两国之通牒 35

中日条约 36

山东不割让之照会 37

南满东蒙之约 37

南满租期展长之照会 39

南满矿山让与之照会 39

满蒙借款优先权之照会 40

南满聘顾问之照会 41

商租解释之照会 41

制限警章与税则之照会 41

汉冶萍中日合办之照会 41

福建问题之照会 42

附条件交还胶州之照会 42

沿海不割让之申令 43

独立均势局面之破坏 43

中国破天荒之奇辱 43

中国被侵害之程度 44

第五号完全履行与胶州不能返还 45

中国亡于日本之先声 45

日本何故无忌惮侵夺英国之既得权 46

陆曹何故认热河道为东蒙 47

认东蒙为南满认中南蒙为东蒙之谬妄 48

中国矿业条例之被取消 49

南满矿山与日本国防之价值 49

日本谋夺汉冶萍之厯史 50

汉冶萍将变为日本之国有财产 51

第二章 袁氏称帝日本之侵害中国 52

第一节 袁氏称帝之情形 52

日本窥破袁氏称帝之情节 52

二十一条亲交袁氏之原因 52

帝制之媒介 52

袁世凯之受骗 53

筹安会之气势 53

设国民代表大会解决国体问题 53

国民代表选举之黑幕 53

各省代表全体一致赞成君主立宪 54

立法院第一次推戴袁氏为皇帝 54

袁氏之推让 54

立法院第二次推戴 54

袁世凯受朝贺为皇帝 55

云南贵州独立 55

湘粤桂各省独立 55

帝制之取消 56

护国军政府成立 56

军政府依法奉黎元洪为大总统之宣言 56

袁世凯死 56

第二节 日本乘袁氏称帝之侵害中国 56

日本包围中国之策 57

日本利用袁氏称帝之阴谋 57

日本忽然改态之警告 57

日政府公布对中国之警告 58

公布警告之用意 59

袁政府第一次答覆 59

日公使一再质问 59

袁政府再三答覆 60

五国联合之警告 60

袁氏之狼狈 60

特使派遣日本之挡驾 61

日公使之质问 61

日人参加抗袁运动 62

日本于满洲集宗社党举勤王军 62

日本招引蒙匪南下 63

郑家屯案之由来 63

日俄同盟之协定 63

日俄协约侵害中国之程度 63

日俄密约侵害中国之程度 63

日本利用袁氏称帝之大阴谋 64

第三章 郑家屯事件 65

日军无驻?郑家屯之权利 65

日军移?郑家屯之阴谋 65

蒙匪南下与华军剿讨 65

日警士之无端生事 66

中日军警格杀情形 66

郑家屯事件之真像 74

日军逼华军退出郑家屯 75

日军占领郑家屯 75

北京政府之暗昧 75

日本之要挟条件 76

责任之全在日本 77

中国无接受提案之理由 77

外交部之懦弱 77

日本要求东蒙警察权 78

日本援南满例设警署于东蒙之照会 78

日本自由设警署于东蒙之照会 79

伍廷芳之答覆 79

解决之换文 79

日本之强赖外交 80

比二十一条要求之更进一步 81

朝阳坡事件 81

第四章 日俄同盟与中国之关系 83

第五章 日美共同宣言与中国之关系 95

第六章 中国参战及南北战争之日禍 105

第一节 日本操纵中国参战与山东密约 105

第二节 中国对德宣战与内乱 116

德国对于中国抗敌之答覆 117

中国对德绝交 118

对德绝交之布告 118

人对于绝交之怀疑 119

黎段之冲突 119

希望条件失败之原因 120

希望条件与交换之要求 120

希望条件之大失败 122

外交听日本之指挥 123

各省之反对绝交 123

段总理召集督军会议 123

督军团之赞成宣战 123

公民团围国会 124

阁员辞职 124

众议院搁置宣战案之议决 125

督军团呈请解散国会 125

黎总统免段祺瑞总理职 125

八省宣布独立 126

督军团进兵逼北京 126

黎总统召张勋入京调处 126

国会之解散 126

张勋之复辟 128

黎总统奔日本公使馆 128

段祺瑞起讨逆军 129

复辟派之逃亡 129

黎氏辞职冯国璋代理大总统 129

民国新政府之成立 129

新政府政策之错误 130

召集临时参议院之祸国 130

西南护法之决心 130

两广自主 131

广州军政府成立 131

护法势力之绵亘八省 131

南北对等之局 132

北京召集局部的新国会 132

徐世昌就总统职 132

军政府摄行大总统职务 132

南北停战与上海和会 133

上海和会之停顿 133

德美两国政府之先知 133

第三节 日本乘中国内乱之侵害 134

南北战争惨酷及延长之原因 134

日本延长中国内乱之原因 135

组织殊特银行之投资计划 135

善后借款内第一次垫款契约 136

交通银行借款契约 137

吉长铁路借款契约 137

第一次军械借款 139

运河借款契约 140

水灾借款契约 140

印刷局借款契约 140

善后借款内第二次第三次垫款契约 141

无线电信借款契约 141

有线电信借款契约 142

吉会铁路垫款契约 143

第二次军械借款 145

金矿森林借款契约 145

满蒙四铁路垫款契约 147

日本解决山东问题之提议 149

段内阁之断送山东 149

日本灭中国口实之阴谋 150

中国欣然同意之照会 150

断送权利超过于二十一条之外 152

章公使请求济高二铁路借款之照会 153

济顺高徐铁路垫款契约 154

日本助长中国内乱最毒之参战借款 155

参战军用日本军官训练之密约 155

参战借款契约 156

参战借款附约 157

满蒙四铁路之正式借款 157

制铁借款 157

借款之总额 158

日本助长中国内争攫取利权之铁证 158

所谓中日军事协定 158

日本对于西伯利亚之阴谋 159

共同防敌与日本之利益 160

段系腐心参战借款之内幕 160

国论沸腾与留日学生归国 161

共同防敌之公文 161

日本政府之声明 162

南北代表要求北政府交付密约 162

中日陆军军事协定 163

陆军军事协定之细目 166

中日海军军事协定 168

海军军事协定之细目 168

军事协定与中日之利害 169

北满外蒙之祸源 170

唐绍仪之宣言 170

依中日各约日本侵害中国之程度 171

二十一条第五号之完成 172

中国成日本保护国之趋势 172

第四节 南北和议停顿与日本之关系 173

威尔逊劝徐总统速谋统一之祝电 173

国内之和平运动 173

协约国之严重觉书 173

南北政府下停战令 174

公使团劝告和平书 174

日政府停止南北借款之宣言 176

主战派根本之打击 177

段祺瑞赞成和平 177

上海开对等和会 177

陕西停战问题 177

李纯之调处 178

唐绍仪之抗议 178

和议停顿与陕西问题之关系 178

徐树铮新招参战军 179

唐绍仪提议解散参战军 179

军事协定延长之协定 180

和议停顿与军事协定延长之关系 180

北政府不能解散参战军之声明 181

段系延长军事协定之原因 182

日本延长军事协定之原因 182

延长军事协定之罪恶 182

日本不用参战军供内争之提议 183

北政府之保障参战军不供内争 183

日本停止交付款械之提议 184

北政府不能停支借款之答覆 184

和会复活之困难 185

续开和会之运动 185

和会之续开 185

双方提出之条件 186

国会问题之困难 186

和会无解决时局之能力 186

山东问题失败与上海和会之影响 187

唐绍仪提出八条 187

和议之破裂 188

北政府之决绝 188

公使团第二次劝告 188

徐总统之辞职 189

任命王揖唐为议和总代表 189

南方之拒绝 189

上海和会葬于有无之间 190

南北内讧之新局面 190

日本扰乱中国政策之成功 190

第五节 巴黎和会中国之失败 190

欧战之结局 191

中国参战不力之警告 191

日本中伤中国于和会之资格 192

中国之狼狈 193

全权代表之派定 193

日外相对中国外交方针之宣言 193

威尔逊总统之教书 195

各国承认威氏和平基础之十四条 196

中国对于和平会议之希望 199

铁路统一之外论 200

外交委员会决定之提案 200

铁路统一案之取消 203

中国代表提出之希望条件 203

取消二十一条之陈述书 203

维塞尔宫和议之黑幕 204

最高会议之专横 204

德领共同管理案之失败 205

德领之分割统治 205

青岛问题之最高会议 205

日本专使提出之要求书 206

中国专使提出青岛直接交还说帖 206

顾维钧之说明 212

牧野之辩答 213

威总统之质问 213

牧野之辩论 214

顾维钧之辩答 214

王正廷与新闻记者之谈话 215

日本干涉中国代表之发言 215

王正廷谈话之正当 216

日本干涉中国代表发言之内幕 216

中国舆论激昂 217

北京外交部之声明 217

日代表发表之陈述书 218

日本提人种平等案之手段 218

意大利要求阜姆问题 218

意国代表之脱离和会 219

日代表乘机之要求 219

青岛交五强处置案之失败 220

山东密约之提出 220

威尔逊不能贯彻主张之宣言 221

威氏质问何以有欣然同意之换文 221

乔治声明英国无维持中日协约之义务 222

顾维钧与乔治之问答 222

专门委员之核议 223

中国代表提出让步案 223

日代表之另提山东条款 224

日本要求之成功 225

中国代表之抗议 225

中国代表之穷境 227

和约内之山东条款 228

山东以外之中德和约条款 229

和会全与威尔逊十四条相反 230

和会之保障日本侵害中国 230

中国代表之请训与国论 230

北政府主张和约签字之通电 231

中国代表保留案失败之原因 231

和会欺压中国之痛状及原因 232

中国代表之拒绝签字 232

拒绝签字之呈报 233

中国学生空前之爱国运动 233

曹汝霖焚宅章宗祥被杀 234

全国排日货运动 234

徐总统辞职书 234

北政府之暗于外交情势 235

美国上院反对山东条款 236

反对山东条款之各论 236

日外相对山东政策之说明 237

抛弃专管居留地之原因 238

威尔逊修正日本外相说明之宣言 239

威氏宣言之精神 241

美上院之山东修正案 241

美上院之山东保留案 242

美上院通过之十大保留案 242

何留案之叙文 244

各国承认保留案之为难 244

美国不加国际联盟与山东之关系 245

中国取得国际联盟资格问题 245

中国对奥国讲和条件 246

奥国提出之修正案 246

奥约之中国条款 247

中德恢复和平问题 248

中国对德恢复和平之布告 249

德国之对中国履行和约 250

山东问题中日直接交涉运动 250

日本对美国上院之外交运动 251

英法意日对于保留案之协商 251

五百万元借款与直接交涉之关系 251

日本直接交涉之通牒 251

通牒文句之恶辣 252

承受通牒之危害 252

日人对北政府之游说 253

直接交涉第二次通牒 253

全国学生反对直接交涉之情势 254

中国拒绝直接交涉之覆牒 254

日本第三次之通牒 255

日本毫无退让之表示 256

山东之侵害愈烈 256

山东问题之将来 256

中国旧式外交变新式外交之趋势 257

国民外交发轫与学生之努力 257

山东失败换得之贷价 258

第七章 福州事件 259

中国学生排日货情形 259

日人之忿恨 259

福州日人行凶与学警被害情形 260

日本政府派军舰赴福州 261

日使之反坐 261

李厚基之详报 262

日使主张派员调查之用意 262

派员调查与日本撤舰 263

调查后日本之延宕 263

中国正式要求之条件 264

日使之要求互办 264

闽案解决与尼港交涉之关系 265

外部自行取消惩凶一款之错误 265

日使之让步条件 266

闽案解决与珲春事件之关系 266

结案之换文 266

中国外交之暗弱 268

第八章 日本之侵略北满 269

日本侵夺北满之夙志 269

中国收回中东路守备权 270

影响南满之情形 270

军事协定与日本出兵北满之关系 271

日本出兵西伯利亚之目的 272

日本之运用俄国党人 272

过激军之全胜与各国撤兵 272

尼港事件与日本占领沿海省 273

日本占领沿海省之声明书 273

日军之驻扎北满中东路沿线 274

中东路管理权之变迁 275

联合铁路委员会之处置中东路 275

日本谋夺中东路权之行为 276

中东路权之归还中国 276

日军暗助马贼之目的 277

马贼横行与中东路之危急 277

尼港事件 278

黑龙江航权之今昔 278

江防舰队之使命 278

日本阻害江防舰队之行为 279

尼港交涉之结局 279

日舰击沉中国舤船事件 280

第九章 日本使署收容中国祸首事件 281

日本扶持参战军之政策 281

皖系藉外力之骄横 281

直皖两系冲突之发轫 281

吴佩孚撤防与直皖开战 282

曹银致公使团之公函 283

日本公使之宣言 285

定国军之大败 286

段祺瑞之自劾 287

参战军之扑灭 287

善后之处分 287

日公使收容祸首之通告 288

北政府要求引渡之回覆 288

日本外务省之公布 289

日使报告徐树铮脱逃 289

中国对日使提出之要求 290

日使之狡赖 290

使馆收容政治犯国际法无根据 291

小幡对中国对日本之责任 291

日本国会问责之正论 292

第十章 珲春事件 293

韩人之独立运动 293

珲春事件之原因与事实 294

日军进占延吉道之五县 294

日本外务省之布告 295

日本驻兵设警之预划 297

日军之残暴行为 297

中国条约上保护韩民之责任 299

中国外交之暗弱 299

日本驻兵设警之处置 300

东省疏防之责任 300

日本侮辱中国之甚 301

东省将来之危机 301

第十一章 取消中日军事协定 302

中日军事协定之各文书 302

民国八年之废约运动 303

日本假军事协定以攫山东之计划 303

民国七年冬即应废约 304

两国当局对于协定之黑幕 304

时局之变化 304

取消协定之照会 305

中国受军事协定损害之程度 306

吉黑两省之日军撤退问题 307

第十二章 新银行团成立与满蒙除外 308

银行团之沿革 308

中国铁路统一论之起源 309

英公使之斡旋铁路统一 310

铁路统一变相之新银行团 311

美国发起新银团之提议 311

巴黎会议之议决案 312

日本银团要求蒙满除外 313

美政府之驳斥 314

日政府正式要求蒙满除外 314

英政府之驳覆 315

日本之新提议 315

英政府之驳覆 315

美政府之驳覆与让步 316

日本提出之保留案 317

英政府之驳覆 318

美政府之驳覆 318

日本取消保留案与新提议 320

美政府之驳覆 320

日本赞成三国调解办法 321

拉门德与日本协定之办法 322

日本胜利之点 322

新银团成立与通告中国 323

新银团与日本停止对中国借款关系 324

新银团与中国国际关系之变化 325

列强取消中国势力范围之宣言 326

新银团包揽经济借款之必要 327

新银团借款条件之窥测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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