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程序要点精释与裁判依据PDF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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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张弘,许福庆本卷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0
- ISBN:9787510900365
- 页数:292 页
第一章 总则 1
一、制定《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什么 1
二、如何理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三、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 3
四、如何理解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4
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5
六、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6
七、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7
八、如何理解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7
九、如何理解各民族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8
十、如何理解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8
十一、如何理解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9
第二章 受案范围 11
一、公民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11
二、公民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13
三、公民对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14
四、公民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16
五、公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18
六、公民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19
七、公民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20
八、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21
九、公民对除《行政诉讼法》之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案件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22
十、当事人不服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所作的申诉裁决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24
十一、公民对公安机关留置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24
十二、旧法规未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罚和其他处理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新法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25
十三、公民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向提起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26
十四、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法院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吗 27
十五、某一行政侵权行为,案发在行政诉讼法施行之前,《行政诉讼法》施行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应否受理 28
十六、行政机关对土地争议的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28
十七、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确认经济合同无效及财产损失的处理决定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29
十八、不服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争执房屋的确权行为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30
十九、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分立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31
二十、当事人以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32
二十一、因政府调整划转企业国有资产引起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33
二十二、不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采取的扣押财物、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而提起的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34
二十三、公民对公安局收容审查决定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35
二十四、公民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少年收容教养”决定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35
二十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规没有规定可以起诉,被处罚的个体工商户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36
二十六、如果纳税人仅对税务机关核定的收入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36
二十七、行政相对人因纳税主体资格问题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37
二十八、当事人不服教育行政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争议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起诉的,属于受案范围吗 38
二十九、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的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8
三十、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39
三十一、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可向法院起诉的经济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受理吗 40
三十二、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引起的房产纠纷,是否由人民法院受理 41
三十三、相对人对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42
三十四、运输公司对县委工交财贸部作出的“免职决定”不服,以县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42
三十五、农民不履行乡政府作出的承担村提留、乡统筹款的书面决定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43
三十六、行政诉讼的标的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羁束的,如若起诉属于受案范围吗 44
三十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44
三十八、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45
三十九、反倾销行政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46
四十、反补贴行政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47
四十一、公民对国防部的命令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48
四十二、公民对的乡政府发布的《修路通知》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49
四十三、对监察机关的开除行为不服,属于受案范围吗 50
四十四、公民对行政机关终局裁决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51
四十五、公民对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52
四十六、公民对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55
四十七、公民对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55
四十八、公民对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56
四十九、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56
五十、公民对征用土地、落实私房政策等具体行政行为相互矛盾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处理不服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吗 57
五十一、相对人对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57
第三章 管辖 59
一、第一审行政案件通常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59
二、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59
三、不服海关处理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60
四、不服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61
五、如何理解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62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63
七、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吗 64
八、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吗 64
九、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吗 64
十、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65
十一、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66
十二、当事人对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包括自治区林业厅)授权的单位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 67
十三、既被限制人身自由,又被扣押或没收财产的当事人,如何确定法院的管辖权 68
十四、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69
十五、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哪个法院 70
十六、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如何处理 70
十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应如何处理 71
十八、人民法院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应如何处理 72
十九、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吗?下级人民法院可否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72
二十、当事人对已经受理案件的法院有权提出管辖异议吗 73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75
一、成为行政诉讼原告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75
二、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吗 76
三、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谁有权提起诉讼 77
四、在企业法定代表人被行政机关变更或撤换的情况下,原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吗 78
五、公司登记中的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登记行为不服请求变更、撤销,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变更或撤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备原告资格吗 78
六、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的,相邻权人可以起诉吗 79
七、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公平竞争权的,可以起诉吗 80
八、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 81
九、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 82
十、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吗 83
十一、合伙企业和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何确定原告 84
十二、集团诉讼原告如何确定 85
十三、联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各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86
十四、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吗 86
十五、非国有企业被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后,如何确定原告 87
十六、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可以企业名义起诉吗 88
十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或经复议的案件,如何确定被告 88
十八、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如何确定被告 89
十九、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如何确定被告 90
二十、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如何确定被告 90
二十一、行政机关被撤销的,如何确定被告 91
二十二、税务局稽查分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吗 92
二十三、保险公司对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被实施监督检查的,如果不服应以谁为被告 92
二十四、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以谁为被告 93
二十五、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谁为被告 94
二十六、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谁为被告 94
二十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谁为被告 95
二十八、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谁为被告 95
二十九、如何理解变更被告和追加被告 96
三十、共同诉讼人是如何发生的 97
三十一、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第三人 98
三十二、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代理人 100
第五章 证据 102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证据 102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认证规则是什么 103
三、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的理由和范围是什么 105
四、被告举证期限是多少天 107
五、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如果收集了怎么办 109
六、原告承担哪些方面的举证责任 110
七、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是否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112
八、原告、第三人的举证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113
九、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吗?被告补充证据需要什么条件 114
十、当事人提供书证有什么要求 115
十一、当事人提供物证有什么要求 116
十二、当事人提供视听资料有什么要求 116
十三、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有什么要求 117
十四、当事人提供鉴定结论有什么要求 118
十五、当事人提供现场笔录有什么要求 119
十六、当事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有什么要求 120
十七、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有什么要求 121
十八、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对提供人有什么要求 122
十九、对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有什么要求 123
二十、人民法院收到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吗 123
二十一、人民法院应如何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124
二十二、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吗 125
二十三、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哪些证据材料 127
二十四、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吗 129
二十五、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调取证据的申请应如何处理?程序是什么 130
二十六、人民法院之间可以相互委托调取证据吗 131
二十七、行政诉讼质证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132
二十八、如何理解鉴定结论及其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和期限 136
二十九、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137
三十、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和逾期的后果是什么 139
三十一、人民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哪些内容 140
三十二、如何进行证据保全 141
三十三、人民法院如何进行勘验现场 143
三十四、制作勘验笔录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143
三十五、原告或者第三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144
三十六、证人出庭作证有哪些特殊要求 145
三十七、对证人陈述有什么要求 146
三十八、对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有什么特殊规定 147
三十九、对专业人员出庭说明是怎样规定的 148
四十、没有关联性的证据需要排除吗?对补充的证据及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是否可以再进行质证 149
四十一、二审和再审质证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新证据”的具体情形 149
四十二、如何理解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151
四十三、法官认证的基本方式是什么 152
四十四、证据合法性审查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155
四十五、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哪些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156
四十六、如何理解定案证据排除规则 158
四十七、如何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60
四十八、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未提交而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的效力如何 161
四十九、哪些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162
五十、与行政复议程序相关的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 163
五十一、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什么情形下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164
五十二、行政诉讼最佳证据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165
五十三、电子证据如何才能具有证明效力 168
五十四、当事人的自认有法律效力吗 169
五十五、当事人在行政诉讼赔偿调解程序中的自认是否具有证据效力 170
五十六、如何认定本证的证明效力 171
五十七、什么是司法认知和推定 172
五十八、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吗 174
五十九、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仲裁机构裁决文书认定的证据效力如何 175
六十、行政诉讼补强证据规则有那些 175
六十一、合议庭认定证据方式有哪两种 178
六十二、法庭发现当庭认定的证据有误,可以按照那些方式纠正 179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180
一、公民、法人或者他组织在行政案件中应如何选择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180
二、行政诉讼法对起诉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81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182
四、在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相对人何时开始享有诉权 182
五、相对人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未获法律文书时如何起诉 183
六、相对人未被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184
七、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如何计算及最长起诉期限是多少 186
八、如何理解延长起诉期限和行政诉讼中时效中止 187
九、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188
十、人民法院对起诉如何受理或处理 189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192
一、对于起诉不予受理及受理后裁定驳回起诉如何适用 192
二、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原告又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如何处理 194
三、被告提交答辩状有何要求 194
四、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理由及例外是什么 195
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96
六、合议庭是如何设置的 196
七、如何理解合并审理 197
八、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中的回避 198
九、如何理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199
十、撤诉是如何进行的 200
十一、如何理解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203
十二、如何理解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 204
十三、如何理解中止诉讼 205
十四、如何理解终结诉讼 206
十五、行政诉讼强制措施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207
十六、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的规定 210
十七、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211
十八、如何理解行政诉讼对规章的参照 213
十九、如何适用维持判决 214
二十、如何适用撤销判决 215
二十一、判决被告重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是什么 218
二十二、如何适用履行判决 220
二十三、如何适用变更判决 221
二十四、如何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223
二十五、如何适用确认判决 223
二十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能否加重原告处罚和直接追加当事人处罚 226
二十七、如何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227
二十八、行政诉讼裁定适用哪些范围 229
二十九、审理第一审和第二审行政案件的期限各是多少 231
三十、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如何审理 232
三十一、一审中的当事人在二审中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234
三十二、当事人提起上诉,必须具备那些条件 234
三十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如何裁定 236
三十四、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行政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吗 236
三十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需要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吗 237
三十六、原审判决遗漏问题如何处理?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如何处理 238
三十七、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哪些判决方式 239
三十八、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如何申诉 240
三十九、如何理解再审 241
四十、如何适用再审程序 243
四十一、再审裁判的方式是什么 244
第八章 执行 246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执行 246
二、申请人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多少 247
三、如何理解执行管辖 248
四、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249
五、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250
六、何谓非诉执行 252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吗 252
八、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是多少 254
九、如何理解非诉执行管辖 255
十、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56
十一、行政机关和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提交或法院应调取哪些材料 258
十二、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259
十三、人民法院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60
十四、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何种情形下可以采取先予执行 260
十五、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261
十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受理和处理 262
十七、如何理解协助执行 262
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 265
一、何谓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的途径是什么 265
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267
三、受害人取得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268
四、受害人取得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270
五、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272
六、哪些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 274
七、如何确定承担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 276
八、行政赔偿诉讼应遵循哪些程序 279
九、如何理解行政追偿 280
十、行政赔偿费用如何列支 281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 282
一、如何理解涉外行政诉讼 282
二、如何适用涉外行政诉讼法律 283
第十一章 附则 287
一、行政诉讼费用如何负担 287
后记 291
- 《行政保留研究》门中敬著 2019
-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配套辅导用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练习题集 第5版》李元起主编 2018
- 《改革进程中的刑事诉讼程序与证据问题研究 基于警察的视角》谢波 2019
- 《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预测系列教材 历年真题精解 中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李进主编 2009
- 《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法学本科 第2版》孟昭阳,高文英主编 2017
- 《内部行政程序研究》罗许生 2019
-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点分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著 2019
- 《商标诉讼热点问题实务评析》田龙 2020
- 《法国行政伦理理论与实践》(法)克里斯蒂安·维谷鲁著;张欣伟,张亦珂,周佩琼,朱志平,邵玉警译 2019
- 《中国专利侵权诉讼指引》刘庆辉 2019
- 《指向核心素养 北京十一学校名师教学设计 英语 七年级 上 配人教版》周志英总主编 2019
-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国教育满意度调查报告》(中国)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
- 《北京生态环境保护》《北京环境保护丛书》编委会编著 2018
- 《人民院士》吴娜著 2019
- 《指向核心素养 北京十一学校名师教学设计 英语 九年级 上 配人教版》周志英总主编 2019
- 《中国人民的心》杨朔著;夕琳编 2019
- 《高等院校旅游专业系列教材 旅游企业岗位培训系列教材 新编北京导游英语》杨昆,鄢莉,谭明华 20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文学作品精选 短篇小说卷 上 全2册》贺邵俊主编 2019
- 《指向核心素养 北京十一学校名师教学设计 数学 九年级 上 配人教版》周志英总主编 20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文学作品精选 中篇小说卷 下 全3册》洪治纲主编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