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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268司法考试必考考点精讲  法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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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4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法律考试中心,北京中天培训学校组编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7511800602
  • 页数:402 页
图书介绍: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应试指导系列,精选268个最常考的司考考点,考点精讲、难点易混点、法条、历年真题、练习题全面讲解,用最短的时间掌握最重要的知识。
《TOP268司法考试必考考点精讲 法律版》目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综论——必考指数:10☆ 1

法理学 4

一、法的渊源——必考指数:6☆ 4

二、法的适用——必考指数:6☆ 5

三、法的本质学说——必考指数:6☆ 6

四、法的效力——必考指数:5☆ 7

五、法的移植——必考指数:5☆ 8

六、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及关系——必考指数:5☆ 9

七、两大法系的比较——必考指数:4☆ 10

八、法与法律规范——必考指数:4☆ 11

九、法律关系——必考指数:4☆ 12

十、法的解释——必考指数:3☆ 14

十一、法的制定机关及其权限——必考指数:3☆ 15

十二、法律原则——必考指数:2☆ 16

十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必考指数:2☆ 16

十四、法的产生——必考指数:1☆ 17

法制史 18

一、永徽律疏——必考指数:2☆ 18

二、罗马法的复兴——必考指数:2☆ 19

宪法 21

一、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必考指数:6☆ 21

二、宪法所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必考指数:6☆ 22

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必考指数:5☆ 23

四、法律法规及规章的适用规则——必考指数:5☆ 25

五、国务院的职权——必考指数:6☆ 26

经济法 29

一、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必考指数:7☆ 29

二、环保民事责任、环保民事纠纷的处理程序——必考指数:6☆ 30

三、经营者的义务——必考指数:5☆ 31

四、经营者对“三包”的民事责任——必考指数:5☆ 32

五、商业贿赂行为——必考指数:4☆ 33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4☆ 34

国际法 35

一、国家不当行为——必考指数:5☆ 35

二、引渡——必考指数:5☆ 36

三、国家领土——必考指数:4☆ 37

四、国家继承——必考指数:4☆ 38

五、外交人员管辖豁免例外——必考指数:4☆ 39

六、外交机关的地位、外交人员的范围——必考指数:3☆ 40

七、条约的效力——必考指数:3☆ 41

国际私法 43

一、家庭——必考指数:7☆ 43

二、继承——必考指数:6☆ 45

三、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必考指数:6☆ 45

四、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必考指数:6☆ 46

五、冲突规范——必考指数:5☆ 48

六、反致——必考指数:5☆ 49

七、国际司法协助——必考指数:4☆ 50

八、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必考指数:4☆ 51

九、外国法的查明——必考指数:3☆ 53

国际经济法 55

一、国际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必考指数:7☆ 55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必考指数:6☆ 58

三、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必考指数:6☆ 59

四、《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5☆ 60

五、信用证的银行责任——必考指数:5☆ 63

六、提单的种类——必考指数:4☆ 64

七、倒签提单——必考指数:4☆ 64

八、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几个术语FCA、FOB、CIF、CFR——必考指数:3☆ 66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68

一、律师的权利——必考指数:4☆ 68

二、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必考指数:4☆ 70

三、律师基本制度及其法律责任——必考指数:4☆ 73

四、检察官的任职回避——必考指数:4☆ 76

刑法 78

一、盗窃罪——必考指数:10☆ 78

二、诈骗罪——必考指数:10☆ 82

三、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必考指数:10☆ 85

四、抢劫罪——必考指数:10☆ 87

五、犯罪的未遂形态——必考指数:9☆ 92

六、故意杀人罪——必考指数:9☆ 94

七、绑架罪——必考指数:9☆ 96

八、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必考指数:8☆ 98

九、犯罪的中止状态——必考指数:8☆ 100

十、正当防卫——必考指数:8☆ 102

十一、犯罪的既遂形态——必考指数:8☆ 105

十二、共同犯罪的实施过限——必考指数:8☆ 106

十三、各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与地位、处罚原则——必考指数:8☆ 106

十四、数罪并罚——必考指数:8☆ 108

十五、非法拘禁罪——必考指数:8☆ 110

十六、抢夺罪——必考指数:8☆ 112

十七、侵占罪——必考指数:8☆ 114

十八、受贿罪——必考指数:8☆ 115

十九、挪用资金罪——必考指数:7☆ 118

二十、强奸罪——必考指数:7 ☆ 120

二十一、拐卖儿童罪——必考指数:7 ☆ 123

二十二、犯罪的预备形态——必考指数:7 ☆ 124

二十三、认识错误——必考指数:6☆ 126

二十四、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必考指数:6☆ 128

二十五、累犯——必考指数:6☆ 131

二十六、自首——必考指数:6☆ 132

二十七、假释——必考指数:6☆ 134

二十八、缓刑——必考指数:6☆ 137

二十九、走私罪——必考指数:6☆ 139

三十、敲诈勒索罪——必考指数:6☆ 142

三十一、挪用公款罪——必考指数:6☆ 143

三十二、滥用职权罪——必考指数:6☆ 145

三十三、共同犯罪的部分中止——必考指数:5☆ 146

三十四、出售、运输、购买假币罪——必考指数:5☆ 147

三十五、贪污罪——必考指数:5☆ 148

三十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必考指数:5☆ 151

三十七、因果关系——必考指数:4☆ 152

三十八、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必考指数:4☆ 153

三十九、剥夺政治权利——必考指数:3☆ 154

四十、职务侵占罪——必考指数:3☆ 156

四十一、玩忽职守罪——必考指数:3☆ 157

四十二、立功制度——必考指数:2☆ 158

四十三、逃税罪——必考指数:2☆ 160

四十四、骗取出口退税罪——必考指数:2☆ 160

四十五、想象竞合——必考指数:2☆ 161

四十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必考指数:2☆ 162

刑事诉讼法 163

一、自诉案件的处理——必考指数:9☆ 163

二、级别管辖——必考指数:9☆ 166

三、上诉不加刑原则——必考指数:9☆ 168

四、对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处理方式——必考指数:8☆ 169

五、执行——必考指数:7☆ 170

六、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6☆ 173

七、立案管辖——必考指数:5☆ 174

八、指定辩护——必考指数:5☆ 177

九、书证与物证的区别——必考指数:5☆ 178

十、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必考指数:5☆ 178

十一、补充侦查——必考指数:5☆ 180

十二、审查起诉——必考指数:5☆ 181

十三、逮捕的批准与执行——必考指数:5☆ 182

十四、回避的决定权——必考指数:4☆ 184

十五、二审程序——必考指数:4☆ 185

十六、全面审查原则——必考指数:4☆ 186

十七、不批准逮捕——必考指数:4☆ 188

十八、地域管辖——必考指数:3☆ 188

十九、专门管辖——必考指数:3☆ 190

二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人的范围——必考指数:3☆ 191

二十一、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必考指数:3☆ 191

二十二、监外执行——必考指数:2☆ 19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95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必考指数:10☆ 195

二、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必考指数:10☆ 198

三、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必考指数:10☆ 200

四、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必考指数:9☆ 202

五、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必考指数:9☆ 204

六、国家赔偿的范围——必考指数:9☆ 206

七、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必考指数:9☆ 209

八、行政复议机关——必考指数:8☆ 211

九、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必考指数:8☆ 213

十、一事不再罚原则——必考指数:8☆ 215

十一、法规、规章的冲突适用——必考指数:7☆ 217

十二、行政诉讼的判决——必考指数:7☆ 219

十三、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必考指数:6 ☆ 221

十四、请求赔偿的救济程序——必考指数:6☆ 222

十五、行政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要件——必考指数:6☆ 224

十六、行政诉讼的复议前置——必考指数:5☆ 225

十七、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必考指数:5☆ 227

十八、被告取证权的限制——必考指数:4☆ 230

十九、行政诉讼原告与第三人——必考指数:4☆ 232

二十、行政行为的分类——必考指数:3☆ 233

二十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必考指数:3☆ 235

二十二、非具体行政行为致害的赔偿程序——必考指数:3☆ 236

二十三、行政复议决定的形式——必考指数:2☆ 238

二十四、行政行为的效力——必考指数:2 ☆ 239

二十五、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必考指数:2☆ 240

二十六、政府信息公开——必考指数:2 ☆ 241

二十七、发回重审裁定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2☆ 243

民法 245

一、无因管理——必考指数:10☆ 245

二、效力待定合同——必考指数:10☆ 246

三、标的物风险责任的承担——必考指数:10☆ 248

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其责任——必考指数:10☆ 249

五、表见代理——必考指数:9☆ 251

六、代位权及其诉讼——必考指数:9☆ 253

七、违约责任——必考指数:9☆ 255

八、侵犯专利权的表现——必考指数:9☆ 258

九、宣告死亡——必考指数:9 ☆ 260

十、不当得利——必考指数:9☆ 262

十一、相邻关系——必考指数:8 ☆ 263

十二、共有——必考指数:8☆ 265

十三、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必考指数:8☆ 269

十四、地役权——必考指数:8 ☆ 272

十五、担保物权——必考指数:8☆ 274

十六、抵押权——必考指数:8☆ 278

十七、动产质权——必考指数:8 ☆ 280

十八、权利质权——必考指数:8☆ 282

十九、留置权——必考指数:8☆ 284

二十、占有——必考指数:8 ☆ 286

二十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必考指数:8☆ 288

二十二、债权人的撤销权——必考指数:8☆ 289

二十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必考指数:8☆ 290

二十四、客运合同中造成旅客伤亡的责任承担——必考指数:8 ☆ 292

二十五、善意取得——必考指数:8☆ 293

二十六、无权代理——必考指数:7☆ 294

二十七、共同侵权——必考指数:7☆ 296

二十八、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必考指数:7☆ 298

二十九、违约责任的承担——必考指数:7☆ 299

三十、要约与承诺——必考指数:7 ☆ 301

三十一、可撤销合同——必考指数:7☆ 303

三十二、保管合同——必考指数:7☆ 303

三十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情况下的处理——必考指数:7☆ 305

三十四、不安抗辩权——必考指数:7☆ 307

三十五、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未作表示的法律后果——必考指数:6☆ 308

三十六、合伙负责人处分合伙财产的效力——必考指数:6☆ 308

三十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及优先购买权——必考指数:6☆ 309

三十八、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必考指数:6☆ 311

三十九、债权的转让——必考指数:6☆ 312

四十、定金、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三者之间的关系——必考指数:6☆ 313

四十一、主合同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必考指数:6☆ 314

四十二、连带责任保证——必考指数:6☆ 316

四十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确定——必考指数:5☆ 317

四十四、无效合同——必考指数:5☆ 318

四十五、赠与合同——必考指数:5☆ 319

四十六、共同诉讼人的关系——必考指数:5☆ 321

四十七、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处理——必考指数:5☆ 321

四十八、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情形——必考指数:5☆ 323

四十九、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必考指数:5 ☆ 324

五十、夫妻财产的归属——必考指数:5☆ 325

五十一、撤销权行使的期间——必考指数:4☆ 326

五十二、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责任承担——必考指数:4☆ 328

五十三、不定期租赁——必考指数:4☆ 329

五十四、运输合同民事责任的主体——必考指数:4☆ 329

五十五、合同的分类——必考指数:3☆ 330

五十六、当事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必考指数:3☆ 331

五十七、格式条款的解释——必考指数:3☆ 332

五十八、间接委托中委托人不履行义务的处理——必考指数:3☆ 333

五十九、注册商标的审查和核准——必考指数:2☆ 334

六十、夫妻离婚前所欠债务的承担——必考指数:2☆ 336

六十一、形成权——必考指数:1☆ 337

六十二、对名誉权的侵害——必考指数:1☆ 337

六十三、融资租赁合同——必考指数:1☆ 338

六十四、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必考指数:1☆ 340

商法 342

一、公司转投资的对象——必考指数:9☆ 342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形式——必考指数:9☆ 342

三、公司的新股发行——必考指数:8☆ 344

四、股份转让的法定限制——必考指数:8☆ 345

五、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禁止规定——必考指数:8☆ 346

六、董事的消极资格——必考指数:7☆ 347

七、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人可以抽回股本的情形——必考指数:7☆ 349

八、股东不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责任——必考指数:7☆ 349

九、一人公司——必考指数:7☆ 350

十、合伙企业的出资——必考指数:6☆ 351

十一、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必考指数:6☆ 352

十二、债券的发行条件——必考指数:6☆ 352

十三、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必考指数:6☆ 353

十四、合伙企业的财产——必考指数:5☆ 354

十五、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责任——必考指数:5☆ 355

十六、合伙事务执行——必考指数:5☆ 357

十七、入伙的条件——必考指数:4☆ 358

十八、追索权的对象及行使原因——必考指数:4☆ 358

十九、票据背书——必考指数:3☆ 359

二十、海难救助——必考指数:3☆ 360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362

一、特殊地域管辖——必考指数:10☆ 362

二、被告的确定——必考指数:9☆ 364

三、代位诉讼中当事人的确定——必考指数:8☆ 366

四、委托诉讼代理人——必考指数:8☆ 367

五、举证责任的分配——必考指数:8☆ 368

六、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必考指数:7☆ 369

七、起诉时未申明有仲裁协议情况的处理——必考指数:7☆ 371

八、撤销仲裁裁决——必考指数:6☆ 372

九、诉讼代理人——必考指数:6☆ 374

十、已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必考指数:6☆ 375

十一、撤诉——必考指数:6☆ 377

十二、离婚案件的再审——必考指数:5☆ 379

十三、简易程序——必考指数:5☆ 380

十四、督促程序——必考指数:5☆ 382

十五、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确情况的处理——必考指数:5☆ 383

十六、仲裁协议选择仲裁机构不存在情况的处理——必考指数:5☆ 383

十七、仲裁的审理方式——必考指数:5☆ 384

十八、仲裁裁决的作出——必考指数:5☆ 384

十九、协议管辖——必考指数:4☆ 385

二十、选择管辖——必考指数:4☆ 386

二十一、指定管辖——必考指数:4☆ 386

二十二、移送管辖——必考指数:4☆ 387

二十三、起诉的条件——必考指数:4☆ 388

二十四、二审中对反诉的处理——必考指数:4☆ 389

二十五、延期审理、诉讼中止以及诉讼终结——必考指数:4☆ 390

二十六、第三人——必考指数:4☆ 392

二十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当事人资格——必考指数:3☆ 394

二十八、继承案件中原告的确定——必考指数:3☆ 394

二十九、公开审理及其例外——必考指数:3☆ 395

三十、留置送达——必考指数:3☆ 395

三十一、仲裁协议的效力——必考指数:3☆ 396

三十二、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3☆ 398

三十三、当事人申请再审——必考指数:3☆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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