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治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  民事卷  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  民事卷  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 民事卷 上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28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贾春旺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9787801854773
  • 页数:1120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全面、系统、实用的大型法律汇编全书。书中收录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内容全面,有高度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全书按照国务院所属部门立卷,以部门主要职能立编;各编对与各部门有关的法律分解集成,说明该职能涉及的法律实体和法律程序规定,读者一次查阅便可获知某个法律问题的所有规定,十分便捷、实用。为了使查找更加方便,专门编制了索引,使查找更为迅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 民事卷 上》目录

第001编 民法通则 1

第一章 基本原则 1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37

第三章 法人 73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130

第五章 民事权利 175

第六章 民事责任 279

第七章 诉讼时效 538

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554

第九章 附则 565

第002编 担保法 568

第一章 总则 568

第二章 保证 580

第三章 抵押 612

第四章 质押 657

第五章 留置 679

第六章 定金 687

第七章 附则 690

第003编 拍卖法 694

第一章 总则 694

第二章 拍卖标的 699

第三章 拍卖当事人 702

第四章 拍卖程序 719

第五章 法律责任 727

第六章 附则 744

第004编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745

第一章 总则 745

第二章 管理 745

第三章 罚则 755

第四章 附则 760

第005编 合同法 761

总则 76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761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771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810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843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874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881

第七章 违约责任 903

第八章 其他规定 940

分则 948

第九章 买卖合同 948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972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980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985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998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1006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1010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1020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1029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1050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1069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1074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1079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1093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1097

附则 1099

第006编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 1100

第一章 总则 1100

第二章 管理 1102

第三章 附则 1105

第007编 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 1106

第一章 总则 1106

第二章 管理 1107

第三章 罚则 1117

第四章 附则 1120

第008编 招标投标法 1121

第一章 总则 1121

第二章 招标 1124

第三章 投标 1145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1154

第五章 法律责任 1181

第六章 附则 1224

第009编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1225

第一章 总则 1225

第二章 管理 1227

第三章 罚则 1229

第四章 附则 1235

第010编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1236

第一章 总则 1236

第二章 评标委员会 1236

第三章 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1239

第四章 详细评审 1241

第五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1242

第六章 罚则 1244

第七章 附则 1260

第011编 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 1261

第一章 总则 1261

第二章 资格条件 1261

第三章 资格申请及审定 1262

第四章 资格复审、变更和终止 1263

第五章 违规处罚 1263

第六章 附则 1266

第012编 专利法 1267

第一章 总则 1267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270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1270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1271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1273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1274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1275

第八章 附则 1297

第013编 专利代理条例 1298

第一章 总则 1298

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 1298

第三章 专利代理人 1300

第四章 罚则 1300

第五章 附则 1304

第014编 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 1305

第一章 总则 1305

第二章 管理 1306

第三章 附则 1315

第015编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316

第一章 总则 1316

第二章 管理 1316

第三章 罚则 1320

第四章 附则 1321

第016编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1322

第一章 总则 1322

第二章 管理 1323

第三章 罚则 1325

第四章 附则 1326

第017编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1328

第一章 总则 1328

第二章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1328

第三章 专利纠纷的调解 1330

第四章 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 1332

第五章 调查取证 1333

第六章 法律责任 1335

第七章 附则 1343

第018编 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1344

第一章 总则 1344

第二章 专利资产评估机构管理 1344

第三章 专利资产评估人员管理 1346

第四章 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管理 1346

第五章 罚则 1347

第六章 附则 1348

第019编 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 1350

第一章 总则 1350

第二章 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人员 1352

第三章 立案和查处 1352

第四章 法律责任 1356

第五章 附则 1373

第020编 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1374

第一章 总则 1374

第二章 企业专利工作人员及机构 1374

第三章 专利产权管理 1375

第四章 专利信息利用 1379

第五章 考核评价与扶持措施 1380

第六章 利益分配与奖励 1380

第七章 责任与处罚 1381

第八章 附则 1388

第021编 商标法 1389

第一章 总则 1389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1392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1394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1396

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1397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1398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1399

第八章 附则 1412

第022编 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 1413

第一章 总则 1413

第二章 管理 1414

第三章 罚则 1417

第四章 附则 1426

第023编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1427

第一章 总则 1427

第二章 管理 1427

第三章 罚则 1430

第四章 附则 1434

第024编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1435

第一章 总则 1435

第二章 管理 1435

第三章 罚则 1436

第四章 附则 1437

第025编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1438

第一章 总则 1438

第二章 管理 1438

第三章 附则 1441

第026编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1442

第一章 总则 1442

第二章 商标代理机构 1442

第三章 商标代理人 1444

第四章 罚则 1445

第五章 附则 1450

第027编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1452

第一章 总则 1452

第二章 特殊标志的登记 1453

第三章 特殊标志的使用与保护 1454

第四章 附则 1456

第028编 著作权法 1457

第一章 总则 1457

第二章 著作权 1459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1471

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1475

第五章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1479

第六章 附则 1495

第029编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 1497

第一章 总则 1497

第二章 管理 1498

第三章 附则 1501

第030编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503

第一章 总则 1503

第二章 软件著作权 1506

第三章 软件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 1513

第四章 法律责任 1515

第五章 附则 1525

第031编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 1527

第一章 总则 1527

第二章 管理 1529

第三章 附则 1532

第032编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1533

第一章 总则 1533

第二章 管辖和适用 1533

第三章 处罚程序 1537

第四章 执行程序 1550

第五章 附则 1554

第033编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1557

第一章 总则 1557

第二章 登记申请 1559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 1562

第四章 软件登记公告 1563

第五章 费用 1563

第六章 附则 1563

第034编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1564

第一章 总则 1564

第二章 管理 1565

第三章 附则 1566

第035编 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569

第一章 总则 1569

第二章 管理 1569

第三章 罚则 1570

第四章 附则 1573

第036编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1574

第一章 总则 1574

第二章 布图设计专有权 1576

第三章 布图设计的登记 1579

第四章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使 1581

第五章 法律责任 1583

第六章 附则 1595

第037编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 1596

第一章 总则 1596

第二章 处理和调解程序 1596

第三章 调查取证 1601

第四章 法律责任 1601

第五章 附则 1606

第038编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 1607

第一章 总则 1607

第二章 申请复议的范围 1607

第三章 复议参加人 1609

第四章 申请与受理 1610

第五章 审理与决定 1611

第六章 期间与送达 1614

第七章 附则 1614

第039编 婚姻法 1615

第一章 总则 1615

第二章 结婚 1616

第三章 家庭关系 1620

第四章 离婚 1626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1635

第六章 附则 1640

第040编 收养法 1642

第一章 总则 1642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1643

第三章 收养的效力 1649

第四章 收养关系的解除 1651

第五章 法律责任 1652

第六章 附则 1655

第041编 继承法 1656

第一章 总则 1656

第二章 法定继承 1657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1663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1667

第五章 附则 1678

第042编 民事诉讼法 1679

第一编 总则 1679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679

第二章 管辖 1684

第三章 审判组织 1706

第四章 回避 1713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1716

第六章 证据 1721

第七章 期间、送达 1736

第八章 调解 1738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1739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748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1755

第二编 审判程序 1758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1758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1773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1778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1782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1786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1811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1814

第十九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1816

第三编 执行程序 1824

第二十章 一般规定 1824

第二十一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1833

第二十二章 执行措施 1839

第二十三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1858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1859

第二十四章 一般原则 1859

第二十五章 管辖 1862

第二十六章 送达、期间 1864

第二十七章 财产保全 1866

第二十八章 仲裁 1867

第二十九章 司法协助 1870

第043编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 1873

第一章 总则 1873

第二章 诉讼费用的收取 1873

第三章 诉讼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1874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监督和检查 1875

第五章 附则 1877

第044编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1879

第一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范围 1879

第二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 1881

第三章 诉讼费用的预交 1883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1885

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管理 1887

第六章 附则 1888

第045编 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 1890

第一章 总则 1890

第二章 管理 1890

第三章 罚则 1893

第四章 附则 1894

第046编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1895

第一章 总则 1895

第二章 受理 1895

第三章 立案 1896

第四章 审查 1896

第五章 提请抗诉 1898

第六章 抗诉 1899

第七章 出庭 1903

第八章 检察建议 1903

第九章 附则 1903

第047编 仲裁法 1905

第一章 总则 1905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1906

第三章 仲裁协议 1907

第四章 仲裁程序 1910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1930

第六章 执行 1931

第七章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1933

第八章 附则 1934

第048编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1936

第一章 总则 1936

第二章 仲裁程序 1938

第三章 简易程序 1948

第四章 国内仲裁的特别规定 1948

第五章 附则 194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