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治法律
新海商法论
新海商法论

新海商法论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22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赖来焜著
  • 出 版 社:学林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00
  • ISBN:9579770352
  • 页数:828 页
图书介绍:
《新海商法论》目录
标签:商法

第一编 海商法立法程序之经纬论 3

第一章 楔子——为中国海商法制史催生! 3

壹、《海商法》之源 3

贰、第一次修正 4

参、第二次修正(本次) 5

肆、另一课题:中国自己的航海法律 6

第二章 一九六二年第一次修正之实录 9

第一节 法律案之提出:行政院《海商法修正草案》 9

第二节 法律案之付委:审查小组初步审查 48

第三节 法律案之审查:四委员会联席审查 94

第四节 法律案之讨论:二读及三读 122

第五节 法律案之公布 138

第三章 一九九九年本次修正之实录 139

第一节 法律案之草拟:海发会《海商法修正草案》 139

第二节 法律案之研拟:交通部及行政院 203

第三节 法律案之提出:行政院《海商法修正草案》 231

第四节 法律案之审查:立法院第二届之委员会审查:仅改二条 241

第五节 法律案之协商(一):立法院第三届之朝野协商:笔者意见二十点 244

第六节 法律案之协商(二):立法院第四届之朝野协商:修正六条 258

第七节 法律案之讨论:立法院第四届之二读及三读 261

第八节 法律案之公布 264

第二编 新海商法实质内容之评论 273

第四章 另立「船员法」而使海「商」法名符其实 273

第一节 引论 273

第二节 世界趋势:另定单行《船员法》 274

第三节 立法院第二届:附带决议两法同时通过 274

第四节 立法院第三届:《海商法》先三读,旧两章暂施行 275

第五节 立法院第四届:《海商法》先通过,新旧法竞合 277

第五章 有关「通则」(§1~§5)章 279

第一节 问题提出 279

第二节 界定海商法「船舶」之定义(§1) 279

第三节 船长与船员之定义(§2) 289

第四节 海商法适用客体(船舶)之范围(§3) 292

第五节 船舶之强制执行(§4) 303

第六节 海商法之法源与法律适用顺序(§5) 318

第六章 船舶所有权(§6~§20)与船舶抵押权(§33~§37) 333

第一节 引论 333

第二节 船舶所有权之范围(§7) 335

第三节 船舶所有权之让与(§8、§9) 339

第四节 船舶共有(§11~§20)之存废 354

第五节 船舶抵押权(§33~§37) 359

第七章 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21~§23) 361

第一节 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之总览 361

第二节 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之制度 363

第三节 责任限制之主体(§21Ⅱ) 388

第四节 责任限制之债权(§21Ⅰ) 397

第五节 责任限制之除斥债权(§22) 410

第六节 船舶价值之证明及估计标准(§23) 422

第七节 责任限制之最新思潮与立法趋势 425

第八章 海事优先权(§24~§32) 435

第一节 前言——问题提出 435

第二节 海事优先权之起源、现状与发展 439

第三节「船舶优先权」之正名 451

第四节 海事优先权之特性(unique) 454

第五节 海事优先权之性质(定性) 464

壹、问题说明——检验定性理论最佳试剂 464

贰、海事优先权性质之学说(五种) 467

第六节 海事优先权之债权(§24) 486

第七节 海事优先权与船舶抵押权之关系(§24 Ⅱ) 505

第八节 海事优先权、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间之位次 509

第九节 海事优先权之除斥债权(§26) 515

第十节 海事优先权之标的(§27 、§28) 524

第十一节 海事优先权相互间之关系(§29、§30) 531

第十二节 海事优先权之追及性(§31) 544

第十三节 海事优先权之消灭(§32) 550

第九章 海上运送契约单一说与分割说争议中我确定「单一说」 561

第一节 引论(§50、§63 、§76) 561

第二节 相关法条之立法程序 563

第三节 关于运送人责任之国际公约 570

第四节 国际比较法制之研析 586

第五节分割法说与单一法说之理论探源 590

第六节 我国新旧法制 598

第十章 货物之接受、装载、卸载与交付 613

第一节 引论 613

第二节 装载期间 615

第三节 托运人对运送人之货物情状通知义务 623

第四节 有关装载之地点、方法、费用负担及注意义务标准 627

第五节 运送人对禁运物、偷运物、危害物及未报明物之处分 630

第六节 延滞费(§52 Ⅱ但) 633

第七节 运送人货物卸载之通知义务(§50Ⅰ) 635

第八节 卸载期间 638

第九节 运送人责任之消灭与受领人求偿权之除斥期间(§56) 640

第十节 货物之交付、寄存与拍卖提存 647

第十一章 载货证券(§53~§60) 651

第一节 引论 651

第二节 载货证券之要式性:记载事项(§54Ⅰ) 651

第三节 不知条款(unknown clause) (§54Ⅱ) 666

第四节 载货证券之效力(§54Ⅲ、§60、§74Ⅰ) 670

第十二章 运送人之单位限制责任(§70Ⅱ、Ⅲ、Ⅳ) 677

第一节 引论与修法程序 677

第二节 运送人之单位限制责任制度(§70Ⅱ) 682

第三节 货柜运送人之单位责任限制(§70Ⅲ) 689

第四节 运送人单位限制责任之阻卻事由(§70Ⅳ) 701

第十三章 海上运送人之免责事由 707

第一节 引论 707

第二节 船舶堪航能力与运送人免责事由(§62) 708

第三节 一般法定免责事由(§69) 719

第四节 托运人故意虚报货物之性质或价值(§70Ⅰ) 737

第五节 合理偏航(§71) 741

第六节 货物未经船长或运送人之同意而装载(§72) 752

第七节 甲板运送(§73) 752

第十四章 多式联运(复合运送)(§75) 763

第一节 立法程序 763

第二节「多式联运」之概念 765

第三节 多式联运之法制 766

第四节 多式联运国际公约之表现 770

第五节 我国法制 774

第十五章 载货证券「喜玛拉雅条款」与「至上条款」之明文化 777

第一节 引论 777

第二节 喜玛拉雅条款明文化(§76) 779

第三节 至上条款(一):适用法庭地海商法为准据法(§77) 799

第四节 至上条款(二):管辖权条款与仲裁条款(§78) 807

第十六章 海上事故 819

第一节 船舶碰撞 819

第二节 海难救助 826

相关图书
作者其它书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