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健保法规 第18版PDF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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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五南法学研究中心编辑
- 出 版 社: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16
- ISBN:9789571184852
- 页数:1098 页
壹、医政类 1
医疗法(103·1·29) 3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医疗机构 4
第三章 医疗法人 6
第一节 通则 6
第二节 医疗财团法人 8
第三节 医疗社团法人 10
第四章 医疗业务 12
第五章 医疗广告 16
第六章 医事人力及设施分布 17
第七章 教学医院 18
第八章 医事审议委员会 18
第九章 罚则 19
第十章 附则 22
医疗法施行细则(99·3·12) 23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104·12·16) 35
第一章 总则 35
第二章 保健医疗权益 41
第三章 教育权益 42
第四章 就业权益 43
第五章 支持服务 47
第六章 经济安全 54
第七章 保护服务 55
第八章 罚则 57
第九章 附则 60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施行细则(101·7·3) 62
紧急救护办法(101·3·26) 67
紧急医疗救护法(102·1·16) 70
第一章 总则 70
第二章 紧急医疗救护体系 70
第三章 救护运输工具 72
第四章 救护技术员 74
第五章 救护业务 75
第六章 医院紧急医疗业务 75
第七章 罚则 76
第八章 附则 78
紧急医疗救护法施行细则(97·11·19) 79
救护车装备标准及管理办法(99·8·13) 81
救护车及救护车营业机构设置设立许可管理办法(103·8·4) 84
救护直升机管理办法(92·6·26) 89
安宁缓和医疗条例(102·1·9) 92
安宁缓和医疗条例施行细则(104·1·16) 95
长期照顾服务法(104·6·3) 97
第一章 总则 97
第二章 长照服务及长照体系 99
第三章 长照人员之管理 102
第四章 长照机构之管理 102
第五章 接受长照服务者之权益保障 105
第六章 罚则 106
第七章 附则 108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104·7·9) 110
护理机构分类设置标准(102·8·9) 114
助产机构设置标准(94·8·3) 116
县(市)医疗补助办法(100·6·29) 118
儿童及少年医疗补助办法(103·1·3) 120
医疗废弃物共同清除处理机构管理办法(92·4·8) 122
医疗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104·7·8) 128
卫生主管机关辅导设置医疗废弃物清除处理设施管理办法(91·8·22) 134
医疗事业发展奖励办法(102·12·30) 138
医疗发展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100·9·8) 140
健康照护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104·3·19) 142
医疗药品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100·6·27) 146
精神卫生法(96·7·4) 148
第一章 总则 148
第二章 精神卫生体系 148
第三章 病人之保护及权益保障 151
第四章 协助就医、通报及追踪保护 153
第五章 精神医疗照护业务 154
第六章 罚则 157
第七章 附则 159
精神卫生法施行细则(98·1·19) 160
精神复健机构设置及管理办法(97·10·6) 162
第一章 总则 162
第二章 设置 162
第三章 管理 163
第四章 附则 165
卫生福利部所属医疗机构精神疾病养护床收治作业要点(102·10·18) 166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104·7·1) 167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施行细则(92·3·20) 173
人体器官组织细胞输入输出管理办法(94·7·12) 176
脑死判定准则(101·12·17) 178
解剖尸体条例(73·6·16) 181
尸体解剖丧葬费用补助标准(102·10·24) 183
捐赠尸体器官移植丧葬费补助标准(92·3·13) 184
血液制剂条例(94·1·19) 185
血液制剂条例施行细则(94·11·16) 187
领有医师证书之外国人及华侨执业管理办法(99·6·24) 189
捐血者健康标准(95·3·15) 191
医疗机构实施电子病历作业要点(93·3·3) 194
离岛开业医事机构奖励及辅导办法(103·1·16) 196
人体研究法(100·12·28) 198
第一章 总则 198
第二章 研究计画之审查 198
第三章 研究对象权益之保障 199
第四章 研究计画之管理 201
第五章 罚则 202
第六章 附则 203
贰、医事人员类 205
医事人员人事条例(95·5·17) 207
医事人员人事条例施行细则(95·7·31) 211
现职医事人员改任换叙办法(92·3·17) 214
具有多重医事人员资格者执业管理办法(98·11·12) 216
医师法(101·12·19) 217
第一章 总则 217
第二章 执业 219
第三章 义务 219
第四章 奖惩 221
第五章 公会 223
第六章 附则 225
医师法施行细则(104·9·3) 226
护理人员法(104·1·14) 230
第一章 总则 230
第二章 执业 231
第三章 护理机构之设置及管理 232
第四章 业务与责任 234
第五章 惩处 234
第六章 公会 236
第七章 附则 238
护理人员法施行细则(97·3·21) 239
助产人员法(92·7·2) 243
第一章 总则 243
第二章 执业 244
第三章 助产机构之设置及管理 245
第四章 业务及责任 246
第五章 罚则 247
第六章 公会 248
第七章 附则 250
助产人员法施行细则(94·7·28) 251
医事放射师法(96·1·29) 253
第一章 总则 253
第二章 执业 253
第三章 医事放射所 255
第四章 奖惩 257
第五章 公会 259
第六章 附则 261
医事放射师法施行细则(96·12·20) 262
医事检验师法(103·6·18) 264
第一章 总则 264
第二章 执业 264
第三章 医事检验所 266
第四章 罚责 268
第五章 公会 270
第六章 附则 272
医事检验师法施行细则(96·12·20) 274
职能治疗师法(96·1·29) 276
第一章 总则 276
第二章 执业 276
第三章 职能治疗所 278
第四章 罚则 280
第五章 公会 281
第六章 附则 284
职能治疗师法施行细则(96·12·20) 285
物理治疗师法(96·1·29) 287
第一章 总则 287
第二章 执业 287
第三章 物理治疗所 289
第四章 罚则 291
第五章 公会 293
第六章 附则 295
物理治疗师法施行细则(96·12·20) 296
呼吸治疗师法(100·6·15) 298
第一章 总则 298
第二章 执业 298
第二章之一 居家呼吸照护所 300
第三章 奖惩 301
第四章 公会 303
第五章 附则 305
呼吸治疗师法施行细则(101·5·16) 306
营养师法(93·5·5) 308
第一章 总则 308
第二章 执业 308
第三章 营养谘询机构之设置及管理 310
第四章 罚则 311
第五章 公会 312
第六章 附则 314
营养师法施行细则(94·3·3) 315
心理师法(90·11·21) 318
第一章 总则 318
第二章 执业 319
第三章 开业 320
第四章 罚则 322
第五章 公会 324
第六章 附则 326
心理师法施行细则(100·6·28) 328
法医师法(104·12·23) 332
第一章 总则 332
第二章 检验及解剖尸体 333
第三章 执业 334
第四章 义务 335
第五章 公会 335
第六章 奖惩 336
第七章 附则 338
法医师法施行细则(95·12·26) 340
兽医师法(104·12·30) 341
第一章 总则 341
第二章 执业 341
第三章 兽医诊疗机构之管理 343
第四章 奖惩 344
第五章 公会 346
第六章 附则 347
兽医师法施行细则(91·7·31) 349
叁、药政类 355
一、综合管理目 357
药事法(104·12·2) 357
第一章 总则 357
第二章 药商之管理 361
第三章 药局之管理及药品之调剂 362
第四章 药物之查验登记 363
第五章 药物之贩卖及制造 365
第六章 管制药品及毒剧药品之管理 367
第七章 药物广告之管理 367
第八章 稽查及取缔 368
第九章 罚则 371
第十章 附则 375
药事法施行细则(101·12·7) 377
药物样品赠品管理办法(92·4·30) 384
药物科技研究发展奖励办法(102·10·18) 388
药物回收处理办法(104·8·5) 390
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91·6·12) 394
第一章 总则 394
第二章 输入及贩卖 395
第三章 制造 396
第四章 抽查及取缔 397
第五章 罚则 398
第六章 附则 399
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施行细则(98·9·16) 400
成药及固有成方制剂管理办法(99·8·5) 404
第一章 总则 404
第二章 审核及许可 405
第三章 贩卖之管理 405
第四章 检查及取缔 406
第五章 附则 406
药品医材储备动员管制办法(103·10·23) 407
二、药事服务目 409
药师法(103·7·16) 409
第一章 总则 409
第二章 执业 410
第三章 业务及责任 411
第四章 惩处 412
第五章 公会 413
第六章 附则 415
药师法施行细则(98·3·5) 416
药师于执业处所外执行业务管理办法(103·9·24) 419
全民健康保险医事服务机构特约及管理办法(101·12·28) 420
药剂生资格及管理办法(103·9·24) 430
药品优良调剂作业准则(93·11·25) 433
药局设置作业注意事项(93·2·25) 436
三、药害救济目 437
药害救济法(100·5·4) 437
第一章 总则 437
第二章 药害救济基金 437
第三章 药害救济业务 438
第四章 行政救济 440
第五章 罚则 440
第六章 附则 440
药害救济申请办法(104·4·8) 441
药害救济给付标准(103·10·23) 445
卫生福利部药害救济审议委员会审议办法(103·10·23) 447
严重药物不良反应通报办法(93·8·31) 449
药害救济给付计算裁量表(102·5·28) 451
四、查验登记目 452
药物资料公开办法(101·7·31) 452
药物安全监视管理办法(102·11·21) 453
药物制造业者检查办法(103·2·21) 455
药物制造工厂设厂标准(102·7·4) 460
第一编 总则 460
第二编 设厂基本条件 461
第三编 附则 469
药物委托制造及检验作业准则(102·8·2) 470
第一章 总则 470
第二章 药物之委托制造 470
第三章 药物之委托检验 471
第四章 附则 471
中药新药查验登记须知(88·10·20) 472
药品查验登记审查准则(104·5·7) 477
第一章 总则 477
第二章 西药 478
第一节 通则 478
第二节 查验登记 492
第三节 登记事项之变更 496
第四节 许可证之移转与换发及补发 506
第五节 许可证之展延登记 507
第三章 中药 508
第一节 通则 508
第二节 中药查验登记 515
第三节 中药登记事项之变更 516
第四节 中药许可证之移转与换发及补发 520
第五节 中药许可证之展延登记 520
第四章 附则 521
药品优良临床试验准则(103·10·23) 522
第一章 总则 522
第二章 受试者保护 524
第三章 人体试验委员会 527
第四章 试验主持人 527
第五章 试验委托者 528
第一节 通则 528
第二节 品质保证及品质管制 529
第三节 数据处理及保存 530
第四节 试验药品之管理 531
第五节 监测 532
第六节 稽核 534
第六章 临床试验之申请与审查 535
第七章 临床试验之进行 536
第一节 试验计画书 536
第二节 试验药品 536
第三节 纪录与报告 537
第四节 试验之中止与终止 539
第五节 多机构合作临床试验 539
第八章 附则 540
生物药品检验封缄作业办法(104·7·15) 541
药物及化妆品广告审查费收费标准(104·4·7) 543
化妆品及化妆品色素查验登记收费标准(104·4·7) 544
医疗器材管理办法(104·6·3) 545
医疗器材查验登记审查准则(103·9·5) 547
第一章 总则 547
第二章 查验登记 550
第三章 许可证之变更与移转及换发补发 554
第四章 许可证之展延 558
第五章 附则 559
实施医疗器材优良制造规范注意事项(90·10·30) 560
五、罕见疾病目 561
罕见疾病防治及药物法(104·1·14) 561
罕见疾病防治及药物法施行细则(104·12·7) 567
罕见疾病药物供应制造及研究发展奖励办法(89·7·31) 569
罕见疾病药物专案申请办法(89·8·8) 571
罕见疾病医疗补助办法(104·3·6) 572
六、其他相关法规目 575
管制药品管理条例(100·1·26) 575
第一章 总则 575
第二章 使用及调剂 576
第三章 输入、输出、制造及贩卖 577
第四章 管制 579
第五章 罚则 580
第六章 附则 582
管制药品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02·11·8) 583
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96·7·4) 590
动物用药品管理法(102·1·23) 593
环境用药管理法(95·1·27) 603
第一章 总则 603
第二章 登记 605
第三章 管理 606
第四章 查验及取缔 608
第五章 罚则 609
第六章 附则 612
农药管理法(104·12·9) 613
第一章 总则 613
第二章 登记 615
第三章 制造、输入及输出 616
第四章 贩卖 617
第五章 监督、检查及取缔 619
第六章 罚则 620
第七章 附则 622
公平交易法(104·6·24) 623
第一章 总则 623
第二章 限制竞争 624
第三章 不公平竞争 627
第四章 调查及裁处程序 628
第五章 损害赔偿 629
第六章 罚则 630
第七章 附则 632
消费者保护法(104·6·17) 634
第一章 总则 634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 636
第一节 健康与安全保障 636
第二节 定型化契约 636
第三节 特种交易 638
第四节 消费资讯之规范 639
第三章 消费者保护团体 640
第四章 行政监督 641
第五章 消费争议之处理 643
第一节 申诉与调解 643
第二节 消费诉讼 644
第六章 罚则 645
第七章 附则 646
行政程序法(104·12·30) 647
第一章 总则 647
第一节 法例 647
第二节 管辖 648
第三节 当事人 650
第四节 回避 652
第五节 程序之开始 653
第六节 调查事实及证据 653
第七节 资讯公开 653
第八节 期日与期间 654
第九节 费用 655
第十节 听证程序 655
第十一节 送达 657
第二章 行政处分 660
第一节 行政处分之成立 661
第二节 陈述意见及听证 662
第三节 行政处分之效力 664
第三章 行政契约 668
第四章 法规命令及行政规则 670
第五章 行政计画 672
第六章 行政指导 672
第七章 陈情 672
第八章 附则 673
行政罚法(100·11·23) 674
第一章 法例 674
第二章 责任 675
第三章 共同违法及并同处罚 675
第四章 裁处之审酌加减及扩张 676
第五章 单一行为及数行为之处罚 677
第六章 时效 678
第七章 管辖机关 678
第八章 裁处程序 679
第九章 附则 681
诉愿法(101·6·27) 683
第一章 总则 683
第一节 诉愿事件 683
第二节 管辖 683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685
第四节 诉愿人 685
第五节 送达 688
第六节 诉愿卷宗 688
第二章 诉愿审议委员会 689
第三章 诉愿程序 689
第一节 诉愿之提起 689
第二节 诉愿审议 690
第三节 诉愿决定 692
第四章 再審程序 696
第五章 附则 696
专利法(103·1·22) 697
第一章 总则 697
第二章 发明专利 700
第一节 专利要件 700
第二节 申请 701
第三节 审查及再审查 704
第四节 专利权 707
第五节 强制授权 713
第六节 纳费 715
第七节 损害赔偿及诉讼 715
第三章 新型专利 718
第四章 设计专利 721
第五章 附则 725
政府采购法(105·1·6) 728
第一章 总则 728
第二章 招标 730
第三章 决标 736
第四章 履约管理 739
第五章 验收 740
第六章 争议处理 741
第七章 罚则 745
第八章 附则 746
工厂管理辅导法(103·1·22) 750
第一章 总则 750
第二章 登记及设立许可 751
第三章 管理 753
第四章 辅导 755
第五章 罚则 755
第六章 附则 756
肆、食品卫生类 759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104·12·16) 761
第一章 总则 761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763
第三章 食品业者卫生管理 763
第四章 食品卫生管理 765
第五章 食品标示及广告管理 767
第六章 食品输入管理 770
第七章 食品检验 771
第八章 食品查核及管制 772
第九章 罚则 773
第十章 附则 779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施行细则(103·8·13) 780
健康食品管理法(95·5·17) 785
第一章 总则 785
第二章 健康食品之许可 786
第三章 健康食品之安全、卫生管理 787
第四章 健康食品之标示及广告 787
第五章 健康食品之稽查及取缔 788
第六章 罚则 789
第七章 附则 791
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细则(104·6·9) 792
健康食品申请许可办法(103·1·28) 794
健康食品许可证申请展延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补发作业要点(98·4·23) 799
壹、健康食品许可证展延登记 799
贰、许可证变更登记 799
参、许可证之转移登记 801
肆、许可证遗失补发 801
伍、许可证污损换发 802
陆、注意事项 802
罕见疾病特殊营养食品专案申请输入办法(96·6·5) 803
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104·6·24) 804
第一章 总则 804
第二章 申请查验 804
第三章 查验程序 805
第四章 绩优厂商之优惠措施 807
第五章 查验作业 807
第六章 具结先行放行 807
第七章 发证 808
第八章 其他查验规定 809
第九章 附则 809
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回收销毁处理办法(104·8·10) 810
食品及其相关产品追溯追踪系统管理办法(102·11·19) 813
食品查核检验管制措施办法(102·12·5) 816
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104·6·5) 819
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103·11·7) 821
第一章 总则 821
第二章 食品制造业 822
第三章 食品工厂 823
第四章 食品物流业 823
第五章 食品贩卖业 824
第六章 餐饮业 825
第七章 食品添加物业 827
第八章 低酸性及酸化罐头食品制造业 828
第九章 真空包装即食食品制造业 828
第十章 塑胶类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制造业 829
第十一章 附则 830
食品业者登录办法(104·6·23) 831
伍、保健类 835
全民健康保险法(100·6·29) 837
第一章 总则 837
第二章 保险人、保险对象及投保单位 838
第三章 保险财务 841
第四章 保险费之收缴及计算 843
第五章 保险给付 845
第六章 医疗费用支付 849
第七章 保险医事服务机构 851
第八章 安全准备及行政经费 852
第九章 相关资料及文件之搜集、查阅 853
第十章 罚则 853
第十一章 附则 854
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104·12·15) 857
第一章 总则 857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单位 858
第三章 保险财务及保险费之计缴 865
第四章 保险给付及医疗费用支付 868
第五章 罚则 868
第六章 附则 869
全民健康保险医疗办法(102·8·1) 871
全民健康保险争议事项审议办法(103·8·5) 877
第一章 总则 877
第二章 审议程序 877
第一节 审议之提起及审议决定 877
第二节 权益案件 879
第三节 医疗费用案件 880
第四节 特约管理案件 881
第三章 附则 881
全民健康保险自垫医疗费用核退办法(101·10·30) 882
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申报与核付及医疗服务审查办法(103·12·22) 884
老人参加全民健康保险无力负担费用补助办法(101·12·24) 892
失业被保险人及其眷属全民健康保险保险费补助办法(101·11·12) 894
全民健康保险保险对象免自行负担费用办法(104·12·14) 895
全民健康保险纾困基金申贷办法(101·11·1) 898
全民健康保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103·6·19) 900
全民健康保险保险费及滞纳金分期缴纳办法(104·11·13) 902
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欠费分期摊还作业须知(102·5·20) 905
全民健康保险执行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偿办法(101·11·2) 907
实际从事渔业工作者申请参加全民健康保险认定标准及资格审查办法(104·1·30) 909
实际从事农业工作者申请参加全民健康保险认定标准及资格审查办法(104·2·26) 911
全民健康保险门诊高利用保险对象指定院所就医作业须知(102·5·21) 916
全民健康保险药品监控方案(93·1·30) 918
全民健康保险药物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104·7·3) 921
第一编 总则 921
第二编 药品 923
第一章 健保药品收载原则 923
第二章 健保药品支付价格订定原则 924
第三章 价量协议 941
第三编 特殊材料 943
第一章 健保特殊材料收载原则 943
第二章 健保特殊材料支付点数订定原则 943
第三章 特殊材料支付点数之调整 946
第三章之一 价量协议 948
第四编 事前审查 949
第五编 药品支付价格之调整 949
第六编 附则 957
医事服务机构办理预防保健服务注意事项(103·10·21) 958
大陆人士参加健保后,其出境后再入境参加健保资格处理原则(95·10·30) 965
全民健康保险保险人受托办理职业灾害保险医疗给付费用偿付办法(101·12·17) 966
全民健康保险保险人执行全民健康保险法罚锾注意事项(102·7·19) 968
安宁疗护整合性照护纳入全民健康保险给付试办计画(93·6·24) 972
壹、前言 972
贰、计画目的 973
参、计画时程 973
肆、计画内容 974
伍、计画执行及分工 977
全民健康保险投保金额分级表(104·4·16) 978
陆、国民健康类 981
优生保健法(98·7·8) 983
第一章 总则 983
第二章 健康保护及生育调节 983
第三章 人工流产及结扎手术 984
第四章 罚则 985
第五章 附则 985
优生保健法施行细则(101·4·5) 986
优生保健措施减免或补助费用办法(103·11·3) 990
癌症防治法(92·5·21) 992
菸害防制法(98·1·23) 995
第一章 总则 995
第二章 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品之管理 995
第三章 儿童及少年、孕妇吸菸行为之禁止 997
第四章 吸菸场所之限制 998
第五章 菸害之教育及宣导 999
第六章 罚则 999
第七章 附则 1000
菸害防制及卫生保健基金审议作业要点(104·12·22) 1002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运作办法(104·10·15) 1007
人工生殖法(96·3·21) 1009
第一章 总则 1009
第二章 医疗机构施行人工生殖之管理 1010
第三章 人工生殖之施行 1011
第四章 生殖细胞及胚胎之保护 1012
第五章 人工生殖子女之地位 1013
第六章 资料之保存、管理及利用 1013
第七章 罚则 1014
第八章 附则 1015
口腔健康法(92·5·21) 1016
遗传性及罕见疾病检验机构资格审查要点(102·12·3) 1018
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99·11·24) 1019
人体生物资料库管理条例(101·8·8) 1021
第一章 总则 1021
第二章 生物资料库之设置 1022
第三章 生物检体之采集及参与者之保护 1022
第四章 生物资料库之管理 1023
第五章 生物资料库之运用 1024
第六章 罚则 1025
第七章 附则 1027
柒、防疫类 1029
传染病防治法(104·12·30) 1031
第一章 总则 1031
第二章 防治体系 1034
第三章 传染病预防 1035
第四章 防疫措施 1037
第五章 检疫措施 1042
第六章 罚则 1043
第七章 附则 1045
传染病防治法施行细则(102·11·29) 1046
指定征用设立检疫隔离场所及征调相关人员作业程序与补偿办法(103·1·21) 1049
处置传染病媒介物补偿办法(96·10·18) 1052
传染病防治奖励办法(103·9·29) 1054
传染病防治医疗网作业办法(104·12·18) 1056
传染病流行疫情监视及预警系统实施办法(104·3·23) 1059
传染病危险群及特定对象检查办法(96·10·19) 1063
传染病检验及检验机构管理办法(104·12·7) 1065
执行第五类传染病防治工作致伤病或死亡补助办法(96·11·16) 1068
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104·2·4) 1071
医事人员发现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报办法(97·3·25) 1076
捌、附录 1079
司法院大法官解释文 1081
- 《红色旅游的社会效应研究》吴春焕著 2019
- 《汉语词汇知识与习得研究》邢红兵主编 2019
- 《生物质甘油共气化制氢基础研究》赵丽霞 2019
- 《东北民歌文化研究及艺术探析》(中国)杨清波 2019
- 《联吡啶基钌光敏染料的结构与性能的理论研究》李明霞 2019
- 《异质性条件下技术创新最优市场结构研究 以中国高技术产业为例》千慧雄 2019
- 《《国语》和《战国策》词汇比较研究》陈长书著 2017
- 《中国制造业绿色供应链发展研究报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2019
- 《行政保留研究》门中敬著 2019
- 《新课标背景下英语教学理论与教学活动研究》应丽君 2018
- 《现代水泥技术发展与应用论文集》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 2019
- 《两京烟云》陈诗泳,赖秀俞责任编辑;(中国)千慧 2019
- 《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 生活适应 二年级 上》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特殊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编著 2019
- 《反常识》张娟责任编辑;(美国)邓肯·J.瓦茨 2019
- 《花时间 我的第一堂花艺课 插花基础技法篇》(日)花时间编辑部编;陈洁责编;冯莹莹译 2020
- 《中国制造业绿色供应链发展研究报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2019
- 《催化剂制备过程技术》韩勇责任编辑;(中国)张继光 2019
- 《日本面包师的经典配方》马妍责任编辑;王森 2019
- 《大学生心理健康与人生发展》王琳责任编辑;(中国)肖宇 2019
- 《赵松乔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赵松乔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编辑组 2019
- 《中国十大出版家》王震,贺越明著 1991
- 《有声音乐系列图书 约翰·汤普森简易钢琴教程 4》约翰·汤普森著 2017
- 《近代民营出版机构的英语函授教育 以“商务、中华、开明”函授学校为个案 1915年-1946年版》丁伟 2017
- 《莎士比亚公司》(美)西尔薇亚·比奇 2020
- 《有声音乐系列图书 钢琴天天练练 4》E-M·伯纳姆(Burnam E.M.)著;钱泥译 2018
- 《国之重器出版工程 云化虚拟现实技术与应用》熊华平 2019
- 《新闻出版博物馆 总第33期》新闻出版博物馆 2018
- 《图书馆参考咨询多维探索与研究》李佳培著 2019
- 《应对变革 30年来美国图书馆楷模人物撷英》肖燕 2019
- 《山西文华项目图书 山西古代寺观彩塑 辽金彩塑 第1册》(中国)张明远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