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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所有之比较研究
共同所有之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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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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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古振晖著
  • 出 版 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06
  • ISBN:9868251605
  • 页数:651 页
图书介绍:
《共同所有之比较研究》目录

第一编 共同体论 1

第一章 所有权制度固有二元化思维 3

第一节 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物权体系的比较 3

一、罗马法之特色 5

二、日耳曼法之特色 6

三、比较与分析 7

第二节 自由所有权与封建制所有权之对立 12

第一目 自由的所有权 13

第二目 封建的所有权 16

第三目 个人的所有权与社会的所有权 18

一、个人的所有权 18

二、社会的所有权 20

第三节 单独所有权与共同所有权之分立 22

第一目 单独所有权 23

一、所有权的意义 23

二、所有权的性质 25

三、所有权的限制 28

四、所有权的范围 31

第二目 共同所有(Gemeineigentum) 32

一、共同所有的意义 32

二、共同所有之类型 36

第二章 共同体与所有权概念的形成 41

第一节 所有权概念发生初期的共同所有 41

第一目 人类初始社会形态与共同所有 41

一、人类初始社会形态 42

二、所有权的观念与社会形态的关系 44

第二目 共同体的形态与功能 48

第三目 小结 55

第二节 中古世纪团体与所有权的概念 56

第一目 封建法制度时期的划分与特色 56

一、中世纪初期封建法制(5世纪至9世纪) 57

二、中世纪中期封建法制(10世纪至12世纪) 60

三、中世纪末期封建法制(由13世纪至15世纪) 63

第二目 中世纪封建时代之所有法制与团体法制 66

一、中世纪封建时代的土地所有法制 66

二、中世纪封建时代的团体法制 73

第三节 各国近代所有权制度之发展 87

第一目所有与社会关系 88

第二目 英国 90

一、农民土地市场的产生 90

二、绝对王制建立之社会条件 91

三、革命前的时代背景 94

四、英国革命与所有权思想的变迁 97

五、英国近代所有权的成立 104

第三目 法国 106

一、法国封建末期的所有权思想 106

二、法国大革命与近代所有权的成立 111

三、拿破仑法典与「所有权」 121

四、19世纪后之所有权观念 126

第四目 德国 130

一、Junker与土地所有权 131

二、所有权概念的形成 132

三、Pandekten法学的所有权 134

四、Jhering的思想 136

五、Gierke的思想 137

六、Memger的思想 139

七、「社会化」运动与所有权思想 142

八、威玛宪法与所有权思想 143

九、现代德国的所有权思想 146

第五目 日本 147

一、德川时代 147

二、明治初年 150

三、日本所有权思想的特质 157

四、小结 161

第六目 我国 162

一、荷兰与明郑时期 162

二、满清治台时期 164

三、日据时期 171

四、国民政府的改革 175

第四节 近代所有权商品性之形成与特色 179

第一目 商品交换之基本概念 180

一、私的性质之抽离 180

二、商品的观念 181

三、商品交换与生产关系的结合 183

四、商品交换过程扩大成为全社会生产关系的效果 186

第二目 所有权的商品性 187

一、所有权内容的单一性 188

二、所有权客体之物的单一性 190

三、所有权主体之人的单一性 200

第五节 结论 207

第二编 共同所有论 213

第三章 共同所有之立法沿革 215

第一节 18世纪后半的共同所有论 215

第一目 古日耳曼的团体 215

第二目 总有Gesamteigentum之产生 217

一、总有概念的源起 217

二、赞同总有概念的学说 219

三、反对总有概念的学说 221

四、学说争论之检讨 222

第二节 19世纪后半的共同所有理论 223

第一目Genossenschaft理论的产生 223

一、Beseler的理论 223

二、Gierke的理论 226

第三节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 231

第四节 日本的共同所有论 234

一、末弘厳太郎的学说 234

二、平野义太郎的学说 237

三、石田文次郎的学说 239

第五节 我国的共同所有论 244

一、法制面的论述 244

二、学说面的论述 247

第六节 结论 250

第四章 合有 255

第一节 合有的沿革 255

第二节 合有的意义 257

第三节 合有的效力 260

第一目 内部关系 260

第二目 外部关系 262

第三目 合有于合伙的适用 263

一、德国Prussia州法 263

二、德国民法 264

三、日本民法 265

四、我国民法 265

五、检讨与分析 266

第四节 合有之法律上地位 267

第一目 合有权义率Anteil的性质 267

第二目 合有与共有的区别之检讨 272

一、既有区别标准之检讨 272

二、合有与共有区别之基准 274

第三目 结论 277

第五章 共有 281

第一节 共有的意义与内容 281

第二节 共有的单独所有权性 283

第一目 应有部分之性质 284

一、分量说之检讨 286

二、所有权说之检讨 288

第二目 共有单独所有权性之内容 290

第三节 共有的团体性 293

第一目 当下合伙(Gelegenheitsgesellschaft)的成立 293

第二目 共有团体性之内容 299

一、共有与合伙间的相关性 299

二、共有物的出卖 299

三、共有物之分割 303

四、共有物之管理 307

第六章 总有 325

第一节 总有的意义 325

第二节 总有的起源 327

第一目 总需地(Allmende)的性质 327

第二目 总需地形态的消弭 333

第三节 总有理论的传统应用—以日本的入会与我国的神明会为探讨的对象 338

第一目 日本的入会理论 338

一、入会权的内容 338

二、入会的法律分析 341

三、入会的式微 344

第二目 我国的神明会 345

第四节 总有概念存废的检讨 351

第三编 团体论 353

第七章 合手原理 355

第一节 合手原理的意义 355

第二节 合手原理的法论争 360

一、财产法说 360

二、人法说 362

三、学说之检讨 365

第三节 合手的主体性 370

第一目 罗马及日耳曼时期的团体人格 370

一、罗马法时期的团体 370

二、日耳曼时期的团体 372

第二目 自然人与法人之法人格观察 373

一、自然人的法人格 374

二、法人的法人格 377

第三目 团体的法人格 383

一、Gierke的学说 383

二、最近的学说 391

三、学说的检讨 392

第四节 特别财产 397

第一目 物的有体性 397

第二目 合手财产与一物一权主义 399

第五节 合手团体与成员间的法律关系—权义率 404

第一目 总权义率的概念 404

第二目 总权义率的内容 409

第三目 权义率的变动 415

第六节 结论 421

第八章 合手的形态 425

第一节 合伙与社团 426

第一目 合伙 427

一、合伙财产的归属 428

二、合伙的股分 429

三、合伙债务 432

四、合伙财产之管理 436

五、合伙财产与合伙人私的财产间的关系 437

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当事人能力 438

七、解散及清算 441

八、入伙及退伙 444

第二目 社团 444

一、社团之意义及种类 444

二、社团之设立 447

三、社团的机关 448

四、社团的社员 449

第三目 合伙与社团的区别 451

一、从成员人数的观点区别者 451

二、从财产归属的观点区别者 452

三、从目的性的观点区别者 452

四、从整体的特徵观点区别者 453

第二节 无权利能力社团(Nicht rechtsfahige Vereine) 457

第一目 无权利能力社团理论的传统见解 459

第二目 德国的理论发展 462

一、背景 462

二、反于法律之法的创设(Rechtsfortbildung contra legem)之学说 464

三、超法律的创设(gesetzesubersteigende Rechtsforbidung)之学说 473

四、否定反于法律之法的创设之学说 475

第三目 日本的理论发展 478

一、背景 478

二、法人与合伙的区别 480

三、无权利能力社团理论的发展初期 482

第四目 德日学说的检讨 494

第三节 团体类型的选择与团体法定主义 498

第一目 团体类型的选择 499

第二目 团体法定主义(numerus clausus im Gesellschaftsrecht) 503

一、团体设立的自由 504

二、契约自由与团体法定主义 505

三、团体法定主义的内容 514

第四节 德国团体法之介绍及我国规定之适用 516

第一目 德国团体法(Gesellschaftsrecht) 517

一、学说的体系与团体类型之概念 518

二、实定法的团体法体系 527

第二目 我国规定之适用 535

一、设立阶段 535

二、法律适用 538

第五节 结论 539

第九章 建物区分所有法律关系 541

第一节 问题提出 541

第二节 区分所有法律关系的性质 544

第一目 比较法的观察一以日本区分所有法制定及修正为例 545

一、制定专法以前的规范 545

二、1962年建物区分所有法 546

三、1983年建物区分所有法 548

四、2003年建物区分所有法 552

五、检讨 552

第二目 一元论与二元论的立法思想 556

第三目 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561

第四目 区分所有权的性质 569

一、共有说 570

二、三位一体说 571

三、空间权说 572

四、检讨一采法律特别规定说 576

第三节 区分所有的管理制度 577

第一目 区分所有权人团体 578

一、团体的性质 578

二、团体与成员间的法律关系 581

第二目 集会与规约 584

一、团体意思的形成与拘束的依据 584

二、团体意思的效力 587

第三目 管理人 588

第四节 结论 592

第四编 结论 595

一、对物权法的影响 600

(一)物权法定主义由团体法定主义所取代 601

(二)一物一权主义的适用从严格至宽松 602

(三)物权法的团体解释 602

1.共有与合有区分的泯没 603

2.共有物处分法律关系的团体化 604

3.共有物协议分割之团体法律关系 605

4.共有物之管理团体法律关系 606

二、共同所有法的新貌 608

(一)从共同所有到团体 608

(二)从共同所有类型论至团体类型论 613

三、团体法的功能与发展 616

(一)日本中间法人法的立法 616

(二)企业的相关问题 621

(三)我国未来立法建议 624

索引 631

参考文献 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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