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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顾问CFPTM  实用法典  4  投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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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顾问CFPTM 实用法典 4 投资规划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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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理财规划顾问实用法典投资规划研发小组主编
  • 出 版 社:财团法人台北金融研究发展基金会文化出版中心
  • 出版年份:2006
  • ISBN:9868223466
  • 页数:782 页
图书介绍:
《理财规划顾问CFPTM 实用法典 4 投资规划》目录

信托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信托财产 3

第三章 受益人 5

第四章 受托人 6

第五章 信托监察人 14

第六章 信托之监督 16

第七章 信托关系之消灭 17

第八章 公益信托 19

第九章 附则 23

信托业法 25

第一章 总则 25

第二章 设立及变更 27

第三章 业务 29

第四章 监督 35

第五章 公会 39

第六章 罚则 40

第七章 附则 46

信托业法施行细则 47

信托业设立标准 53

信托业负责人应具备资格条件暨经营与管理人员应具备信托专门学识或经验准则 63

信托业办理不指定营运范围方法金钱信托运用准则 73

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管理办法 77

第一章 总则 77

第二章 信托资金集合管理及运用之原则 79

第三章 会计制度 85

第四章 附则 87

集合管理运用金钱信托流动性资产范围及比率准则 89

共同信托基金管理办法 91

第一章 总则 91

第二章 共同信托基金之募集发行程序 93

第三章 业务人员之规范 100

第四章 共同信托基金之业务规范 103

第一节 信托受益权 103

第二节 信托财产之运用及管理 104

第三节 共同信托基金之会计 107

第四节 信托收益之分配 109

第五节 受益人终止共同信托基金契约 109

第六节 共同信托基金终止及契约变更 110

第五章 信托监察人及受益人大会 112

第六章 信托业之承受 115

第七章 附则 116

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 117

第一章 总则 117

第二章 特殊目的信托 122

第一节 资产信托证券化计画及特殊目的信托 122

第二节 受益证券之发行及转让 125

第三节 受益人会议 128

第四节 信托监察人 130

第五节 受托机构之权利义务 132

第六节 特殊目的信托之计算、税捐及相关事 133

第七节 特殊目的信托契约之变更与终止 135

第三章 特殊目的公司 139

第一节 通则 139

第二节 特殊目的公司之许可设立 139

第三节 股东之权利义务 141

第四节 特殊目的公司之组织 141

第五节 资产证券化计画 144

第六节 资产基础证券之发行及转让 145

第七节 资产之移转与管理 149

第八节 特殊目的公司之业务规范 150

第九节 特殊目的公司之会计 151

第十节 特殊目的公司之变更、解散及清算 153

第四章 信用评等及信用增强 155

第五章 监督 156

第六章 罚则 158

第七章 附则 163

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施行细则 165

规定信托业募集发行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之相关规范 173

释示信托业申请以信托关系兼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办理全权委托投资业务 177

发布「信托业办理特定金钱信托投资国外有价证券业务应遵守之事项」 179

订定「信托业募集发行共同信托基金运用於国外投资之范围及限制规定」 181

证券交易法 185

第一章 总则 185

第二章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私募及买卖 194

第一节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及买卖 194

第二节 有价证券之收购 206

第三节 有价证券之私募及买卖 209

第三章 证券商 212

第一节 通则 212

第二节 证券承销商 218

第三节 证券自营商 219

第四节 证券经纪商 220

第四章 证券商同业公会 221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222

第一节 通则 222

第二节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223

第三节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228

第四节 有价证券之上市及买卖 231

第五节 有价证券买卖之受托 238

第六章 监督 239

第七章 仲裁 241

第八章 罚则 242

第九章 附则 250

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 251

公司法 257

第一章 总则 257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267

第一节 设立 267

第二节 股份 273

第三节 股东会 280

第四节 董事及董事会 289

第五节 监察人 297

第六节 会计 300

第七节 公司债 305

第八节 发行新股 312

第十节 公司重整 318

第十一节 解散、合并及分割 332

第十二节 清算 337

第六章 之一 关系企业 345

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 349

第一章 总则 349

第二章 发行股票 362

第三章 发行公司债 369

第一节 普通公司债 369

第二节 转换公司债 374

第三节 附认股权公司债 378

第四章 发行员工认股权凭证 383

第五章 公开招募 388

第六章 补办公开发行 391

第七章 无偿配发新股与减少资本 396

第八章 附则 399

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 401

第一章 总则 401

第二章 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406

第一节 基金募集、私募、发行及行销 406

第二节 基金之操作 409

第三节 基金之保管 411

第四节 基金之买回 413

第五节 基金之会计 413

第六节 受益凭证 415

第七节 受益人会议 417

第八节 基金之终止、清算及合并 419

第三章 全权委托投资业务 422

第四章 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事业 427

第一节 通则 427

第二节 证券投资信托事业 431

第三节 证券投资顾问事业 435

第五章 自律机构 436

第六章 行政监督 439

第七章 罚则 444

第八章 附则 450

证券投资顾问事业设置标准 451

第一章 总则 451

第二章 证券投资顾问事业之设置 454

第三章 兼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或全权委托投资业 457

第一节 证券商或期货商 457

第二节 信托业 463

第四章 分支机构之设置 469

第五章 附则 472

证券投资顾问事业管理规则 475

第一章 总则 475

第二章 财务 477

第三章 业务 479

第四章 合并 485

第五章 外国有价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488

第六章 附则 491

证券投资顾问事业负责人与业务人员管理规则 493

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设置标准 505

第一章 总则 505

第二章 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之设置 509

第三章 兼营证券投资信托业务 515

第一节 信托业 515

第二节 证券投资顾问事业 518

第四章 分支机构之设置 522

第五章 附则 524

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管理规则 525

第一章 总则 525

第二章 财务 530

第三章 业务 534

第四章 投资外国证券事业 539

第五章 合并 542

第六章 附则 546

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负责人与业务人员管理规则 547

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管理办法 561

第一章 总则 561

第二章 基金之运用范围及限制 565

第三章 基金之种类 573

第一节 通则 573

第二节 股票型基金 575

第三节 债券型基金 575

第四节 平衡型基金 576

第五节 指数型基金 576

第六节 指数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577

第七节 组合型基金 579

第八节 保本型基金 579

第九节 货币市场基金 580

第十节 其他经本会核准发行之基金 581

第四章 基金之私募 583

第五章 基金之保管 587

第六章 受益凭证 591

第七章 基金之买回 594

第八章 基金之会计 596

第九章 基金之变更、存续、终止、清算 598

第十章 基金之合并 601

第十一章 附则 604

证券投资信托事业募集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处理准则 605

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证券投资顾问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613

第一章 总则 613

第二章 营业许可 615

第三章 财务、业务及人员之管理 618

第四章 信托业兼营全权委托投资业务 635

第五章 附则 639

境外基金管理办法 641

第一章 总则 641

第二章 境外基金之总代理人及销售机构 643

第一节 总代理人 643

第二节 销售机构 648

第三章 境外基金之募集与销售 651

第一节 资格条件 651

第二节 申请(报)之程序 653

第三节 交易凭证或对帐单之交付 662

第四节 广告及促销 663

第四章 境外基金之私募 665

第五章 附则 667

公告「信托业提存赔偿准备金额度」规定 669

金融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或让与公告及公告证明书格式 671

受益证券资产基础证券私募特定人范围投资说明书内容及转让限制准则 675

受托机构发行受益证券特殊目的公司发行资产基础证券处理准则 681

受托机构公开招募受益证券特殊目的公司公开招募资产基础证券公开说明书应行记载事项准则 693

金融机构设立外国特殊目的公司核准办法 705

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及许可准则 709

财政部委托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查核金融资产证券化关系人办法 713

第一章 总则 713

第二章 查核范围 715

第三章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资格及责任 717

第四章 主要查核程序 719

第五章 查核工作底稿及查核报告 727

第六章 查核费用 730

第七章 附则 731

释示「受益证券资产基础证券私募特定人范围投资说明书内容及转让限制准则」第二条主管机关核定之法人、机构或基金 733

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所称信用评等机构及信用评等等级标准 735

受托机构发行受益证券特殊目的公司发行资产基础证券申请(报)书 739

律师法律意见书 742

创始机构财务业务自评书 746

受托机构变更资产信托证券化计画特殊目的公司变更资产证券化计画申请(报)书 747

商业银行投资有价证券之种类及限额规定 749

释示商业银行投资有价证券之种类及限额规定所称财政部认可之信用评等机构评等达一定等级以上 763

规定银行法所称之银行依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担任创始机构 765

订定特殊目的公司公开招募资产基础证券适用证券交易法规定办理申报 767

修正保险业投资受益证券或资产基础证券 771

核定「发行期限在一年以内之受益证券及资产基础证券」为短期票券 775

修正应经票券商签证之短期票券种类规定 777

金融机构以外之机构得担任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之创始机构之规定 779

利害关系人之授信债权得否办理资产证券化 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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