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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论  下  修订8版
公司法论  下  修订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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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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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柯芳枝著
  • 出 版 社: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9571451527
  • 页数:689 页
图书介绍:
《公司法论 下 修订8版》目录

第四项 董事与董事会 249

第一款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业务机关之组织 249

第二款 董事 250

第一目 董事之概念及其地位 250

第二目 董事之人数、任期及独立性之强化 251

第三目 董事之资格 253

第四目 董事之选任 255

第五目 董事与公司间之法律关系 263

第六目 董事之退任 265

第七目 独立董事 270

第八目 董事之义务 277

第九目 董事之责任 281

第十目 董事与公司间为法律行为之规范 291

第十一目 董事缺额之补选 295

第十二目 董事与公司间之诉讼 295

第三款 董事会 296

第一目 董事会之概念 296

第二目 董事会之权限 297

第三目 董事会之义务 300

第四目 审计委员会 303

第五目 董事会违法行为之制止 312

第六目 董事会会议 316

第四款 董事长 323

第一目 董事长之意义及地位 323

第二目 董事长之人数及任期 323

第三目 董事长之资格 323

第四目 董事长之任免 324

第五目 董事长之权限 324

第六目 董事长职务之代理 326

第五款 副董事长 327

第一目 副董事长之意义及地位 327

第二目 副董事长之人数及任期 327

第三目 副董事长之资格 328

第四目 副董事长之任免 328

第五目 副董事长之权限 328

第六款 常务董事与常务董事会 328

第一目 常务董事 328

第二目 常务董事会 330

第七款 临时管理人 332

第五项 监察人 334

第一款 监察人之概念 334

第二款 监察人之人数、任期及独立性之强化 335

第三款 监察人之资格 337

第四款 监察人之选任 339

第五款 监察人与公司间之关系 341

第六款 监察人之退任 342

第七款 监察人之权限 344

第八款 临时管理人 349

第九款 监察人之义务 349

第十款 监察人之责任 350

第六项 检查人 352

第一款 检查人之概念 352

第二款 检查人之人数及资格 353

第三款 检查人之选任机关及其权限 354

第四款 检查人之选任方法 357

第五款 检查人之报酬 357

第六款 检查人之义务 357

第七款 检查人之责任 358

第八款 检查人之报告 358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会计 358

第一项 概说 358

第二项 会计表册 359

第三项 公积 365

第四项 分派盈馀 368

第五项 填补亏损 375

第六项 公积拨充资本 376

第七项 员工分红入股 379

第八项 股东对公司业务及财产状况之检查权 382

第七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倩 384

第一项 公司债之意义 384

第二项 公司债之法律性质 386

第三项 公司债契约之法律性质 387

第四项 公司债之分类 389

第一款 有担保公司债与无担保公司债 389

第二款 记名公司债与无记名公司债 391

第三款 转换公司债 391

第四款 附认股权公司债 394

第五款 次顺位公司债 395

第五项 公司债之募集及私募 396

第六项 公司债券 410

第七项 公司债债权人之保护 414

第一款 承认公司债债权人团体之必要性与可能性 414

第二款 公司债债权人会议 416

第三款 公司债债权人之受托人 423

第八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新股 425

第一项 发行新股之意义 425

第二项 发行新股之类别 425

第三项 新股认购权 432

第四项 同次发行之股份,其发行价格之规范 437

第五项 发行新股之方式 438

第六项 发行新股之程序 439

第七项 发行新股之效力 450

第九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变更章程 451

第一项 一般之变更章程 451

第二项 增资之变更章程 454

第三项 减资之变更章程 455

第十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重整 460

第一项 公司重整之概念 460

第二项 公司重整之性质 463

第三项 公司重整之声请 464

第一款 公司重整之声请权人 464

第二款 声请重整之程序 464

第三款 法院对公司重整声请不合形式要件者之裁定驳回 466

第四款 法院对公司重整声请经实质审查后为准驳之裁定 467

第一目 裁定前之调查 467

第二目 裁定前之处分 471

第三目 法院为准驳重整裁定之依据及为裁定之时限 473

第四目 法院为驳回重整声请之裁定 474

第五目 法院为准许重整之裁定与其应履践之行为 475

第六目 重整裁定之效力 476

第四项 重整债权、重整债务及股东权 479

第一款 重整债权 479

第一目 重整倩权之意义 479

第二目 重整债权之种类 480

第三目 重整债权之范围 482

第四目 重整倩权之申报、审查、异议与确定 491

第二款 重整债务 493

第三款 重整程序中之股东权 494

第五项 重整人、重整监督人及关系人会议 495

第一款 概说 495

第二款 重整人 496

第一目 重整人之意义、任免、人数及消极资格 496

第二目 重整人之权限、责任及报酬 497

第三款 重整监督人 499

第一目 重整监督人之意义 499

第二目 重整监督人之人数、资格与任免 500

第三目 重整监督人之权限、责任与报酬 501

第四款 关系人会议 502

第一目 关系人会议之意义 502

第二目 关系人会议之任务 502

第三目 关系人会议之召集、开会与决议 503

第六项 重整计画 505

第一款 重整计画之意义、拟订及提出 505

第二款 重整计画之内容 506

第三款 重整计画之审查、可决与认可 508

第四款 重整计画之执行与重行审查 510

第七项 重整之完成 512

第八项 重整程序之终止 514

第十一节 企业并购 516

第一项 概说 516

第二项 股份有限公司之合并 518

第三项 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割 533

第四项 股份有限公司之收购 543

第五项 公司并购时,对异议股东之保护 554

第六项 公司并购时,股东行使表决权之特例及合理之限制 557

第七项 公司并购时,董事之义务及责任 561

第十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解散 562

第十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 565

第一项 清算之概念 565

第二项 普通清算 568

第一款 清算人 568

第一目 清算人之意义及产生 568

第二目 清算人之人数与资格 569

第三目 清算人之地位及其与公司间之关系 570

第四目 清算人之就任与退任 570

第五目 清算人之职务 573

第六目 清算人之权限 577

第七目 清算人之义务 579

第八目 清算人之责任 579

第二款 清算完结 580

第三款 公司簿册文件之保存 581

第四款 清算完结后重行分派賸馀财产 581

第三项 特别清算 581

第一款 特别清算之概念 581

第二款 特别清算之开始 582

第一目 特别清算开始之原因 582

第二目 特别清算程序之开始 583

第三目 特别清算程序开始前之保全处分 584

第四目 法院命令开始特别清算之效果 585

第三款 特别清算程序中之机关 585

第一目 概说 585

第二目 特别清算人 586

第三目 债权人会议 590

第四目 监理人 595

第五目 检查人 596

第六目 法院之特别监督 598

第四款 特别清算程序中之协定 601

第五款 特别清算程序之终结 605

第四章 有限公司 607

第一节 有限公司之概念 607

第二节 有限公司之资本 608

第三节 有限公司之设立 609

第四节 有限公司之股东 613

第一项 有限公司股东之概念及人数 613

第二项 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之得丧 613

第三项 有限公司股东之股东权 614

第四项 有限公司之股单 615

第五项 有限公司之股东名簿 617

第六项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之转让 617

第五节 有限公司之机关 620

第一项 概说 620

第二项 有限公司之意思机关 621

第三项 有限公司之执行业务机关 623

第一款 有限公司执行业务机关之组织 623

第二款 有限公司之董事 624

第一目 董事之概念、人数与任期 624

第二目 董事之资格 625

第三目 董事之选任 626

第四目 董事与公司间之关系 626

第五目 董事之权限 627

第六目 董事之义务 628

第七目 董事之责任 630

第八目 董事之退任 630

第三款 有限公司之董事长 631

第四款 临时管理人 631

第四项 有限公司之监督机关 632

第六节 有限公司之会计 632

第七节 有限公司之变更章程 635

第八节 有限公司之合并、解散及清算 636

第五章 两合公司 639

第一节 两合公司之概念 639

第二节 两合公司之设立 640

第三节 两合公司之法律关系 640

第一项 概说 640

第二项 两合公司之内部关系 641

第三项 两合公司之对外关系 642

第四节 有限责任股东出资之转让 642

第五节 有限责任股东之退股与除名 643

第六节 两合公司之解散与清算 643

第六章 关系企业 645

第一节 关系企业之概念 645

第二节 关系企业之定义及其范围之界定 647

第三节 从属公司对控制公司及其负责人与他从属公司之损害赔偿请求权 651

第四节 保护从属公司债权人之权益 654

第五节 投资状况之公开化 655

第六节 关系企业间行使表决权之限制 657

第七节 关系报告书及关系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之编制 659

第七章 外国公司 661

第一节 外国公司之概念 661

第一项 外国公司之意义 661

第二项 外国公司之名称 662

第三项 外国公司之国籍 662

第二节 外国公司之认许 663

第一项 外国公司认许之概念 663

第二项 外国公司认许之要件 664

第三项 外国公司申请认许之程序 666

第四项 外国公司认许之效力 666

第五项 外国公司认许之撤回与撤销或废止 668

第一款 外国公司认许之撤回 668

第二款 外国公司认许之撤销或废止 669

第六项 未经认许之外国公司在我国之法律上地位 671

第三节 外国公司之负责人及其责任 673

第一项 外国公司之负责人 673

第二项 外国公司负责人之责任 674

第四节 外国公司之监督 675

第五节 外国公司之清算 677

第六节 外国公司之申请备案 678

第八章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 681

第一节 概说 681

第二节 申请 681

第三节 规费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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