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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新发展  保险法专题研究  2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新发展  保险法专题研究  2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新发展 保险法专题研究 2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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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叶启洲著
  • 出 版 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15
  • ISBN:9789862556078
  • 页数:429 页
图书介绍: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新发展 保险法专题研究 2》目录

第一编 要保人订约前告知义务之改革与消费者保护 3

德国保险契约法之百年改革——要保人告知义务新制及其检讨 3

壹、前言 3

贰、旧保险契约法之规定与改革需求 4

一、旧法规定重点 4

二、改革需求 12

参、2008年保险契约法之规定与特色 15

一、概说 15

二、告知义务人 18

三、告知范围 19

四、告知时期 30

五、告知义务之履行 34

六、保险人的补充询问义务 39

七、违反效果 41

肆、新法之利弊分析 65

一、值得肯定之修正 65

二、值得商榷之修正 67

伍、结语 75

要保人告知义务法制之改革——消费者保护、对价平衡与最大善意原则之交错与位移 91

壹、问题之提出 91

贰、台湾现行法制及其困境 92

一、现行告知义务规范概述 92

二、现行法制在实务上之问题 96

参、德国新法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方式 112

一、德国新法内容概述 112

二、新法相关重点归纳 114

肆、法律之比较与启示 116

一、理论基础 116

二、构成要件之比较 118

三、法律效果之检讨 124

四、台湾法修正条文之建议 142

伍、结论 151

第二编 要保人订约前资讯权之保障 155

从德国保险人资讯义务规范论要保人之资讯权保障 155

壹、概说 155

贰、立法沿革 157

参、保险人资讯义务的具体规范 161

一、相关主体 161

二、资讯义务之履行 163

三、资讯义务之范围 173

四、资讯义务之例外与要保人之弃权 181

五、契约存续中之资讯义务 184

六、违反资讯义务之效果 185

七、综合评论 192

肆、台湾现制之检讨 194

一、审阅范围及期间 195

二、违反审阅期间规定之效果与危险共同体之利益 196

三、要保人之保障需求 198

四、修法建议 200

伍、结语 202

人寿保险适用消费者保护法契约审阅期间之问题研析 211

壹、问题提出 211

贰、审阅期之法律依据探讨 212

一、消费者保护法第11条之1 212

二、寿险公会自律规范 225

参、与审阅期具类似功能之制度 231

一、邮购及访问买卖之解除权 231

二、人寿保险契约撤销权 233

肆、审阅期适用于人寿保险之妥当性检讨 234

一、与契约撤销期及消保法解除权之功能重复 234

二、相关制度的综合比较 234

伍、适用疑义之可能解决方法 238

一、明文排除消保法第11条之1适用于保险契约? 239

二、比较法之参考——以德国新法为例 240

陆、本文见解——代结论 243

台湾保险消费者之资讯权保护——以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之说明义务规范为中心 245

壹、问题之提出 245

贰、保险人说明义务与违反效果 247

一、金融消保法上之说明义务 247

二、违反说明义务之法律效果 264

参、保险人说明义务与契约审阅期之关系 271

一、审阅期对保险契约之适用问题 271

二、人寿保险审阅期自律规范与说明义务之连结问题 273

三、审阅期与说明义务对要保人资讯权之功能 274

肆、结论 274

第三编 责任保险之保护机能 279

从受益人到请求权人——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11条之修正 279

壹、问题之提出 279

贰、「受益人」规定之修正缘由 281

一、保险性质之确认 281

二、「受益人」内涵与侵权行为法上赔偿权利人的配合 283

三、迅速理赔之目的 284

四、支出殡葬费之间接受害人的保护 284

参、新法第11条之综合评释 285

一、值得肯定的修正 285

二、新法未解决的旧难题 286

三、新法引发的新问题 299

肆、相关修法方向之再釐清 300

一、保障对象之再确认与平等原则 300

二、保险机制与责任法的衔接 302

伍、结论——兼部分修法建议 303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之复保险撤销权与法定保险金额制——新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22条评析 305

壹、问题之提出 305

贰、复保险与责任保险 306

一、复保险制度之功能 306

二、复保险制度之适用范围 307

三、复保险之销除 311

参、新法第22条之检讨 313

一、立法理由之探究 313

二、复保险销除之要件 318

三、法律效果——撤销权 321

肆、「管制复保险」与「被保险人、请求权人利益」之权衡 326

一、「单一强制保险原则」 326

二、「法定保险金额制」与「单一强制保险原则」下的受害人保护 327

三、替代选择:「法定最低保险金额制」? 328

伍、结语 333

违反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投保义务之侵权责任 335

壹、问题之提出 335

贰、投保义务之违反与侵权责任之类型 336

一、投保义务之违反与权益侵害 336

二、强制投保义务作为「保护他人法律」 336

三、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之保护对象 338

参、违反投保义务之侵权责任 346

一、赔偿义务人 346

二、赔偿权利人 348

三、赔偿范围 354

四、违反投保义务侵权责任与驾车肇事侵权责任之关系 355

肆、结论 358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中被保险人的保护——一个立法政策上遗漏的视角 359

壹、问题之提出 359

贰、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双重保护功能 359

一、被害人之保护 359

二、被保险人之保护 360

参、从保护被保险人观点检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362

一、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之请求权 362

二、强制汽车保险给付要件 365

三、强制汽车保险给付对象 368

四、强制汽车保险给付项目 370

五、不健全保险关系之代位 372

六、数车事故的责任分担 375

七、保险人的和解同意权 380

肆、结论 382

德国汽车强制责任保险上之代位求偿关系 385

壹、序言 385

贰、责任保险人之代位要件 386

一、概说 386

二、不健全的保险关系 389

三、受代位之债务人 392

四、费用偿还请求权 397

五、代位的限制 398

六、消灭时效 401

参、补偿基金的代位 402

一、补偿基金的代位 403

二、代位之内容 403

三、亲属特权 406

四、代位限制 406

五、被害人抛弃赔偿请求权之效果 406

肆、结论 407

国家赔偿责任以责任保险分散之可行性初探 409

壹、问题之提出 409

贰、国家赔偿责任概述 410

一、国家赔偿责任之主体 410

二、国家赔偿责任之责任范围 411

参、责任保险之机能与国家赔偿责任之关联 412

一、责任风险分散机能 412

二、被害人保护机能 414

三、责任法之预防机能与责任保险 415

四、责任保险运用于国家赔偿责任之适法性 416

肆、我国现行保险实务中之国家赔偿责任 420

一、机关责任部分——教育机构责任保险 420

二、公务员责任部分——强制执行人员责任保险 425

伍、责任保险与国家赔偿责任连结度之提升——代结论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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