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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简明六法  第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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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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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五南法学研究中心编辑
  • 出 版 社: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16
  • ISBN:9789571184814
  • 页数:1732 页
图书介绍:
《最新简明六法 第44版》目录

壹、宪法及相关法规 1

中华民国宪法(36·1·1) 3

第一章 总纲 3

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义务 3

第三章 国民大会 5

第四章 总统 6

第五章 行政 7

第六章 立法 8

第七章 司法 9

第八章 考试 10

第九章 监察 10

第十章 中央与地方之权限 11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13

第一节 省 13

第二节 县 14

第十二章 选举、罢免、创制、复决 15

第十三章 基本国策 15

第一节 国防 15

第二节 外交 15

第三节 国民经济 15

第四节 社会安全 16

第五节 教育文化 17

第六节 边疆地区 18

第十四章 宪法之施行及修改 18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94.6.10) 19

中央法规标准法(93.5.19) 24

第一章 总则 24

第二章 法规之制定 24

第三章 法规之施行 25

第四章 法规之适用 25

第五章 法规之修正与废止 25

第六章 附则 26

法院组织法(104.7.1) 27

第一章 总则 27

第二章 地方法院 28

第三章 高等法院 32

第四章 最高法院 34

第五章 检察机关 36

第六章 司法年度及事务分配 40

第七章 法庭之开开及秩序 41

第八章 法院之用语 43

第九章 裁判之评议 44

第十章 司法上之互助 44

第十一章 司法行政之监督 44

第十二章 附则 45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82.2.3) 46

第一章 总则 46

第二章 解释案件之审理 46

第三章 政党违宪解散案件之审理 48

第四章 附则 50

司法院组织法(104.2.4) 51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104.5.6) 55

行政法院组织法(100.11.23) 58

第一章 总则 58

第二章 高等行政法院 58

第三章 最高行政法院 60

第四章 法官之任用资格及待遇 61

第五章 书记官之配置 63

第六章 其他人员之配置 63

第七章 司法年度及事务分配 65

第八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 65

第九章 司法行政之监督 66

第十章 附则 66

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103.6.4) 67

第一章 总则 67

第二章 法官之任用资格 69

第三章 技术审查官之配置 70

第四章 书记处、辅助单位及其人员之配置 71

第五章 司法年度及事务分配 72

第六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 72

第七章 司法行政之监督 73

第八章 附则 73

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103.1.29) 74

第一章 总则 74

第二章 法院组织编制及职等 75

第三章 庭长、法官及其他人员之任用 77

第四章 法官以外人员之职务 78

第五章 司法年度及事务分配 79

第六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 79

第七章 司法行政之监督 80

第八章 附则 80

贰、行政法及相关法规 83

行政执行法(99.2.3) 85

第一章 总则 85

第二章 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 87

第三章 行为或不行为义务之执行 91

第四章 即时强制 92

第五章 附则 93

行政程序法(104.12.30) 94

第一章 总则 94

第一节 法例 94

第二节 管辖 95

第三节 当事人 97

第四节 回避 99

第五节 程序之开始 100

第六节 调查事实及证据 100

第七节 资讯公开 100

第八节 期日与期间 101

第九节 费用 102

第十节 听证程序 102

第十一节 送达 104

第二章 行政处分 108

第一节 行政处分之成立 108

第二节 陈述意见及听证 109

第三节 行政处分之效力 111

第三章 行政契约 115

第四章 法规命令及行政规则 117

第五章 行政计画 119

第六章 行政指导 119

第七章 陈情 119

第八章 附则 120

行政罚法(100.11.23) 121

第一章 法例 121

第二章 责任 122

第三章 共同违法及并同处罚 122

第四章 裁处之审酌加减及扩张 123

第五章 单一行为及数行为之处罚 124

第六章 时效 125

第七章 管辖机关 125

第八章 裁处程序 126

第九章 附则 128

诉愿法(101.6.27) 130

第一章 总则 130

第一节 诉愿事件 130

第二节 管辖 130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132

第四节 诉愿人 132

第五节 送达 135

第六节 诉愿卷宗 135

第二章 诉愿审议委员会 136

第三章 诉愿程序 136

第一节 诉愿之提起 136

第二节 诉愿审议 137

第三节 诉愿决定 139

第四章 再审程序 143

第五章 附则 143

行政诉讼法(103.6.18) 144

第一编 总则 145

第一章 行政诉讼事件 145

第二章 行政法院 147

第一节 管辖 147

第二节 法官之回避 148

第三章 当事人 148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149

第二节 选定当事人 149

第三节 共同诉讼 150

第四节 诉讼参加 151

第五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152

第四章 诉讼程序 153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153

第二节 送达 154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156

第四节 诉讼卷宗 158

第五节 诉讼费用 158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160

第一章 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诉讼程序 160

第一节 起诉 160

第二节 停止执行 162

第三节 言词辩论 163

第四节 证据 165

第五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170

第六节 裁判 172

第七节 和解 176

第二章 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简易诉讼程序 177

第三章 交通裁决事件诉讼程序 179

第四章 收容声请事件程序 180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181

第四编 抗告程序 185

第五编 再审程序 186

第六编 重新审理 188

第七编 保全程序 189

第八编 强制执行 190

第九编 附则 191

行政诉讼法施行法(103.6.18) 192

国家赔偿法(69.7.2) 197

社会秩序维护法(100.11.4) 199

第一编 总则 199

第一章 法例 199

第二章 责任 199

第三章 处罚 200

第四章 时效 203

第二编 处罚程序 203

第一章 管辖 203

第二章 调查 204

第三章 裁处 204

第四章 执行 206

第五章 救济 206

第三编 分则 207

第一章 妨害安宁秩序 207

第二章 妨害善良风俗 210

第三章 妨害公务 211

第四章 妨害他人身体财产 211

第四编 附则 213

公平交易法(104.6.24) 214

第一章 总则 214

第二章 限制竞争 215

第三章 不公平竞争 218

第四章 调查及裁处程序 220

第五章 损害赔偿 220

第六章 罚则 221

第七章 附则 223

劳动基准法(104.12.16) 225

第一章 总则 225

第二章 劳动契约 227

第三章 工资 230

第四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231

第五章 童工、女工 234

第六章 退休 235

第七章 职业灾害补偿 236

第八章 技术生 237

第九章 工作规则 238

第十章 监督与检查 239

第十一章 罚则 239

第十二章 附则 240

政府采购法(105.1.6) 242

第一章 总则 242

第二章 招标 245

第三章 决标 250

第四章 履约管理 254

第五章 验收 255

第六章 争议处理 256

第七章 罚则 259

第八章 附则 260

地方制度法(104.6.17) 265

第一章 总则 265

第二章 省政府与省谘议会 268

第三章 地方自治 268

第一节 地方自治团体及其居民之权利与义务 268

第二节 自治事项 269

第三节 自治法规 274

第四节 自治组织 276

第五节 自治财政 287

第四章 中央与地方及地方间之关系 289

第四章之一 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 292

第五章 附则 294

司法人员人事条例(96.7.11) 297

第一章 总则 297

第二章 司法人员之任用 298

第一节 司法官 298

第二节 其他司法人员 300

第三章 训练及进修 302

第四章 保障及给与 302

第五章 附则 304

公务员惩戒法(104.5.20) 305

第一章 总则 305

第二章 惩戒处分 306

第三章 审判程序 308

第四章 再审 314

第五章 执行 316

第六章 附则 316

法律扶助法(104.7.1) 318

第一章 总则 318

第二章 法律扶助之申请 321

第三章 扶助律师及其酬金 323

第四章 救济程序 326

第五章 基金会之组织及监督 326

第六章 附则 331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104.6.17) 333

第一章 总则 334

第二章 行政 337

第三章 民事 351

第四章 刑事 356

第五章 罚则 357

第六章 附则 362

著作权法(103.1.22) 364

第一章 总则 364

第二章 著作 366

第三章 著作人及著作权 367

第一节 通则 367

第二节 著作人 367

第三节 著作人格权 368

第四节 著作财产权 369

第四章 制版权 376

第四章之一权利管理电子资讯及防盗拷措施 377

第五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与著作权审议及调解委员会 377

第六章 权利侵害之救济 378

第六章之一 网路服务提供者之民事免责事由 382

第七章 罚则 384

第八章 附则 386

商标法(100.6.29) 389

第一章 总则 389

第二章 商标 391

第一节 申请注册 391

第二节 审查及核准 393

第三节 商标权 395

第四节 异议 397

第五节 评定 398

第六节 废止 399

第七节 权利侵害之救济 400

第三章 证明标章、团体标章及团体商标 403

第四章 罚则 406

第五章 附则 406

专利法(103.1.22) 409

第一章 总则 410

第二章 发明专利 413

第一节 专利要件 413

第二节 申请 413

第三节 审查及再审查 416

第四节 专利权 420

第五节 强制授权 425

第六节 纳费 427

第七节 损害赔偿及诉讼 428

第三章 新型专利 430

第四章 设计专利 433

第五章 附则 437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104.12.16) 441

第一章 总则 441

第二章 身分权益 444

第三章 福利措施 446

第四章 保护措施 452

第五章 福利机构 460

第六章 罚则 462

第七章 附则 468

政府资讯公开法(94.12.28) 470

第一章 总则 470

第二章 政府资讯之主动公开 470

第三章 申请提供政府资讯 471

第四章 政府公开资讯之限制 473

第五章 救济 474

第六章 附则 474

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103.6.4) 475

第一章 总则 475

第二章 民事诉讼 476

第三章 刑事诉讼 479

第四章 行政诉讼 480

第五章 附则 481

智慧财产案件审理细则(103.7.21) 482

法官法(100.7.6) 490

第一章 总则 490

第二章 法官之任用 491

第三章 法官之司法伦理与监督 495

第四章 法官会议 497

第五章 法官评鉴 498

第六章 法官之保障 501

第七章 职务法庭 502

第八章 法官之给与 506

第九章 法官之考察、进修及请假 510

第十章 检察官 510

第十一章 附则 515

法官伦理规范(101.1.5) 517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04.5.20) 520

第一章 总则 521

第二章 汽车 525

第三章 慢车 544

第四章 行人 546

第五章 道路障碍 546

第六章 附则 547

叁、民法及相关法规 553

民法第一编 总则(104.6.10) 555

第一章 法例 555

第二章人 555

第一节 自然人 555

第二节 法人 558

第三章 物 562

第四章 法律行为 563

第一节 通则 563

第二节 行为能力 563

第三节 意思表示 564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565

第五节 代理 566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 566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567

第六章 消灭时效 568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570

民法总则施行法(104.6.10) 572

民法第二编债(99.5.26) 575

第一章 通则 575

第一节 债之发生 575

第二节 债之标的 582

第三节 债之效力 584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590

第五节 债之移转 592

第六节 债之消灭 593

第二章 各种之倩 597

第一节 买卖 597

第二节 互易 602

第三节 交互计算 602

第四节 赠与 603

第五节 租赁 604

第六节 借贷 609

第七节 雇佣 612

第八节 承揽 613

第八节之一 旅游 616

第九节 出版 617

第十节 委任 619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621

第十二节 居间 623

第十三节 行纪 624

第十四节 寄托 625

第十五节 仓库 627

第十六节 运送 628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632

第十八节 合夥 633

第十九节 隐名合夥 636

第十九节之一 合会 637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639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640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641

第二十三节 和解 642

第二十四节 保证 642

第二十四节之一 人事保证 644

民法债编施行法(98.12.30) 646

民法第三编 物权(101.6.13) 650

第一章 通则 650

第二章 所有权 651

第一节 通则 651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652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656

第四节 共有 659

第三章 地上权 661

第一节 普通地上权 661

第二节 区分地上权 663

第四章 (删除) 664

第四章之一 农育权 664

第五章 不动产役权 665

第六章 抵押权 667

第一节 普通抵押权 667

第二节 最高限额抵押权 671

第三节 其他抵押权 674

第七章 质权 674

第一节 动产质权 674

第二节 权利质权 676

第八章 典权 678

第九章 留置权 680

第十章 占有 682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99.2.3) 685

民法第四编 亲属(104.1.14) 689

第一章 通则 690

第二章 婚姻 690

第一节 婚约 690

第二节 结婚 691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 693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 694

第五节 离婚 698

第三章 父母子女 700

第四章 监护 706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706

第二节 成年人之监护及辅助 709

第五章 扶养 710

第六章 家 712

第七章 亲属会议 712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101.12.26) 714

民法 第五编 继承(104·1.14) 717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717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718

第一节 效力 718

第二节 (删除) 719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721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 722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722

第三章 遗嘱 724

第一节 通则 724

第二节 方式 724

第三节 效力 725

第四节 执行 726

第五节 撤回 727

第六节 特留分 727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102.1.30) 729

消费者保护法(104.6.17) 732

第一章 总则 732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 734

第一节 健康与安全保障 734

第二节 定型化契约 735

第三节 特种交易 736

第四节 消费资讯之规范 737

第三章 消费者保护团体 738

第四章 行政监督 739

第五章 消费争议之处理 741

第一节 申诉与调解 741

第二节 消费诉讼 742

第六章 罚则 744

第七章 附则 744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102.5.8) 746

第一章 总则 746

第二章 住户之权利义务 747

第三章 管理组织 752

第四章 管理服务人 756

第五章 罚则 757

第六章 附则 758

肆、商事法及相关法规 761

公司法(104.7.1) 763

第一章 总则 764

第二章 无限公司 770

第一节 设立 770

第二节 公司之内部关系 771

第三节 公司之对外关系 772

第四节 退股 773

第五节 解散、合并及变更组织 774

第六节 清算 774

第三章 有限公司 776

第四章 两合公司 779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780

第一节 设立 780

第二节 股份 784

第三节 股东会 788

第四节 董事及董事会 793

第五节 监察人 798

第六节 会计 800

第七节 公司债 802

第八节 发行新股 806

第九节 变更章程 809

第十节 公司重整 810

第十一节 解散、合并及分割 818

第十二节 清算 821

第十三节 闭锁性股份有限公司 825

第六章(删除) 828

第六章之一关系企业 828

第七章 外国公司 830

第八章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 832

第一节 申请 832

第二节 规费 833

第九章 附则 833

票据法(76.6.29) 834

第一章 通则 834

第二章 汇票 836

第一节 发票及款式 836

第二节 背书 837

第三节 承兑 838

第四节 参加承兑 839

第五节 保证 840

第六节 到期日 841

第七节 付款 841

第八节 参加付款 842

第九节 追索权 843

第十节 拒绝证书 846

第十一节 复本 847

第十二节 誊本 847

第三章 本票 848

第四章 支票 849

第五章 附则 851

海商法(98.7.8) 852

第一章 通则 852

第二章 船舶 852

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 852

第二节 海事优先权 855

第三节 船舶抵押权 856

第三章 运送 857

第一节 货物运送 857

第二节 旅客运送 863

第三节 船舶拖带 864

第四章 船舶碰撞 864

第五章 海难救助 865

第六章 共同海损 866

第七章 海上保险 867

第八章 附则 870

保险法(104.2.4) 871

第一章 总则 872

第一节 定义及分类 872

第二节 保险利益 873

第三节 保险费 874

第四节 保险人之责任 875

第五节 复保险 876

第六节 再保险 876

第二章 保险契约 876

第一节 通则 876

第二节 基本条款 878

第三节 特约条款 879

第三章 财产保险 880

第一节 火灾保险 880

第二节 海上保险 881

第三节 陆空保险 881

第四节 责任保险 882

第四节之一 保证保险 883

第五节 其他财产保险 883

第四章 人身保险 883

第一节 人寿保险 883

第二节 健康保险 887

第三节 伤害保险 888

第四节 年金保险 888

第五章 保险业 889

第一节 通则 889

第二节 保险公司 906

第三节 保险合作社 906

第四节 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 907

第四节之一 同业公会 908

第五节 罚则 909

第六章 附则 915

证券交易法(104.7.1) 917

第一章 总则 918

第二章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私募及买卖 923

第一节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及买卖 923

第二节 有价证券之收购 931

第三节 有价证券之私募及买卖 932

第三章 证券商 933

第一节 通则 933

第二节 证券承销商 937

第三节 证券自营商 938

第四节 证券经纪商 938

第四章 证券商同业公会 938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939

第一节 通则 939

第二节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939

第三节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942

第四节 有价证券之上市及买卖 944

第五节 有价证券买卖之受托 948

第六节 监督 948

第五章之一 外国公司 949

第六章 仲裁 950

第七章 罚则 950

第八章 附则 956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104.2.4) 957

第一章 总则 957

第二章 金融消费者之保护 958

第三章 金融消费争议处理 960

第三章之一 罚则 964

第四章 附则 965

伍、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规 967

民事诉讼法(104.7.1) 969

第一编 总则 970

第一章 法院 970

第一节 管辖 970

第二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 974

第二章 当事人 975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975

第二节 共同诉讼 977

第三节 诉讼参加 979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980

第三章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及诉讼费用 981

第一节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 981

第二节 诉讼费用之计算及征收 982

第三节 诉讼费用之负担 985

第四节 诉讼费用之担保 987

第五节 诉讼救助 988

第四章 诉讼程序 989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989

第二节 送达 991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994

第四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995

第五节 言词辩论 998

第六节 裁判 1001

第六节之一 司法事务官之处理程序 1004

第七节 诉讼卷宗 1004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1005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 1005

第一节 起诉 1005

第二节 言词辩论之准备 1008

第三节 证据 1011

第四节 和解 1024

第五节 判决 1025

第二章 调解程序 1028

第三章 简易诉讼程序 1033

第四章 小额诉讼程序 1036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1039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 1039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 1043

第四编 抗告程序 1046

第五编 再审程序 1048

第五编之一 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1050

第六编 督促程序 1050

第七编 保全程序 1052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 1055

第九编(删除) 1058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104.7.1) 1059

民事诉讼事件裁判费征收核算对照表 1062

强制执行法(103.6.4) 1064

第一章 总则 1064

第二章 关于金钱请求权之执行 1072

第一节 参与分配 1072

第二节 对于动产之执行 1074

第三节 对于不动产之执行 1079

第四节 对于船舶及航空器之执行 1084

第五节 对于其他财产权之执行 1086

第六节 对于公法人财产之执行 1087

第三章 关于物之交付请求权之执行 1088

第四章 关于行为及不行为请求权之执行 1088

第五章 假扣押假处分之执行 1089

第六章 附则 1090

破产法(82.7.30) 1092

第一章 总则 1092

第二章 和解 1092

第一节 法院之和解 1093

第二节 商会之和解 1096

第三节 和解及和解让步之撤销 1097

第三章 破产 1098

第一节 破产之宣告及效力 1098

第二节 破产财团之构成及管理 1100

第三节 破产债权 1102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1104

第五节 调协 1105

第六节 破产财团之分配及破产之终结 1106

第七节 复权 1107

第四章 罚则 1107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101.12.26) 1109

第一章 总则 1109

第一节 通则 1109

第二节 监督人及管理人 1111

第三节 债务人财产之保全 1112

第四节 债权之行使及确定 1114

第五节 债权人会议 1116

第二章 更生 1116

第一节 更生之声请及开始 1116

第二节 更生之可决及认可 1119

第三节 更生之履行及免责 1123

第三章 清算 1124

第一节 清算之声请及开始 1124

第二节 清算财团之构成及管理 1127

第三节 清算债权及债权人会议 1129

第四节 清算财团之分配及清算程序之终了 1130

第五节 免责及复权 1131

第四章 附则 1134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99.5.26) 1137

第一章 通则 1137

第二章 权利主体 1138

第三章 法律行为之方式及代理 1138

第四章 债 1139

第五章 物权 1141

第六章 亲属 1142

第七章 继承 1143

第八章 附则 1143

家事事件法(104.12.30) 1145

第一编 总则 1145

第二编 调解程序 1150

第三编 家事诉讼程序 1152

第一章 通则 1152

第二章 婚姻事件程序 1156

第三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1157

第四章 继承诉讼事件 1159

第四编 家事非讼程序 1159

第一章 通则 1159

第二章 婚姻非讼事件 1163

第三章 亲子非讼事件 1164

第四章 收养事件 1166

第五章 未成年人监护事件 1167

第六章 亲属间扶养事件 1168

第七章 继承事件 1169

第八章 失踪人财产管理事件 1171

第九章 宣告死亡事件 1173

第十章 监护宣告事件 1174

第十一章 辅助宣告事件 1176

第十二章 亲属会议事件 1177

第十三章 保护安置事件 1178

第五编 履行之确保及执行 1178

第一章 通则 1178

第二章 扶养费及其他费用之执行 1179

第三章 交付子女与子女会面交往之执行 1180

第六编 附则 1180

陆、非讼事件法及相关法规 1183

非讼事件法(104.2.4) 1185

第一章 总则 1185

第一节 事件管辖 1185

第二节 关系人 1186

第三节 费用之征收及负担 1186

第四节 声请及处理 1188

第五节 裁定及抗告 1189

第六节 司法事务官处理程序 1191

第二章 民事非讼事件 1192

第一节 法人之监督及维护事件 1193

第二节 意思表示之公示送达事件 1194

第三节 出版拍卖及证书保存事件 1194

第四节 信托事件 1195

第三章 登记事件 1196

第一节 法人登记 1196

第二节 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 1198

第四章(删除) 1199

第五章 商事非讼事件 1199

第一节 公司事件 1199

第二节 海商事件 1202

第三节 票据事件 1202

第六章 附则 1202

非讼事件征收费用标准表 1204

公证法(98.12.30) 1205

第一章 总则 1205

第二章 公证人 1208

第一节 法院之公证人 1208

第二节 民间之公证人 1208

第三章 公证 1215

第四章 认证 1219

第五章 公证费用 1220

第六章 公会 1222

第七章 罚则 1225

第八章 附则 1225

仲裁法(104.12.2) 1227

第一章 仲裁协议 1227

第二章 仲裁庭之组织 1227

第三章 仲裁程序 1230

第四章 仲裁判断之执行 1232

第五章 撤销仲裁判断之诉 1233

第六章 和解与调解 1234

第七章 外国仲裁判断 1234

第八章 附则 1236

提存法(96.12.12) 1237

柒、刑法及相关法规 1245

中华民国刑法(104.12.30) 1247

第一编 总则 1248

第一章 法例 1248

第二章 刑事责任 1250

第三章 未遂犯 1251

第四章 正犯与共犯 1251

第五章 刑 1252

第五章之一 没收 1253

第五章之二 易刑 1254

第六章 累犯 1256

第七章 数罪并罚 1256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减 1257

第九章 缓刑 1259

第十章 假释 1260

第十一章 时效 1261

第十二章 保安处分 1262

第二编 分则 1264

第一章 内乱罪 1264

第二章 外患罪 1264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 1266

第四章 渎职罪 1266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 1268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 1269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1269

第八章 脱逃罪 1271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罪 1271

第十章 伪证及诬告罪 1272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 1272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 1278

第十三章 伪造有价证券罪 1278

第十四章 伪造度量衡罪 1279

第十五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 1279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1280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风化罪 1282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283

第十八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1284

第十九章 妨害农工商罪 1285

第二十章 鸦片罪 1285

第二十一章 赌博罪 1286

第二十二章 杀人罪 1287

第二十三章 伤害罪 1287

第二十四章 堕胎罪 1289

第二十五章 遗弃罪 1289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1290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1291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 1292

第二十九章 窃盗罪 1293

第三十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1294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1295

第三十二章 诈欺背信及重利罪 1296

第三十三章 恐吓及掳人勒赎罪 1297

第三十四章 赃物罪 1298

第三十五章 毁弃损坏罪 1298

第三十六章 妨害电脑使用罪 1299

中华民国刑法施行法(104.12.30) 1300

贪污治罪条例(100.11.23) 1304

洗钱防制法(98.6.10) 1308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104.2.4) 1314

家庭暴力防治法(104.2.4) 1324

第一章 通则 1324

第二章 民事保护令 1327

第一节 声请及审理 1327

第二节 执行 1330

第三章 刑事程序 1331

第四章 父母子女 1334

第五章 预防及处遇 1335

第六章 罚则 1338

第七章 附则 1340

性骚扰防治法(98.1.23) 1341

第一章 总则 1341

第二章 性骚扰之防治与责任 1342

第三章 申诉及调查程序 1343

第四章 调解程序 1344

第五章 罚则 1344

第六章 附则 1345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104.2.4) 1346

第一章 总则 1346

第二章 救援及保护 1347

第三章 安置及服务 1349

第四章 罚则 1352

第五章 附则 1356

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100.11.23) 1357

组织犯罪防制条例(85.12.11) 136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04.12.23) 1366

犯罪被害人保护法(104.12.30) 1375

人口贩运防制法(98.1.23) 1383

第一章 总则 1383

第二章 预防及鉴别 1385

第三章 被害人保护 1386

第四章 罚则 1389

第五章 附则 1391

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规 1393

刑事诉讼法(104.2.4) 1395

第一编 总则 1396

第一章 法例 1396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1397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1398

第四章 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 1400

第五章 文书 1402

第六章 送达 1404

第七章 期日及期间 1405

第八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1406

第九章 被告之讯问 1410

第十章 被告之羁押 1411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 1417

第十二章 证据 1421

第一节 通则 1421

第二节 人证 1427

第三节 鉴定及通译 1430

第四节 勘验 1433

第五节 证据保全 1434

第十三章 裁判 1436

第二编 第一审 1436

第一章 公诉 1437

第一节 侦查 1437

第二节 起诉 1444

第三节 审判 1445

第二章 自诉 1451

第三编 上诉 1453

第一章 通则 1453

第二章 第二审 1455

第三章 第三审 1456

第四编 抗告 1459

第五编 再审 1462

第六编 非常上诉 1464

第七编 简易程序 1465

第七编之一 协商程序 1467

第八编 执行 1469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1472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104.2.4) 1476

少年事件处理法(94.5.18) 1479

第一章 总则 1479

第二章 少年法庭之组织 1480

第三章 少年保护事件 1481

第一节 调查及审理 1481

第二节 保护处分之执行 1487

第三节 抗告及重新审理 1489

第四章 少年刑事案件 1491

第五章 附则 1493

刑事补偿法(100.7.6) 1495

刑事妥速审判法(103.6.4) 1502

玖、附录 1505

司法院大法官解释文汇编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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