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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配套规定  第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配套规定  第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配套规定 第4版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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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本社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0
  • ISBN:9787509318621
  • 页数:121 页
图书介绍:本书对收养法条例重点条文进行了深度加工与解读,通过注释、函释,帮助读者理解条文涵义,迅速掌握与主法条紧密相关的规定,并加注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供读者参考。同时,书中收录了信访条例相关法律文件,方便读者查找、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配套规定 第4版》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立法宗旨] 1

第二条 [基本原则] 2

第三条 [不得违背计划生育] 3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4

第四条 [被收养人的条件] 4

第五条 [送养人的条件] 5

第六条 [收养人的条件] 7

第七条 [收养人条件的特别规定] 8

第八条 [收养人数] 8

第九条 [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限制] 9

第十条 [共同送养与共同收养] 10

第十一条 [当事人自愿] 11

第十二条 [监护人送养的限制] 12

第十三条 [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限制] 11

第十四条 [收养继子女的特别规定] 12

第十五条 [收养的形式要件] 13

第十六条 [户口登记] 19

第十七条 [亲朋抚养例外] 20

第十八条 [优先抚养权] 20

第十九条 [禁止超计划生育] 20

第二十条 [禁止买卖儿童] 21

第二十一条 [涉外收养] 21

第二十二条 [保守收养秘密] 24

第三章 收养的效力 24

第二十三条 [收养的效力] 24

第二十四条 [养子女的姓氏] 25

第二十五条 [收养的无效] 25

第四章 收养关系的解除 27

第二十六条 [收养解除] 27

第二十七条 [协议收养解除] 29

第二十八条 [解除的程序] 30

第二十九条 [解除的法律后果] 31

第三十条 [解除后的抚养费给付] 33

第五章 法律责任 34

第三十一条 [法律责任] 34

第六章 附则 35

第三十二条 [变通规定] 35

第三十三条 [实施办法的制定] 35

第三十四条 [施行日期] 35

配套法规 37

综合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2004年3月14日)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2009年8月27日)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985年4月10日) 49

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0年3月3日) 54

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 (1992年6月19日) 5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 (1992年4月17日) 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 (1992年3月26日) 57

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等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9月5日) 57

公安部关于国内公民收养弃婴等落户问题的通知 (1997年9月29日) 61

民政部关于海峡两岸婚姻、收养证书使用的通知 (1993年6月17日) 62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收养灾区孤儿咨询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年5月20日) 6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 (1984年8月30日) 62

收养关系成立 64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年5月25日) 64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2008年9月1日) 66

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12月18日) 78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1999年5月25日) 80

民政部关于在办理收养登记中严格区分孤儿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的通知 (1992年8月11日) 81

收养公证 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005年8月28日) 82

公证程序规则 (2006年5月18日) 89

司法部关于印发《涉外收养公证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1996年10月11日) 101

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 (1993年12月29日) 104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 (1992年7月8日) 1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过继和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 (1979年6月5日) 105

涉外收养 106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年5月25日) 106

民政部关于社会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2003年9月4日) 109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成立中国收养中心及有关涉外收养问题的通知 (1996年8月6日) 112

公安部关于加强涉外收养儿童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6年7月17日) 112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办理涉外收养登记时为收养人出具《跨国收养合格证明》的通知 (2008年1月8日) 114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继子女当事人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通知 (2008年1月8日) 114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收养抚育费管理和使用问题的通知 (1997年8月19日) 115

司法部关于在涉外收养中严格审查和办理公证的通知 (1995年7月10日) 116

司法部关于建立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 (1988年11月21日) 119

附录 120

收养新生儿落户(未落常住户口)办理流程图 120

收养迁入(落户)办理流程图 121

请示答复索引 2

《民政部关于收养法律规定适用范围的复函》 (1996年4月1日) 2

国务院对民政部《关于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1992年7月17日) 3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将子女送他人收养是否应当那个征得愿意并有能力抚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的电话答复》 (1989年8月26日)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母已将女儿送人收养,祖母要求领回抚养抚养孙女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 (1987年11月17日) 6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涉港事实收养如何确认的批复 (1992年4月18日) 6

司法部关于台湾同胞回大陆收养子女公证事的批复 (1988年12月14日) 14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事实收养补办公证事的函 (1988年5月24日) 15

司法部对“关于收养孙女可否办理公证证明问题”的复函 (1983年2月4日) 15

关于可以办理恢复收养关系公证的复函 (1993年1月11日) 15

司法部关于为赴日人员发生父母办理同意送养公证应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复函 (1993年2月13日) 15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一般不宜为台胞收养服役军人办理公证的复函 (1990年3月22日) 16

司法部公证司对《关于能否为陈学义办理收养公证的请示》的复函 (1996年3月5日) 16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不宜为公民收养服现役的战士办理公证的复函 (1992年6月26日) 17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目前不宜为何霖吉、薛玲夫妇办理收养公证的复函 (1993年5月21日) 17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可以办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孙子女为养孙子女公证的复函 (1995年4月8日) 17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成人收养公证的复函 (1994年4月11日) 17

司法部公证司复《关于能否为毛章宇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的请示》的函 (1997年8月3日) 18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关于公证处能否为离婚后的一方当事人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的复函 (2001年8月31日) 18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6年6月27日) 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收养中心收取涉外收养服务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 (2006年1月22日) 23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收养人因生活困难不能继续抚养被收养人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9年7月22日) 24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吴乱能否与养孙之间解除收养关系的请示的电话答复 (1988年8月30日) 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许秀英夫妇与王青芸间是否已事实解除收养关系的复函 (1990年8月24日) 30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对周德兴诉周阿金、杭根娣解除收养关系一案的电话答复 (1990年6月25日)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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