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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
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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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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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邱庭彪著
  • 出 版 社: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2
  • ISBN:9787509734179
  • 页数:345 页
图书介绍:本书对澳门地区刑事诉讼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其中不乏亮点与特色。现择其要者,略叙如下:第一,以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作为主轴贯通全书。书中以分论形式展开全文,看似彼此独立,实则具有关联。整体上如前言中所附流程图的顺序,脉络清晰地阐释刑事诉讼程序具体如何向前推进与运行。程序中的诸诉讼主体、各个诉讼行为、各种制度均有机地相联为一体。第二,正文中涉及大量的实务操作和较多理论知识。刑事诉讼法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行文力求还原澳门刑事诉讼的操作过程,比较紧密地结合司法实践情况而阐述。其中亦加插了一些理论,而且并不局限于诉讼法,还涉及刑法、行政法、甚至澳门政治体制的基本理论知识。 第三,重笔浓墨地阐述了澳门刑事诉讼法在承袭大陆法系的葡萄牙刑事诉讼法基础上,结合澳门实际情况创设的若干特色制度,如澳门司法机关中的检察院领导刑事侦查、多种侦查机关作为辅助,强制措施的批准主要由法院控制并决定,程序中有预审制度、法院听证程序等。第四,以开放的态度将法律规定与实务作的差异情况介绍给读者。作者在澳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兼有多年的律师工作经验;又继续深造取得博士学位、提高了理论水平。可谓阅历丰富,学识全面。这一
《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目录

第一章 犯罪消息 1

第一节 犯罪消息 2

第二节 强制检举(检举义务)与任意检举 4

第三节 不检举的后果及备案制度是否存在 6

第四节 现行犯及非现行犯之拘留 9

第五节 接收检举的机关 16

第六节 决定检举成立的机关 17

第二章 检察院 19

第一节 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院 19

第二节 作为诉讼主体及领导刑事侦查的检察院 21

第三节 检察院的组织架构 22

第四节 检察院司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 24

第五节 检察官行为之无效制度 31

第三章 侦查及侦查机构 33

第一节 具侦查权限的刑事警察机关及不具侦查权限的刑事警察机关 34

第二节 刑事警察当局与当局权力 35

第三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 38

第四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 42

第五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 43

第六节 司法警察局 46

第七节 治安警察局 53

第四章 刑事警察机关的惯常运作模式 60

第一节 接收犯罪消息后刑事警察机关的初步行为 61

第二节 警方的紧急介入措施、保全措施及刑事鉴定技术 62

第三节 刑事警察机关领导层作出案件分类批示的依据 62

第四节 刑事卷宗的处理程序 63

第五节 证据及其处理方式 64

第六节 身份资料识别制度 65

第七节 律师之介入 67

第五章 嫌犯 69

第一节 嫌犯 70

第二节 嫌犯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72

第三节 嫌犯的权利及义务 73

第六章 辩护人、律师及辅助人 79

第一节 辩护人 79

第二节 澳门律师公会 82

第三节 律师业高等委员会 83

第四节 律师资格之获得 84

第五节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86

第六节 辅助人之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87

第七节 民事当事人之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89

第八节 律师行为之无效制度 91

第七章 澳门证据制度 93

第一节 关于证据方面的原则 93

第二节 证据 101

第三节 证据方法 104

第四节 获得证据方法之概念 120

第五节 证据之无效制度 134

第八章 简易诉讼程序、最简易诉讼程序及轻微违反诉讼程序 138

第一节 简易程序的成立要件 139

第二节 实况笔录 141

第三节 现行犯的处理程序 142

第四节 证人的处理程序 143

第五节 证据的处理程序及刑事鉴定 143

第六节 未能即时进行听证的简易诉讼程序及供未来备忘用之声明 144

第七节 辩护人之介入 145

第八节 检察院之处理程序 146

第九节 适用简易诉讼程序时法院的简介 146

第十节 法院之处理程序 147

第十一节 上诉 148

第十二节 澳门监狱及澳门刑事记录制度 149

第十三节 执行 149

第十四节 最简易诉讼程序 150

第十五节 轻微违反程序 152

第九章 普通诉讼程序 155

第一节 一般原则 155

第二节 诉讼行为 168

第三节 律师之介入 171

第四节 证据的处理程序及刑事鉴定 171

第五节 强制措施 172

第六节 供未来备忘用之声明 183

第七节 检察院之处理程序 185

第八节 控诉书 190

第十章 预审制度 192

第一节 预审的组织及运作 193

第二节 预审程序 194

第三节 预审期间的事实变更 199

第四节 预审的终结 200

第五节 司法保密的结束 201

第十一章 普通诉讼程序——从法院视角 202

第一节 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 202

第二节 法院的组织 203

第三节 法院的运作 204

第四节 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 208

第五节 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行为之无效制度 215

第六节 管辖权 217

第七节 无管辖权及管辖权之冲突 222

第八节 回避制度 224

第九节 刑事附带民事制度 228

第十节 法院之调查制度 233

第十一节 司法保密的结束 234

第十二节 证人的处理程序 237

第十三节 听证会 238

第十四节 听证文件的处理 253

第十五节 嫌犯缺席审判 254

第十六节 事实变更之概念 254

第十七节 决定及宣判 259

第十二章 上诉 266

第一节 上诉的分类 266

第二节 平常上诉 267

第三节 非常上诉 277

第十三章 执行 287

第一节 徒刑之执行 288

第二节 澳门监狱 295

第三节 身份证明局刑事记录制度 311

第四节 法务局社会重返厅 320

第五节 刑事诉讼程序与青少年违法教育制度 321

第六节 罚金之执行 333

第七节 附加刑之执行 335

第八节 司法费用及诉讼费用之执行及责任 336

第九节 财产之执行 338

第十节 假释 338

第十一节 嗣后知悉犯罪竞合的情况 338

参考文献 340

后记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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