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宪法 1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57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法 58
中央法规标准法 59
法律施行日期条例 59
国民大会组织法 61
法院组织法 62
考试法 63
审计法 65
决算法 67
机关营缮工程及购置定制变卖财物稽察条例 68
民法总则编 69
第一章 法例 69
第一节 自然人 74
第二章 人 74
第二节 法人 79
第一款 通则 79
第二款 社团 86
第三款 财团 92
第三章 物 95
第四章 法律行为 98
第一节 通则 98
第二节 行为能力 102
第三节 意思表示 105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113
第五节 代理 116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 120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123
第六章 消灭时效 125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141
民法总则施行法 143
民法债编 146
第一章 通则 146
第一节 债之发生 146
第一款 契约 146
第二款 代理权之授与 152
第三款 无因管理 155
第四款 不当得利 156
第五款 侵权行为 161
第二节 债之标的 183
第三节 债之效力 197
第一款 给付 197
第二款 迟延 204
第三款 保全 211
第四款 契约 217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235
第五节 债之移转 241
第六节 债之消灭 247
第一款 通则 247
第二款 清偿 247
第三款 提存 255
第四款 抵销 256
第五款 免除 258
第六款 混同 259
第二章 各种之债 261
第一节 买卖 261
第一款 通则 261
第二款 效力 264
第四款 特种买卖 274
第三款 买回 274
第二节 互易 278
第三节 交易计算 278
第四节 赠与 279
第五节 租赁 282
第六节 借贷 312
第一款 使用借贷 312
第二款 消费借贷 315
第七节 雇佣 319
第八节 承揽 321
第九节 出版 327
第十节 委任 330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336
第十二节 居间 341
第十三节 行纪 343
第十四节 寄托 345
第十五节 仓库 350
第十六节 运送营业 352
第一款 通则 352
第二款 物品运送 352
第三款 旅客运送 359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360
第十八节 合夥 362
第十九节 隐名合夥 374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377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380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383
第二十三节 和解 384
第二十四节 保证 386
民法债编施行法 396
民法物权编 398
第一章 通则 398
第二章 所有权 409
第一节 通则 409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421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429
第四节 共有 432
第三章 地上权 450
第四章 永佃权 455
第五章 地役权 458
第六章 抵押权 460
第七章 质权 475
第一节 动产质权 475
第二节 权利质权 479
第八章 典权 482
第九章 留置权 500
第十章 占有 502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512
民法亲属编 520
第一章 通则 520
第二章 婚姻 522
第一节 婚约 522
第二节 结婚 528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 534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 536
第一款 通则 536
第二款 法定财产制 539
第一目 共同财产制 545
第三款 约定财产制 545
第三目 分别财产制 546
第二目 (删除) 546
第五节 离婚 547
第三章 父母子女 557
第四章 监护 573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573
第二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576
第五章 扶养 577
第六章 家 582
第七章 亲属会议 584
附族谱 586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 587
民法继承编 590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590
第一节 效力 597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597
第二节 限定之继承 602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 604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 606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 609
第三章 遗嘱 612
第一节 通则 612
第二节 方式 612
第三节 效力 614
第四节 执行 615
第五节 撤回 616
第六节 特留分 617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 618
公司法 621
商事法 621
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额标准 681
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对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额有关法令规定明细表 682
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使用委托书规则 684
华侨及外国人投资事业办理公司登记补充办法 686
票据法 687
票据法施行细则 732
金融业办理限额支票及限额保证支票存款业务办法 733
金融机构处理假处分票据注意事项 735
支票存款户处理办法 736
银行办理票据承兑、保证及贴现办法 738
伪报票据遗失防止办法 739
中央银行管理票据交换业务办法 740
支票存款户存款不足退票处理办法 745
海商法 747
船舶法 776
船舶登记法 782
引水法 788
保险法 792
保险法施行细则 808
简易人寿保险法 811
民事特别法 813
壹、涉外事件 813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813
贰、户政 818
国籍法 818
国籍法施行条例 821
户籍法 822
户籍法施行细则 826
更正户籍登记出生年月日办法 831
姓名条例 832
台湾地区各市、县国民身分证代号 833
叁、警政 834
台湾省警察人员使用警械致人伤亡医药费、抚恤费、埋葬费标准 834
警械使用条例 835
肆、劳工 836
劳动基准法 836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 843
劳工请假规则 847
基本工资审议办法 848
劳工保险条例 849
劳工保险条例施行细则 856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审查准则 865
劳工保险条例第八十二、八十三条规定罚锾金额及执行程序 866
工厂法 867
工厂法施行细则 870
团体协约法 871
厂矿工人受雇解雇办法 874
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 875
台湾省矿工退休规则 877
台湾省省营事业机构工人抚恤救助办法 877
职工福利金条例 879
劳资争议处理法 880
法院办理劳资争议事件应行注意事项 882
伍、选举法规 883
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 883
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出缺递补补充条例 886
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 886
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罢免法 887
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 889
监察院监察委员选举罢免法 890
监察院监察委员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 891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892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施行细则 905
动员戡乱时期自由地区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额办法(已废止) 915
动员戡乱时期侨选增额立法委员及监察委员遴选办法(已废止) 917
中央选举委员会组织规程 919
各级选举委员会执行监察职务准则 920
公职人员选举期间各级选举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及警察机关联系要点 922
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候选人竞选办事处及助选员设置办法 923
候选人政见审查标准 925
候选人申请自办政见发表会审核原则 925
公职候选人检?规则 926
人民团体选举罢免法 929
陆、人民团体与法人监督 933
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 933
工业团体法 935
商业团体法 941
农会法 948
农会法施行细则 955
渔会法 959
工会法 966
工会法施行细则 971
民营公用事业监督条例 972
台北市零售市场管理规则 973
台湾省公有市场管理规则 974
监督寺庙条例 975
寺庙登记规则 978
内政业务财团法人监督准则 979
经济事务财团法人设立许可及监督准则 981
农业财团法人监督准则 983
交通部核准财团法人设立及实施监督要点 985
行政院卫生署监督卫生财团法人准则 986
医院诊所管理规则(已废止) 988
私立学校法 991
私立学校法施行细则 997
外国侨民学校设置办法 1000
学术研究机构设立办法 1001
私立社会教育机构设立及奖励办法 1002
高尔夫球场管理规则 1005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免纳所得税适用标准 1007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所得税免扣缴税款案件审查注意事项 1008
柒、兵役 1009
兵役法 1009
免役禁役缓徵缓召实施办法 1010
防空法 1011
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条例 1012
军人权利实施办法 1022
应召服役军人家属无力耕作助耕办法 1026
戡乱时期军人婚姻条例 1027
国军退除役官兵死亡暨遗留财物处理办法 1029
国军实弹战门演习流弹伤亡人民善後处理办法 1031
後备军人管理规则 1032
捌、土地与建筑 1033
土地法 1033
土地法施行法 1083
自耕能力证明书之申请及核发注意事项 1087
农业学校毕业青年、家庭农场从事农业青年承受农地能自耕认定标准及证明书核发注意事项 1088
未办继承登记土地处理要点 1090
民法亲属继承编暨银行法修正後有关土地登记处理要点 1092
台湾省土地权利清理办法 1093
台湾省土地地目明细表 1094
土地登记规则 1094
台湾省土地复丈、建物测量、勘查费徵收标准 1110
祭祀公业土地清理要点 1111
有关祭祀公业之重要函释 1113
台湾省耕地租约登记办法 1116
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 1118
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 1134
台湾省放领公有耕地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 1140
平均地权条例 1141
平均地权条例施行细则 1156
法院办理平均地权条例事件应行注意事项 1168
都市计划法 1169
建筑法 1171
台湾省畸零地使用规则 1179
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规则 1182
台湾省拆除合法建筑物剩余部分就地整建办法 1184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 1185
国民住宅条例 1186
国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业服务设施暨其他建筑物标售标租办法 1189
国民住宅贷款办法 1192
玖、文化 1193
公文程式条例 1193
出版法 1194
出版法施行细则 1198
著作权法 1201
著作权法施行细则 1206
著作权争议调解办法 1208
中美有关保护著作权商标专利权之条约规定摘要 1209
未办理认许登记之外国法人申请著作权注册之权利能力问题 1210
拾、财政 1212
合作社法 1212
合作社法施行细则 1214
公库法 1215
所得税法 1216
营业税法 1223
关税法 1224
土地税法 1227
房屋税条例 1227
土地税减免规则 1230
契税条例 1231
货物税稽徵规则 1231
拾壹、经济 1232
商业登记法 1232
动产担保交易法 1234
动产担保交易法施行细则 1239
动产担保交易标的物品类表 1241
证券交易法 1243
奖励投资条例(已废止) 1244
专利法 1245
专利法施行细则 1253
商标法 1258
商标法施行细则 1267
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 1273
山胞保留地开发管理办法 1276
台湾省山胞身分认定标准 1280
核子损害赔偿法 1281
矿业法 1284
农业发展条例 1292
农业发展条例施行细则 1297
森林法 1300
台湾省国有林事业区出租造林地管理办法 1305
水利法 1307
水利法施行细则 1315
各法院处理水利案件应行注意事项 1325
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 1325
渔业法 1326
民用航空法 1331
拾贰、交通 1331
航空客货损害赔偿办法 1337
铁路法 1338
铁路行车及其他事故损害赔偿暨补助费发给办法 1343
大众捷运系统行车及其他事故恤金及医疗补助费发给办法 1344
公路法 1345
汽车运输业行车事故损害赔偿金额及医药补助费发给办法 1351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1352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1362
邮政法 1363
电信法 1367
拾叁、人事服务 1368
公务员服务法 1368
公务人员退休法 1372
公务员惩戒法 1374
公务员请假规则 1376
公务人员抚恤法 1377
律师法 1378
律师法施行细则 1381
会计师法 1382
拾肆、行政救济 1383
国家赔偿法 1383
国家赔偿法施行细则 1386
检察机关办理国家赔偿事件协助事务实施要点 1390
法院办理国家赔偿事件应行注意事项 1391
诉愿法 1392
行政诉讼法 1400
行政执行法 1403
第一章 法院 1405
第一节 管辖 1405
第一编 总则 1405
民事诉讼法 1405
第二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 1412
第二章 当事人 1417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1417
第二节 共同诉讼 1426
第三节 诉讼参加 1432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1434
第三章 诉讼费用 1438
第一节 诉讼费用之负担 1438
第二节 诉讼费用之担保 1442
第三节 诉讼救助 1446
第四章 诉讼程序 1452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1452
第二节 送达 1455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1462
第四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1467
第五节 言词辩论 1478
第六节 裁判 1485
第七节 诉讼卷宗 1495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1496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 1496
第一节 起诉 1496
第二节 言词辩论之准备 1520
第三节 证据 1522
第一目 通则 1522
第二目 人证 1531
第三目 鉴定 1535
第四目 书证 1537
第五目 勘验 1540
第六目 证据保全 1540
第四节 和解 1541
第五节 判决 1545
第二章 调解程序 1563
第三章 简易诉讼程序 1566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1569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 1569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 1590
第四编 抗告程序 1609
第五编 再审程序 1618
第六编 督促程序 1641
第七编 保全程序 1642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 1655
第一章 婚姻事件程序 1659
第九编 人事诉讼程序 1659
第二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1663
第三章 禁治产事件程序 1666
第四章 宣告死亡事件程序 1668
附录 1669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 1672
民事诉讼法新旧法条对照表 1675
办理民事诉讼案件应行注意事项 1677
民事诉讼须知 1687
民事诉讼费用法 1693
台湾高等法院民事诉讼非讼事件公证费用提高徵收额数表 1706
缴纳裁判费、执行费、邮资一览表 1707
加强第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功能注意事项 1708
最高法院就上诉第三审有关认定违背法令之界限与得自为裁判之范围应行注意事项 1710
台湾各地方法院合议审判暨加强庭长监督责任实施要点 1711
法院办理平均地权条例事件应行注意事项 1712
民事保全程序事件处理要点 1713
台湾各法院推事书记官出外调查证据暨执达员送违文书徵收旅费规则 1714
邮政机关送达诉讼文书实施办法 1716
法院使用录音辅助民刑事记录实施要点 1718
各级法院律师阅卷规则 1719
法庭旁听规则 1720
美国政府关於提供外国法院司法协助之照会 1721
法院诉讼当事人在途期间表 1724
法院体制及所在地表 1730
民事程序特别法 1733
强制执行法 1733
办理强制执行事件应行注意事项 1787
强制执行须知 1798
提示民事强制执行改进事项 1802
办理民事诉讼及强制执行事件适用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条例注意事项 1805
办理电话租用权强制执行事件注意要点 1806
台湾地区土地房屋强制执行联系办法 1807
未继承登记不动产办理强制执行联系要点 1808
管收条例 1810
管收所规则 1811
破产法 1813
破产法施行法 1832
公证法 1833
公证法施行细则 1838
办理公证结婚应行注意事项 1844
乡镇市调解条例 1846
实施乡镇市调解条例应行注意事项 1849
法院适用乡镇市调解条例应行注意事项 1850
商务仲裁条例 1851
财务案件处理办法 1856
家事事件处理办法 1860
非讼事件法规 1861
非讼事件法 1861
非讼事件法施行细则 1872
法人及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规则 1874
法院办理财团法人登记注意事项 1879
法院办理社团法人登记注意事项 1881
检察官参与民事及非讼事件注意要点 1884
提存法 1886
提存法施行细则 1889
民刑诉讼及非讼事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领取款物须知 1893
徵收土地办理补偿价款提存作业注意事项 1894
补充资料 1897
- 《莎士比亚全集 2》(英)莎士比亚著,朱生豪等译 2002
- 《俞樾全集 第5册 茶香室经说》(清)俞樾撰著;赵一生主编 2017
- 《新编历史小丛书 祖逖北伐》何兹全著 2019
- 《甘肃民族民间歌曲全集 第2卷 酒泉市卷》周永利主编;郑午副主编 2016
- 《新编高中物理竞赛教程习题全解》钟小平主编;钟小平,倪国富,曹海奇编写 2019
- 《俞樾全集 第3册 诸子平议 上》(清)俞樾撰著;赵一生主编 2017
- 《刘泽华全集 先秦政治思想史 下》刘泽华著;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编 2019
-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全集 1》(法)莫泊桑著;郝运,王振孙译 2019
- 《新编中草药全图鉴 2》林余霖,李葆莉主编 2020
- 《玛斯纳维全集 3》(波斯)莫拉维·哲拉鲁丁·鲁米著;宋丕方译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