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第一篇相关术语 1
引言 1
第一章 战争法与武装部队 2
有关战争法的主要国际条约 5
第二章 人员和物体的基本分类 8
第三章 受特别保护助人员和物体 10
第四章 战争受害者 18
第六章 公约的适用范围 19
引言 21
第二篇 武装冲突的控制 21
第一章 冲突发展进程 22
第二章 平时预备措施 25
第三章 武装冲突中的控制 28
第四章 武装冲突后措施 41
第三篇 指挥职责 43
引言 43
第一章 一般职责 43
第二章 战争法培训 45
第三章 组织 48
第四章 特殊情况 52
第一章 任务 55
第四篇 指挥的实施 55
引言 55
第二章 决策要素 56
第三章 定下决心 59
第四章 实施控制 62
第五篇 作战的实施 64
引言 64
第一章 一般作战行动 64
第二章 进攻的实施 72
第三章 防御的实施 73
第四章 调动与驻防 74
第一章 战斗 76
引言 76
第六篇 战斗中的行为 76
第二章 俘获的人员及物品 82
第三章 与敌方非敌对性接触 87
第四章 战后措施 89
第七篇 运输 91
引言 91
第一章 运输操作 91
第二章 俘获人员和物品的后送 94
第三章 供给 97
第四章 医疗运输 99
第一章 后勤基地 103
引言 103
第八篇 后方地域 103
第三章 民事 118
第四章 刑罚事宜 120
第九篇 占领 125
引言 125
第一章 占领法 125
第二章 占领的特别条款 126
第三章 占领的控制 132
第四章 在被占领区战斗行动 133
第十篇 中立 135
引言 135
第一章 中立法 135
第二章 中立的特别条款 137
第三章 中立的控制 139
第七章 护航 140
最后条款 141
第四章 中立空间内的战斗行动 141
第一章 引言 143
附录一 关于特殊武器的特别条款 143
第二章 禁项 144
第三章 地雷及类似武器 145
第四章 燃烧武器 146
第五章 水雷 147
第一章 个人身份文件 148
附录二 身份识别 148
第二章 特殊标志 150
第三章 特殊信号 154
指挥官概则 157
战斗中的行为准则 170
训练计划 172
关于战争开始的公约 175
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 177
公约附件 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 180
第二章 战俘 181
第一章 交战者的资格 181
第一编 交战者 181
第三章 病考和伤者 184
第二编 敌对行为 185
第一章 伤害敌人的手段、包围和轰击 185
第二章 间谍 186
第三章 军使 186
第四章 投降书 187
第五章 停战 187
第三编 在敌国领土内的军事当局 188
关于保护艺术和科学机构及历史纪念物条约 191
第一章 关于保护的一般规定 193
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 193
第二章 特别保护 195
第三章 文化财产的运输 196
第四章 人员 197
第五章 明显的标记 197
第七章 公约的实施 199
最后条款 201
附件: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公约的实施条例 206
第一章 管制 206
第二章 特别保护 208
第三章 文化财产的运输 210
第四章 明显标记 211
议定书 213
关于战争开始时敌国商船地位公约 217
关于商船改装为军舰公约 220
关于战的海军轰击公约 223
第一章 关于对不设防的港口、城镇、村庄、居民区或建筑物的轰击 223
第二章 一般条款 224
第三章 最后条款 224
关于海战中限制行使捕获权公约 227
第一章 邮政通信 227
第二章 某些船舷免受拿捕 228
第四章 最后条款 228
第三章 关于交战国捕获的敌国商船船员的规定 228
海战法直言 231
一、最后议定书 231
第一章 战时封锁 232
二、海战法宣言 232
第二章 战时禁运品 234
第三章 非中立行为 238
第四章 中立国船只被捕获后的摧毁 239
第五章 改悬中立国旗帜 240
第六章 敌性 241
第八章 拒绝搜查 241
第九章 赔偿 242
海战法手册 244
序言 244
第一章 关于可能发生战争的地点 244
第二章 关于交战目的武装力量 244
第三章 关于伤害敌人的手段 246
第四章 关于交战国对敌方财产的权利与义务 248
第五章 交战国有关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254
第六章 关于铰占领土上交战目的权利和义务 258
第七章 关于交战国之间的停火协议 258
第八章 关于扣押手续与捕获程序 259
第九章 关于战争的结束 262
1930年4月22日伦敦条约第四部分关于潜艇作战规则议定书 263
第一章 适用对象类别与标志 265
第二章 一般原则 266
第三章 交战国 266
第四章 敌对行动 267
第五章 对敌国或中立国航空器及机上人员的军用权力 269
第六章 交战国对中立国的义务和中立国对交战目的义务 271
第七章 监检、搜查、拿捕与判罪 272
第八章 定义 274
中立国和人民在陆战中的权利和义务公约 275
第一章 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 275
第二章 在中立国领土内拘留交战者和治疗伤者 276
第二章 交战国的责任与权利 287
第三章 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 289
第四章 服从和遵守中立法 290
限制和裁减海军军备条约 292
圣彼得堡室宣 293
禁止使用在人体内易于膨胀或变形的投射物,如外壳坚硬而末全部包住弹心或外壳上刻有裂纹的子弹的宣言 295
关于敷设自动触发水雷公约 297
禁止从气球上投掷投射物和爆炸物宣言 301
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 303
附录 周恩来外交部长关于承诺1925年“关于禁止毒气或类似毒品及细菌方法作战议定书”的声明 306
联合国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道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会议最后文件 307
附录一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 308
附录二 关于无法检测的碎片的议定书 314
附录三 禁止或限制使用地冒(水雷)、饵雷和其他装置的议定书 315
关于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水雷)、饵雷和其他装置的议定书[议定书二)的技术性 320
附录四 禁止或限制使用燃烧武器议定书 321
附录五 关于小口径武器系统的决议 323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签署《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的声明 325
关于致盲激光武器议定书 326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化学武器公约(摘录) 327
适用于海上武装冲突的国际法 333
第一章 总则 333
第二章 作战区域 336
第三章 基本规则与目标识别 340
第四章 海战的方法与手段 348
第五章 非攻击性措施:拦截、临检、搜查、改变航向和拿捕 352
第六章 受保护人员、医院运拖工具和医务飞机 360
- 《幻想之眼 一个教育者的内在冲突》张文质著 2016
- 《我们内心的冲突》(美)卡伦·霍尼著 2018
- 《从儒家之(经权辩证)论道德冲突问题》萧美龄著 2015
-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作 生活冲突研究》张俊玲著 2019
- 《民族冲突及应对研究 以吉尔吉斯斯坦南部民族冲突为例》(中国)蒋海蛟 2019
- 《工程项目冲突管理》唐冰松著 2019
- 《我们内心的冲突》(美)卡伦·霍尼著;江月译 2019
- 《医学参西衷中录 第2卷 心血管篇》张士舜著 2018
- 《自由与国家的冲突》谭杰,李先敏,毛兴贵著 2016
- 《红十字运动在辽宁》辽宁省红十字会编著 2017
- 《吉林省志 卷2 大事记》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2002
- 《365奇趣英语乐园 世界民间故事》爱思得图书国际企业 2018
- 《为革命事业奉献终生》王纪华纪念集编审委员会 1995
- 《雅马哈管乐队训练教程 降E调单簧管 分谱》Japan Band Clinic委员会 2019
- 《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南》重庆大学,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主编 2018
- 《二十五史中的浙江人 24》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2005
- 《二十五史中的浙江人 15》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2005
- 《二十五史中的浙江人 20》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2005
- 《雅马哈管乐队训练教程 小号 分谱》Japan Band Clinic委员会 2019
- 《二十五史中的浙江人 1》王志邦主编;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