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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年人法制保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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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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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 出 版 社: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89
  • ISBN:
  • 页数:171 页
图书介绍:
《上海市老年人法制保护指南》目录

第一篇 《上海市老年人保护条例》辅导讲话 1

第一讲老人护身的法宝,公民敬老的准则 1

第一节 《条例》制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意义 1

一、《条例》制定的历史背景 1

目录 1

二、《条例》的社会意义 4

第二节 《条例》的性质和任务 7

一、《条例》的性质 7

二、《条例》的任务 9

第三节 《条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0

一、《条例》的指导思想 10

二、《条例》的基本原则 12

二、《条例》的基本内容 14

第四节 《条例》的体系结构和基本内容 14

一、《条例》的体系结构 14

第二讲保护老年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 20

第一节 保护老年人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的必 20

要性 20

第二节 老年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 21

一、老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1

二、老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3

第三节 禁止虐待老年人 26

第四节 依法处理侵犯老年人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27

权的行为 27

一、现阶段对老年人的赡养只能以家庭为主 29

主要形式 29

第一节 家庭养老是我国现阶段赡养扶助老年人的 29

第三讲老年人有受赡养扶助的权利 29

二、家庭养老是法律确认的行为规范 31

第二节 怎样赡养扶助老年人 32

一、从物质上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32

二、从生活上给老年人以照顾 33

三、关心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34

四、从精神上给老年人以尊重和体贴 35

第三节 依法保护老年人受赡养扶助的权利 36

第一节 保护老年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使 38

用权的意义 38

一、有利于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状况 38

法律保护 38

第四讲 老年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使用权受 38

二、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9

第二节 老年人的房产权受法律保护 40

一、房产权的概念及内容 40

二、侵犯老年人房产权的表现形式 40

三、老年人的房产权受法律保护 42

第三节 老年人的房屋租赁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43

一、房屋租赁的性质 43

二、侵犯老年人房屋租赁权和使用权的形式 44

三、老年人的房屋租赁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45

第四节 家庭在安排住房时要照顾老年人 46

一、老年人生理上的变化需要照顾 46

二、道德和法律对人们的要求 47

和使用权不受侵犯 48

第五节 依法保护老年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 48

第五讲老年人合法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 49

第一节保护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的意义 49

一、使老年人生活有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49

二、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 50

第二节 老年人的合法收入和财产,由老年人自行 50

支配 50

一、合法收入和财产的来源和分类 50

二、老年人支配合法收入和财产的方式 52

三、老年人在支配财产时不能侵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 53

第三节 保护老年人合法的财产权不受侵犯 54

一、侵犯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的表现形式 54

二、老年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 55

一、保护老年人婚姻自由权具有现实意义 58

第六讲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不容侵犯 58

第一节 保护老年人婚姻自由权的必要性 58

二、作专门规定,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要求 60

第二节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受法律保护 61

一、法律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权 61

二、不得干涉丧偶或者离婚的老年人再婚 62

三、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 63

四、不得干涉老年人再婚后的家庭生活 64

五、老年人应加强自我保护 64

第三节 正确对待老年人行使婚姻自由权 65

一、老年人应对再婚及再婚后的家庭生活有足够的思 65

想准备 65

二、老年人应正确对待离婚 66

三、正确处理老年人婚姻中产生的问题 67

第七讲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69

第一节 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是老年人 69

特有的权利 69

一、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是宪法赋予老年人的 69

特有的权利 69

二、赋予老年人特有的物质帮助权利,是基于老年人 70

特有的情况 70

第二节 国家和社会有责任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 72

一、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是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 72

的责任 72

二、上海对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的措施 73

实措施 77

一、提供物质帮助,是现阶段解决“老有所养”的切 77

养”而努力 77

第三节 大力发展社会生产,为彻底解决“老有所 77

二、大力发展社会生产,是解决“老有所养”的根本途径 78

第八讲全面实施《条例》,严格依法办事 79

第一节 认真学习,全面理解 79

一、熟悉、理解是实施《条例》的基础 79

二、学习、宣传《条例》应掌握五个环节 80

第二节 各司其职,严格执法 82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老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 82

二、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条例》的实施 82

三、有关的社会团体要积极协助和支持政府执行《条例》 83

四、执法机关要坚决制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 84

行为 84

五、各行各业都要履行《条例》规定的义务 84

一、老年人有自我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85

第三节 学法守法,依法自我保护 85

二、老年人要依法进行自我保护 86

第二篇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例选编 89

1.虐待老人,应负法律责任 89

2.造成老人身体伤害的,要负赔偿责任 91

3.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92

4.不能以兄弟姐妹负担不均为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93

5.没有拿到父母财产的子女,同样要尽赡养义务 94

6.赡养人应当帮助在农村的父母耕种口粮田 95

7.子女无法尽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义务 96

赡养 96

8.按父母实际生活需要,子女应适当增加赡养费 97

9.老年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98

10.在原屋上翻建,应确认房屋产权共有 99

11.老年人合法租赁的房屋,任何人不得挤占 100

12.订立住房动迁协议时,必须确保老年人的居住权 102

13.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应归还 103

14.合理析产,保护老人财产权 104

15.年老体弱的继承人应多得遗产 105

16.老人有权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106

17.儿子逼迫再婚老母离婚,法院查实情避免了悲剧 107

18.老年有情人终成眷属 108

19.老年夫妻自愿离婚,子女不得干涉 109

20.依法缺席判决,保护老年人合法债权 110

21.养父母要求与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应予支持 111

22.老年人聚赌犯罪受惩罚 113

1.谁有权解释《条例》? 116

第三篇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咨询55题 116

2.不满60周岁的离、退休干部、工人在自己的合法 117

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否用《条例》来保护自己? 117

3.原在上海工作,退休后到外地定居的老人,是否受 117

《条例》保护? 117

4.原在外地工作,离、退休后到本市定居的老年人是 118

否受《条例》保护? 118

5.老龄问题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18

6.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 119

7.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19

8.负有保护老年人责任的机关、团体和组织不履行 119

职责怎么办? 119

9.什么是行政处分?哪些组织和人员有行政处分权? 120

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怎么办? 122

10.什么是行政处罚?哪些机关有行政处罚权? 122

1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 122

12.不服行政制裁怎样申诉? 123

13.怎样聘请律师? 124

14.怎样办理公证? 124

15.因年龄大、有病等原因,不能直接参加诉讼怎 125

么办? 125

16.在保护老年人的法规中为什么要规定老年人 125

的义务? 125

17.虐待行为与虐待罪有什么区别? 126

18.什么叫法律制裁?对老年人进行精神折磨的,可 127

否给予法律制裁? 127

19.什么是遗弃罪?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127

21.老年人的房屋租赁权能继承吗? 128

作为遗产? 128

20.遗产包括哪些内容?抚恤费和生活补助费能否 128

22.父母健在,子女能否继承父母的财产? 129

23.老年人能否继承子女的遗产? 129

24.老年配偶的一方死亡,其子女能开始继承遗产吗? 130

25.遗嘱有哪些形式? 130

26.怎样立遗嘱?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31

27.遗嘱人可以把他的个人则产遗赠给朋友吗? 131

28.遗嘱继承和遗赠有什么区别? 132

29.对缺乏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赡养人不在身边 132

的,怎样帮助耕种口粮田、自留地? 132

31.房产权属于老年人的房屋,由子女出资翻建新房 133

的,应该怎样订立协议? 133

时,是否一定要征得同住子女或亲属的同意? 133

30.房屋租赁人是老年人的,老年人与他人交换住房 133

32.怎样才能分户? 134

33.老年人再婚或复婚要办理什么手续? 134

34.老年人再婚时原有财产怎么办? 136

35.双方都同意离婚,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136

36.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能否要求对方在生活上 137

给予帮助? 137

37.父母与子女能否解除关系? 138

38.哪些老年人可以享受社会救济? 139

39.哪些人可以申请进福利院?进福利院要办些什么 139

手续? 139

40.哪些农村老年人可以享受“五保”待遇? 140

41.哪些老年人可以申请进街道办的敬老院或托老所? 141

应办哪些手续? 141

么特色? 142

42.本市有哪些老年病医疗机构和专科门诊?各有什 142

43.怎样设立家庭病床? 143

44.医院“出诊到户”有哪些具体规定? 144

45.本市有哪些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商店? 144

46.哪些老年人可以照顾购买粳米、食油、订牛奶? 145

47.享受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待遇的退休工人,其退 145

休费和生活补贴是怎样规定的? 145

48.不享受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待遇的退休工人,其 146

退休费是怎样规定的? 146

49.对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其退休费是怎样规定的? 147

50.本市退休职工可以享受哪些补贴? 147

怎样规定的? 148

52.离休干部、退休职工去世后,对其遗属的抚恤费是 148

定的? 148

51.离休干部、退休职工去世后,其丧葬费是如何规 148

53.退休干部和工人受聘有什么规定? 149

54.离休专业技术干部可以从事哪些工作?其劳动报 150

酬有何规定? 150

55.离休、退休人员的医药费、护理费有什么规定? 151

【附录】 上海市老年人保护条例 157

上海市、区、县民政局及所属社会福利院地址电话 157

上海市、区、县老龄问题委员会地址电话 159

上海市、区、县、局、公司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及所属敬 160

老院地址电话 160

上海市、区、县老干部局地址电话 167

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168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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