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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实用手册
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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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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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袁有述,朱兴新主编
  • 出 版 社: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1
  • ISBN:7209008233
  • 页数:539 页
图书介绍:
《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实用手册》目录

一、现行的工资制度与工资形式 1

(一)技术等级工资制 1

目录 1

劳动工资 1

(二)职务工资制 2

(三)计时工资制 3

(四)计件工资制 4

(五)浮动工资制 6

(六)结构工资制 7

(七)其他工资形式 9

1.企业工人的工资标准 10

(一)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标准 10

二、各类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工资待遇 10

2.企业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 16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 24

4.企业属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标准 30

5.企业属医疗卫生机构中护士的工资标准 33

6.纺织、丝绸企业的岗位工资标准 36

1.大、中专、高中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38

(二)企业有关人员的工资待遇 38

2.学徒工、熟练工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43

(2)分配到海洋渔轮、水产供销运输船、交通运输船上人员的工资待遇 44

(1)四大行业艰苦工种的工资待遇 44

3.特殊行业(工种)人员的工资待遇 44

4.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 45

5.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 54

6.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待遇 56

8.农民轮换制工人的工资待遇 58

7.临时工的工资待遇 58

9.外资企业职工的工资待遇 61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及工资待遇 62

(一)调入企业工作职工的工资处理 79

三、职工调动工作后的工资处理 79

1.冶金工业井上井下职工调动工作后的工资处理 82

(二)特殊行业、工种职工调动工作后的工资处理 82

2.煤炭企业井上井下职工调动工作后的工资处理 85

3.航运企业船舶船员调动工作后的工资处理 88

(三)调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工资处理 89

(四)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工作单位后的工资处理 90

(五)职工调动工作的有关费用 91

(一)节、假日工作的工资待遇 92

四、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 92

(三)城镇非农业人员和青年职工应征入伍后的待遇 93

(二)履行国家义务和社会义务时的工资待遇 93

2.职工婚、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95

1.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95

(四)职工事假、婚、丧假、旷工的工资待遇 95

(六)被兼并企业职工的工资处理 96

(五)企业职工停工时的工资待遇 96

3.职工旷工期间的工资待遇 96

(一)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处理 98

五、受处分和犯罪人员的工资处理 98

(二)被劳动教养人员的工资处理 99

(四)检查机关不起诉或免于起诉的原系国家职工羁押期间的工资处理 100

(三)职工被公安机关拘留和收容审查期间的工资处理 100

(六)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后的工资处理 101

(五)被管制、缓刑和“监外执行”人员的工资处理 101

(八)劳动合同制工人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及因犯罪依照刑法判处管制、缓刑或判刑的工资处理 102

(七)汽车司机肇事服刑期满释放后的工资处理 102

(一)经常性的生产奖 103

六、奖励制度 103

(二)3%晋级奖励 105

(四)承包经营者完成承包合同收入 107

(三)厂长显著成绩奖 107

(五)《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奖励 108

(六)企业上等级奖 110

(七)原材料、燃料节约奖 112

(八)发明创造奖 113

(九)科学技术进步奖 114

(十)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 115

(十一)劳动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 118

(十二)新华书店超额奖 119

(十四)商品生产出口创汇奖 121

(十三)优质产品奖 121

(十七)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122

(十六)技术成果转让奖 122

(十五)对外来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奖 122

(十八)收购推销省内工业产品提成奖 124

(一)国营企业奖金税 126

七、奖金税、调节税 126

(二)工资调节税 128

(三)个人收入调节税 129

2.1978年给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升级 132

1.1977年部分职工调整工资 132

八、工资调整与职工升级、晋级 132

(一)1977年至1990年国家安排的几次工资调整简述 132

5.1982年国家机关、科教卫生等部门人员调整工资 133

4.1981年部分职工调整工资 133

3.1979年部分人员调整工资 133

6.1983年企业职工调整工资 134

9.1986年人均1.80元升级 135

8.1985年工资改革 135

7.1984年简化归并企业工人工资标准 135

11.1989年度职工调整工资 136

10.1987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升级 136

2.滚动浮动升级固定工资 137

1.3%晋级 137

(二)企业现行的升级、晋级 137

3.考工晋级 139

九、差旅费 142

1.一轻企业艰苦生产岗位津贴 148

(一)艰苦生产岗位津(补)贴 148

十、津贴、补贴 148

2.二轻企业艰苦生产岗位津贴 152

3.冶金企业艰苦生产岗位津贴 155

4.机械工业企业特殊工种岗位津贴 161

6.肉类加工岗位津贴和冷库低温津贴 166

5.制革企业岗位津贴 166

7.建材企业艰苦生产岗位津贴 167

8.建筑安装企业职工流动施工津贴 171

9.建筑施工津贴 172

11.测绘职工野外津贴 173

10.煤矿井下工作津贴 173

12.汽车运输企业驾驶员行车津贴和艰苦生产岗位津贴 174

13.物资企业艰苦生产岗位津贴 176

14.物资部门废金属回收艰苦岗位津贴 177

15.水产系统渔轮修造企业特殊工种岗位津贴 178

16.盐场职工艰苦作业津贴 179

18.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 180

17.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 180

19.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 181

20.供销社系统废旧物资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182

23.医药企业有毒有害艰苦生产岗位津贴 183

22.夜班津贴 183

21.公路养路工、公路工程施工补贴 183

24.化学工业有毒有害生产岗位津贴 184

1.农牧业系统工作人员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190

(二)职工保健津贴 190

2.粮食部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人员保健费 192

4.医疗卫生津贴 193

3.殡葬事业单位特殊行业津贴 193

5.卫生防疫津贴 198

1.工龄津贴 200

(三)工龄、教龄等津(补)贴 200

2.教龄津贴 202

3.护龄津贴 204

4.班主任津贴 205

5.老药工技术津贴 206

6.技师职务津贴 207

7.专职信访人员岗位补贴 208

8.合同制工人工资性补贴 209

1.副食品价格补贴 210

(四)职工生活性补贴及有关待遇 210

2.四种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 215

3.粮价补贴 220

4.肉价补贴 223

5.船员伙食津贴 227

6.回族职工伙食补助 229

7.交通补贴 230

9.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 232

8.防暑降温费 232

10.洗理费 235

11.图书补助费 237

12.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239

1.老干部离职休养 241

(一)离休 241

保险福利 241

一、离休、退休、退职 241

3.离休年龄 244

2.民主党派成员离休 244

4.退休改离休 246

5.易地安置 248

6.审批权限 253

(1)基本政治待遇 254

7.有关待遇 254

(2)享受司局级或处级待遇的范围 255

(3)生活待遇从优照顾 257

(5)1—2个月的生活补贴 258

(4)离休工资 258

(6)离休人员生活补助费 259

(8)安家补助费 260

(7)离休费最低保证数 260

(9)住房修缮费、建房补助费 261

(10)护理费 262

(11)特需经费 264

(14)配备汽车 265

(13)特需补助费 265

(12)公用经费 265

(15)乘车费 266

(16)住房标准 267

(19)退休改离休的工资差额 268

(18)异地安置的地区生活费补贴 268

(17)健康休养 268

(21)有关经费列支渠道 269

(20)受聘期间的工资待遇 269

(1)干部退休 270

1.退休条件 270

(22)其他 270

(二)退休 270

(2)工人退休 271

(5)原是残废军人的工人退休 272

(4)科技人员退休 272

(3)工人患职业病退休 272

(7)严格执行退(离)休制度 273

(6)受处分人员退休、退职 273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退休待遇 275

2.退休待遇 275

(4)患职业病人员的退休待遇 278

(3)因工致残人员的退休待遇 278

(2)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退休待遇 278

保留工资 279

地区生活费补贴、地区津贴、林区津贴 279

(5)计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基数 279

水产系统渔轮船员出海标准工资 280

浮动工资标准 280

附加工资 280

计件工资 280

井下津贴 280

行政职务工资 281

航运企业船员工资 281

教龄津贴、护士工龄津贴 282

技师职务津贴 282

技术职务工资 282

纺织、丝绸企业岗位工资 282

中小学教师提高10%工资标准 283

特级教师补助费 283

(6)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最低保证数 284

因工残废补助费 284

提高护士工资标准 284

艰苦地区事业津贴 284

12至17元生活补贴 285

(7)其他有关待遇 285

8元生活补助费 287

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289

5元生活补贴费 289

粮油供应 291

福利费 291

(8)军队干部的退休待遇 292

其他待遇 292

照顾招收子女 292

(9)西藏职工的退休待遇 293

(10)犯罪人员退休待遇的处理 295

(11)归侨、侨眷职工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发放 297

(14)退休费的起止 298

(13)退休费标准调整 298

(12)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人员退休费计算办法 298

3.审批权限 299

(15)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的待遇 299

(1)退休职工的聘用与管理 300

4.退休职工的聘用及待遇 300

(2)退休职工聘用的有关待遇 302

5.离岗退养 305

(1)劳动模范、战斗英雄 306

6.优异待遇 306

(2)朝鲜战斗英雄 307

(4)两航起义人员 308

(3)民兵英雄 308

(6)独生子女父母 309

(5)小三线工作人员 309

(9)高级专家 310

(8)文教群英会代表 310

(7)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310

(1)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权限 311

7.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权限及工种范围 311

(10)审批权限 311

冶金企业 314

林业企业 314

(2)提前退休的工种范围 314

地质勘探 317

交通航运 318

野外测绘 318

铁路系统 320

盐业生产 320

建筑系统 323

水利电力 326

海洋捕捞 326

粮食系统 326

卫生系统 326

化学工业 326

纺织工业 333

造船工业 333

邮电投递 334

机械工业 334

轻工业系统 335

商业部门 335

石油工业 336

广播电视 337

电子工业 343

煤炭工业 345

兵器工业 348

医药行业 349

1.退职条件 353

(三)退职 353

物资部门 353

3.精减退职待遇 354

2.退职待遇 354

1.退休费用社会统筹项目 357

(四)退休费用统筹 357

3.退休费用的管理与使用 358

2.统筹基金的筹集 358

2.归侨、侨眷职工离职 359

1.离职的条件及待遇 359

二、离职、辞职、停薪留职 359

(一)离职 359

(二)辞职 360

(三)停薪留职 361

3.其他费用的开支 363

2.住院时的伙食补助费 363

三、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待遇的规定 363

(一)职工因工伤残待遇 363

1.治疗期间的待遇 363

6.学徒工因工伤残的处理规定 364

5.退伍战士伤口复发的治疗待遇 364

4.因工负伤退职职工旧伤复发的治疗待遇 364

9.因工负伤职工开除后的处理规定 365

8.因工负伤精减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处理规定 365

7.因工伤残人员调动工作的处理规定 365

1.职业病的范围 366

(二)职业病待遇 366

10.因工伤残补助费 366

2.职业病的诊断与处理 368

4.患矽肺病职工退休后的粮食定量和保健食品供应 369

3.患二、三期矽肺病职工的退休待遇 369

6.精减职工患矽肺病的待遇 370

5.患三期矽肺病工人的护理费 370

7.自动离职职工患矽肺病的待遇 371

9.患一期矽肺病代偿机能属于乙、丙两类职工的待遇 372

8.患炭黑尘肺、电焊混合尘肺工人的退休待遇 372

12.铅中毒职工的待遇 373

11.职工患医疗放射病后的待遇 373

10.汞中毒职工的安置待遇 373

16.刑满就业人员患矽肺病的待遇 374

15.梯恩梯作业职工患职业病的待遇 374

13.患血吸虫病职工的待遇 374

14.患慢性铍肺病职工的待遇 374

18.患矽肺病职工死亡后的处理规定 375

17.被开除、劳教和劳改期满释放人员患矽肺病的待遇 375

2.就医路费、住宿费 376

1.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普通药费 376

四、职工疾病、非因工负伤待遇的规定 376

(一)医疗待遇 376

1.企业职工病假待遇 377

(二)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 377

3.挂号费、出诊费 377

3.病伤假期的计算 378

2.工人打架负伤医疗费和工资的处理 378

6.长期病假职工复工时的试工期及待遇 379

5.职工病、伤假期的审批 379

4.“治疗期间”与“治疗终结” 379

7.对长休、伤残职工的管理 380

9.改革医疗保险制度 381

8.医疗费的使用 381

2.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383

1.丧葬费 383

五、职工死亡待遇的规定 383

(一)因工死亡的待遇 383

4.其他有关待遇 384

3.家属往返路费 384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及定期生活补助 385

1.丧葬补助费 385

(二)疾病与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385

2.抚恤金 386

1.丧葬费 386

3.其他有关待遇 386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死亡待遇 386

(1)补助的标准 388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388

(2)补助的范围 389

(3)其他有关问题 390

(五)职工死亡后对尸体的处理意见 391

(四)职工死后应按规定支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抚恤费 391

(一)因工与非因工划分的规定 393

六、因工与非因工界限的划分 393

3.旧病复发的处理规定 395

2.游泳比赛发生伤亡的处理规定 395

(二)具体问题的处理 395

1.医疗事故的处理规定 395

5.工作中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处理规定 396

4.因工负伤后又查出其他疾病的处理规定 396

9.1945年前老干部因病死亡的处理规定 397

8.工作人员因工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理规定 397

6.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病死亡的处理规定 397

7.因工致残后非因工负伤的处理规定 397

11.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处理规定 398

10.职工因车祸死亡的处理规定 398

14.残废军人伤口复发死亡的处理规定 399

13.留场就业人员死亡的处理规定 399

12.援外出国人员牺牲、病故后的处理规定 399

16.职工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伤亡的处理规定 400

15.医疗终结等待鉴定期间死亡的处理规定 400

18.职工自杀后的处理规定 401

17.职工上下班途中伤亡的处理规定 401

(二)具体问题解答 402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 402

七、供养直系亲属的确定及待遇 402

1.医疗待遇 410

(三)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 410

5.犯罪分子判刑后其家属的救济 413

4.出国专家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 413

2.死亡待遇 413

3.应征入伍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 413

6.离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 414

(一)产假 415

八、生育保险待遇 415

(二)哺乳期 416

(三)女职工怀孕等期间的有关规定 417

(四)计划生育奖励 418

(五)计划生育处罚 419

(七)有关生育问题的处理 420

(六)有关经费列支渠道 420

1.劳动合同制工人与本单位固定工人同样对待 423

(一)在职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423

九、劳动合同制工人的保险福利待遇 423

3.生活补助费 424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待遇 424

2.待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 425

1.实行待业保险的范围 425

(二)待业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425

3.待业保险基金的使用 426

1.退休养老基金的筹集 429

(三)退休养老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429

2.合同制工人的退休条件及待遇 430

十、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433

(一)因工死亡或负伤的待遇 436

十一、临时工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436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及死亡的待遇 437

(四)患矽肺病的待遇 438

(三)粮油供应 438

(六)退休的有关规定 439

(五)女工生育 439

(八)辞退时的待遇 441

(七)退休后的医药费 441

(二)因工负伤和职业病 442

(一)患病和非因工负伤 442

十二、农民轮换制工人的保险福利待遇 442

(五)探亲假 443

(四)因工死亡 443

(三)非因工死亡 443

(七)纠纷争议 444

(六)劳保用品 444

1.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445

(一)探亲假 445

十三、探亲假、婚丧假、节假日 445

2.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456

3.不享受探亲待遇职工的规定 463

5.船员探亲待遇的规定 464

4.军队现役干部探亲待遇的规定 464

6.铁路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467

7.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待遇的规定 470

8.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待遇的规定 473

(二)婚丧假 477

9.港澳同胞眷属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477

(三)节假日 478

1.《劳动保险条例》中关于工龄的规定 480

(一)企业单位职工的工龄计算 480

十四、工龄计算及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 480

4.合同制工人缴纳养老基金年限 482

3.中医学徒的工龄计算 482

2.退休人员的工龄计算 482

2.合作社、信用社职工转入全民企业后的工龄计算 484

1.工人提拔为干部的工龄计算 484

5.辞退违纪职工的工龄计算 484

(二)调动工作和集体所有制转全民所有制职工的工龄计算 484

4.搬运工人和建筑工人的工龄计算 485

3.公社邮递员转为邮电职工后的工龄计算 485

6.随军家属就业后的工龄计算 486

5.集体职工毕业后到全民企业工作的工龄计算 486

8.公社、农村半脱产干部招收为国家职工后的工龄计算 487

7.集体卫生人员的工龄计算 487

9.农民技术员被录用为国家农技人员的工龄计算 488

1.半日工作半日休养职工的工龄计算 489

(三)病休期间的工龄计算 489

10.公社畜牧兽医转为国家畜牧兽医的工龄计算 489

11.被占地农民转为正式工人后的工龄计算 489

1.职工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 490

(四)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 490

2.老弱残职工在暂列编外期间的工龄计算 490

2.荣校学员的工龄计算 492

5.技工学校学生的工龄计算 493

4.半工半读时间的工龄计算 493

3.因提前抽调而复学学生的工龄计算 493

7.出国留学期间的工龄计算 494

6.在船舶学校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 494

8.职工脱产、半脱产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 495

9.延期毕业和分配人员的工龄计算 496

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 497

(五)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 497

4.军人参加工作后离职、退职、退休时的工龄计算 502

3.转业军人待分配期间的工龄计算 502

2.军队“资遣”人员的工作年限计算 502

6.军人复员、退伍后在乡期间的工龄计算 503

5.复工复职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 503

8.精简后入伍人员的工龄计算 504

7.退伍警士的工龄计算 504

11.国民党党政军特人员安置后的工龄计算 505

10.合同工入伍复员后的工龄计算 505

9.被越南驱赶回国的军队干部、战士的军龄计算 505

13.曾被判刑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及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 506

12.错划右派的原副排级以上干部的工龄计算 506

1.教职工的工龄计算 507

(六)教师的工龄计算 507

2.民办教师的工龄计算 508

4.代课教师的工龄计算 510

3.农业中学教师的工龄计算 510

1.归国华侨职工的工龄计算 511

(七)归国华侨和专业人员出境前的工龄计算 511

2.专业人员出境前的工龄计算 513

(八)知识青年及城镇青年就(从、待)业的工龄计算 513

1.下乡知识青年的工龄计算 513

2.兵团、农场职工的工龄计算 517

3.城镇青年就(从、待)业的工龄计算 518

(九)临时工的工龄计算 520

1.季节工的工龄计算 520

2.轮换工的工龄计算 520

3.合同工的工龄计算 520

4.“亦工亦农”工的工龄计算 520

5.家属工的工龄计算 521

6.农场场员的工龄计算 521

7.其他临时工的工龄计算 521

(十)受处分人员的工龄计算 523

1.刑满留场就业人员的工龄计算 523

2.缓刑期间的工龄计算 524

3.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工龄计算 524

5.贪污分子的工龄计算 526

6.职工被开除留用察看期间的工龄计算 526

4.劳动教养人员的工龄计算 526

(十一)职工离职、退职后又参加工作的工龄计算 527

1.离职后又参加工作的工龄计算 527

7.汽车司机肇事刑满获释后的工龄计算 527

2.退职职工再次参加工作的工龄计算 528

3.私自脱离革命或请假不归,解放后又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计算 529

(十二)工龄的折算 529

(十三)关于确定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 531

1.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 531

2.党的秘密外围组织、进步团体及三联书店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 534

3.建国前我党开办的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延安中学等校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 536

4.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部分组织、团体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 537

5.建国前民主党派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 538

6.中断过工作又参加工作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 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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