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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知识产权协定及其国内适用
WTO知识产权协定及其国内适用

WTO知识产权协定及其国内适用PDF电子书下载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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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孔祥俊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2
  • ISBN:7503636416
  • 页数:547 页
图书介绍:本书作者在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WTO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协定)分十五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阐述,对其法理、立法背景以及国内外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本书的特点是:内容新颖、知识丰富、信息量大、实用性强。对广大读者认识与了解作为WTO三大协定之一的《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定》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书后附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的中文译本。
《WTO知识产权协定及其国内适用》目录

加入WTO与我国知识产权变法(代前言) 1

第一章 TRIPs协定概述 1

本章导读 1

第一节 TRIPs协定概况 2

一、TRIPs协定名称的由来 2

二、TRIPs协定的性质和基本内容 3

三、TRIPs协定的特征 5

四、成员政府在TRIPs协定中的角色 8

五、TRIPs协定的制定逻辑 9

一、知识产权的一般界定 11

第二节 TRIPs协定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的界定 11

二、WTO和WIPO对知识产权的界定 12

三、知识产权的类型 13

四、TRIPs协定适用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15

五、TRIPs协定调整范围的形成过程 17

六、知识产权中的利益平衡 19

第二章TRIPs协定的由来及谈判中的主要问题 20

本章导读 20

第一节TRIPs协定的历史背景 20

一、利益冲突与知识产权规则的生成 20

二、对知识产权的南北分歧 22

三、关贸总协定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25

一、TRIPs谈判的启动 27

第二节TRIPs协定的谈判过程 27

二、关贸总协定以外的动议 29

三、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谈判的启动 35

第三节 谈判历史与缔约方的立场 38

一、1986年部长宣言 38

二、谈判的第一阶段 39

三、谈判的第二阶段 40

四、中期的审查 41

五、1989年继续进行的谈判 42

六、1990年草案文本 43

七、主席的草案文本 44

八、1990年布鲁塞尔最终法草案 45

九、重开谈判 46

十、1991年TRIPs谈判及其主要问题 47

十一、1991年最终法草案 48

十二、对1991年草案的反应 50

十三、1992年年终的恢复谈判 50

第四节TRIPs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的主要问题 51

一、概说 51

二、版权中的问题 51

三、专利保护中的问题 54

四、工业设计保护中的问题 59

五、商标保护中的问题 60

六、来源标识保护中的问题 61

七、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图保护中的问题 63

八、商业秘密保护中的问题 64

九、知识产权执法问题 66

十、争端的预防和解决问题 67

十一、结语 69

第三章TRIPs协定的目标、原则及其他 70

本章导读 70

第一节TRIPs协定的目标 71

一、TRIPs协定的一般目标 71

二、TRIPs协定的具体目标 74

三、TRIPs协定的目标规定与利益平衡 75

二、公共利益原则 76

一、概述 76

第二节TRIPs协定的基本原则 76

三、防止滥用行为原则 78

第三节 关贸总协定基本原则对知识产权的适用 79

一、概述 79

二、国民待遇原则 79

三、最惠国待遇原则 84

第四节TRIPs协定第6条与权利用尽和平行进口 87

一、权利用尽原则的含义 87

二、TRIPs协定与权利用尽的关系 90

三、知识产权权利用尽与平行进口的关系 95

二、TRIPs协定与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关系 96

一、TRIPs协定第2条的立法目的 96

第五节TRIPs协定与有关知识产权公约的关系 96

第四章 版权和相关权利 98

本章导读 98

第一节TRIPs协定版权和相关权利规定概况 99

一、TRIPs协定版权和相关权利规定的历史背景 99

二、影响版权保护的重要变化 99

三、TRIPs协定与现行版权和相关权利公约的关系 101

第二节TRIPs协定对版权的规定 103

一、版权保护概述 103

二、伯尔尼公约实体条款的整体移置 104

三、保护表述而不保护思想原则 106

四、版权和相关权利自动取得原则 107

五、出租权 108

六、保护期限 111

七、美国版权法第110条争端案 113

第三节 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的保护 114

一、计算机程序的保护 114

二、数据库的保护 116

三、以版权保护计算机程序的由来与多重保护 118

第四节 TRIPs协定对相关权利的规定及其他 120

一、罗马公约及其与版权的接近 120

二、表演者的权利 121

三、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122

四、广播组织的权利 123

五、对版权和相关权利的限制 125

六、有待进一步解决的版权问题 126

第五章 商标 128

本章导读 128

第一节TRIPs协定确立商标规范的背景 129

第二节 商标的界定与可保护的商标 130

一、TRIPs协定和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的界定 130

二、驳回商标注册的理由 133

三、服务商标的同等保护 134

四、使用作为商标注册条件 135

五、不能限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质 136

六、商标的注册公告、异议和撤销 137

七、美国1998年综合拨款法第211条争端案 139

第三节 商标的显著性 145

一、商标的显著性的涵义 145

二、商标的显著性的类型 148

第四节 因使用而产生的显著性与“第二含义” 151

一、“第二含义”的概念和特征 151

二、TRIPs协定对“第二含义”的承认 153

三、“第二含义”的认定方式例解 154

四、我国商标法中的第二含义 159

五、显著性与通用的关系 160

六、特种商业标识的显著性 163

一、商标所有人专有权的范围 166

第五节 商标所有人的权利 166

二、驰名商标的保护 168

三、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 172

第六节 商标的其他问题 181

一、商标权的有限例外 181

二、保护期限 182

三、使用的要求 182

四、其他要求 183

五、许可和转让 185

第六章 地理标识 187

本章导读 187

一、TRIPs协定规定的地理标识的涵义 189

第一节 地理标识的界定 189

二、产地、原产地和地理标识的概念辨析 190

三、产地的知识产权意义 192

第二节TRIPs协定的地理标识保护 193

一、TRIPs 协定地理标识的一般保护标准 193

二、TRIPs协定对葡萄酒和烈酒地理标识的专门保护 194

第三节 地理标识的其他国际与国内法律保护 198

一、概述 198

二、巴黎公约中的来源地标识和原产地标识 198

三、马德里协定和里斯本协定中的来源地标识和原产地标识 200

四、国内法对产地的保护 202

一、我国产地的法律概念 204

第四节 我国地理标识保护制度 204

二、保护产地的现行法律概况 207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产地的保护 209

第七章 工业设计 211

本章导读 211

第一节TRIPs协定规定工业设计的背景 212

一、无足轻重的工业设计保护 212

二、工业设计进入TRIPs协定的过程 214

第二节 工业设计的法律保护 215

一、工业设计及其保护概述 215

二、工业设计的新颖性与独创性 217

三、TRIPs协定没有限制工业设计的客体 221

四、出于技术或者功能需要的设计的排除 222

五、对纺织品设计的特殊保护 223

六、工业设计的强制许可问题 224

七、保护期限 225

八、工业设计与版权的关系 225

第三节TRIPs协定规定的工业设计权利范围及其保护 226

一、工业设计权利范围 226

二、工业设计保护的有限例外 227

第八章 专利 228

本章导读 228

第一节 专利与专利权的客体 229

一、专利的界定 229

二、可授予专利的客体 230

三、可排除的客体 231

四、我国专利法的排除规定 236

第二节 发明及其专利的取得 238

一、发明的界定 238

二、与生物技术有关的发明 239

三、与软件有关的发明 240

四、可获取专利的标准 242

五、发明的披露要求 243

六、实施最佳方式要求 244

七、外国申请和授予 244

八、专利的获得和专利权的享有不得歧视问题 244

一、TRIPs协定规定的专利权范围 246

第三节 授予的权利及其例外 246

二、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的范围 249

三、专利的转让和继承 250

四、排他性权利的例外 251

五、加拿大药品专利保护案 252

第四节 强制许可 254

一、规定强制许可制度的一般事由 254

二、强制许可的具体事由 256

三、强制许可的条件 259

四、我国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 261

一、保护期限 263

第五节 保护期限与方法专利的举证责任倒置 263

二、方法专利的举证责任倒置 264

第九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 266

本章导读 266

第一节 TRIPs协定保护布图设计概述 267

一、保护布图设计的意义 267

二、华盛顿公约与TRIPs协定的布图设计保护规定及其关系 267

第二节 布图设计的界定 270

一、集成电路的界定 270

二、布图设计的界定 270

一、华盛顿公约规定的保护要求 271

第三节 保护的要求和形式 271

二、我国对保护布图设计的法律要求 272

三、保护的形式 272

第四节 有关布图设计保护的其他问题 274

一、国民待遇原则对布图设计的适用 274

二、要求授权的行为与布图设计的专有权 274

三、布图设计的强制许可 278

四、植入工业产品中的布图设计的保护 279

五、布图设计的权利用尽 280

六、布图设计的反向工程 281

七、布图设计的善意取得 281

八、布图设计的保护期限 282

本章导读 284

第十章 未披露信息(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284

第一节 未披露信息(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概述 285

一、TRIPs协定对未披露信息保护规定概况 285

二、商业秘密保护大趋势 289

三、商业秘密保护的国际化 292

第二节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理基础 294

一、概述 294

二、商业秘密保护法理基础例举 295

三、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是否冲突 299

四、商业秘密保护与反向工程 300

第三节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301

一、从TRIPs协定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01

二、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303

三、商业秘密的价值性 313

四、未披露信息的范围 316

第四节 诚实商业行为 317

一、诚实商业行为的含义 317

二、诚实商业行为与诚实信用原则 318

三、雇主的权利与雇员的权利 322

四、第三人的责任 323

五、保护期限问题 324

第五节 商业秘密的行政管理问题 325

第十一章 合同许可中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327

本章导读 327

一、从“反竞争行为”的措辞看其竞争法意义 328

第一节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反垄断法) 328

二、知识产权的垄断性及其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329

三、国外立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禁止 330

第二节TRIPs协定对知识产权许可中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339

一、TRIPs协定禁止反竞争行为的背景和重要性 339

二、对付许可协议中的反竞争行为的国际立法尝试 341

三、联合国贸发会议技术转让行为法典草案 341

四、TRIPs协定第40条以外的相关规定 342

五、TRIPs协定第40条对合同许可中的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343

一、我国禁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现行规定 346

第三节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反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定与立法建议 346

二、反垄断法应当如何禁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347

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与在先权和正当程序原则 349

本章导读 349

第一节 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原则的歧见 350

一、引言 350

二、三种基本分歧意见 350

第二节 解决冲突的并行原则:保护在先权利与正当法律程序 353

一、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353

二、适用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的正当法律程序 354

一、引言 356

二、行政程序是法定程序并具有法律效力 356

第三节 正当程序原则在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中的独立价值 356

三、能否通过民事诉讼直接否定经法定程序获取的民事权利 356

三、行政程序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持特定的法律秩序 358

四、经行政程序获取的知识产权受正当程序的保护 358

第四节 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中的几个认识误区 359

第十三章 知识产权执法 361

本章导读 361

第一节 一般义务 362

一、TRIPs协定第三部分的谈判过程及其结果 362

二、知识产权执法的一般原则 363

三、执法程序的公平合理原则 363

五、对知识产权执法要求的限制 364

四、处理决定的三项要求 364

六、有关TRIPs协定第41条的争端案例 365

第二节 WTO与TRIPs协定的司法审查制度 365

一、引言 365

二、司法审查在WTO规则体系中的特殊地位 366

三、WTO对司法审查的基本要求 369

四、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形式和属性 372

五、法院只能以国内法作为司法审查的依据 376

六、建立与WTO规则相适应的司法审查制度和司法制度 378

七、TRIPs协定的要求与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的司法审查制度 385

第三节 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 389

一、引言 389

二、公平合理的程序 389

三、证据 390

四、禁令 392

五、损害赔偿 394

六、其他救济与比例原则 396

七、信息权 398

八、对被告的赔偿 399

九、本节原则对行政程序的准用 400

十、有关知识产权执法的WTO争端案例 401

十一、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的损害赔偿 401

一、TRIPs协定第50条规定概述 403

二、采取临时措施的目的 403

第四节 临时措施 403

三、突然袭击的措施 404

四、司法机关满足足够的确定性的权力 404

五、被告不在场时的权利保护 405

六、其他必要信息的提供 406

七、临时措施的撤销、终止生效及其赔偿责任 406

八、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中的临时措施 407

第五节 与边境措施相关的特殊要求 411

一、海关中止放行 411

二、海关中止放行的申请 412

三、担保或者与此相当的保障 412

五、中止放行的时限 413

四、中止放行的通知 413

六、对进口商和货物所有人的损害赔偿 414

七、检验权和信息权 415

八、依职权的行动 415

九、其他救济措施 416

十、微量进口的豁免 416

第六节 刑事程序 417

第十四章TRIPs协定的其他规定 418

本章导读 418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取得和程序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相关程序 418

一、引言 418

四、巴黎公约优先权规定对服务商标的适用 419

二、TRIPs协定第62条的适用范围 419

三、特许和注册的要求 419

五、取得、维持、异议等诸程序的约束 420

六、相关的司法审查问题 420

第二节 争端的防止和解决 421

一、透明度问题 421

二、争端解决问题 422

第三节 过渡性安排 422

一、TRIPs协定第65条规定的过渡性安排 422

二、最不发达国家 424

一、机构安排和最后条款概述 425

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 425

第四节 机构安排:最后条款 425

三、技术合作 425

三、国际合作 426

四、现有客体的保护 427

五、审议和修改 431

六、保留与安全例外 432

第十五章TRIPs协定的国内适用与解释 433

本章导读 433

第一节 条约在国内法中的效力 434

一、履行条约的义务 434

二、单一主义与二元主义的划分问题 435

三、单一主义 437

四、二元主义 440

五、单一主义与二元主义的混合体制 443

六、单一主义与二元主义的利弊比较 445

第二节 条约在国内的实施问题 446

一、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446

二、条约在国内法中的法律地位 449

第三节TRIPs协定与国内法的关系 452

一、概述 452

二、TRIPs 协定与美国国内法的关系 453

三、TRIPs协定与欧盟及其成员国的法律的关系 456

第四节TRIPs协定的条款的性质和范围 462

一、自动实施和非自动实施的条约和条款 462

二、TRIPs协定对私人的态度和当地救济用尽规则 467

一、TRIPs协定的限制与成员的自由裁量 470

第五节TRIPs协定的目标与指导其解释和适用的原则 470

二、对适用TRIPs协定问题的总结 474

第六节TRIPs协定的国际司法与国内司法的关系 476

一、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与国内争议解决程序的关系 476

二、国内法院在WTO中的作用 479

三、WTO的司法模式 480

第七节TRIPs协定的解释 484

一、TRIPs协定解释概述 484

二、TRIPs协定吸收多边知识产权公约的条款的解释 486

三、新确立的TRIPs协定实体规则的解释 488

五、专家建议的作用 490

四、TRIPs协定混合规则的解释 490

第八节TRIPs协定在我国的适用与司法问题 491

一、自动实施与非自动实施问题 491

二、WTO规则在国内法中的位阶问题 496

三、国际司法与国内司法的关系问题 498

第九节 同一解释原则与WTO法律的司法适用 499

一、同一解释原则在WTO成员的实践 499

二、从欧共体法院的一则案例看同一解释原则的适用 503

三、我国对同一解释原则的适用 509

附录: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512

主要参考书目 544

后记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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