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治法律
中国法学大论战
中国法学大论战

中国法学大论战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7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杜力夫等编
  • 出 版 社: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8
  • ISBN:7800927350
  • 页数:560 页
图书介绍:
《中国法学大论战》目录
标签:论战 法学

一,法学发展前程的是是非非 1

1.迎接新世纪的到来,法学的理论导向何方? 1

郑强报道1995年全国法理学研讨会的几种设计 1

李林综述1995年法理学年会的三个共识 2

张光博指出,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法学走向繁荣的惟一正确道路 3

2.法学现代化的论争 5

张文显认为法学现代化既包括法学理论的现代化,也包括研究方法和手段的现代化 5

周永坤谈中国法学将实现五个转换 5

陈桢认为,令人惊讶的观点:法学现代化“不是我们的前程” 7

郑明非、崔燕发问,陈桢坚持的“法学现代化”是什么前程? 8

张光博反对“法学现代化”的论点 9

晓南综述法学界关于不能以西方国家的法学标准来衡量中国法学是否实现了现代化 10

3.法学多元化孰是孰非 11

郑强介绍多元法学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总体特征的观点 11

黎国智、田成有提倡三种文化的综合创新与大合唱 11

陈弘毅主张中西法律传统与马克思主义法学融汇贯通 12

甄士明指出:“法学多元化”是政治多元化的先导,不可轻信 12

洪泽湖反对法理学多元化,提出一元多维和多维归一的思想方法 14

4.法学何以国际化? 16

张文显谈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发展趋势之一的“国际化趋势” 16

钟建华说,应由尽可能体现中国特色的立法观念转向尽可能向国际标准靠拢的立法观念 17

甄士明说,法学“国际化”是没有道理的 18

洪泽湖主张对历史上的和外国的法学都要进行阶级分析 19

张光博反对“古化”和“洋化”,主张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19

5.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世界法学中居于什么地位? 21

郭道晖说:中国法理学界有关法与法治的若干理论观点,在法治发达的国家的学者看来,也许只被视为常识性问题 21

张文显说:应力争在世界法学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努力成为在世界法学中平等对话的主体 22

张光博说: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科学的法学,是资产阶级法学所无法比拟的 23

6.法学如何从幼稚走向成熟? 24

江平认为:法学禁区仍然不少,不摆脱注释法学,就不能有成熟的法学 24

张光博认为,注释法学与理论法学都有幼稚和成熟的问题 25

7.利益分析与阶级分析之争 26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提出,在法律的定性分析中,应当着重利益分析 26

陈桢说,我们面临利益分化的挑战,不能用阶级分析代替一切利益分析 27

杜飞进谈,法学应当是人学,这样才可以使我国法学“回复到自身” 30

郑明非、崔燕反对陈桢的利益分析论 33

王秋玲认为区别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对准确把握法的本质意义重大 34

张光博指出,邓小平把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区别开来,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的具体化 36

光尚然认为法学理论不能抛弃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不能抛弃阶级分析的方法 39

8.法学与意识形态 43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提出,要转变立法哲学,用新的立法思想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43

刘作翔说,不可动辄将学术问题变为“意识形态”、“指导思想”等非学术问题 44

丁以升著文,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评当前法学界的一种新动向 46

《当代法学》评论员文章:法学研究也要讲政治 46

李凌燕谈社会主义法学的政治特征 50

晓南综述法学界淡化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淡化意识形态的倾向 56

张光博谈对法学领域实行百家争鸣的看法 58

9.指导思想与学术流派 59

张文显谈指导思想的一元性与学术流派的多样化 59

李荣堃评张文显指导思想一元性与学术流派多样化命题不全面的提法 61

二,法制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论争 71

1.法制现代化是什么意思? 71

张文显总结历史经验认为推进法制现代化需要“变法” 71

童之伟提出法制现代化必须完成的十一项宪制改革 72

李林综述市场经济是法制现代化的催化剂的观点 74

严存生认为衡量法制现代化的绝对标准是合理性化 75

夏锦文、秦国荣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内容和形式 77

王申认为法制现代化有过两类 77

公丕祥反对把“法律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 78

张光博对法律现代化和法制现代化提出质疑 79

2.法律国际化之可否? 81

张文显认为,制定市场经济法律必须实现法律国际化 81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认为,法律国际化和世界化的现实和发展趋势要求必须有新的法学思维 82

范健谈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法的国际化问题 83

陈立虎认为法制现代化是国际化与本土化的统一,并谈法律国际化的两种涵义 84

钟建华认为,有必要按国际标准来完善我国经济立法 85

郭道晖认为,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不能强调“中国特色”为主,要以国际通则为主 86

江平论立法中的国际特色和中国特色 88

江平说要注意立法的国际性 88

谢晖、曹榕主张,在法律上采取“鼓励竞争、承认分化、倡导多元”的战略 89

张光博指出,“法律国际化、现代化”的提法是不科学的 90

三,权利本位创新乎,复旧乎? 92

1.权利本位的肇始 92

顾海波、洪晓梅、王晓伟介绍权利本位问题形成轨迹及其基本论点 92

张文显谈“权利本位”的源流和具体表达 95

2.权利本位的所指和存废之争 96

张文显关于权利本位基本论点的再提出 96

张文显说,现代法律文化是以权利为本位的,主要标志有四个 99

张文显提出,权利本位的核心在于“建立财产权利,明确财产归属” 99

江平谈市场经济呼吁建立真正以权利为本位的经济 100

郭道晖说,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原始渊源,“权利本位”符合18世纪启蒙学者提出时的初衷 101

孙国华说,权利本位是资产阶级法学家早已抛弃的口号 102

王嵩山认为,权利本位等理论缺少全面的路线观念 103

陈云生认为,应抛弃“权利本位”,选择“权利义务并重”的价值模式 104

晓南综述法学界提出把自由资本主义的权利本位论简单搬运过来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105

顾海波、洪晓梅、王晓伟指出,权利本位的逻辑前提和归宿是否定法的阶级性 106

张光博指出,“权利本位”论扩散到很多领域,已经进入学生课堂,值得注意 107

3.权利本位与天赋人权 110

张文显否认权利本位中的权利是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或自然权利 110

张文显又说,基本人权是那些源于人的自然本性和社会本质,人生而享有、不可剥夺或转让且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普遍权利 111

张文显还认为,“天赋权利”、“自然权利”符合我国宪法、民法和其他一系列法律的精神和规定 112

张文显论人权存在的四种形态中的应有权利 113

张文显论人权的基本观点(摘录) 114

郭道晖说,人权具有超阶级性,不能笼统地说人权高于主权或主权高于人权 115

张光博论人权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总问题中的一部分和人权的标准 116

光尚然从权利义务的起源上否定天赋人权的权利本位理论 120

顾海波、洪晓梅、王晓伟认为应有权利实质上即天赋人权 123

张光博指出对权利本位进行制度性和体制性的具体分析 124

王太金谈天赋人权、商赋人权、还是国赋人权? 127

4.义务本位、权利本位与不同社会 129

郭道晖说:在奴隶制社会奴隶阶级享有生存权 129

张文显认为,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130

张文显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权利观念达到空前的程度 131

张文显谈资本主义法是权利本位法 131

张文显认为社会主义法是以权利为本位,并满腔热情呼吁和推进权利本位 133

张文显指出社会主义权利本位与资本主义权利本位之间的界限和不同特征 136

张光博、李冬梅认为,“权利本位论”的权利是资产阶级的人权 137

5.个人权利本位是权利本位论者的初衷吗? 138

张文显说,权利本位法可以是个人本位法,也可以是社会本位法 138

张文显否定“集体人权”的提法,把人权主体界定为个人 140

张文显认为,个人权利、集体权利孰轻孰重应依社会主义的理性原则、道德标准、功利效益而定 142

张文显指出,权利本位并非个人权利本位 143

张文显说,个体权利是集体权利的基础和归宿 144

郭道晖说,私法与私权也是神圣的、优先的 145

卢云主张,弘扬个体人权的主旋律 145

张钢成认为,法应以个人权利为本位,这一判断更符合大多数权利本位论者的初衷 146

光尚然从权利义务的分配上否定权利本位观点 151

光尚然论权利义务的界限,证明权利本位并不存在 155

光尚然说,从权利义务的主体来看,也不存在一般的权利本位 157

顾海波、洪晓梅、王晓伟否定个人利益是集体利益的“前提和基础”的论点 160

顾海波、洪晓梅、王晓伟说,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的论断是站不住脚的 161

顾海波、洪晓梅、王晓伟指出,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并不存在以权利为本位 163

吴家麟指出,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就是把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的观念 164

张光博说,宣扬个人人权是集体人权的前提和基础,是不科学的,在实际中也是有害的 166

6.权利决定权力的论争 168

张文显提出,权利是国家政治权力配置和运作的目的和界限 168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提出,重视权利决定权力这一基本格局下对法学问题的研究 169

张文显提出,权利本位是现代法的精神之首要因素 170

童之伟认为:国家权力派生于和从属于公民权利 172

郭道晖谈,“以权利制衡权力”的七项具体作法 173

江平说市场经济明确提出权利本位的观念,必然与传统的管理本位的观念相冲突 174

张光博指出,有了国家主权,才有人权 176

四,现代法的精神何所指? 179

1.法的精神与现代法的精神 179

张文显谈法的精神和现代法的精神 179

郑强综述法的精神和现代法的精神 179

李林综述法的精神和现代法的精神 181

舒国滢认为,中国建立的新法律体系已经在形式和内容上融入了现代法的精神 182

孙国华认为,不谈姓“资”姓“社”的“现代法的精神”,有西化危险 183

2.现代法的精神面面观 183

张文显提出,权利本位是现代法的精神之首要因素 183

马梦启反对权利本位是现代法的精神之首要因素论 184

张文显说,契约自由是现代法的精神之内核 186

蔡定剑呼吁,要实现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 188

马梦启反对契约自由是现代法的精神之内核的观点 189

张光博认为,契约自由不决定法的精神,社会基本制度才决定法的精神 192

张文显论效率居先是现代法的精神之价值指向 192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提出,在法律价值体系上要确立效益优先的价值观 195

公丕祥说,社会正义是评价效益的基本尺度 196

马梦启不同意张文显的效率居先的价值指向观点 197

张光博认为,对“效率居先”要作制度和体制的具体分析 199

张文显阐述宏观调控是现代法的精神之政策基础 200

马梦启反对宏观调控是现代法的精神之政策基础的论点 202

张文显论人文主义是现代法的精神之哲学基础 204

蔡定剑说,现代法精神最根本的是“人本主义”精神 206

郑强综述现代法律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的论点 207

丘本说,“权利本位”是人的自由本性和逐利本性的要求,权利本位是人文主义的基础 208

关允昌撰文批判人文主义法的精神论 209

洪泽湖反对用人文主义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213

马梦启强调以人文主义代替马克思主义,国情不容 214

张光博指出不能用“人文主义”作为我国法的精神之哲学基础,对人也要进行制度和体制的分析 220

3.法的时代精神种种 221

郭道晖断言,人权是法的时代精神 221

郭道晖说,当代中国法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自由 222

郭道晖认为,奴隶制法的“时代精神”是给予奴隶以生存权 224

郭道晖论超阶级的正义和法的时代精神 225

郭道晖认为,对立阶级之间共同的意志和利益形成了法的“时代精神” 226

郭道晖说,法的时代精神指社会的“共同意识关系” 228

卢云论社会主义共同体中市民社会领域必须弘扬个体人权的主旋律 230

卢云认为,资本主义的法至今仍在体现社会发展要求的时代精神 232

王太金问郭道晖,法的本质和精神是经济体制决定的,还是经济制度决定的? 233

张光博指出,郭道晖提出的“当代中国法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自由”和“人权是当代世界法的精神”是不科学的 236

王太金指出,郭道晖的“共同意志、利益和需要”的法的精神论,是把法看作了阶级调和的产物 239

张光博反对郭道晖主张的“超阶级”的法的精神和奴隶阶级具有生存权的理论 240

蔡建东反对郭道晖从“自然法学”和“理性法学”的视角分析法与法律的区别 242

4.罗马法精神在中国复兴,成吗? 245

江平谈罗马法精神、私法精神、人文主义在中国的复兴 245

江平论罗马法精神中的从意志本位到规律本位 245

江平说,法律首先体现市场经济规律,而不只是体现立法者的意志 248

江平谈罗马法精神“从身份到契约”的重演 250

江平谈从国家到社会的罗马法精神的复兴 252

江平谈从经验到理性的罗马法精神 255

张光博剖析统治阶级意志、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客观经济规律与法的关系 257

张光博点评“现代法的精神”和“三复兴”方案 259

五,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论述的重新审视 263

1.法律还是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263

晓南综述法学界关于法的本质问题的分歧 263

郭道晖认为,社会主义的法律应是社会公意的体现 264

陈桢论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也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器 265

蔡定剑说,法律不是来自“国家意志”,而是来自市场主体、利益关系者的意志 265

孙国华认为,法的本质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66

王秋玲指出,经济制度的性质决定法的性质,经济体制改革不能改变法的本质 267

张光博反对把法律说成是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器的论点 272

张光博坚持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273

张光博谈,要正确理解法的阶级性,它同以“阶级斗争为纲”不是一回事 275

2.法的本质与生产力的关系,以及有关它的层次性的争论 279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论法的本质的多层面和归根于解放、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279

陈桢称,否定法的本质最终是由生产力决定的,是在毁坏法学的理论根基 280

郑明非、崔燕认为,陈桢关于“否定法的本质最终是由生产力决定的,是在毁坏法学的理论根基”之说,是耸人听闻 281

王秋玲认为,法的本质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决定的,直接决定于生产关系的性质 283

孙国华批驳关于法是阶级统治工具和统治阶级意志体现的“过时论” 284

张光博认为,“法的本质多层次论”无助于把握法的本质 285

张光博指出,就生产力最终决定法的本质,抹杀了法的阶级性 286

张光博谈法的本质的最终决定力量是生产关系 287

3.关于法的起源与阶级斗争关系之争再起 288

李步云说,法并不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288

杜万华认为,在国家起源问题,马克思对契约说原则上是不反对的 289

张光博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学说不可动摇 290

4.《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法的论述原意有误吗? 295

郭道晖重新诠释《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法的经典论述 295

郭道晖认为,马克思主张法律只是在“表述”客观存在的“法权关系”,而法权关系属于社会存在,不属于社会意识 297

郭道晖论从自然法学派到马克思关于法和法律的区别 301

王太金质问郭道晖:法属于经济基础,还是属于上层建筑? 304

蔡建东对郭道晖重新诠释《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法的经典论述提出质疑 305

张光博认为,郭道晖不应把马克思、恩格斯与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并列到一起,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论断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真理 308

5.法的功能与价值论述种种 312

郑强综述法律价值的“二元思维模式” 312

张文显认为,法作为社会调整或控制的技术,具有超越时空性 313

张文显谈法对社会利益的调整功能 313

蔡定剑认为,中国法制的发展是从“刀把子”到“指挥棒”再到“马笼头” 314

孙莉说,法治如果不被看作目的,就会被权力所选择和支配 316

郭道晖提出“良法”、“恶法”之分 317

赵家琪说,法的价值在于保护和完善它所借以产生的经济制度,实现统治阶级的根木利益 317

张光博认为,法的基本功能是维持社会秩序,法的基本价值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319

张光博不同意郭道晖的“良法”、“恶法”之分 326

六,法律移植的种种论点 328

1.要不要移植,移植什么? 328

张文显谈法律移植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需要,是历史上的普遍现象及其三种模式 328

张文显认为,一切以科学、理性、民主、自由、公平、人权、法治、和平、秩序、效率为内容的法律都在移植之列 330

张文显认为,法律移植有助于解决法律冲突,降低法律成本,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332

丁以升呼吁大胆移植外国先进的法律制度 333

夏锦文、秦国荣列举我国“法律移植”的内容 333

刘海年认为,对于西方文化要择其善者而效之,不可崇拜迷信 334

张光博谈法文化的继承、借鉴和吸收 334

2.综合的全面移植可乎、不可乎? 337

贺航洲提出法律移植是综合移植,要确保其原有性质 337

丘凌不同意综合移植论,认为会在“移植”法律的同时,把西方社会也一起搬来 339

3.法制建设中学习西方经验有没有个边? 342

张光博主张吸取西方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经验时,要从其所结合的基本制度上剥离开来 342

陈桢反对张光博的主张,认为吸收资本主义法制建设经验不限于市场经济体制范围,应包括制度在内 343

郑明非、崔燕批评陈桢学习资本主义制度的主张,并明示其“综合的全面法律移植”的内容 345

4.怎样搞法律移植? 346

张文显认为,法律移植必须突破姓“资”姓“社”政治意识形态的束缚,必须破除“中体西用”的陈腐信条 346

孙国华认为,突破姓“资”姓“社”的法律移植是一种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倾向 348

张光博反对突破姓“资”姓“社”意识形态束缚的“法律移植”论 349

甄士明批评破除“中体西用”的法律移植 350

七,公法私法各说各的理 351

1.公法私法划分和私法优位有几分道理? 351

晓南综述法学界关于公法私法认识的分歧 351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提出,必须承认公法与私法的二元论,并确立私法优先的观念 351

张文显强调公法私法分离,私法优先 353

杜万华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划分公法和私法 354

丁以升认为,“私法优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355

梁慧星说:只有确立私法优位主义,才能实现我国法制现代化 357

金彭年主张公法私法并存和树立优先发展私法的观念 359

张茂、郑远民认为,法理学观念的更新应该从消除公法私法划分这类陈腐观念入手 360

孙国华认为,没有必要划分公法私法,也不应搞什么“私法优先” 363

王申指出,公法私法的严格分立已逐渐失去其意义 364

张光博说:不能用“罗马法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标本 365

张光博指出,在我国主张公法私法二元和私法优先,违反宪法 36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组提出,抛弃公法私法的划分,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367

2.民法中心论的有无 370

张文显说,法治精神是在民法原则的基础上形成的,民法最充分地体现了现代法治的价值 370

王申断言,我们的法律体系中没有“民法中心论”的表现 373

张光博提出,民法的性质同样决定于国家的阶级性质 374

张光博说,罗马法精神同中国奴隶制的以刑为主的法精神的本质是一样的 375

八,依法治国的说法难统一 377

1.依法治国的种种论述 377

郭道晖谈“以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 377

李步云认为,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的方法是没有阶级性的 378

郑成良主张,必须摒弃法律工具主义这种对待法律问题上的机会主义态度 378

孙国华认为还是“依法治国”的提法更恰当 379

董和平认为,依法治国必须重视执法“软件”建设 380

高庆凯认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之必然的产物 382

张光博、李冬梅谈总结历史经验,防止资产阶级法制观念卷土重来 383

2.法律至上有无的分歧 385

郭道晖谈法的工具论和价值论,主张法律至上 385

李步云说,法治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386

孙莉提出,法治不只是手段,更是目的,法应当高于任何一种权力 386

高鸿均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强调法律至上 388

张晋藩认为,实现法治,要使法律能支配权力 389

石泰峰认为,法必须具备超越国家的品格 390

周永坤要求营造强大的社会力量,以制约失控的国家权力 391

郭道晖提出,既要建立法治国家,又要形成法治社会 392

公丕祥认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是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及政府功能强化的过程 393

孙国华指出,实现法治,有姓“社”姓“资”之分,学习借鉴外国经验,但不能照搬 395

张光博不同意法律至上的提法,认为只有国家主权具有至高无上性 396

张光博认为,有国家才有法,才有权利义务,不是先有权利而后有法,再有国家,次序不可颠倒 397

3.依法治国与共产党的领导 398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认为应重新认识党的政策和法律的关系,实现法律的一元化 398

张文显认为,企业家队伍是实现法治理想的社会政治基础 399

郭道晖谈执政党和政府只是法治的第二层次的主体 400

黎国智谈解决“依法治国”与“以党治国”的矛盾 401

高庆凯谈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力步骤 402

九,契约社会、市民社会之再世,政治市场、思想市场的提出 403

1.契约观念和契约社会 403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主张推动契约社会的早日到来 403

张文显提出,社会契约观念有其现实基础 404

张文显谈社会契约观念是契约的思想和逻辑在政治和法律领域的表现 405

江平说,中国立法也要来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演变 406

郭道晖认为“社会契约”论虽无科学与事实根据,但自有其道义与政治的价值 407

郭道晖认为,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契约关系是“平等的具有共同意志的法权关系” 408

张光博不同意郭道晖关于把劳资双方契约关系说成是脱离开社会基本制度的抽象“共同意志的法权关系” 409

张一得警世:“天赋人权”与“契约社会”方案在我国重新上市 410

张一得重提说,“天赋人权”和“契约社会”是资产阶级的理论和政治方案,违反宪法,从来不合中国国情 412

孙达生谈契约社会就是资本主义社会 417

2.“市民社会”,法学领域的一个新热点 420

郑强综述,关于我国正向二元社会结构过渡的论点 420

卢云认为,社会主义政治国家受市民社会制约,为市民社会服务 420

蔡定剑要求实现从“国家本位”到“社会本位”、“个人本位”的转变 421

江平谈罗马法精神中的从国家到社会 421

杜万华说,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分离的二元社会结构开始悄然崛起 422

杜万华论“二元社会结构体系”法律原则的八个特点 424

丁以升说,市场经济造就了一个“由平等市民组成的市民社会” 425

孙国华驳斥“法是市民社会要求”的观点 426

张光博界定市民社会的含义,告诫人们别把它当新玩艺儿,以免上当 427

3.政治市场的含义是什么? 429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提出,用“大市场”的观念审视我国法律的原则和法律精神 429

张文显提出政治市场观念方案,认为“政治上的多无化要求民主与法治” 429

雷鸣霞认为,政治市场是迈向多党轮流执政的理论,通过市场配置政治资源荒唐 431

孙达生批判政治市场的理论 433

4.思想市场何所指? 434

张文显提出思想市场的框架,主张思想市场是鉴定思想真理性的最高、最公平的权威 434

孙达生明确反对思想市场的理论 435

十,法与经济的关系有变吗? 438

1.法是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 438

郭道晖认为法、法权、权利义务关系属于社会存在而不属于社会意识 438

王太金质问郭道晖:法属于经济基础,还是属于上层建筑? 438

2.法律经济决定论有什么不当吗? 438

周永坤认为法律经济决定论与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思想有七大差距,不能机械地把法律划分为五个历史发展阶段 438

周永坤谈法律经济决定论的负效应 441

张光博坚持经济制度创造法为自己服务的唯物主义观点 445

张光博认为法随着经济制度的更替而更替 447

3.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产权与趋利性原则的法律问题 449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认为计划经济的一大弊端是产权虚置,社会财产实际上处于无主状态 449

江平谈从产权高度国有化到产权社会化,即股份化 450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提出充分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行为的趋利性特征 452

徐炳提出,对私有财产也应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要鼓励私有制的发展 453

张世功提出用按资分配代替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多种分配并存 454

张光博谈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 455

张光博指出:对市场经济中的趋利性要作制度归属的分析 456

4.法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 457

郭道晖提出并论证“社会共同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的精神”的理论 457

蔡建东反对郭道晖提出的反映“社会公意”的法和决定“社会公意”的共同物质生活条件 461

张光博说,社会物质关系有制度性和体制性的差别 463

5.法与经济规律是个什么关系? 464

江平谈市场经济的法律要实现从意志本位到规律本位 464

陈桢主张把反映法律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当作主要任务,法学就是坐了冷板凳 466

郑明非、崔燕指出:陈桢不分“法的科学性”与“法学的科学性”,违反常识 469

甄士明说,不能把统治阶级意志与客观经济规律绝对对立起来 470

张光博说,要分析经济体制的发展规律和经济制度的发展规律 471

张光博指出,不能说凡是法都是客观经济规律的反映 472

张光博论法与经济规律的关系 474

6.关于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 477

张文显说,宏观调控是现代法的精神的政策基础 477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权利决定权力、权利制约权力的经济 477

江平说,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变国家直接控制企业为企业自治 478

黄含声说,解除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走向完善 480

黄含声谈计划经济体制法制建设中难以克服的缺陷 482

张光博点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关的一系列论点 485

十一,有关法与政治的各种论点 491

1.民主政治的各种解释 491

张文显说,民主政治是自由的、平等的和参与的政治,也是整合政治 491

张文显认为,民主政治在运作上是代议民主或间接民主 492

董和平批评“民主权”是人的“自然权利”,“统治权是民众民主权力让渡”的观点 493

董和平认为否认国体的民主,是为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潮敞开大门 496

王嵩山说,必须把社会主义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分开 497

吴家麟说,绝不能照搬资产阶级的根本政治制度 497

张光博认为,资产阶级民主是少数剥削者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多数人的民主 498

2.对于国家、权力制约、社会压力集团、社会分权与人民等等不同观点 499

郭道晖说,奴隶不被作为俘虏而全部杀掉,无产者不致作为“流浪汉”被收容拘捕,是因为他们同奴隶主和资本家有“共同利益和需要之故” 499

郭道晖提出用社会权力支配、监督和制约国家权力 500

郭道晖再论应该以社会权力制约国家权力 500

郭道晖提出我国将形成多方面“压力集团” 502

郭道晖认为我国国家权力主体可分为三个层次:人民、人大、其他政府机关,人民与国家之间类似民法上的“信托”关系 503

江平认为从高度的国家集权到社会分权对今天中国尤为重要 506

王太金批驳郭道晖把国家看成是阶级调和产物的观点 507

张光博认为,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会出现“政治异化”,是用西方议会制的观点看待我国的政治制度 507

张光博说,不能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称为“代议民主”或“间接民主” 508

3.分权制度的论争 510

张文显指出,商品经济的发展,将使政治权力高度垄断的局面被分权制度取代 510

郭道晖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即国家权力配置体制 510

郭道晖认为,有国体意义上分权与政体意义上分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力集中制”与西方的“权力分立制”,均无姓“社”姓“资”问题 512

郭道晖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议行合一”,而是“议行分工”,“议行合一”也不是只姓“社” 514

徐炳说,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精简,它已无多少事可做 516

雷鸣霞认为,不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降低为西方的代议民主,并驳斥所谓的“政治异化”论 517

张光博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然不是任何制度下都可以实行的一种权力配置体制 519

张光博指出,要分清议会主权与人民主权的界限,并说三权分立与民主集中制不可同日而语 520

4.民主集中制的不同解释 525

张文显说,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必定是程序性的 525

雷鸣霞评论“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必定是程序性的”和法是表现“社会共同意志”的观点 525

5.关于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 527

郭道晖说,执政党的领导权属于治权(管理国家)的范围,而不属于主权(统治权)范围 527

郭道晖论证,在组织上不能说我国政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28

郭道晖说,共产党要树立“领导党”意识,领导人民对执政党进行监督 530

郭道晖说,党政不分最实质的问题是执政党的治权与国家主权不分 531

王家福说,执政党必须到国家内部去执政,不应在国家之外执政 531

李驰不同意郭道晖从国体和政体上区分党的领导权的观点 532

李驰认为郭道晖关于主权、治权的划分是蒋介石利用过的行宪用语,并不科学 536

张光博论证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同西方多党轮流执政的根本区别 538

十二,海外拾零 541

野泽秀树说,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正呈瓦解的趋势,可以认为比1989年6月4日的事态进一步扩大化,文振邦等著《法学变革论》起到了进入90年代研究这一课题的桥梁作用 541

铃木敬夫认为,张文显的《论人权的主体和主体的人权》一文在与一党独裁的守旧派的激烈争论中,“揭示了天赋的自然权利的普遍性,应该受到很高的评价” 544

附:本书所涉及的主要论著 553

相关图书
作者其它书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