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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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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德)卡尔·拉伦茨(Karl Larenz)著;王晓晔等译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3
  • ISBN:7503639911
  • 页数:1007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为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丛书之一,内容涉及德国民法的基本知识。
《德国民法通论 下》目录
标签:通论 民法

第一节委托代理权作为通过法律行为所授予的代理权限的意义854 6 14

一、合同要约的法定要件 721 5 18

目录(下册)第四编法律行为第一分编法律行为概说页码边码第十八章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425 314

第一节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426 315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种类431 319

一、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合同和决议432 320

二、债法上的行为、物权法上的行为、亲属法上的行为和继承法上的行为434 321

三、负担行为、处分行为和取得行为435 322

四、要因行为和不要因行为;财产给与441 327

五、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446 331

第一节意思表示作为有效表示和社会交际行为450 333

一、需受领的意思表示的解释 456 337

第二节意思表示的解释456 337

页码边码二、解释的对象和手段463 342

五、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表示470 347

六、死因处分的解释471 348

七、实体解释规则和补充性法律474 350

八、举证责任和解释结果的上告问题476 352

第四节沉默以及其他可推断的行为作为意思表示485 358

一、在某种特定情况中通过沉默发出的表示485 358

三、带表示的沉默(规范化的沉默)489 361

一、心意保留494 364

第一节心意保留、戏谑表示、虚假行为494 364

三、虚假行为497 366

一、表示错误以及几种有疑问的情形 502 370

第二节单方面的错误 502 370

二、动机错误,尤其是性质错误 514 378

三、因错误而撤销以及信赖损害的赔偿 525 385

四、对因错误而撤销的适用范围的限制 529 389

第三节双方对主观的行为基础的错误 532 391

第四节恶意诈欺和非法胁迫 541 397

一、因恶意诈欺而撤销 542 398

页码边码二、因非法胁迫而撤销 546 401

三、撤销期间;其他法律救济手段 551 405

第一节行为的形式 555 407

二、违反形式要件的后果 563 413

三、通过法律行为确定的形式 566 415

一、表示的发出 569 417

第二节意思表示的发出和送达 569 417

第一节概说强制性规定 586 428

第二节法律禁止的行为 587 429

一、概说 596 435

第三节违反善良风俗的行为 596 435

二、违反善良风俗行为的典型案例 604 441

第十九章意思表示与其解释 449

四、第138条第2款规定的高利贷行为 622 452

第一节完全无效的法律行为 628 455

页码边码一、行为的一体性 632 458

第二节部分无效的法律行为 632 458

二、行为的可分性 635 460

三、推测当事人意思的标准 638 462

四、考虑到禁止条款的目的,不适用第139条 641 464

三、附:解释和形式要求 465

五、“诚实信用”对第139条的限制 642 465

四、交易惯例对解释的意义 467

第三节无效法律行为的转换 646 468

第四节处分行为的相对无效性 652 472

二、撤销权是形成权 663 479

第三节表示意识或表示意义的可归责性 480

三、行为被撤销后的法律状态 666 481

第六节效力未定的行为 668 483

二、通过其他“可推断的行为”发出的表示 486

第二十五章附条件和附期限的行为 681 491

第二十章有瑕疵的意思表 492

第一节由法律行为确定的条件的意义、种类和限制 682 492

二、缺乏真意的表示 496

第二节可以附条件和附期限的行为 689 497

第三节附延缓条件 691 498

一、条件的成就和不成就 691 498

第四节附解除条件 701 506

第五节附期限 704 508

页码边码第二十六章对“准法律行为”准用有关法律行为的规定 709 511

第二分编合 同第二十七章通过意思表示缔结一般的合同 717 515

第一节合同要约 721 518

二、要约的时间限制 722 519

三、要约的拘束力以及被要约人的法律地位 725 521

第二节承诺表示 729 524

第三节当事人的同意,所谓合意 732 526

第二十八章通过法律行为的意思实现对合同要约的承诺 738 530

第二节是否可以通过社会典型行为缔结合同? 745 535

第一节对合同作补充性解释阐明合同条款的内容 748 537

第二节合同的补充性解释与任意法 761 547

第三节合同关系的变更和解除 764 549

第一节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一般交易条件 769 552

一、法律规定的定义 769 552

第二十一章意思表示的形式、发出与送达 554

页码边码二、合同中采用一般交易条件 772 554

一、行为的各种形式 557

第二节一般交易条件的解释;个别约定优先原则 777 558

第三节内容的控制 781 561

二、个别禁止条款 785 564

三、《一般交易条件法》第9条规定的一般条款 793 570

二、送达作为非对话人之间需受领的意思表示生效的时间 572

五、对商人适用一般交易条件时的内容控制,法律适用范围的限制803 577

第四节审查一般交易条件的程序804 578

三、无载体的意思表示的生效 582

第一节代理的实质814 583

一、直接代理的概念和目的814 583

第二十二章 对有效法律行为内容的要求 585

二、与间接代理、托管权和缔约中介的区别819 587

三、代理人与传达人823 590

一、代理权827 594

第二节有效代理的要件827 594

第三节有效代理的法律后果 850 611

一、委托代理权及内部关系854 614

三、第138条第1款适用中的其他问题 616

二、复代理权858 617

二、不可撤回的委托代理权869 625

第二十三章不生效法律行为的种类 626

第一节无权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和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后果873 627

第一节代理法中的权利表见责任887 636

一、授予委托代理权的权利表象887 636

第二节与债权转让结合的权利表见责任896 642

页码边码第四节商人交易中规定的缄默 902 647

第五编关于期间、期日和担保的规定第三十四章期间、期日规定的解释 911 651

一、撤销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659

第五节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659

第二十四章需要同意的行为 补全 671

二、未定状态中的法律地位 694

三、(权利)取得者的期待权 698

第一节履行行为和使用行为是一种承诺 739

第二十九章合同条款 747

第二十九章(甲) 使用一般交易条件订立合同 767

一、进行内容控制的对象 782

四、无效的法律后果 799

第五节法律在地域与时间上的适用范围以及禁止规避法律 807

第三分编代理他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第三十章直接代理的实质、要件和法律后果 813

二、以被代理人名义和“用他人名义”的活动 837

三、代理人个人的要件 844

页码边码第三十一章委托代理权 853

第二节委托代理权的授予、授权行为和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860

第三节委托代理权的消灭 865

一、委托代理权消灭的一般原因 865

第三十二章无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872

第二节对代理人的后果 876

第四分编第三十三章权利表见责任是法律行为责任的扩充 885

二、委托代理权继续存在的权利表象 895

第三节违反指示而填写的空白证书所产生的责任 899

第三十五章关于担保的规定 915

附录内容索引 921

法律条文索引 954

人名对照索引 977

译校后记 997

卡尔·拉伦茨生平及其《德国民法通论》(张双根) 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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