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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本·马哲圣训全集
伊本·马哲圣训全集

伊本·马哲圣训全集PDF电子书下载

哲学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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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伊朗)马哲辑录;穆萨.余崇仁译
  • 出 版 社: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3
  • ISBN:9787802546707
  • 页数:422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伊本·马哲辑录,内容按教法门类次序编排。其有数种版本,卷次各异。篇目的划分较细致,标题文字精炼,易于查找。但凡编者独家集录的圣训,其中部分传述系统不够圣训学家规定的传述人数的最低标准。该集有凯玛鲁丁·德米利等人的注本5种。
《伊本·马哲圣训全集》目录

第一章 逊奈 1

第一节 遵循穆圣逊奈 1

第二节 恪守圣训禁止违背 2

第三节 传述圣训宜当谨慎 3

第四节 禁止假借穆圣名义捏造谎言 4

第五节 禁止假借穆圣名义传述伪训 4

第六节 遵循正统哈里发的逊奈 4

第七节 远离异端和狡辩 5

第八节 远离意见和类比 6

第九节 伊玛尼 6

第十节 前定 8

第十一节 艾布·白克尔的美德 11

第十二节 欧麦尔的美德 11

第十三节 奥斯曼的美德 12

第十四节 阿里的美德 12

第十五节 祖拜尔的美德 13

第十六节 塔里哈的美德 13

第十七节 赛尔德的美德 13

第十八节 十大圣门弟子的美德 14

第十九节 艾布·欧拜德的美德 14

第二十节 伊本·麦斯欧德的美德 14

第二十一节 阿巴斯的美德 14

第二十二节 哈桑和侯赛因的美德 15

第二十三节 安玛尔的美德 15

第二十四节 赛里曼和米格达德的美德 15

第二十五节 毕莱里的美德 15

第二十六节 罕巴布的美德 16

第二十七节 艾布·赞尔的美德 16

第二十八节 赛尔德·本·穆阿兹的美德 16

第二十九节 杰利尔·本·阿布杜拉的美德 16

第三十节 白德尔圣门弟子的美德 16

第三十一节 辅士的美德 16

第三十二节 伊本·阿巴斯的美德 17

第三十三节 哈瓦利吉 17

第三十四节 哲海米亚 18

第三十五节 带头行善与带头作恶 21

第三十六节 复兴泯灭的逊奈 22

第三十七节 学习和教授《古兰经》的尊贵 22

第三十八节 欧莱玛仪的尊贵 23

第三十九节 传播知识 24

第四十节 善行的钥匙 24

第四十一节 教人为善的回赐 24

第四十二节 论不愿他人步行在自己身后 25

第四十三节 对求学者的嘱咐 25

第四十四节 遵循知识 25

第四十五节 隐瞒知识 26

第二章 清洁及其各项逊奈 28

第一节 大小净的用水量 28

第二节 安拉不准承无净礼的拜功 28

第三节 拜功的钥匙是小净 28

第四节 常守小净 28

第五节 小净是伊玛尼的一半 29

第六节 小净的回赐 29

第七节 刷牙 29

第八节 万圣的逊奈 30

第九节 进便所的杜阿 30

第十节 出便所的杜阿 30

第十一节 进便所时宜当摘下戒指 30

第十二节 禁止在做净处小便 30

第十三节 站立小便 31

第十四节 蹲着小便 31

第十五节 禁止右手触阳和右手净下 31

第十六节 用石头净下,禁用粪类和骨头 31

第十七节 禁止大小便时面向吉布莱 31

第十八节 便所允许,荒野禁止 32

第十九节 小便后宜当涤除污秽 32

第二十节 小便与净下 32

第二十一节 禁止在路面上大小便 32

第二十二节 荒野方便宜当走远些 32

第二十三节 方便时宜当寻找合适地方 33

第二十四节 禁止方便时谈话 33

第二十五节 禁止在静水中小便 33

第二十六节 谨防小便污染 33

第二十七节 小便时不可道安 34

第二十八节 用水净下 34

第二十九节 净下后宜当用土擦手 34

第三十节 遮盖器皿 34

第三十一节 如何清洗狗舔的器皿 34

第三十二节 能否用猫喝剩的水做小净 35

第三十三节 允许使用妻子小净剩水 35

第三十四节 禁止使用剩水 35

第三十五节 夫妻可用同一器皿做大净 35

第三十六节 夫妻可用同一器皿做小净 35

第三十七节 果汁与小净 36

第三十八节 海水与小净 36

第三十九节 做小净时能否请人帮助 36

第四十节 睡醒后未洗手能否伸进器皿 37

第四十一节 做小净时宜当诵念泰斯米 37

第四十二节 做小净时当起右 37

第四十三节 可用同一捧水漱口呛鼻 37

第四十四节 漱口呛鼻宜当加强 37

第四十五节 一遍一遍地做小净 38

第四十六节 三遍三遍地做小净 38

第四十七节 一两三遍地做小净 38

第四十八节 做小净时宜当适中禁止过分 38

第四十九节 全美小净 39

第五十节 搜洗胡须 39

第五十一节 摸头 39

第五十二节 摸两耳 39

第五十三节 两耳属于头部范畴 39

第五十四节 搜洗趾缝 40

第五十五节 清洗脚腕 40

第五十六节 洗两脚 40

第五十七节 做小净时宜当遵循安拉所命令的顺序 40

第五十八节 做小净后可以再次净下 40

第五十九节 大小净后可以使用毛巾 41

第六十节 小净后的杜阿 41

第六十一节 可用黄铜器皿做小净 41

第六十二节 小净与睡觉 41

第六十三节 小净与触阳 41

第六十四节 关于触阳的允许 41

第六十五节 小净与烤肉 42

第六十六节 关于不重做小净的允许 42

第六十七节 小净与驼肉 42

第六十八节 喝奶子当漱口 42

第六十九节 小净与亲吻 42

第七十节 小净与精溢 43

第七十一节 睡觉的小净 43

第七十二节 一番拜一次小净和几番拜一次小净 43

第七十三节 小净之上的小净 43

第七十四节 破净后必须重做小净 44

第七十五节 水量达到多少不会染污 44

第七十六节 池塘 44

第七十七节 婴儿尿 44

第七十八节 地面上的尿如何清洗 44

第七十九节 地面可以相互清洁 45

第八十节 能否与失大净者握手 45

第八十一节 论染在衣服上的精液 45

第八十二节 搓揉衣服上的精液 45

第八十三节 能否穿交接时的衣服礼拜 46

第八十四节 摸软靴 46

第八十五节 摸靴背和靴底 46

第八十六节 居家者和旅行者摸软靴的法定时间 47

第八十七节 论不定时摸软靴 47

第八十八节 摸袜子和鞋 47

第八十九节 摸缠头 47

第三章 土净 48

第一节 土净的发端 48

第二节 土净打一次 48

第三节 土净打两次 48

第四节 患病者与土净 48

第五节 做大净的方式 49

第六节 做大净如何洗头 49

第七节 大净后不重做小净 49

第八节 大净后能否与妻相拥 49

第九节 失大净后能否睡觉 49

第十节 失大净者睡觉前做小净属于可嘉 49

第十一节 意欲再次交接时做小净属于可嘉 50

第十二节 亲临诸位妻室可做一次大净 50

第十三节 亲临一位可做一次大净 50

第十四节 失大净者意欲吃喝时可做大净 50

第十五节 失大净者意欲吃喝时可以洗手 50

第十六节 无净者能否诵读《古兰经》 50

第十七节 每根毛发皆存在失净 50

第十八节 妇女梦遗的问题 51

第十九节 妇女做大净 51

第二十节 失净后浸入水中能否替代大净 51

第二十一节 水源于水的问题 51

第二十二节 阴阳物相聚必须做大净 51

第二十三节 梦遗未见精液的问题 52

第二十四节 做大净时宜当遮蔽 52

第二十五节 禁止憋着风火礼拜 52

第二十六节 知道经期时间的病血妇 52

第二十七节 不知经期时间的病血妇 53

第二十八节 论少女流病血 53

第二十九节 论染在衣服上的经血 53

第三十节 经妇不还补行经期间的拜功 53

第三十一节 经妇可以拿取寺里的东西 54

第三十二节 妻子行经期间哪些对丈夫合法 54

第三十三节 禁止交接经妇 54

第三十四节 交接经妇的罚赎 54

第三十五节 经妇怎样做大净 54

第三十六节 经妇的喝剩水 55

第三十七节 经妇宜当避开清真寺 55

第三十八节 论经妇在净期看见的各种血迹 55

第三十九节 产妇坐月多少天 55

第四十节 能否与经妇同桌共餐 55

第四十一节 能否穿行经时的衣服礼拜 55

第四十二节 妇女礼拜须戴盖头 56

第四十三节 经妇能否涂染指甲花 56

第四十四节 摸夹板 56

第四十五节 口水流在衣服上的问题 56

第四十六节 可往器皿吐水 56

第四十七节 禁止看他人羞体 56

第四十八节 做大净未洗到的部位 56

第四十九节 做小净未洗到的部位 56

第四章 拜功 57

第一节 五番拜功时间 57

第二节 晨礼时间 57

第三节 晌礼时间 57

第四节 酷暑天可延迟晌礼 58

第五节 晡礼时间 58

第六节 谨守晡礼 58

第七节 昏礼时间 58

第八节 宵礼时间 59

第九节 阴云天的拜功时间 59

第十节 睡着延误和忘却拜功 59

第十一节 困难时期的拜功时间 59

第十二节 禁止宵礼前睡觉和宵礼后夜谈 60

第十三节 禁止将宵礼称之为“阿特迈” 60

第五章 宣礼及其逊奈 61

第一节 宣礼的发端 61

第二节 双念外宣礼 62

第三节 宣礼的逊奈 63

第四节 回答宣礼 63

第五节 宣礼的尊贵和穆安津的回赐 63

第六节 单念内宣礼 64

第七节 举行宣礼时能否走出寺门 64

第六章 清真寺和哲玛尔提 65

第一节 为安拉修建清真寺 65

第二节 论夸耀地修建清真寺 65

第三节 哪些地方可以修建清真寺 65

第四节 礼拜属于可憎的一些地方 66

第五节 清真寺内可憎的一些事项 66

第六节 清真寺内能否睡觉 66

第七节 大地上设立的第一座清真寺 66

第八节 当在住宅设立礼拜处 66

第九节 清扫清真寺 67

第十节 禁止在清真寺吐痰 67

第十一节 禁止在清真寺寻找失物 67

第十二节 驼圈和羊栏能否礼拜 67

第十三节 进寺的杜阿 67

第十四节 步行上寺 68

第十五节 论离寺路途最远者 68

第十六节 哲玛尔提拜功的贵重 69

第十七节 严禁放弃哲玛尔提 69

第十八节 跟随哲玛尔提做宵礼和晨礼的贵重 69

第十九节 常守清真寺和等候拜功 70

第七章 谨守拜功及其各项逊奈 71

第一节 开拜词 71

第二节 拜功祜祐词 71

第三节 拜内右手放在左手上 71

第四节 吉勒提的开端 71

第五节 晨礼的吉勒提 72

第六节 聚礼日晨礼的吉勒提 72

第七节 晌礼和晡礼的吉勒提 72

第八节 晌礼和晡礼有时可高念阿叶提 73

第九节 昏礼的吉勒提 73

第十节 宵礼的吉勒提 73

第十一节 伊玛目身后能否诵念吉勒提 73

第十二节 伊玛目的两次缄默 74

第十三节 论“伊玛目诵念时你们当严守缄默” 74

第十四节 论高念阿悯 74

第十五节 论鞠躬和鞠躬抬头时抬手 75

第十六节 论拜内鞠躬 75

第十七节 两手着膝 76

第十八节 鞠躬抬头时的念词 76

第十九节 叩头 76

第二十节 鞠躬和叩头的泰斯比赫 77

第二十一节 叩头时宜当均匀适度 77

第二十二节 两次叩头之间的坐立 77

第二十三节 两次叩头之间的杜阿 77

第二十四节 泰闪胡德 78

第二十五节 赞圣 78

第二十六节 泰闪胡德和赞圣后的杜阿 79

第二十七节 泰闪胡德的起指 79

第二十八节 出色俩目 79

第二十九节 出一次色俩目 80

第三十节 回答伊玛目的色俩目 80

第三十一节 伊玛目不宜只为自己做杜阿 80

第三十二节 出色俩目后的杜阿 80

第三十三节 礼完拜后如何转身 81

第三十四节 晚餐就绪时该如何礼拜 81

第三十五节 论下雨夜晚的哲玛尔提 81

第三十六节 礼拜者的遮挡物 81

第三十七节 禁止从礼拜者面前穿过 81

第三十八节 哪些事项打断礼拜 82

第三十九节 论“竭力制止从面前穿过的人” 82

第四十节 礼拜者前面能否横卧 82

第四十一节 禁止抢先伊玛目鞠躬叩头 83

第四十二节 拜内的可憎事项 83

第四十三节 论领拜而为人所憎者 83

第四十四节 两人既当成立哲玛尔提 83

第四十五节 哪些人靠近伊玛目站立属于可嘉 84

第四十六节 谁最适合担任伊玛目 84

第四十七节 伊玛目的责任 84

第四十八节 为伊玛目时宜当简短 84

第四十九节 发生意外时伊玛目宜当简短 85

第五十节 端正班子 85

第五十一节 前班的贵重 85

第五十二节 妇女的班子 85

第五十三节 能否在柱子中间站班 86

第五十四节 只身一人能否在班子后面礼拜 86

第五十五节 班子右边的贵重 86

第五十六节 吉布莱 86

第五十七节 论“谁进入清真寺,让他先礼两拜再坐下” 87

第五十八节 论“谁吃了大蒜,就不要接近清真寺” 87

第五十九节 说色俩目时礼拜者怎样回答 87

第六十节 论无知地朝向非吉布莱礼拜 87

第六十一节 论礼拜者吐痰 87

第六十二节 论拜内摸石子 88

第六十三节 论席子上礼拜 88

第六十四节 炎热寒冷时可在衣服上叩头 88

第六十五节 拜内男人念泰斯比赫女人击掌 88

第六十六节 论穿鞋礼拜 88

第六十七节 拜内能否拢发拽衣 89

第六十八节 拜内宜当谦恭 89

第六十九节 穿一件衣单礼拜 89

第七十节 《古兰经》的赛吉德 89

第七十一节 《古兰经》赛吉德的数目 90

第七十二节 全美拜功 90

第七十三节 旅途中减短拜功 91

第七十四节 旅途中合礼拜功 91

第七十五节 旅途中的副功拜 91

第七十六节 旅行者多少天内可减短拜功 92

第七十七节 废弃拜功的断法 92

第七十八节 聚礼属于主命 92

第七十九节 聚礼的贵重 93

第八十节 聚礼日的大净 93

第八十一节 放弃大净的允许 93

第八十二节 清早动身去做聚礼 94

第八十三节 聚礼日的着装 94

第八十四节 聚礼的时辰 94

第八十五节 聚礼的呼图白 95

第八十六节 静听呼图白和严守缄默 95

第八十七节 伊玛目宣讲时进寺的人该怎样做 95

第八十八节 禁止聚礼日跨越他人肩头 95

第八十九节 伊玛目可以走下讲坛谈话 96

第九十节 聚礼拜的吉勒提 96

第九十一节 论赶上聚礼一拜 96

第九十二节 论多远路途参加聚礼 96

第九十三节 无故放弃聚礼的罪恶 96

第九十四节 聚礼前的拜功 97

第九十五节 聚礼后的拜功 97

第九十六节 聚礼日在礼拜前可否围圈坐 97

第九十七节 聚礼日的宣礼 97

第九十八节 宣讲时宜当面向伊玛目 97

第九十九节 论聚礼日最贵的时辰 97

第一○○节论十二拜逊奈 97

第一○一节 晨礼前的两拜逊奈 98

第一○二节 晨礼两拜逊奈的吉勒提 98

第一○三节 论“举行内宣礼后,除了主命拜不可再礼其他” 98

第一○四节 失去晨礼两拜逊奈什么时间补礼 98

第一○五节 晌礼前的四拜逊奈 98

第一○六节 论失去晌礼前四拜逊奈 99

第一○七节 论失去晌礼后两拜逊奈 99

第一○八节 晌礼前后各做四拜逊奈 99

第一○九节 白天可嘉的副功拜 99

第一一○节 昏礼前的两拜逊奈 99

第一一一节 昏礼后的两拜逊奈 99

第一一二节 昏礼后两拜逊奈的吉勒提 99

第一一三节 昏礼后的六拜逊奈 100

第一一四节 威特尔 100

第一一五节 威特尔的吉勒提 100

第一一六节 威特尔礼一拜 100

第一一七节 威特尔的古努提 100

第一一八节 诵念古努提是否举手 101

第一一九节 做杜阿时宜当举起双手摸在脸上 101

第一二○节鞠躬前和鞠躬后的古努提 101

第一二一节 夜末礼威特尔 101

第一二二节 睡着延误和忘却威特尔 101

第一二三节 威特尔的拜数 101

第一二四节 旅途中的威特尔 102

第一二五节 威特尔后跪着再礼两拜 102

第一二六节 威特尔和晨礼两拜逊奈后可侧卧休息 102

第一二七节 乘骑可礼威特尔 102

第一二八节 夜首礼威特尔 102

第一二九节 论拜内的失误 102

第一三○节论晌礼错误地礼成五拜 103

第一三一节 论两拜错误地站起来 103

第一三二节 拜内设疑复又确定该怎样做 103

第一三三节 拜内设疑时宜当度量正确 103

第一三四节 两三拜忘却地出色俩目该怎样做 103

第一三五节 出色俩目前的赛吉德·赛海沃 104

第一三六节 出色俩目后的赛吉德·赛海沃 104

第一三七节 可以接着补礼该番拜功 104

第一三八节 拜内破净的人如何离开 104

第一三九节 论病人的拜功 105

第一四○节跪着礼副功拜 105

第一四一节 跪着礼拜将得到站着礼拜的一半回赐 105

第一四二节 穆圣在患病期间的拜功 105

第一四三节 穆圣曾随自己一位门弟子礼拜 106

第一四四节 论“设置伊玛目就是为了让人们跟随” 107

第一四五节 晨礼能否诵念古努提 107

第一四六节 拜内可以捕杀蛇蝎 108

第一四七节 禁止在晨礼和晡礼后礼拜 108

第一四八节 礼拜属于可憎的一些时辰 108

第一四九节 麦加允许在各个时辰礼拜 109

第一五○节 论延迟拜功时间 109

第一五一节 战时礼拜法 109

第一五二节 日月食拜功 109

第一五三节 求雨拜功 110

第一五四节 求雨的杜阿 110

第一五五节 两会礼拜功 111

第一五六节 伊玛目在会礼诵念几次泰克比勒 111

第一五七节 两会礼的吉勒提 111

第一五八节 两会礼的呼图白 112

第一五九节 会礼后当恭候呼图白 112

第一六○节 会礼前后的拜功 112

第一六一节 徒步参加会礼 112

第一六二节 参加会礼时当从一条路出门,从另一条路返回 112

第一六三节 会礼日能否击鼓庆祝 113

第一六四节 会礼日可用标枪作为遮挡物 113

第一六五节 妇女们能否参加两会礼 113

第一六六节 会礼和聚礼在同一天相逢该怎样做 113

第一六七节 阴雨天可在寺内举行会礼 113

第一六八节 会礼日能否佩戴兵器 113

第一六九节 两会礼的大净 114

第一七○节 两会礼的时辰 114

第一七一节 夜间拜是两拜一礼 114

第一七二节 昼夜拜功皆为两拜一礼 114

第一七三节 复活莱迈丹月 114

第一七四节 夜间拜功 115

第一七五节 夜间当唤醒妻室礼拜 115

第一七六节 声色优美地诵读《古兰经》 115

第一七七节 睡着延误夜间的赫兹布该怎样做 116

第一七八节 多少天封印《古兰经》一遍属于可嘉 116

第一七九节 夜间拜的吉勒提 117

第一八○节 夜间起来的杜阿 117

第一八一节 夜间礼多少拜 118

第一八二节 夜间哪个时辰最贵 118

第一八三节 论有望替代夜间礼拜的功课 118

第一八四节 礼拜打盹该怎样做 119

第一八五节 昏礼和宵礼之间的拜功 119

第一八六节 论家里的副功拜 119

第一八七节 祖哈拜 119

第一八八节 伊斯提哈尔拜 120

第一八九节 祈求拜 120

第一九○节 泰斯比赫拜 120

第一九一节 舍尔邦月中夜晚的拜功 121

第一九二节 知感主的礼拜和叩头 121

第一九三节 拜功可以罚赎罪过 121

第一九四节 谨守五番拜功属于主命 122

第一九五节 禁寺和圣寺礼拜的贵重 123

第一九六节 论远寺礼拜 123

第一九七节 论库巴寺礼拜 123

第一九八节 论大寺礼拜 123

第一九九节 讲坛的发端 124

第二○○节 拜内站立时间宜当延长 124

第二○一节 多叩头 125

第二○二节 复生日仆人首先受到清算的是拜功 125

第二○三节 礼主命拜的位置能否礼副功拜 125

第二○四节 能否固定自己在寺内的礼拜位置 125

第二○五节 礼拜时鞋放在哪里 126

第八章 殡礼 127

第一节 看望病人 127

第二节 看望病人的回赐 127

第三节 提念临终者诵念清真言 128

第四节 病人面前当说善言 128

第五节 穆民在临终痛苦上将会得到回赐 128

第六节 埋体合眼 128

第七节 亲吻埋体 128

第八节 着水 129

第九节 夫妻间可以相互着水 129

第十节 穆圣的着水 129

第十一节 穆圣的克凡 129

第十二节 克凡的可嘉事项 130

第十三节 埋体穿克凡后能否再看 130

第十四节 禁止报丧 130

第十五节 参加殡礼 130

第十六节 可在灵匣前面步行 130

第十七节 禁止戴孝 130

第十八节 哲纳兹就绪后不可延迟送殡 131

第十九节 参加殡礼的人数 131

第二十节 对埋体宜当口说善言 131

第二十一节 伊玛目举行殡礼时应站立的位置 131

第二十二节 殡礼的吉勒提 132

第二十三节 殡礼的杜阿 132

第二十四节 殡礼的四个泰克比勒 132

第二十五节 可念五个泰克比勒 132

第二十六节 婴儿的殡礼 133

第二十七节 穆圣幼子的归真及其殡礼 133

第二十八节 舍希德的殡礼及其掩埋 133

第二十九节 能否在寺内举行殡礼 133

第三十节 不宜举行殡礼和掩埋亡人的时辰 133

第三十一节 论“吉布莱人”的殡礼 134

第三十二节 可在坟上举行殡礼 134

第三十三节 纳加希的殡礼 135

第三十四节 参加殡礼以及等候掩埋的回赐 135

第三十五节 遇灵匣当起立 135

第三十六节 进墓地的杜阿 136

第三十七节 坟上能否落坐 136

第三十八节 埋体放进墓穴的杜阿 136

第三十九节 偏窑属于可嘉 136

第四十节 直坑 136

第四十一节 打坟 137

第四十二节 坟上的标记 137

第四十三节 禁止修坟、涂抹灰泥以及书写碑文 137

第四十四节 坟内可撒土 137

第四十五节 禁止在坟上行走和落坐 137

第四十六节 在墓地上脱鞋 137

第四十七节 探望坟墓 138

第四十八节 能否探望多神教徒坟墓 138

第四十九节 禁止妇女上坟 138

第五十节 禁止妇女送殡埋体 138

第五十一节 禁止嚎啕哭丧 138

第五十二节 禁止打脸颊撕衣领 139

第五十三节 论泣哭埋体 139

第五十四节 埋体由于他人哭丧而受惩罚 140

第五十五节 忍耐就在灾难猝然降临之际 140

第五十六节 慰问埋体眷属的回赐 141

第五十七节 遭遇孩童归真的回赐 141

第五十八节 遭遇胎儿流产的回赐 141

第五十九节 当为埋体眷属准备食饮 141

第六十节 禁止在埋体家聚会用餐 141

第六十一节 异乡归真 142

第六十二节 患病归真 142

第六十三节 严禁弄断埋体骨头 142

第六十四节 穆圣患病的情况 142

第六十五节 穆圣的归真和掩埋 143

第九章 斋戒 145

第一节 斋戒的贵重 145

第二节 莱迈丹月的贵重 145

第三节 “闪克日”的斋戒 145

第四节 连续斋戒舍尔邦和莱迈丹月 146

第五节 禁止提前斋戒莱迈丹月 146

第六节 见月的作证 146

第七节 论“你们见月封斋见月开斋” 146

第八节 论“月有二十九天” 146

第九节 两个会礼月 147

第十节 旅途中可封斋 147

第十一节 旅途中可开斋 147

第十二节 孕妇和乳母能否开斋 147

第十三节 补封莱迈丹月斋 147

第十四节 莱迈丹月开一天的罚赎 147

第十五节 论忘却开斋 148

第十六节 封斋与呕吐 148

第十七节 封斋能否刷牙点眼药 148

第十八节 封斋与放血 148

第十九节 封斋与亲吻 148

第二十节 封斋与拥抱 149

第二十一节 封斋当戒除背谈和秽语 149

第二十二节 封斋饭 149

第二十三节 延迟封斋饭 149

第二十四节 及时开斋 150

第二十五节 开斋的可嘉食物 150

第二十六节 当在夜间举意斋戒 150

第二十七节 清晨失大净能否举斋 150

第二十八节 常年封斋 150

第二十九节 每月斋戒三天 150

第三十节 穆圣的斋戒 151

第三十一节 先知达乌德的斋戒 151

第三十二节 先知努哈的斋戒 151

第三十三节 闪瓦里月的六天斋 151

第三十四节 在主道上斋戒一天的回赐 151

第三十五节 禁止斋戒泰什利格三天 152

第三十六节 禁止在开斋节和献牲节封斋 152

第三十七节 论聚礼日封斋 152

第三十八节 论星期六封斋 152

第三十九节 论十日斋 152

第四十节 论阿拉法日封斋 152

第四十一节 论阿舒拉日封斋 153

第四十二节 论星期一和星期四封斋 153

第四十三节 论禁月封斋 153

第四十四节 斋戒是身体的天课 154

第四十五节 邀请封斋者开斋的回赐 154

第四十六节 斋戒者面前用餐的回赐 154

第四十七节 斋戒者受邀时宜当如何 154

第四十八节 斋戒者的杜阿不会拒绝 154

第四十九节 开斋节用餐后再出门参加会礼 154

第五十节 归真时欠莱迈丹月斋宜当如何 155

第五十一节 归真时欠“奈兹尔”斋宜当如何 155

第五十二节 莱迈丹月归信伊斯兰者如何封斋 155

第五十三节 不经丈夫允许妻子能否封副功斋 155

第五十四节 做客不宜封斋 155

第五十五节 论“知感的用餐者等同忍耐的斋戒者” 155

第五十六节 盖德尔夜 155

第五十七节 莱迈丹月后十天的贵重 155

第五十八节 坐静 156

第五十九节 开始坐静与还补坐静 156

第六十节 论坐静一个白天或一个夜晚 156

第六十一节 坐静者当在寺内坚守一个位置 156

第六十二节 当在寺内所搭静房坐静 156

第六十三节 坐静者能否看望病人参加殡礼 156

第六十四节 坐静者可以梳洗头发 156

第六十五节 坐静者家属可到寺内看望 157

第六十六节 病血妇能否坐静 157

第六十七节 坐静的回赐 157

第六十八节 复活两会礼的夜晚 157

第十章 天课 158

第一节 天课属于主命 158

第二节 拒纳天课的惩罚 158

第三节 交纳天课的财帛不属于窖藏 158

第四节 金银的天课 159

第五节 利润的天课 159

第六节 哪些财帛当纳天课 159

第七节 提前交纳天课 159

第八节 交纳天课的杜阿 159

第九节 骆驼的天课 160

第十节 没有适当口齿如何征收 160

第十一节 论征收者接受哪种骆驼 161

第十二节 牛的天课 161

第十三节 羊的天课 161

第十四节 天课征收者的责任 161

第十五节 马匹的天课 161

第十六节 天课如何征收 162

第十七节 谷物的天课 162

第十八节 椰枣葡萄可以估产 162

第十九节 禁止选取劣质物品交纳天课 162

第二十节 蜂蜜的天课 163

第二十一节 菲图尔天课 163

第二十二节 欧什勒和赫拉吉 163

第二十三节 沃斯格是六十沙阿 163

第二十四节 所得格可出散给至亲 163

第二十五节 禁止讨要 164

第二十六节 禁止讨要敛财 164

第二十七节 所得格对哪些人合法 164

第二十八节 所得格的贵重 164

第十一章 婚姻 165

第一节 婚姻的贵重 165

第二节 禁止独身 165

第三节 丈夫对妻子应尽的义务 165

第四节 妻子对丈夫应尽的义务 166

第五节 清廉女人 166

第六节 择妻宜当选择有教门者 166

第七节 择妻以处女为佳 166

第八节 宜当迎娶良家女子 167

第九节 相亲 167

第十节 不宜在自己弟兄求婚之上求婚 167

第十一节 婚姻大事必须征得女儿同意 167

第十二节 婚姻不可强迫 168

第十三节 父亲可以做主出嫁幼女 168

第十四节 父亲之外的人能否做主出嫁幼女 168

第十五节 缔结婚约必须通过监护人 168

第十六节 禁止换婚 169

第十七节 聘金 169

第十八节 直到归真未确定聘金者 169

第十九节 尼卡赫的呼图白 169

第二十节 宣扬婚姻 170

第二十一节 吟唱与铃鼓 170

第二十二节 论两性人 171

第二十三节 祝福新婚 171

第二十四节 设婚宴 171

第二十五节 应答邀请 172

第二十六节 在姑娘和孀妇处住宿的时间 172

第二十七节 新郎见到新娘时的杜阿 172

第二十八节 交接时宜当遮蔽 172

第二十九节 禁止鸡奸妻室 173

第三十节 尔兹里 173

第三十一节 禁止将一女子与其姑母或姨母同时婚娶 173

第三十二节 三休妇女能否与原来丈夫复婚 173

第三十三节 论泰海利里 174

第三十四节 血亲所禁止的婚姻对乳亲也禁止 174

第三十五节 就乳一两口不属非法 174

第三十六节 成年人的利札尔 174

第三十七节 断奶后不存在利札尔 175

第三十八节 论一山之水 175

第三十九节 信奉伊斯兰时名下有两姊妹该当如何 175

第四十节 信奉伊斯兰时拥有多位妻室该当如何 175

第四十一节 婚姻的条件 175

第四十二节 释放婢女并娶之为妻 175

第四十三节 奴隶不经主人允许能否结婚 176

第四十四节 禁止临时婚姻 176

第四十五节 受戒者能否结婚 176

第四十六节 婚姻上的门当户对 176

第四十七节 妻室间的生活分配 176

第四十八节 可将自己日子让给姊妹 177

第四十九节 婚姻上的说情 177

第五十节 善待妻室 177

第五十一节 禁止责打妻室 178

第五十二节 禁止续发纹身 178

第五十三节 结婚的可嘉月份 179

第五十四节 交纳聘礼前能否结婚 179

第五十五节 吉兆和凶兆 179

第五十六节 嫉妒 179

第五十七节 对穆圣呈献自己 179

第五十八节 禁止怀疑自己孩子血统 180

第五十九节 孩子归床主,私通遭石头 180

第六十节 多神教徒夫妇之一信奉伊斯兰该当如何 180

第六十一节 基莱特 181

第六十二节 妻子不宜伤害丈夫 181

第六十三节 哈拉姆不会将哈俩里变成非法 181

第十二章 离异 182

第一节 休离属于最可憎的合法事物 182

第二节 逊奈的休离 182

第三节 孕妇的休离 182

第四节 论同一场合休离三次 182

第五节 复婚 183

第六节 被休孕妇如果分娩就成为正式离异 183

第七节 亡夫之孕妇的待婚期 183

第八节 亡夫之妇在哪里守制 183

第九节 守制期间能否出门 184

第十节 三休女人是否享有食宿 184

第十一节 离仪 184

第十二节 否认休离 184

第十三节 玩笑的休离 184

第十四节 内心所想的休离 184

第十五节 休离无效者 184

第十六节 被迫者和忘却者的休离 185

第十七节 婚前的休离 185

第十八节 休离的措辞 185

第十九节 断然的休离 185

第二十节 论“任随妻子抉择” 185

第二十一节 女方提出休离属于可憎 186

第二十二节 女方提出休离能否接受男方财物 186

第二十三节 妻休夫的待婚期 186

第二十四节 誓不近妻 186

第二十五节 比妻为母 186

第二十六节 比妻为母纳罚赎前能否与妻交接 187

第二十七节 代证发誓 187

第二十八节 哈拉姆 189

第二十九节 婢女在释放后享有选择权 189

第三十节 婢女的休离和待婚期 189

第三十一节 奴隶的休离 189

第三十二节 婢女休离两次后又买回来该当如何 189

第三十三节 乌姆·沃莱德的待婚期 190

第三十四节 亡夫之妇修饰打扮属于可憎 190

第三十五节 女人能否对非丈夫素装守制 190

第三十六节 父亲命令休离妻子该当如何 190

第十三章 罚赎 191

第一节 穆圣的誓言 191

第二节 禁止以非安拉名义发誓 191

第三节 禁止以非伊斯兰名义发誓 191

第四节 有人若以安拉名义发誓宜当接受赞同 191

第五节 发誓的结局不是毁誓就是懊悔 192

第六节 在盟誓上诵念伊斯提斯纳仪 192

第七节 发誓后发现有更佳方法者宜当放弃誓言 192

第八节 论“放弃即为罚赎”的主张 192

第九节 罚赎誓言出散多少食物 192

第十节 论“按自己家属的中等食量”之诠释 192

第十一节 禁止坚持有害于人的誓言 193

第十二节 玉成誓言 193

第十三节 禁止说“如果安拉和你意欲” 193

第十四节 誓言的要旨 193

第十五节 禁止许愿 193

第十六节 罪恶无许愿 194

第十七节 许愿而未具体言明者 194

第十八节 履行誓愿 194

第十九节 未履行誓愿而归真者 194

第二十节 许愿步行朝觐 194

第二十一节 罪恶许愿的罚赎 194

第十四章 贸易 195

第一节 鼓励谋生 195

第二节 合法谋生 195

第三节 贸易中宜当敬畏安拉 195

第四节 如果一人在某个领域定有生计宜当坚守 196

第五节 论各种行业 196

第六节 囤积居奇和引进物资 196

第七节 吹杜阿可拿报酬 196

第八节 教授《古兰经》能否拿报酬 196

第九节 禁止使用卖狗、青女、卜者以及雄驼赚来的财物 197

第十节 论放血职业 197

第十一节 论买卖不合法的一些事物 197

第十二节 禁止投掷交易和抚摸交易 197

第十三节 不可在自己弟兄买卖之上买卖、自己弟兄估价之上估价 197

第十四节 禁止哄抬市价 197

第十五节 禁止城里人为游牧人代售 198

第十六节 禁止截迎商队中途索买 198

第十七节 交易双方没有分手前均有选择自由 198

第十八节 论选择交易 198

第十九节 论交易双方发生分歧 198

第二十节 禁止卖空 198

第二十一节 两个监护人出售则属第一个交易者 199

第二十二节 付定钱的买卖 199

第二十三节 禁止掷石交易和欺诈交易 199

第二十四节 禁止胎羔交易 199

第二十五节 加筹竞买 199

第二十六节 解除契约 200

第二十七节 限定价格 200

第二十八节 交易上宜当宽容 200

第二十九节 估价 200

第三十节 禁止假誓销货 200

第三十一节 论出售开花受粉的椰枣树 201

第三十二节 禁止出售尚未成熟的椰枣 201

第三十三节 按年份出售椰枣 201

第三十四节 评高些 202

第三十五节 在秤量上宜当敬畏安拉 202

第三十六节 禁止欺诈作弊 202

第三十七节 禁止到手之前出售食物 202

第三十八节 禁止不称不量地论堆出售 202

第三十九节 称量食物的吉祥 203

第四十节 市场 203

第四十一节 早晨做生意的吉祥 203

第四十二节 出售聚乳驼羊 203

第四十三节 收益抵偿保证金 204

第四十四节 论奴隶的担保 204

第四十五节 交易中宜当如实说明货物缺陷 204

第四十六节 禁止让俘虏与亲人分离 204

第四十七节 买卖奴隶 204

第四十八节 兑换 204

第四十九节 论“利巴就在赊卖之中” 205

第五十节 金银兑换 205

第五十一节 卖金要银和卖银要金 205

第五十二节 禁止熔化第尔汗 205

第五十三节 干椰枣交换鲜椰枣 206

第五十四节 穆札白纳和穆哈格莱 206

第五十五节 阿拉亚 206

第五十六节 禁止赊欠形式的以畜易畜 206

第五十七节 论现货盈余地进行交换 206

第五十八节 严禁利巴 206

第五十九节 预购 207

第六十节 预购不可随意改变 207

第六十一节 能否预购尚未开花的椰枣树 207

第六十二节 借人牲畜 207

第六十三节 股份合营和劳资合营 207

第六十四节 父母与子女的财产 208

第六十五节 妻子与丈夫的财产 208

第六十六节 仆人与主人的财产 208

第六十七节 途经他人牲畜和果园时能否挤奶摘果 208

第六十八节 不可随便挤饮他人家畜奶汁 209

第六十九节 饲养牲畜 209

第十五章 律法 210

第一节 卡迪 210

第二节 禁止不义和行贿 210

第三节 卡迪只要用心裁决,正确与否均有回赐 210

第四节 卡迪恼怒时断案属于可憎 210

第五节 卡迪的裁决不能使非法变合法、合法变非法 211

第六节 狡辩 211

第七节 原告举证和被告宣誓 211

第八节 发假誓剥夺他人财物者将入火狱 211

第九节 在讲坛前宣誓 211

第十节 可要求有经人宣誓 212

第十一节 诉讼双方均无证据如何裁决 212

第十二节 他人手中发现盗窃物该怎样处理 212

第十三节 牲畜破坏之物如何裁决 212

第十四节 损坏什物如何裁决 212

第十五节 可将椽头担在邻居墙上 213

第十六节 道路的宽度 213

第十七节 勿伤己伤人 213

第十八节 茅舍的诉讼 213

第十九节 可将赎回定为条件 213

第二十节 以抓阄进行裁决 213

第二十一节 血统相术 214

第二十二节 父母离异可让孩子选择 214

第二十三节 居间调停属于可嘉 214

第二十四节 可以制止破坏财产 214

第二十五节 破产 214

第二十六节 在破产处发现自己财物如何处理 215

第二十七节 未经请求而去作证属于可憎 215

第二十八节 遇事宜当主动见证 215

第二十九节 可请人见证债务 215

第三十节 证词不被接受者 215

第三十一节 凭盟誓和证人作出裁决 215

第三十二节 假证 216

第三十三节 有经人彼此间可作见证 216

第十六章 馈赠 217

第一节 馈赠自己儿女 217

第二节 儿女的馈赠可以收回 217

第三节 欧姆拉 217

第四节 鲁格巴 217

第五节 能否收回赠品 218

第六节 论馈赠物品以求回报 218

第七节 未经允许妻子能否馈赠 218

第十七章 施济 219

第一节 施济物能否收回 219

第二节 购买已散之物属于可憎 219

第三节 出散之物可以继承 219

第四节 瓦克夫 219

第五节 借贷 220

第六节 寄存物 220

第七节 受托人能否经营赚利 220

第八节 转拨债务 220

第九节 担保 220

第十节 借债举意偿还者 220

第十一节 借债举意不还者 221

第十二节 严禁欠债不还 221

第十三节 论“欠下债务由安拉及其使者负责” 221

第十四节 宽限困难者 221

第十五节 宽厚地索要债务 222

第十六节 慷慨地偿还债务 222

第十七节 论“债主有权说话” 222

第十八节 为债务可进行拘留 222

第十九节 借钱与人的巨大回赐 222

第二十节 替亡人偿还债务 223

第二十一节 为三种事情借债,安拉将会襄助偿还 223

第十八章 抵押 224

第一节 穆圣曾经抵押盔甲 224

第二节 抵押的牲畜可以乘骑挤奶 224

第三节 抵押品逾期亦可赎回 224

第四节 雇工的薪水 224

第五节 可以供餐的条件雇佣工人 224

第六节 汲水换取椰枣 224

第七节 分成出租 225

第八节 出租土地 225

第九节 以金银出租土地 225

第十节 分成租地属于可憎 226

第十一节 赠人耕种 226

第十二节 能否以食物出租 226

第十三节 论不经允许种植他人土地 226

第十四节 合伙种植椰枣和葡萄 226

第十五节 椰枣授粉 227

第十六节 三种资源为穆斯林大众所共享 227

第十七节 采邑 227

第十八节 禁止卖水 227

第十九节 禁止出售剩余之水 227

第二十节 饮用山谷之水 228

第二十一节 水源的分配 228

第二十二节 水井的围地 228

第二十三节 树木的围地 228

第二十四节 变卖不动产属于可憎 229

第十九章 优先权 230

第一节 出售宅邸宜当告知合伙人 230

第二节 邻居享有优先权 230

第三节 界限分明则无优先权 230

第四节 申请优先权 230

第二十章 拾遗 231

第一节 遗失的驼牛羊 231

第二节 遗失物 231

第三节 可捡拾老鼠拉出来的东西 231

第四节 利卡兹 232

第二十一章 释放奴隶 233

第一节 穆旦白尔 233

第二节 乌姆·沃莱德 233

第三节 穆卡泰布 233

第四节 释放奴隶 234

第五节 掌管血亲 234

第六节 附带条件的释放奴隶 234

第七节 可释放自己的奴隶股份 234

第八节 论释放拥有财物的奴隶 234

第九节 释放私生子 234

第十节 释放奴隶夫妻宜从丈夫开始 234

第二十二章 刑律 235

第一节 穆斯林生命不可侵犯,除非触犯三种罪恶 235

第二节 叛教的刑律 235

第三节 执行刑律 235

第四节 不宜执行律法者 235

第五节 宜当庇护穆民 236

第六节 刑律上能否说情 236

第七节 私通的刑律 236

第八节 论私通妻子使女 236

第九节 石击刑 237

第十节 犹太男女的石击刑 237

第十一节 论公开丑事者 238

第十二节 论从事鲁特族人的行径 238

第十三节 乱伦和兽奸 238

第十四节 对婢女执行刑律 238

第十五节 诽谤的刑律 238

第十六节 酗酒的刑律 238

第十七节 连续饮酒的刑律 239

第十八节 病患和年迈者可执行律法 239

第十九节 拔剑相对者 239

第二十节 反叛者的刑律 239

第二十一节 保护财物被杀害者属于舍希德 239

第二十二节 偷窃者的刑律 239

第二十三节 可将盗窃犯手挂在脖子上 240

第二十四节 论偷窃者自己供认 240

第二十五节 论仆人偷窃 240

第二十六节 论背信者、抢劫者和贪污者 240

第二十七节 偷窃果实和木髓不宜断手 240

第二十八节 论偷窃看管之物 240

第二十九节 论提示偷窃者 241

第三十节 妇女遭受凌辱如何处理 241

第三十一节 禁止在清真寺执行刑律 241

第三十二节 酌定刑 241

第三十三节 刑律是对违法者的罚赎 241

第三十四节 发现妻子私通该当如何 241

第三十五节 乱伦的刑律 241

第三十六节 论认他人为父 242

第三十七节 论否定部落归属 242

第三十八节 两性人 242

第二十三章 恤金 243

第一节 严禁杀害穆斯林 243

第二节 杀害穆民有无讨白 243

第三节 受害者眷属享有三种选择 244

第四节 故意杀害者的眷属能否选择恤金 244

第五节 半故杀的恤金 244

第六节 误杀的恤金 244

第七节 恤金由父系亲属负责交纳 245

第八节 论阻挠血主要求抵偿或接受恤金者 245

第九节 非抵偿的刑律 245

第十节 伤人者可交赎金避免抵偿 245

第十一节 胎儿的恤金 246

第十二节 恤金可以继承 246

第十三节 卡非尔的恤金 246

第十四节 凶手无继承 246

第十五节 女人恤金由其父系亲属交纳,遗产归孩子继承 246

第十六节 牙齿的抵偿 247

第十七节 牙齿的恤金 247

第十八节 手指的恤金 247

第十九节 伤口露出骨头的恤金 247

第二十节 咬人被带落门齿者 247

第二十一节 穆斯林不抵偿卡非尔 247

第二十二节 父亲不抵偿儿子 248

第二十三节 公民是否抵偿奴隶 248

第二十四节 让凶手以其行凶方式抵偿 248

第二十五节 抵偿须用宝剑 248

第二十六节 论“谁都不能亏谁” 248

第二十七节 牲畜、矿坑和井坑的伤害问题 249

第二十八节 集体宣誓 249

第二十九节 使仆人破相者必须将其释放 249

第三十节 穆民不可滥杀无辜 250

第三十一节 穆斯林一律平等 250

第三十二节 严禁杀害同盟者 250

第三十三节 论保证一人生命安全复又将其杀害者 250

第三十四节 宽赦凶手 250

第三十五节 宽恕抵偿 251

第三十六节 孕妇亦当抵偿 251

第二十四章 遗嘱 252

第一节 穆圣是否曾立遗嘱 252

第二节 倡导立遗嘱 252

第三节 论遗嘱不公 252

第四节 禁止活着吝啬临终浪费 253

第五节 遗赠三分之一 253

第六节 继承人无需立遗嘱 253

第七节 先还债后遗赠 254

第八节 归真时未作遗嘱可否替其施散 254

第九节 论“贫穷的监护人,可以取合理的生活费”之诠释 254

第二十五章 遗产继承法 255

第一节 鼓励教授遗产继承法 255

第二节 血亲的遗产 255

第三节 祖父的遗产 255

第四节 祖母的遗产 255

第五节 孤寡者的遗产 256

第六节 穆斯林能否继承多神教徒 256

第七节 沃莱仪的遗产 256

第八节 凶手的遗产 257

第九节 母系亲属的遗产 257

第十节 父系亲属的遗产 257

第十一节 无继承者的遗产 257

第十二节 妇女享有三份遗产 258

第十三节 论否认孩子血统者 258

第十四节 认领私生子 258

第十五节 禁止出售或赠与沃莱仪 258

第十六节 遗产分配法 258

第十七节 婴儿呱呱坠地则可继承 258

第十八节 在他人劝导下归信伊斯兰者的遗产 258

第二十六章 吉哈德 259

第一节 为安拉道路奋斗的贵重 259

第二节 安拉道路上一朝一夕的贵重 259

第三节 资助战士 259

第四节 安拉道路上捐献的贵重 259

第五节 严禁放弃吉哈德 260

第六节 由于特殊缘故无能出征者 260

第七节 安拉道路上警戒的贵重 260

第八节 安拉道路上守卫的贵重 260

第九节 应征出战 260

第十节 海战的贵重 261

第十一节 傣岚与加兹温 261

第十二节 父母健在能否出征 261

第十三节 出征的举意 262

第十四节 为安拉道路喂养战马 262

第十五节 安拉道路上的奋斗 262

第十六节 安拉道路上献身的贵重 263

第十七节 蒙获舍希德回赐的几种归真 263

第十八节 兵器 264

第十九节 安拉道路上射箭的贵重 264

第二十节 军旗和令旗 264

第二十一节 战争中可穿丝绵 265

第二十二节 战争中可戴缠头 265

第二十三节 战争中可做生意 265

第二十四节 为将士送行 265

第二十五节 分遣队 265

第二十六节 能否使用多神教徒餐具 265

第二十七节 能否求助多神教徒 266

第二十八节 兵不厌诈 266

第二十九节 杀死敌人者应得其战利品 266

第三十节 夜战中难免误伤妇女儿童 266

第三十一节 焚烧椰枣树 267

第三十二节 赎身俘虏 267

第三十三节 穆斯林财物如果落入敌人手中,缴获之后不予分配 267

第三十四节 严禁贪污 267

第三十五节 奖赏 268

第三十六节 战利品的分配 268

第三十七节 仆人和妇女可以参战 268

第三十八节 伊玛目的嘱咐 268

第三十九节 服从伊玛目 269

第四十节 违抗安拉则无服从 269

第四十一节 结约 269

第四十二节 履行誓约 270

第四十三节 妇女们的誓约 270

第四十四节 可用比赛训练战马 271

第四十五节 禁止携带《古兰经》到敌占区 271

第四十六节 五分之一的分配法 271

第二十七章 朝觐功课 272

第一节 出门朝觐 272

第二节 朝觐属于主命 272

第三节 正朝和副朝的尊贵 272

第四节 乘骑朝觐 272

第五节 哈吉杜阿的尊贵 273

第六节 朝觐当然的条件 273

第七节 没有至亲陪同妇女能否朝觐 273

第八节 朝觐是妇女的吉哈德 273

第九节 替亡人朝觐 274

第十节 替无能力的健在者朝觐 274

第十一节 儿童朝觐 274

第十二节 产妇和经妇能否为朝觐受戒 274

第十三节 各地的戒关 275

第十四节 受戒 275

第十五节 泰里比叶 275

第十六节 高声诵念泰里比叶 276

第十七节 受戒者能否遮凉 276

第十八节 受戒时能否涂香料 276

第十九节 受戒者的服饰 276

第二十节 受戒者没有下单拖鞋可穿裙裤软靴 276

第二十一节 受戒期间宜当谨防之事 276

第二十二节 受戒者可以洗头 277

第二十三节 受戒妇女能否遮脸 277

第二十四节 朝觐时可以申明条件 277

第二十五节 进入禁地 277

第二十六节 进入麦加 278

第二十七节 亲吻黑石 278

第二十八节 可用手杖触摸黑石 278

第二十九节 环游天房的疾走 279

第三十节 袒露右臂 279

第三十一节 环游短墙 279

第三十二节 环游的尊贵 279

第三十三节 环游后的两拜副功 279

第三十四节 病人可以乘骑环游 280

第三十五节 穆里泰泽姆 280

第三十六节 经妇可以履行各项功课,唯有环游天房除外 280

第三十七节 单朝 280

第三十八节 连朝 280

第三十九节 连朝的环游 281

第四十节 享朝 281

第四十一节 可将正朝转为副朝 282

第四十二节 正朝转为副朝只限于圣门弟子的主张 282

第四十三节 奔走萨法和麦尔沃 282

第四十四节 副朝 283

第四十五节 莱迈丹月的副朝 283

第四十六节 祖勒·格尔德月的副朝 283

第四十七节 勒哲布月的副朝 283

第四十八节 泰奈仪姆的副朝 283

第四十九节 可从耶路撒冷为副朝受戒 284

第五十节 穆圣副朝过几次 284

第五十一节 前往米那 284

第五十二节 居住米那 284

第五十三节 早晨离开米那前往阿拉法 284

第五十四节 驻阿拉法 284

第五十五节 阿拉法的驻地 285

第五十六节 阿拉法的杜阿 285

第五十七节 杰姆尔夜黎明前抵达阿拉法 285

第五十八节 从阿拉法返回 285

第五十九节 有事务者可在阿拉法和杰姆尔之间下榻 286

第六十节 在杰姆尔将两番拜合并举行 286

第六十一节 驻杰姆尔 286

第六十二节 论从杰姆尔提前返回米那射石 286

第六十三节 所射石子的大小 286

第六十四节 站在哪里投射哲姆勒·阿格白 287

第六十五节 投掷哲姆勒·阿格白后不宜伫立 287

第六十六节 乘骑射石 287

第六十七节 因故可延迟射石 287

第六十八节 替代儿童射石 287

第六十九节 哈吉何时停念泰里比叶 287

第七十节 投射哲姆勒·阿格白后哪些事项对男人合法 287

第七十一节 剃发 288

第七十二节 拢紧头发 288

第七十三节 献牲 288

第七十四节 功课次序的提前和后置 288

第七十五节 泰什利格日射石 289

第七十六节 奈赫尔日的呼图白 289

第七十七节 伊法泽环游 290

第七十八节 饮渗渗水 290

第七十九节 进入克尔白 290

第八十节 米那诸夜能否在麦加度过 290

第八十一节 驻穆罕赛布 290

第八十二节 辞别环游 291

第八十三节 经妇可在辞别环游前离开 291

第八十四节 穆圣辞朝始末 291

第八十五节 遭遇围困 293

第八十六节 遭遇围困的罚赎 293

第八十七节 受戒者与放血 294

第八十八节 受戒者与橄榄油 294

第八十九节 论受戒者归真 294

第九十节 受戒猎牲的处罚 294

第九十一节 受戒可捕杀的动物 294

第九十二节 禁止受戒者食用野牲 295

第九十三节 受戒者可食用的猎物 295

第九十四节 驼戴项圈 295

第九十五节 羊戴项圈 295

第九十六节 驼打标记 295

第九十七节 海德仪的鞍鞯 295

第九十八节 海德仪的性别 296

第九十九节 戒关内驱赶海德仪 296

第一○○节 白德奈可以乘骑 296

第一○一节 海德仪受伤如何处理 296

第一○二节 麦加住宅 296

第一○三节 麦加的尊贵 296

第一○四节 麦地那的尊贵 297

第一○五节 克尔白的财产 297

第一○六节 在麦加封莱迈丹月斋的尊贵 297

第一○七章 雨中环游天房的高贵 297

第一○八章 徒步朝觐的高贵 297

第二十八章 献牲 298

第一节 安拉使者的献牲 298

第二节 献牲属于瓦吉布 298

第三节 献牲的回赐 298

第四节 可嘉的献牲 299

第五节 献牲驼牛 299

第六节 一峰驼替代几只羊 299

第七节 献牲的口齿 299

第八节 可憎的畜类 300

第九节 论健全的献牲遭遇损伤 300

第十章 可替自己和眷属献牲一只羊 300

第十一节 意欲献牲者在十日期间不宜修理毛发指甲 300

第十二节 禁止在礼拜前献牲 300

第十三节 亲手献牲 301

第十四节 牲皮 301

第十五节 食用牲肉 301

第十六节 储存牲肉 301

第十七节 当在礼拜处献牲 301

第二十九章 宰牲 302

第一节 阿吉格 302

第二节 法勒尔与阿提尔 302

第三节 善意地屠宰 302

第四节 宰牲时诵念泰斯米 303

第五节 宰牲的刀具 303

第六节 剥皮 303

第七节 禁止宰杀有奶之羊 303

第八节 妇女可以宰牲 303

第九节 惊逃畜类的屠宰 304

第十节 禁止折磨畜类致死 304

第十一节 禁止食用吃粪骆驼的肉 304

第十二节 论马肉 304

第十三节 论野驴 304

第十四节 论骡子 304

第十五节 胎羔的屠宰 305

第三十章 狩猎 306

第一节 捕杀狗 306

第二节 禁止养狗 306

第三节 猎犬可捕牲 306

第四节 祆教徒的猎犬 307

第五节 论弓箭狩猎 307

第六节 射中一夜后找到猎物该当如何 307

第七节 可用无镞箭狩猎 307

第八节 论活畜身上所割之物 307

第九节 猎捕鱼类蝗虫 307

第十节 禁止捕杀之物 308

第十一节 禁止打飞石 308

第十二节 捕杀壁虎 308

第十三节 禁止食用猛兽和猛禽 308

第十四节 狼和狐狸 308

第十五节 鬣狗 308

第十六节 鳄蜥 309

第十七节 兔子 309

第十八节 漂在水面上的死鱼 309

第十九节 乌鸦 310

第二十节 猫 310

第三十一章 食物 311

第一节 施散食物 311

第二节 一人的饭够俩人吃 311

第三节 穆民用一个肠胃吃饭 311

第四节 禁止褒贬食物 311

第五节 食物与小净 311

第六节 论靠着用餐 312

第七节 用餐时宜当诵念泰斯米 312

第八节 右手用餐 312

第九节 舔手指 312

第十节 清洁盘子 312

第十一节 论“从靠近你的那边吃” 312

第十二节 禁止从盘子上面吃 313

第十三节 论掉下来的食物 313

第十四节 肉汤泡馍 313

第十五节 饭后擦手 313

第十六节 饭后杜阿 313

第十七节 集体用餐 314

第十八节 吹食物 314

第十九节 当与仆人一道用餐 314

第二十节 论饭桌和饭单上用餐 314

第二十一节 撤席前不宜离开 314

第二十二节 论过夜时手上存有腻味 314

第二十三节 用餐时宜当让人 315

第二十四节 寺内能否用餐 315

第二十五节 论站着吃喝 315

第二十六节 南瓜 315

第二十七节 肉 315

第二十八节 肉的优质部分 315

第二十九节 烤肉 315

第三十节 腌肉 316

第三十一节 肝和脾 316

第三十二节 盐 316

第三十三节 醋 316

第三十四节 橄榄油 316

第三十五节 奶子 316

第三十六节 甜食 316

第三十七节 黄瓜与椰枣 317

第三十八节 干椰枣 317

第三十九节 初熟的果实 317

第四十节 生椰枣与干椰枣 317

第四十一节 禁止一口吃两枚椰枣 317

第四十二节 检查干椰枣 317

第四十三节 椰枣就奶油 317

第四十四节 精粉 317

第四十五节 细面 318

第四十六节 甜糕 318

第四十七节 大饼加黄油 318

第四十八节 小麦饼 318

第四十九节 大麦饼 318

第五十节 食饮宜当适度,饱食属于可憎 319

第五十一节 追求口福属于浪费 319

第五十二节 禁止弃扔食物 319

第五十三节 祈求安拉祜祐免遭饥馑 319

第五十四节 晚餐 319

第五十五节 待客 319

第五十六节 客人看到可憎之事宜当返回 319

第五十七节 油与肉 320

第五十八节 论“做肉汁时多加点水” 320

第五十九节 葱蒜和韭菜 320

第六十节 奶酪和奶油 320

第六十一节 水果 320

第六十二节 禁止趴着吃喝 320

第三十二章 饮料 321

第一节 酒是各种罪恶的钥匙 321

第二节 论“今世饮酒者,后世不得饮食” 321

第三节 酒徒 321

第四节 论“饮酒者的拜功不受准承” 321

第五节 酿酒之物 321

第六节 论“被诅咒的十种人” 321

第七节 禁止经营酒类 322

第八节 论巧立名目 322

第九节 论“凡致醉之物皆属非法” 322

第十节 论“量大致醉者,量小亦属非法” 322

第十一节 禁止混合酿造 322

第十二节 果汁的属性 322

第十三节 禁止酿造果汁的几种容器 323

第十四节 论上述容器的特许 323

第十五节 禁止用詹尔制作果汁 323

第十六节 容器宜当遮盖 323

第十七节 能否用银器喝水 323

第十八节 用三口气喝水 324

第十九节 禁止撩起皮囊口喝水 324

第二十节 禁止从皮囊口喝水 324

第二十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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