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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立法与法律体系  敕例、法典与唐法系源流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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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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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楼劲著
  • 出 版 社:中国社科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4
  • ISBN:9787516149256
  • 页数:760 页
图书介绍:本书讨论了魏晋南北朝立法与法律体系的主要脉络及一系列重要问题。全书围绕制敕与法典的关系这个帝制时代法制的根本问题,着眼于敕例编纂立法化和法典化进程的起伏,构勒了从魏晋以来制定法作用和地位越益突出,直至唐初形成《律》、《令》、《格》、《式》四部法典统一指导举国行政的格局,再到盛唐以后这一格局迅速瓦解,整个法律体系重新开始以各种敕例为中心来整合和发展的历程。明确该时期立法与法律体系发展的这一主线,对于进一步认识法典在中华法系中的作用和地位,揭示我国古代法制传统要在敕例和重在司法的特色,据以修正和完善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魏晋南北朝隋唐立法与法律体系 敕例、法典与唐法系源流 下》目录

下卷 373

第八章 《律》、《令》、《格》、《式》体系的形成 373

第一节 武德“新格”及所谓“武德式”的相关问题 374

一 基本史料及问题的由来 374

二 唐高祖两次定“格”至武德七年已采入新《律》 377

三 《新唐书·艺文志》关于“武德式”的孤证不能成立 382

四 “五十三条格”确有某种承前启后地位 387

第二节 贞观十一年立法史料及《贞观式》之有无问题 389

一 贞观所定《律》、《令》、《格》在记载中并无问题 390

二 《旧唐书·刑法志》载贞观立法的文句错杂 392

三 《旧志》之误的原因及与之同源的一组史料 394

四 关于“贞观式”的另外两条记载及其分析 402

五 贞观十一年前后的立法趋势 411

六 关于贞观立法的几点认识 413

第三节 永徽二年《律》、《令》、《格》、《式》体系的形成 415

一 永徽开创《律》、《令》、《格》、《式》体系的关键所在 415

二 永徽所定《律》、《令》、《格》、《式》体系的基本状况 422

三 永徽以后《律》、《令》、《格》、《式》体系的调整完善 427

第九章 开元前后《格》、《式》的基本性状 433

第一节 《散颁格》和《式》的形态和共性 434

一 《散颁格》和《式》皆为法典而非敕例汇编 435

二 《散颁格》和《式》的另一些共性 439

第二节 《留司格》形态及相关问题 443

一 《留司格》踪迹的探寻 443

二 《通典》附存的“《开元格》”佚文性质判断 446

三 《留司格》形态的相对原始 450

第三节 《格》、《式》编纂的要点 456

一 《格》、《式》的编纂对象和编排方式 456

二 “格后敕”与《格》的编纂 458

三 敕例的另一形成途径与《式》的编纂 462

四 《格》、《式》的编纂与条文数量 468

五 关于《格》、《式》编纂问题的归结 472

第四节 《格》、《式》的作用、性质和地位 474

一 《格》、《式》均可补充《律》、《令》 474

二 《格》、《式》与《律》、《令》的效力、位阶大体相当 482

三 “别格”之所指及相关问题 486

四 《式》的条、款结构及其“纲要”与“细则”并存 490

五 “别式”之所指及相关问题 496

第五节 对唐前期《律》、《令》、《格》、《式》体系的几点认识 501

一 《唐六典》和《新唐书·刑法志》所述之得失 501

二 几点总结 504

第十章 《律》、《令》、《格》、《式》体系的变迁 507

第一节 类似《格》、《式》的几种法规及《格后长行敕》的编纂 508

一 “选格”、“举格”及“长行旨”、“烽式” 508

二 “格后长行敕”及其相关问题 514

第二节 《格式律令事类》的编纂与《大中刑律统类》 520

一 “《格式律令事类》”的编纂背景 521

二 “《格式律令事类》”的体例 527

三 “《格式律令事类》”的后续之举 533

第三节 长行敕的删定编纂与开元二十六年至唐末立法 536

一 开元以后的七次通盘立法 537

二 对中唐以来立法的几点认识 550

第四节 唐后期立法与法律体系之变 552

一 德宗对立法体制的两点调整 552

二 敕例及“长行敕”效力和地位的上升 557

三 “一切取最向后敕为定”及其解释 562

四 关于唐前、后期敕例及长行敕作用和地位的几点认识 565

第十一章 宋初三朝的“例”与规范形态的变迁——以礼例为中心的考察 567

第一节 礼例表述方式和含义的庞杂 568

一 “礼例”的指称和表述方式 568

二 “例”的庞杂和内涵不定 573

第二节 礼例的构成、援引及其反映的问题 578

一 宋初所援“礼例”中包括了前朝旧制 578

二 礼例可兼指礼典及《令》、《式》规定 583

三 以制敕为“例”和因习惯相承为“例” 587

第三节 礼例发展升华的趋向和相应的制度形态 592

一 著于现有《令》、《式》或编入《编敕》 592

二 “条例”的修撰 597

三 “著为定例” 605

第四节 例册、例簿的编纂和礼书的新形态 612

一 承敕编纂例册 613

二 各部门自编例簿 615

三 例簿、册的收录范围和作用 617

四 礼书类同“例册”的新趋势 619

第五节 辨所谓“淳化令式” 622

一 淳化并未立法而仅校改违碍文字 623

二 后唐仅存的唐代法书文本及相关认识 626

第十二章 中古“制定法运动”与“法律儒家化”进程 629

第一节 中古“制定法运动”及其兴衰起伏 629

一 魏晋时期制定法运动的开启 630

二 制定法运动在南北朝时期的展开 634

三 唐初以来制定法运动走向顶峰 647

四 制定法运动的迅速跌落和衰变 655

五 关于魏晋至隋唐制定法运动的几点认识 658

第二节 “儒家化进程”与魏晋以来的“制定法运动” 660

一 推进魏晋以来制定法运动的若干因素 660

二 “法律儒家化”命题及其内涵和背景 674

三 法律儒家化与制定法运动的关联 678

四 古文经学与法律儒家化及制定法运动 688

五 修礼典与定《律》、《令》的相互驱动 692

第三节 儒家化北支传统与制定法运动的高涨 698

一 北朝法律儒家化与制定法运动的同步发展 699

二 儒家化、汉化改革的缠绕与制定法运动的逐步推进 700

三 托古改制的三次高峰与制定法运动的逐浪高涨 708

四 关于北朝法律儒家化与制定法运动的几点认识 714

第四节 儒家化进程的终结与制定法运动的衰落 717

一 汉化的完成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 718

二 经本经解趋于统一及其对法律儒家化进程的影响 722

三 礼典与法典的制作及礼、法关系的厘定 733

四 法律儒家化的终结与制定法运动的衰落 741

跋语 敕例、法典与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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