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消费法典PDF电子书下载
- 电子书积分:13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孙平编译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2
- ISBN:9787562043515
- 页数:392 页
立法部分 4
第一卷 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合同的成立 4
第一篇 消费者的知情权 4
第一章 一般告知义务(第L111-1至L111-3条) 4
第二章 介绍和说明的方式(第L112-1至L112-11条) 6
第三章 销售价格和销售条件(第L113-1至L113-5条) 8
第四章 交货期限的通知(第114-1条) 10
第五章 产品和服务的增值 10
第一节 原产地名称 10
第一分节 定义(第L115-1条) 10
第二分节 行政保护程序(第L115-2至L115-7条) 10
第三分节 司法保护程序(第L115-8至L115-15条) 11
第四分节 轻罪诉讼(第L115-16至L115-18条) 13
第二节 产地和质量的其他辨别标识 14
第一分节 红色标签(第L115-19至L115-20条) 14
第二分节 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受保护的地理标识、传统特产质量保证书(第L115-21至L115-22条) 14
第三分节 生态农业(第L115-23至L115-24条) 15
第三节 合格证明(第L115-25至L115-26条) 16
第四节 第一至三节规定犯罪的调查和证明(第L115-26-1条) 16
第五节 农业、林业、食品或海洋领域之外的其他服务和产品的认证(第L115-27至L115-33条) 17
第二篇 商业活动 19
开篇章 不正当商业活动(第L120-1条) 19
第一章 被管理的商业活动 19
第一节 欺诈性商业活动和广告 19
第一分节 欺诈性商业活动(第L121-1至L121-7条) 19
第二分节 广告(第L121-8至L121-15-4条) 23
第二节 远程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 26
第一分节 关于非金融服务合同的规定(第L121-16至L121-20-7条) 26
第二分节 关于金融服务合同的特别规定(第L121-20-8至L121-20-14条) 31
第三分节 共同规定(第L121-20-15至L121-20-16条) 34
第三节 上门推销(第L121-21至L121-33条) 34
第四节 直销(第L121-34条) 37
第五节 有奖销售或服务(第L121-35条) 38
第六节 广告彩票(第L121-36至L121-41条) 38
第七节 打折公告(空缺) 39
第八节 涉及婴儿制品的广告和商业活动(第L121-50至L121-53条) 39
第九节 分期使用财产合同、长期休假产品合同、转卖合同和交换合同(第L121-60至L121-79-5条) 40
第十节 面包师的称谓和面包店的招牌(第L121-80至L121-82条) 46
第十一节 电子通讯服务合同(第L121-83至L121-85条) 47
第十二节 电力或天然气的供应合同(第L121-86至L121-94条) 51
第十三节 搬家运输合同(第L121-95至L121-96条) 54
第二章 非法商业活动 55
第一节 拒绝和附条件销售或服务(第L122-1条) 55
第二节 无预订的销售和服务(第L122-3至L122-5条) 55
第三节 “滚雪球式”的销售或服务(第L122-6至L122-7条) 56
第四节 滥用弱势地位(第L122-8至L122-10条) 57
第五节 强制性商业活动(第L122-11至L122-15条) 58
第三章 海外规定(第L123-1至L123-5条) 59
第三篇 合同的一般条款 61
第一章 定金和部分付款(第L131-1至L131-3条) 61
第二章 滥设条款 61
针对滥设条款的消费者保护(第L132-1条) 61
第三章 合同的解释和形式(第L133-1至L133-2条) 62
第四章 合同的交付(第L134-1至L134-2条) 63
第五章 滥设条款的法律冲突(第L135-1条) 63
第六章 合同的延续(第L136-1条) 63
第七章 时效(第L137-1至L137-2条) 64
第八章 海外规定(第L138-1条) 64
第四篇 公务人员的权力和司法诉讼 65
第一章 公务人员权力和司法诉讼的特别规定(第L141-1至L141-6条) 65
第二章 海外规定(第L142-1) 67
第二卷 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和安全性 70
第一篇 符合性 70
第一章 一般规定 70
第一节 适用范围(第L211-1至L211-3条) 70
第二节 符合性的法定保证(第L211-4至L211-14条) 70
第三节 商业质量保证(第L211-15至L211-16条) 72
第四节 共同规定(第L211-17条) 73
第五节 居住在欧共体成员国的购买者适用的规定(第L211-18条) 73
第六节 售后服务的特别规定(第L211-19至L211-22条) 73
第二章 符合性的一般义务(第L212-1条) 74
第三章 欺诈和假冒 74
第一节 欺骗(第L213-1至L213-2-1条) 74
第二节 假冒行为和相关轻罪(第L213-3至L213-4条) 75
第三节 法定累犯(第L213-5至L213-6条) 76
第四章 实施措施(第L214-1至L214-3条) 78
第五章 调查权 80
第一节 有资格的机关(第L215-1至L215-2-3条) 80
第二节 调查和证明(第L215-3至L215-4条) 82
第三节 紧急措施(第L215-5至L215-8条) 83
第四节 鉴定(第L215-9至L215-17条) 85
第六章 共同规定(第L216-1至L216-12条) 88
第七章 特殊规定(第L217-1至L217-11条) 91
第八章 行政管理措施 9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93
第一分节 调查权(第L218-1至L218-1-1条) 93
第二分节 关于机构、产品和服务的措施(第L218-2至L218-5-2条) 94
第二节 电离处理产品的机构(第L218-6条) 95
第三节 刑事规定(第L218-7条) 96
第二篇 安全性 97
第一章 预防(第L221-1至L221-11条) 97
第二章 符合性的评估标准(第L222-1至L222-3条) 101
第三章 被2004年7月9日第2004-670号法令废除(空缺) 101
第四章 被2010年7月1日第2010-737号法令废除(空缺) 102
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L225-1条) 102
第三卷 负债 104
第一篇 信贷 104
第一章 消费信贷 104
第一节 适用范围(第L311-1至L311-3条) 104
第二节 广告(第L311-4至L311-5条) 106
第三节 借入人的先合同知情权(第L311-6至L311-7条) 108
第四节 给予借入人的解释及其偿还能力的评估(第L311-8至L311-10-1条) 108
第五节 信贷合同的成立(第L311-11至L311-17-1条) 109
第六节 合同提及的信息(第L311-18至L311-20条) 112
第七节 信贷合同的履行(第L311-21至L311-26条) 113
第八节 无偿信贷(第L311-27至L311-29条) 116
第九节 划拨信贷(第L311-30至L311-41条) 116
第十节 账户透支交易(第L311-42至L311-47条) 119
第十一节 处罚(第L311-48至L311-51条) 120
第十二节 程序(第L311-52条) 122
第二章 不动产信贷 122
第一节 适用范围(第L312-1至L312-3条) 122
第二节 广告(第L312-4至L312-6条) 123
第三节 信贷合同(第L312-7至L312-14-2条) 124
第四节 主合同(第L312-15至L312-20条) 127
第五节 信贷的提前偿还和借入人的违约 128
第一分节 提前偿还(第L312-21条) 128
第二分节 借入人的违约(第L312-22条) 129
第三分节 共同规定(第L312-23条) 129
第六节 租售和附销售承诺的租赁(第L312-24至L312-31条) 129
第七节 处罚(第L312-32至L312-35条) 131
第八节 程序(第L312-36条) 132
第三章 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共同规定 132
第一节 利率 132
第一分节 实际总费率(第L313-1至L313-2条) 132
第二分节 高利贷利率(第L313-3至L313-5条) 133
第二节 个人担保(第L313-7至L313-10-1条) 134
第三节 销售商的报酬(第L313-11条) 135
第四节 宽限期(第L313-12条) 136
第五节 汇票和可转让票据(第L313-13条) 136
第六节 可重新设置抵押担保的信贷(第L313-14至L313-14-2条) 136
第七节 信贷重组(第L313-15条) 137
第八节 实施规定(第L313-16条) 138
第九节 公共秩序规定(第L313-17条) 138
第四章 终身抵押贷款 138
第一节 定义和适用范围(第L314-1至L314-2条) 138
第二节 商业活动(第L314-3至L314-4条) 139
第三节 信贷合同(第L314-5至L314-8条) 139
第四节 债务极限(第L314-9条) 141
第五节 提前偿还(第L314-10至L314-12条) 141
第六节 交易结束(第L314-13至L314-14条) 142
第七节 处罚(第L314-15至L314-19条) 142
第八节 实施规定(第L314-20条) 143
第五章 海外规定 144
第一节 信贷消费(第L315-1条) 144
第二节 不动产信贷(第L315-2至L315-4条) 144
第三节 消费信贷和不动产信贷的共同规定(第L315-5至L315-10条) 144
第四节 终身抵押贷款(第L315-11条) 145
第二篇 中介活动 146
第一章 债务人和借入人的保护 146
第一节 协议无效(第L321-1条) 146
第二节 广告(第L321-2至L321-4条) 146
第二章 其他规定(第L322-1至L322-3条) 147
第三章 海外规定(L323-1条) 148
第三篇 超负债状况的处理(第L330-1条) 149
第一章 个人超负债委员会的程序(第L331-1至L331-12条) 150
第二章 执行法官处理超负债状况的职权 157
第一节 法官对超负债委员会要求或建议的措施的监督(第L332-1至L332-4条) 157
第二节 个人恢复程序(第L332-5至L332-12条) 158
第三章 共同规定(第L333-1至L333-6条) 161
第三章(乙) 有限责任个体企业主超负债状况处理的特别规定(第L333-7条) 165
第四章 海外规定 166
第一节 马约特岛适用的规定(第L334-1至L334-3条) 166
第二节 新喀里多尼亚岛适用的规定(第L334-4至L334-6条) 167
第三节 法属波里尼西亚适用的规定(第L334-7条) 168
第四节 瓦利斯群岛和富图纳群岛适用的规定(第L334-8至L334-10条) 169
第五节 圣巴泰勒米岛和圣马丁岛适用的规定(第L334-11条) 170
第六节 圣皮埃尔和米克隆岛适用的规定(第L334-12条) 170
第四篇 保证(第L341-1至L341-6条) 171
第四卷 消费者协会 174
第一篇 协会的批准 174
第一章 协会(第L411-1条) 174
第二章 消费合作公司(第L412-1条) 174
第二篇 协会的司法诉讼 175
第一章 消费者集体利益的诉讼 175
第一节 民事诉讼(第L421-1至L421-5条) 175
第二节 停止非法行为的诉讼(第L421-6条) 176
第三节 参与诉讼(第L421-7条) 176
第四节 共同规定(第L421-8至L421-9条) 176
第二章 联合代表诉讼(第L422-1至L422-3条) 177
第五卷 机构 180
第一篇 商议机构 180
第一章 国家消费委员会(空缺) 180
第二章 省级消费委员会(空缺) 180
第二篇 行政协调机构 181
第一章 消费部际委员会(空缺) 181
第二章 消费部际集团(空缺) 181
第三篇 国家消费研究院 182
第一章 行政组织(第L531-1至L531-4条) 182
第二章 咨询机构(空缺) 182
第三章 财务方面的规定(空缺) 182
第四章 国家消费研究院的相关委员会(第L534-1至L534-10条) 183
第四篇 国家食品委员会 185
第一章 (第L541-1条) 185
第二章 (空缺) 185
第五篇 统一分析方法总委员会 186
第一章 (空缺) 186
第二章 (空缺) 186
第六篇 试验室 187
第一章 任务(第L561-1条) 187
第二章 运行(第L562-1条) 187
条例部分 192
第一卷 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合同的成立 192
第一篇 消费者的知情权 192
第一章 一般告知义务(空缺) 192
第二章 介绍和说明的方式(第R112-1至R112-31条) 192
第三章 销售价格和销售条件(第R113-1条) 206
第四章 交货期限的通知(第R114-1条) 206
第五章 产品和服务的增值 207
第一节 原产地名称(空缺) 207
第二节 食品和农产品的标识和证明(空缺) 207
第三节 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受保护的地理标识和特产证明(空缺) 207
第四节 农业、林业、食品或海洋领域以外的其他服务和产品的认证(第R115-1至R115-3条) 207
第二篇 商业活动 208
第一章 被管理的商业活动 208
第一节 广告(空缺) 208
第二节 远程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 208
第一分节 关于非金融服务合同的规定(第R121-1至R121-2条) 208
第二分节 关于金融服务合同的特别规定(第R121-2-1至R121-2-5条) 209
第三节 上门推销(第R121-3至R121-6条) 211
第四节 被1999年6月16日第99-513号政令废除(空缺) 212
第五节 有奖销售或服务(第R121-8至R121-10条) 212
第六节 广告彩票(第R121-11至R121-13条) 213
第七节 打折公告(空缺) 214
第八节 涉及婴儿制品的广告和商业活动(空缺) 214
第九节 (空缺) 214
第十节 (空缺) 214
第十一节 (空缺) 214
第十二节 电力或天然气的供应合同(第R121-14至R121-21条) 214
第二章 非法商业活动 216
第一节 拒绝和附条件销售或提供服务(空缺) 216
第二节 无预订的销售(第R122-1条) 216
第三节 “滚雪球式”的销售或服务(空缺) 217
第四节 滥用弱势地位(空缺) 217
第三篇 合同的一般条款 218
第一章 定金和部分付款(空缺) 218
第二章 滥设条款 218
第一节 针对滥设条款的消费者保护(第R132-1至R132-2-1条) 218
第二节 滥设条款管理委员会(空缺) 221
第三章 合同的解释和形式(空缺) 221
第四章 合同的交付(第R134-1条) 221
第五章 滥设条款的法律冲突(空缺) 221
第四篇 公务人员的权力和司法诉讼 222
第一章 公务人员的权力和司法诉讼的特别规定(第R141-1至R141-5条) 222
第二章 简易民事诉讼程序(第R142-1至R142-2条) 223
第二卷 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228
第一篇 符合性 228
第一章 一般规定 228
第一节 法定保证(空缺) 228
第二节 约定保证的特别规定(第R211-1至R211-5条) 228
第二章 符合性的一般义务(空缺) 229
第三章 欺诈和假冒(空缺) 229
第四章 实施措施 229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R214-1条) 229
第二节 食品和动物食品的标签与介绍(第R214-2条) 229
第三节 新食品和新食品成分(第R214-3条) 230
第四节 转基因有机体(第R214-4条) 230
第五节 酒精饮料(第R214-5条) 230
第六节 人类食品添加剂、酶和香味调料(第R214-6条) 231
第七节 食品中维生素、矿物质和某些其他物质的添加(第R214-7条) 232
第八节 污染物质(第R214-8条) 232
第九节 水果和蔬菜(第R214-9条) 233
第十节 橄榄油和普通餐用橄榄(第R214-10条) 233
第十一节 禽蛋和禽肉(第R214-11条) 234
第十二节 奶产品、初乳和奶油或非奶油原料(第R214-12条) 234
第十三节 渔业产品(第R214-13条) 235
第十四节 牛肉、羊肉和猪肉(第R214-14条) 236
第十四(乙)节 肉馅和肉类产品(第R214-14-1条) 237
第十四(丙)节 胶原和明胶(第R214-14-2条) 237
第十五节 增值方式(第R214-15条) 237
第十六节 蔬菜源或动物源食品和蔬菜源或动物源动物食品之中或之上农药残留的最大限度(第R214-16条) 238
第十七节 速冻食品的运输工具和仓储场所的温度管理(第R214-17条) 239
第十八节 用于接触食品的器材和物品(R214-18条) 239
第十九节 化肥(第R214-19条) 240
第二十节 洗涤剂(第R214-20条) 240
第二十一节 动物食品(第R214-21条) 240
第二十二节 第L.214-1条第5项提到的产品、食品和动物食品的卫生(R214-22条) 241
第五章 调查权 241
第一节 有资格的机关(第R215-1条) 241
第二节 调查和证明(第R215-2至D215-16条) 241
第三节 被2005年12月27日第2005-1701号政令废除(空缺) 246
第四节 鉴定(第R215-18至R215-23条) 246
第五节 符合性的欧共体标识(空缺) 248
第六章 共同规定(第R216-2至R216-3条) 248
第七章 特殊规定(第R217-1条) 249
第八章 行政管理措施(第R218-1条) 250
第二篇 安全性 251
第一章 被2005年12月27日第2005-1701号政令废除(空缺) 251
第二章 公务人员的授权和权力(空缺) 251
第三章 处罚(第R223-1至R223-5条) 251
第四章 消费者安全委员会(空缺) 252
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D225-2条) 252
第三卷 负债 254
第一篇 信贷 254
第一章 消费信贷 254
第一节 广告(第D311-1至D311-2条) 254
第二节 借入人的先合同知情权(第R311-3条) 255
第三节 信贷合同的成立(第R311-4至D311-4-3条) 256
第四节 合同提及的信息(第R311-5至D311-7条) 260
第五节 信贷合同的履行(空缺) 262
第六节 划拨信贷(第D311-8至D311-10-3条) 262
第七节 账户透支交易(R311-11至R311-13条) 264
第八节 处罚(空缺)(第D311-14条) 265
第二章 不动产信贷 266
第一节 适用范围(空缺) 266
第二节 广告(空缺) 266
第三节 信贷合同(第R312-1条) 266
第四节 主合同(空缺) 266
第五节 信贷的提前偿还和借入人的违约 266
第一分节 提前偿还(第R312-2条) 266
第二分节 借入人的违约(第R312-3条) 267
第三分节 共同规定(空缺) 267
第六节 租售和附销售承诺的租赁(第R312-4条) 267
第七节 处罚(空缺) 267
第八节 程序(空缺) 267
第三章 共同规定 267
第一节 利率 267
第一分节 实际总费率(第R313-1至R313-5条) 267
第二分节 高利贷利率(第D313-6至D313-9条) 269
第二节 保证人(空缺) 270
第三节 销售商的报酬(第R313-10条) 270
第四节 宽限期(空缺) 271
第五节 汇票和可转让的票据(空缺) 271
第六节 调查权(空缺) 271
第七节 信贷重组(第R313-11条) 271
第四章 终身抵押贷款(第R314-1至R314-2条) 271
第五章 海外规定(第R315-1条) 272
第二篇 债务支付的中介活动(空缺) 273
第三篇 超负债状况的处理 274
开篇章 超负债程序的机关 274
第一节 个人超负债委员会 274
第一段 委员会的地域分布(第R331-1条) 274
第二段 委员会的组成(第R331-2至R331-6条) 274
第三段 委员会的运行(第R331-7至R331-7-2条) 275
第四段 委员会的程序(第R331-8至R331-8-4条) 276
第二节 小审法院法官(第R331-9至R331-9-4条) 277
第一章 超负债状况处理申请的可受理性 279
第一节 申请可受理性的审查(第R331-10至R331-10-1条) 279
第二节 执行程序和报酬权转让的暂停和禁止(第R331-11至R331-11-3条) 280
第三节 驱逐措施的暂停(第R331-12条) 282
第二章 负债清单 282
第一节 委员会制定的负债清单(第R332-1至R332-2条) 282
第二节 债权的核实(第R332-3至R332-4条) 283
第三节 最终确定的负债清单(第R332-5条) 283
第三章 案卷的去向(第R333-1至R333-3条) 284
第四章 处理措施 285
第一节 共同规定(第R334-1条) 285
第二节 协议计划(第R334-2至R334-3条) 286
第三节 普通处理措施 286
第一段 要求或建议的措施(第R334-4至R334-13条) 286
第二段 普通处理措施的争议(第R334-14至R334-18条) 289
第四节 个人恢复程序 290
第一分节 无司法清算的个人恢复程序 290
第一段 无司法清算的个人恢复措施的建议(第R334-19至R334-23条) 290
第二段 无司法清算的个人恢复措施建议的争议(第R334-24至R334-27条) 291
第二分节 附带司法清算的个人恢复程序 292
第一段 程序的开启(第R334-28至R334-35条) 292
第二段 债权的申报与确定(第R334-36至R334-40条) 294
第三段 债务人财产清算 295
第一分段 一般规定(第R334-41至R334-47条) 295
第二分段 不动产拍卖销售的特别规定(第R334-48至R334-60条) 297
第三分段 资产收益的分配(第R334-61至R334-71条) 301
第四段 程序的终结(第R334-72至R334-73条) 303
第五段 计划(第R334-74至R334-75条) 303
第三分节 无司法清算的个人恢复程序和附带司法清算的个人恢复程序的共同规定(第R334-76至R334-77条) 304
第五章 共同规定(第R335-1至R335-4条) 304
第六章 海外规定 305
第一节 马约特岛的特别规定(第R336-1条) 305
第二节 新喀里多尼亚岛适用的规定(第R336-2至R336-3条) 307
第三节 瓦利斯群岛和富图纳群岛适用的规定(第R336-4条) 311
第四节 圣巴泰勒米岛和圣马丁岛的特别规定(第R336-5至R336-6条) 313
第五节 圣皮埃尔和米克隆岛的特别规定(第R336-7至R336-8条) 314
第四篇 其他规定(第R333-5条) 316
第四卷 消费者协会 318
第一篇 协会的批准 318
第一章 协会(第R411-1至R411-7条) 318
第二章 消费合作公司(空缺) 319
第二篇 协会的司法诉讼 320
第一章 消费者集体利益的诉讼(空缺) 320
第二章 联合代表诉讼(第R422-1至R422-10条) 320
第三篇 协会的特别承认(第R431-1至R431-3条) 322
第五卷 机构 324
第一篇 商议机构 324
第一章 国家消费委员会 324
第一节 任务和职责(第D511-1至D511-4条) 324
第二节 组成和组织(第D511-5至D511-11-1条) 325
第三节 运行(第D511-12至D511-17条) 326
第二章 省级消费委员会(空缺) 327
第二篇 行政协调机构 328
第一章 消费部际委员会(第D521-1至D521-2条) 328
第二章 消费部际集团(第D522-1至D522-4条) 328
第三篇 国家消费研究院 330
第一章 组织和行政管理(第R531-1至R531-10条) 330
第二章 咨询机关(第R532-1条) 334
第三章 财务和会计规定(第R533-1至R533-6条) 335
第四章 为国家消费研究院设置的委员会 336
第一节 滥设条款管理委员会(第R534-1至R534-4条) 336
第二节 消费者安全委员会(第R534-5至R534-10条) 337
第三节 消费调解委员会(第R534-11至R534-12条) 338
第四节 为国家消费研究院设置的委员会的共同规定(第R534-13至R534-17条) 339
第四篇 国家食品委员会(第D541-1至D541-7条) 342
第五篇 统一分析方法总委员会(空缺) 345
第六篇 试验室(空缺) 346
附件: 347
第R113-1条的附件(第R113-1条的附件条款) 347
第一卷第一篇第二章的附件(附件Ⅰ至Ⅳ条款) 347
第R211-2条的附件(第R211-2条的附件条款) 352
第R311-3条的附件(第R311-3条的附件条款) 355
第R311-4条的附件(第R311-4条的附件条款) 359
第R311-5-1条的附件(第R311-5-1条的附件条款) 360
第R311-6条的附件(附件条款典型范本一至六) 362
第R311-7条的附件(第R311-7条的附件条款) 386
第R311-11条的附件(第R311-11条的附件条款) 387
第R.313-1条的附件(第R.313-1条的附件条款) 390
第R313-1-1条的附件(第R313-1-1条的附件条款) 391
- 《有机食品消费》魏胜,霍红著 2019
- 《中国文化消费水平提升问题研究》高莉莉著 2019
-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家庭能源消费研究》谢伦裕著 2019
- 《云南民众消费史研究 1911-1949版》蒋枝偶著 2018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经典著作编译与传播研究》王海军著 2019
- 《轻歌剧 咏叹调精选 周文楠编译作品集》周文楠编译 2018
- 《网络负面口碑对消费者态度的积极影响研究》张洁梅,赫梦莹,孔维铮著 2019
- 《新生代消费者要什么》(美)格雷格·L.威特,(美)德里克·E.贝尔德著 2019
- 《中国黑猪产业品牌培育与消费升级研究报告》王晓红,唐振闯 20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典 注释法典 1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编 2018
- 《大学计算机实验指导及习题解答》曹成志,宋长龙 2019
- 《中国当代乡土小说文库 本乡本土》(中国)刘玉堂 2019
- 《异质性条件下技术创新最优市场结构研究 以中国高技术产业为例》千慧雄 2019
- 《中国铁路人 第三届现实主义网络文学征文大赛一等奖》恒传录著 2019
- 《莼江曲谱 2 中国昆曲博物馆藏稀见昆剧手抄曲谱汇编之一》郭腊梅主编;孙伊婷副主编;孙文明,孙伊婷编委;中国昆曲博物馆编 2018
- 《中国制造业绿色供应链发展研究报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2019
- 《中国陈设艺术史》赵囡囡著 2019
- 《指向核心素养 北京十一学校名师教学设计 英语 七年级 上 配人教版》周志英总主编 2019
- 《《走近科学》精选丛书 中国UFO悬案调查》郭之文 2019
- 《大学生心理健康与人生发展》王琳责任编辑;(中国)肖宇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