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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文集  逻辑研究  第2卷  现象学与认识论研究  第1部分
胡塞尔文集  逻辑研究  第2卷  现象学与认识论研究  第1部分

胡塞尔文集 逻辑研究 第2卷 现象学与认识论研究 第1部分PDF电子书下载

哲学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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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倪梁康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2017
  • ISBN:7100126304
  • 页数:975 页
图书介绍: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一书共分两卷,第一卷“纯粹逻辑学导引”发表于1900年;第二卷“现象学和认识论研究”发表于1901年,由六项研究组成,前五项研究构成第二卷的上册,第六项研究单独构成第二卷的下册。全书的德文原版共有一千三百多页。1913年,在经胡塞尔本人做了较大程度的修改之后,《逻辑研究》又发行了第二版。中译本根据《胡塞尔全集》考证版译出,分别标明第一、二版的差异。 《逻辑研究》在双重意义上是“划时代”的: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它与本世纪同龄,它的第一版发表于1900/01年,可以说是本世纪的一声开门礼炮;而二十世纪的结束也就意味着《逻辑研究》百年效果史的完成。另一方面,《逻辑研究》的发表意味着哲学史上一个新的时代之开辟,狄尔泰甚至将它誉为“哲学自康德以来所做出的第一个伟大进步”。波亨斯基在五十年代曾将《逻辑研究》看作是“对二十世纪哲学的最大丰富”,这在今天来看也不能算是夸张。海德格尔虽然对其老师时有批评,但他始终承认对《逻辑研究》之研究构成他哲学的一个关键出发点,他的“现象学之路”绝大部分是围绕这部著作展开;他对此书的迷恋,或者说,从此书中发出的“魔力”甚至“一直延伸到它的版式和扉页这些
《胡塞尔文集 逻辑研究 第2卷 现象学与认识论研究 第1部分》目录

逻辑研究 339

第二卷 现象学与认识论研究 339

第一部分 339

引论 339

第1节 现象学研究对于认识批判的准备和纯粹逻辑学的澄清而言的必然性 339

第2节 对这些研究目标的澄清 341

第3节 纯粹现象学分析的困难 348

第4节 对逻辑体验的语法方面的关注之必要性 352

第5节 对下列分析研究之主要目标的标示 355

第6节 补充 357

第7节 认识论研究的无前提性原则 360

第一研究 表达与含义 369

第一章 本质性的区分 369

第1节 符号这个概念的双重含义 369

第2节 指示的本质 370

第3节 指明与证明 372

第4节 附录:指示产生于联想 376

第5节 表达作为有含义的符号。从表达中分离出一个不属于表达的意义 378

第6节 属于表达本身的现象学区别和意向区别问题 379

第7节 在交往作用中的表达 380

第8节 在孤独心灵生活中的表达 383

第9节 从现象学上区分物理的表达显现、意义给予的行为与意义充实的行为 385

第10节 含义意向行为的现象学统一 387

第11节 观念的区分:首先是对表达与作为观念统一的含义的观念区分 391

第12节 续论:被表达的对象性 394

第13节 含义与对象关系之间的联系 398

第14节 内容作为对象、作为充实的意义和作为完全的意义或含义 399

第15节 与这些区别有关的关于含义与无含义之说法的歧义性 401

第16节 续论:含义与共称 407

第二章 对含义赋予行为的特征刻画 412

第17节 描画性的想象图像被误认作含义 412

第18节 续论:论据与反论据 414

第19节 无直观的理解 418

第20节 无直观的思维与符号的“代表作用” 420

第21节 考虑这样一个必然性:为了澄清含义和为了认识建基于含义之中的真理而必须回返到对应性直观上去 422

第22节 不同的理解特征与“相识性质性” 425

第23节 表述中的统觉和直观表象中的统觉 427

第三章 语词含义的偏差与含义统一的观念性 430

第24节 引论 430

第25节 传诉内容与名称内容之间的相合关系 431

第26节 本质上机遇性的表达与客观的表达 432

第27节 其他类型的有偏差的表达 441

第28节 含义的偏差作为意指的偏差 443

第29节 纯粹逻辑学与观念含义 446

第四章 含义体验的现象学内容和观念内容 452

第30节 在心理学意义上的表达性的体验内容与在统一含义意义上的表达性的体验内容 452

第31节 意指的行为特征与观念-同一的含义 454

第32节 含义的观念性不是在规范意义上的理想性 457

第33节 “含义”与种类意义上的“概念”这两个概念并不相合 458

第34节 含义在意指的行为中并不对象性地被意识到 459

第35节 含义“自身”和表达性的含义 461

第二研究 种类的观念统一与现代抽象理论 465

引论 465

第一章 普遍对象与普遍性意识 467

第1节 普遍对象是在一种与个体行为有本质差异的行为中被意识到 467

第2节 普遍对象之说法的必不可少性 469

第3节 种类的统一是否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非本真的统一。同一性和相同性 472

第4节 对将观念统一还原为分散的杂多这一做法的异议 473

第5节 续论:J.St.穆勒与H.斯宾塞之间的争论 476

第6节 向下面各章的过渡 480

第二章 以心理学方式对普遍之物所做的实在设定 483

第7节 以形而上学方式和心理学方式对普遍之物的实在设定。唯名论 483

第8节 一个迷惑人的思路 485

第9节 洛克的抽象观念学说 488

第10节 批评 490

第11节 洛克的普遍三角形 496

第12节 共同图像说 500

第三章 抽象与注意力 502

第13节 唯名论理论将抽象理解为注意力的功用 502

第14节 指责,这些指责同时也涉及任何一种形式的唯名论。a)一种对目标点的描述性确定的缺陷 505

第15节 b)现代唯名论的起源是对洛克关于普遍观念之学说的过度反应。这种唯名论的本质特征与通过注意力进行抽象的学说 509

第16节 c)心理学作用的普遍性和作为含义形式的普遍性。普遍之物与一个范围之关系的不同意义 513

第17节 d)在唯名论批判上的运用 517

第18节 关于作为总体化力量的注意力的学说 518

第19节 批评。a)对一个特征因素的关注并不取消它的个体性 520

第20节 批评。b)对来自几何学思维的论据之反驳 523

第21节 对被直观对象的一个不独立的因素之关注与对相应的种类属性之关注之间的区别 525

第22节 在对注意力的现象学分析中的基本缺陷 528

第23节 关于注意力的有意义说法不仅包含了直观领域,而且也包含了思维的整个领域 531

第四章 抽象与代现 537

第24节 普遍表象作为思维经济的技艺手段 537

第25节 普遍代现是否可以作为普遍表象的本质特征而被运用 540

第26节 续论:普遍性意识的各种变异与感性直观 543

第27节 普遍代现的合理意义 546

第28节 代现作为代表。洛克与贝克莱 547

第29节 对贝克莱的代现论的批判 550

第30节 续论:贝克莱从几何学证明过程中得出的论据 553

第31节 被指出的这些谬误的主要起源 555

第五章 关于休谟抽象理论的现象学研究 559

第32节 休谟对贝克莱的依赖性 559

第33节 休谟对抽象观念的批判及其误认的结果。他对现象学要点的忽略 560

第34节 休谟的研究与两个问题的回溯关系 564

第35节 休谟抽象论的主导原则、结论和阐述性思想 566

第36节 休谟关于“理性的区分”的学说,对此学说的温和诠释和极端诠释 568

第37节 对这门学说之极端诠释的指责 572

注释 578

第38节 怀疑从抽象的部分内容被转用到所有部分一般上 580

第39节 对怀疑的最后提升以及对它的反驳 583

附论:现代休谟主义 586

第六章 对各种抽象和抽象物的概念的划分 596

第40节 对两种关于抽象和抽象物的概念的混淆,一种是与不独立的部分内容有关的抽象和抽象物概念,另一种是与种类有关的抽象和抽象物概念 596

第41节 对围绕不独立内容概念的各种概念之划分 599

第42节 对围绕种类概念的各种概念之划分 602

第三研究 关于整体与部分的学说 609

引论 609

第一章 独立对象与不独立对象的区别 611

第1节 复合对象与简单对象,有环节对象与无环节对象 611

第2节 引入对不独立对象和独立对象(内容)的划分 613

第3节 不独立内容的不可分性 616

第4节 根据施通普夫所做的事例分析 618

第5节 对不可分性这一概念的客观规定 622

第6节 续论:与对一个流行规定之批判相联结 625

第7节 通过引入纯粹规律概念和纯粹属概念来更明确地刻划我们的规定 627

第7节 a 独立的和不独立的观念 631

第8节 将独立内容与不独立内容之间的区别分离于直观上突出的内容和直观上融合的内容之间的区别 631

第9节 续论:指明融合现象的更广泛领域 634

第10节 属于各种不独立性的规律之杂多性 639

第11节 这种“质料”规律与“形式”规律或“分析”规律的区别 643

第12节 有关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基本规定 646

第13节 相对的独立性和不独立性 650

第二章 关于一门整体与部分的纯粹形式之理论的思想 657

第14节 奠基概念与相关的原理 657

第15节 转向对更重要的部分关系的考察 660

第16节 相互间奠基和单方面奠基,间接奠基和直接奠基 661

第17节 对块片、因素、物理部分、抽象、具体这些概念的精确规定 664

第18节 一个整体的间接部分和直接部分的区别 666

第19节 这个区别的一个新的意义:整体的较切近和较疏远的部分 668

第20节 彼此相对较切近和较疏远的部分 672

第21节 借助于奠基概念来精确地规定整体与部分的确切概念及其本质类别 674

第22节 感性的统一形式与整体 676

第23节 范畴的统一形式与整体 683

第24节 整体和部分的纯粹形式类型。先天理论的假设 686

第25节 有关通过对整体之因素的分片来对整体进行分片的补充 690

第四研究 独立的与不独立的含义的区别以及纯粹语法学的观念 701

引论 701

第1节 简单的与复合的含义 703

第2节 含义的复合性是否仅仅是对象复合性的反映 704

第3节 含义的复合性与具体意指的复合性。被蕴含的含义 705

第4节 关于复合表达的“合义”组成部分之有含义性问题 711

第5节 独立的与不独立的含义。感性语词部分的不独立性与表达性语词部分的不独立性 715

第6节 其他区分的对立。不完备的、异常简略的和欠缺的表达 718

第7节 将不独立含义理解为被奠基的内容 720

第8节 这个观点的困难。a)含义的不独立性是否只是在于被意指对象的不独立性 723

第9节 b)对被分离出的合义之理解 725

第10节 含义复合体中的先天规律性 727

第11节 各种指责。植根于表达或含义本质之中的含义变异 733

第12节 无意义与背谬 738

第13节 含义复合体的规律与纯粹逻辑-语法学的形式论 740

第14节 须避免的无意义的规律与须避免的背谬的规律。纯粹逻辑语法学的观念 747

注释 754

第五研究 关于意向体验及其“内容” 761

引论 761

第一章 意识作为自我的现象学组成与意识作为内感知 764

第1节 意识这个术语的多义性 764

第2节 一、意识作为自我体验的实项-现象学统一。体验的概念 765

第3节 现象学的体验概念和通俗的体验概念 771

第4节 体验着的意识与被体验的内容之间的关系不是现象学特有的关系种类 773

第5节 二、“内”意识作为内感知 775

第6节 第一个意识概念起源于第二个意识概念 778

第7节 心理学与自然科学的相互划界 781

第8节 纯粹自我与被意识性 782

第二章 意识作为意向体验 789

第9节 布伦塔诺对“心理现象”划界之意义 789

第10节 作为“意向体验”的行为所具有的描述性特征 792

第11节 对那些在术语上相近的误释的抵制:a)“心灵的”或“内在的”客体 797

第12节 b)行为以及意识或自我与对象的关系 803

第13节 对我们的术语的确定 806

第14节 对将行为设定为一类在描述上被奠基的体验之做法的疑虑 809

第15节 同一现象学属(并且尤其是感受这个属)的体验是否能够一部分是行为,一部分是非行为 817

a)是否存在着意向感受 818

b)是否存在着非意向感受。对感受感觉与感受行为的区分 823

第16节 描述内容与意向内容的区分 828

第17节 在意向对象意义上的意向内容 832

第18节 简单的与复合的行为、奠基性的与被奠基的行为 835

第19节 在复合行为中注意力的作用。以语音与意义之间的现象学关系为例 838

第20节 一个行为的质性与质料之间的区别 845

第21节 意向本质与含义本质 852

第11节 与第20节 的附录 对“图像论”和关于行为的“内在”对象之学说的批判 858

第三章 行为的质料与基础性的表象 865

第22节 行为的质料与质性之间的关系问题 865

第23节 将质料理解为一个“单纯表象”的奠基行为 867

第24节 困难。区分各个质性属的问题 871

第25节 对这两种解答之可能性的更详细分析 875

第26节 对被倡议的观点的斟酌与拒绝 879

第27节 直接直观的证据。感知表象与感知 881

第28节 对判断方面的事态的特别研究 888

第29节 续论:对实事状态之单纯表象的“承认”或“赞同” 891

补充 896

第30节 将同一的语词理解和语句理解理解为“单纯表象” 897

第31节 对我们的观点的最后一个指责。单纯的表象与孤立的质料 900

第四章 在特别顾及判断理论的情况下对奠基性表象所做的研究 904

第32节 表象这个词的双重意义以及“每一个行为都通过一个表象行为而被奠基”这个命题所具有的被误认的明见性 904

第33节 根据一个新的表象概念而对这个命题所做的修正。指称与陈述 907

第34节 困难。名称的概念。设定的与非设定的名称 911

第35节 称谓设定与判断。判断是否能够成为称谓行为的部分 917

第36节 续论:陈述是否能够作为完整的名称起作用 923

第五章 关于判断学说的进一步研究。“表象”作为称谓行为和陈述行为的质性统一属 931

第37节 以下研究的目的。客体化行为的概念 931

第38节 客体化行为的质性差异与质料差异 934

第39节 在客体化行为意义上的表象及其质性变异 941

第40节 续论:质性变异与想象变异 946

第41节 对关于表象作为所有行为之基础的命题的新解释。客体化行为作为质料的第一性载者 952

第42节 进一步的阐述。组合行为的基本命题 954

第43节 回顾以往对这个被探讨的命题的阐述 958

第六章 表象与内容这两个术语所具有的最重要歧义之汇总 960

第44节 “表象” 960

第45节 “表象内容” 969

注释 970

译者附记 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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