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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新论  修订10版
商事法新论  修订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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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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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王立中著
  • 出 版 社: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9571452258
  • 页数:385 页
图书介绍:
《商事法新论 修订10版》目录

第一编 绪论 1

第一章 商事法之意义 3

第二章 商事法与民法之关系 4

第三章 商事法之特质 5

第四章 我国商事法之沿革 7

第二编 商业登记法 9

第一章 商业之概念 11

第一节 商业之意义 11

第二节 商业之类别 11

第三节 商业之负责人 12

第二章 商业登记 13

第一节 商业登记之意义 13

第二节 商业登记之目的 13

第三节 商业登记之种类 14

第四节 商业登记之程序 16

第五节 商业登记之撤销及废止 18

第三章 商业名称 20

第一节 商号之意义 20

第二节 商号之选定 20

第三节 商号之登记 21

第三编 公司法 23

第一章 总则 25

第一节 公司之意义 25

第二节 公司之种类 26

第三节 公司之名称及住所 27

第一项 公司之名称 27

第二项 公司之住所 28

第四节 公司之能力 29

第一项 公司之权利能力 29

第二项 公司之行为能力 30

第三项 公司之侵权行为能力 30

第五节 公司之负责人 31

第六节 公司之经理人 32

第一项 经理人之意义及设置 32

第二项 经理人之委任解任及报酬 32

第三项 经理人之职权及义务 33

第七节 公司之设立 34

第一项 公司设立之概念 34

第二项 公司设立之要件 34

第三项 公司设立之登记 35

第八节 公司之监督 36

第九节 公司之解散 37

第一项 公司解散之意义 37

第二项 公司解散之事由 38

第三项 解散之登记 39

第二章 无限公司 40

第一节 无限公司之意义 40

第二节 无限公司之设立 41

第三节 无限公司之内部关系 42

第一项 股东之出资 42

第二项 业务之执行 43

第三项 章程之变更 44

第四项 竞业之禁止 45

第五项 出资之转让 45

第四节 无限公司之对外关系 45

第一项 公司之代表 46

第二项 股东之责任 47

第三项 资本之充实 48

第五节 无限公司之退股 48

第一项 退股之事由 48

第二项 退股之效力 49

第六节 无限公司之解散合并及变更组织 50

第一项 无限公司之解散 50

第二项 无限公司之合并 51

第三项 无限公司之变更组织 51

第七节 无限公司之清算 52

第一项 清算之概念 52

第二项 清算人之任免 52

第三项 清算人之职务及权限 53

第四项 清算之完结 55

第五项 清算人与公司之关系 56

第三章 有限公司 57

第一节 有限公司之意义 57

第二节 有限公司之设立 57

第三节 有限公司之内部关系 58

第一项 股东之出资 58

第二项 业务之执行 60

第三项 业务之监察 62

第四项 股东之表决权 62

第四节 有限公司之对外关系 62

第一项 公司之代表 62

第二项 股东之责任 63

第五节 有限公司之会计 63

第一项 决算表册 63

第二项 盈余公积 64

第三项 盈余分派 64

第六节 有限公司之变更组织 65

第七节 有限公司之变更章程合并解散及清算 65

第四章 两合公司 66

第一节 两合公司之意义 66

第二节 两合公司之设立 67

第三节 两合公司之内部关系 67

第一项 股东之出资 67

第二项 业务之执行 68

第三项 章程之变更 69

第四项 竞业之禁止 69

第五项 出资之转让 69

第四节 两合公司之对外关系 70

第一项 公司之代表 70

第二项 股东之责任 70

第五节 两合公司之退股 71

第六节 两合公司之合并解散及变更组织 72

第七节 两合公司之清算 72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74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意义 74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之原则 75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设立 76

第一项 发起人 76

第二项 订立章程 76

第三项 设立程序 78

第四项 设立登记之效力 84

第五项 发起人之责任 84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86

第一项 股份之意义 86

第二项 股份之金额 86

第三项 特别股之发行 86

第四项 股份之共有 87

第五项 股份之收取与销除 88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 89

第一项 股票之概念 89

第二项 股票之发行 90

第三项 股票之转让 91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 92

第一项 股东名簿 92

第二项 股东之权利义务 92

第七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机关 93

第一项 股东会 93

第二项 董事及董事会 101

第三项 监察人 110

第八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会计 112

第一项 会计之査核 112

第二项 股息及红利之分派 114

第三项 公积之提存 116

第九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债 117

第一项 公司债之概念 117

第二项 公司债之种类 118

第三项 公司债之发行 118

第四项 公司债之募集 119

第五项 公司债之债券 123

第六项 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公司债 124

第七项 公司债用途之变更 125

第八项 公司债债权人会议 125

第十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新股 126

第一项 发行新股之概念 126

第二项 新股认购权 128

第三项 公开发行新股之限制及禁止 129

第四项 发行新股之程序 130

第十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变更章程 133

第一项 变更章程之决议 133

第二项 增加资本 134

第三项 减少资本 134

第十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重整 135

第一项 重整之概念 135

第二项 重整之声请 135

第三项 重整之裁定 137

第四项 关系人会议 143

第五项 重整计画 144

第六项 重整之完成 148

第十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解散、合并及分割 148

第一项 股份有限公司之解散 148

第二项 股份有限公司之合并及分割 149

第十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 153

第一项 清算之概念 153

第二项 普通清算 154

第三项 特别清算 157

第六章 关系企业 164

第一节 关系企业之概念 164

第二节 关系企业之损害赔偿请求权 165

第三节 控制公司对其从属公司行使债权之限制 167

第四节 投资状况公开化及相互投资公司行使表决权之限制 167

第五节 持有他公司股份或出资额之计算方式 169

第六节 关系报告书及合并财务报表之编制 169

第七章 外国公司 170

第一节 外国公司之概念 170

第二节 外国公司之认许 170

第三节 外国公司之负责人 171

第四节 外国公司之监督 171

第五节 外国公司认许之撤回、撤销及清算 172

第六节 未认许外国公司之备案 173

第八章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 175

第一节 公司登记与认许之概念 175

第二节 公司登记及认许之共通程序 175

第三节 规费 177

第九章 附则 178

第四编 票据法 179

第一章 通则 181

第一节 票据之概念 181

第二节 票据之性质 182

第三节 票据行为 184

第一项 票据行为概念 184

第二项 票据行为之方式 185

第三项 票据行为之签名 187

第四项 票据行为之独立 187

第五项 票据行为之代理 188

第四节 票据之抗辩 188

第五节 票据权利之取得 189

第六节 票据权利之行使及保全 190

第七节 票据之伪造及变造 190

第一项 票据之伪造 190

第二项 票据之变造 191

第八节 票据之涂销 192

第九节 票据之丧失 192

第十节 票据之消减时效 193

第一项 消灭时效之期间 193

第二项 利得偿还请求权 194

第十一节 票据之黏单 195

第二章 汇票 196

第一节 发票及款式 196

第二节 背书 199

第一项 背书之概念 199

第二项 背书之款式 199

第三项 背书之禁止 201

第四项 背书之连续 201

第五项 背书之涂销 202

第六项 特种背书 202

第三节 承兑 203

第一项 承兑之概念 203

第二项 承兑之款式 203

第三项 承兑之提示 205

第四项 承兑之延期及撤销 206

第五项 承兑之效力 206

第四节 参加承兑 206

第一项 参加承兑之概念 206

第二项 参加承兑之款式 207

第三项 参加承兑之效力 208

第五节 保证 208

第一项 保证之概念 208

第二项 保证之款式 209

第三项 保证之效力 210

第六节 到期日 211

第一项 到期日之概念 211

第二项 到期日之计算 212

第七节 付款 212

第一项 付款之概念 212

第二项 付款之提示 213

第三项 付款之延期及标的 213

第四项 付款之效力 214

第八节 参加付款 215

第一项 参加付款之概念 215

第二项 参加付款之程序 215

第三项 参加付款之效力 217

第九节 追索权 218

第一项 追索权之概念 218

第二项 追索权行使之原因 218

第三项 追索权行使之程序 219

第四项 追索权之效力 221

第五项 回头汇票 223

第十节 拒绝证书 224

第一项 拒绝证书之概念 224

第二项 拒绝证书之作成 225

第十一节 复本 226

第一项 复本之概念 226

第二项 复本之发行及款式 227

第三项 复本之效力 227

第十二节 誊本 228

第一项 誊本之概念 228

第二项 誊本之发行及款式 228

第三项 誊本之效力 229

第三章 本票 230

第一节 发票及款式 230

第二节 本票发票人之责任 231

第三节 本票之见票 231

第四节 本票之强制执行 231

第五节 汇票规定之准用 232

第四章 支票 234

第一节 发票及款式 234

第一项 支票之发行 234

第二项 支票之款式 235

第二节 支票之提示 235

第一项 提示之期限 235

第二项 提示之效力 236

第三节 支票之付款 237

第一项 提示期限经过后之付款 237

第二项 一部付款 237

第三项 转账或抵销 238

第四节 保付支票 238

第五节 平行线支票 239

第六节 滥发支票之制裁 240

第七节 汇票规定之准用 242

第五编 海商法 243

第一章 通则 245

第一节 船舶之意义 245

第二节 不适用海商法之船舶 245

第三节 船舶之特性 246

第四节 船舶之强制执行 248

第五节 法律之适用 248

第二章 船舶 250

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 250

第一项 船舶所有权之范围 250

第二项 船舶所有权之移转 251

第三项 造船之破产 251

第四项 船舶之共有 252

第二节 船舶所有人之限制责任 254

第三节 海事优先权 256

第四节 船舶抵押权 259

第三章 运送 261

第一节 货物运送 261

第一项 货物运送契约之概念 261

第二项 货物运送契约之种类 261

第三项 货物运送契约之订立 262

第四项 货物运送契约之解除 263

第五项 货物运送契约之效力 264

第六项 载货证券 269

第二节 旅客运送 272

第一项 旅客运送契约之概念 272

第二项 旅客运送契约之订立 272

第三项 旅客运送契约之解除 272

第四项 旅客运送契约之效力 273

第三节 船舶拖带 274

第四章 船舶碰撞 276

第一节 船舶碰撞之概念 276

第二节 船舶碰撞之责任 276

第三节 船舶碰撞之处理 277

第五章 海难救助 279

第一节 海难救助之概念 279

第二节 对人救助 279

第三节 对物救助 280

第六章 共同海损 282

第一节 共同海损之概念 282

第二节 共同海损之范围 283

第三节 共同海损之分担 284

第四节 共同海损之效力 285

第六编 保险法 287

第一章 总则 289

第一节 保险法之概念 289

第二节 保险之意义 290

第三节 保险之种类 291

第四节 复保险与再保险 293

第一项 复保险 293

第二项 再保险 294

第二章 保险契约 296

第一节 保险契约之概念 296

第二节 保险契约之主体 297

第一项 保险契约之当事人 297

第二项 保险契约之关系人 299

第三项 保险契约之辅助人 299

第三节 保险契约之客体 301

第一项 保险利益之概念 301

第二项 保险利益之种类 302

第三项 保险利益之移转 303

第四节 保险契约之成立 304

第一项 保险契约之订立 304

第二项 保险契约之内容 305

第五节 保险契约之效力 307

第一项 对于要保人及被保险人之效力 307

第二项 对于保险人之效力 311

第六节 保险契约之变动 314

第一项 保险契约之变更、停止与恢复 314

第二项 保险契约之无效与失效 316

第三项 保险契约之解除与终止 317

第七节 保险契约之消灭时效 320

第三章 财产保险 322

第一节 火灾保险 322

第一项 火灾保险之概念 322

第二项 火灾保险之种类 322

第三项 保险价额与保险金额 324

第四项 火灾保险损失之估计 325

第五项 火灾及人寿保险规定之准用 326

第二节 海上保险 327

第一项 海上保险之概念 327

第二项 海上保险之标的 327

第三项 海上保险之保险期间 328

第四项 海上保险之保险价额 328

第五项 海上保险之损失估计 329

第六项 海上保险契约之效力 330

第七项 海上保险契约之消灭 332

第八项 海上保险之委付 332

第三节 陆空保险 334

第一项 陆空保险之概念 334

第二项 陆空保险之记载事项 334

第三项 陆空保险之保险期间 335

第四项 陆空保险契约之效力 335

第四节 责任保险 335

第一项 责任保险之概念 335

第二项 必要费用之负檐 336

第三项 保险利益之归属 336

第四项 保险人之参预权 336

第五项 保险金额之给付 337

第四节之一 保证保险 337

第一项 保证保险之概念 337

第二项 保证保险之记载事项 338

第五节 其他财产保险 338

第一项 其他财产保险之概念 338

第二项 其他财产保险之效力 339

第四章 人身保险 341

第一节 人寿保险 341

第一项 人寿保险之概念 341

第二项 人寿保险之种类 341

第三项 人寿保险契约之订立 343

第四项 人寿保险之受益人 344

第五项 人寿保险契约之效力 345

第二节 健康保险 349

第一项 健康保险之概念 349

第二项 健康保险契约之特别规定 349

第三项 人寿保险规定之准用 350

第三节 伤害保险 351

第一项 伤害保险之概念 351

第二项 伤害保险之特别规定 351

第三项 人寿保险规定之准用 352

第四节 年金保险 352

第一项 年金保险之念 352

第二项 年金保险之特别规定 353

第三项 人寿保险规定之准用 353

第五章 保险业 355

第一节 通则 355

第一项 保险业之概念 355

第二项 保险业之组织 355

第三项 保险业之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 357

第四项 同业公会 358

第二节 保险业之监督 359

第一项 保险业营业之限制 359

第二项 保险业资金之监督 362

第三项 保险业经营之监督 365

第四项 保险业之接管 373

第五项 保险业之清理 376

第三节 罚则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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