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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与立法的关系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与立法的关系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与立法的关系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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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郝建臻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1
  • ISBN:9787511815637
  • 页数:261 页
图书介绍:本书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行政与立法关系的一般理论,并对世界上几种典型政体中的行政与立法关系进行分析比较。第二部分,分两个阶段对香港回归之前的行政与立法关系进行历史回顾和梳理,介绍从传统政治阶段的总督专制到过渡期随着代议制改革的推行对行政与立法关系的影响之间发生的政制嬗变。第三部分,对香港基本法设计中的行政与立法关系进行规范分析和立法原意阐释。第四部分,对香港回归后的行政与立法关系的发展进行总结,归纳行政主导原则受到严重挑战的表现形式和带来的影响,分析导致行政主导原则受到严重冲击的原因。第五部分,对协调和改善香港特区行政与立法关系,维护行政主导,实现强政励治提出建议。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与立法的关系》目录

引言 1

一、本书写作缘起 1

二、写作目的和意义 3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4

四、研究方法 5

第一章 行政与立法关系的理论与制度 7

第一节 行政与立法关系的一般理论 7

一、同一关系 8

二、从属关系 9

三、平行关系 10

第二节 世界各国行政与立法关系的制度实践 13

一、英国的议会内阁制 13

二、美国的总统制 15

三、法国的半总统半议会制 16

四、瑞士的委员会制 19

五、中国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20

六、对以上五种政体中行政与立法关系的分析比较 23

第二章 香港回归之前的行政与立法关系 29

第一节 传统政治阶段中的香港行政与立法关系 29

一、香港的政治体制 31

二、香港行政与立法的关系 32

第二节 过渡期香港的行政与立法关系 34

一、港英当局代议制改革中的行政与立法关系 34

二、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对香港行政立法关系的影响 38

第三章《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区政制中行政与立法的关系 42

第一节《基本法》设计政治体制的指导原则 42

一、符合“一国两制”方针与《中英联合声明》的精神 42

二、有利于维护和促进香港的繁荣稳定 43

三、兼顾香港社会各阶层的意志和利益 45

四、批判地吸收原有政制中的优点 45

五、逐步发展适合于香港的民主参与 47

第二节 行政主导 48

一、何谓行政主导 48

二、香港的政治体制为什么要以行政为主导 49

三、行政主导在《基本法》中的具体体现 51

第三节 行政与立法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54

一、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的制约 54

二、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制约 55

三、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相互配合 57

第四章 回归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与立法关系的博弈 60

第一节 回归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的总体发展 60

一、行政长官选举稳步推进 60

二、立法会选举民主化不断提升 61

三、建立行政问责制度 62

四、行政与立法关系总体良好 64

第二节 行政主导原则受到严重挑战 65

一、行政主导原则受到严重挑战的表现 65

二、行政主导原则遭受严重挑战带来的影响 77

第三节 行政主导原则遭受严重挑战的原因分析 82

一、政制结构性矛盾导致行政长官缺乏稳定支持 82

二、《基本法》法理矛盾导致立法会权力不断扩大 88

三、港人缺乏国家认同导致行政长官左右为难 96

四、缺乏健康的政治文化导致不能凝聚政治共识 99

五、行政失误给了泛民主派可乘之机 101

六、外国势力的干预使行政立法矛盾愈加复杂化 102

第五章 理顺行政与立法关系,巩固行政主导 107

第一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的原则 107

一、与香港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相协调 107

二、有利于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的均衡参与 114

三、有利于行政主导体制的有效运行 116

四、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117

第二节 普选行政长官,提高其认受性 120

一、普选行政长官的必然选择 120

二、关于普选概念的理解 121

三、关于普选利弊的争论 123

四、普选行政长官的模式选择 130

五、普选行政长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137

第三节 保留功能议席,保持均衡参与 139

一、取消功能界别议席的观点 140

二、保留功能界别议席的必要性分析 142

三、保留功能界别议席的可行性分析 148

四、对立法会进行两院制改造的制度评估 149

五、改变产生方式——功能议席的“普选适应” 153

六、功能议席普选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155

第四节 正视政党存在,建立执政联盟 157

一、政党与政党政治 158

二、香港政党的发展及其特点 159

三、反对在香港推行政党政治的观点 165

四、在香港推行政党政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66

五、建立执政联盟,维护行政主导 170

第五节 落实沟通管道,加强议行协调 177

一、增强委任制度,提供参政机会 177

二、改革行政会议,发挥协调职能 179

三、改进方式方法,加强议行沟通 180

四、发挥中央政府在协调香港行政立法关系中的作用 181

第六节 优化间接因素,为实现行政主导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187

一、重视发展经济,优先改善民生 187

二、重视传媒作用,树立政府形象 192

三、发展爱国爱港力量,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195

四、促进国民意识教育,实现“人心回归” 199

五、通过外交途径,减少国外因素对港事务干涉 200

结语 201

附录 20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03

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224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办法 225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227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 229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 231

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 233

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235

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 236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237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 238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238

参考文献 250

后记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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