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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根据地的经济立法
革命根据地的经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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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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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张希坡著
  • 出 版 社: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4
  • ISBN:7560116523
  • 页数:301 页
图书介绍:
《革命根据地的经济立法》目录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和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运动中产生的早期经济法规 1

第一节 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制度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的经济斗争纲领 1

一、资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掠夺 1

(一)强索巨额赔款 1

(二)瓜分势力范围,操纵中国经济命脉 2

(三)控制中国海关实权 3

二、军阀豪绅对人民残酷盘剥 4

(一)地租重 4

(二)利息高 4

(三)捐税多 5

(四)兵匪战乱不息 5

(五)天灾连年不断 5

三、中国劳动人民经济生活处境 6

四、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的经济斗争纲领确立了人民经济立法的指导方针 10

(一)对外经济斗争纲领 10

(二)对内经济斗争纲领 11

第二节 省港罢工委员会开创了工人阶级制定经济管理法规的先河 12

一、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省港罢工委员会是行使人民政权职能的临时革命组织 12

二、高举反帝爱国旗帜,独立自主地制定对外经济管理法规 14

(一)对香港等地实行“罢工、排货、封锁”政策 14

(二)实行对外出入口“特许证”制度 16

(三)对日、美、法等国的轮船店户复工复业管理办法 18

(四)反对广东海关税务司的无理干涉,决定征收海关“二五附加税”作为结束罢工的经费 19

三、加强工农联盟,解决农民渔户的实际困难 21

(一)省港罢工委员会特准宝安农民经过英界采购耕种管理办法 22

(二)省港罢工委员会关于咸鱼运输管理办法 23

四、实行工商联合战线,保障华侨正当利益 23

(一)对内实行出入口“特许证”制度 24

(二)撤销“特许证”,制定《善后条例》 24

(三)港澳船只回省复业管理办法 26

(四)关于保护华侨正当权益的文告 26

五、有关财政金融和交通事业管理法规 28

(一)财政管理法规 28

(二)财务审计制度 29

(三)没收财物保管拍卖办法 29

(四)广东金融管理措施 30

(五)关于筑路建港方面的法规 30

第三节 工农运动中有关组织合作社的规定 32

一、工人合作社 32

二、农民合作社 35

第四节 有关植树护林和改良农田水利的规定 39

一、关于植树护林的规定 39

二、关于改良农田水利的规定 40

第五节 有关税收金融的规定 41

一、废除苛捐杂税,确定经济改革原则 41

二、创建农民银行,发行新货币 42

第二章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民主政权的经济立法 44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创建,经济管理机关及其立法方针 44

一、革命根据地的开辟和工农民主政权的创建 44

二、国民经济管理机关的组织和职权 46

三、工农民主政权经济立法的基本方针 47

(一)保障红军给养和供给,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是苏区经济建设的目的和财政经济立法的指导方针 47

(二)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对外贸易和合作社 49

(三)发展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与奖励私人经济同时并进 50

(四)发展经济节省开支,反对贪污和浪费,是财政政策的基本方针 51

第二节 农林水利法规 51

一、农林水利机关组织法规 51

二、农业管理法规 53

(一)指导耕种,改土施肥 53

(二)开荒办法 54

(三)组织农业劳动互助社 55

三、兴修水利法规 56

四、植树护林法规 58

第三节 工商交通法规 59

一、国有工厂管理法规 59

(一)苏区国营工业的产生 59

(二)国有工厂管理条例 61

(三)国有工厂支部工作条例 62

二、交通邮电法规 63

(一)交通法规 63

(二)邮电法规 65

三、私营企业管理法规 67

(一)实行保护中小商人的政策 67

(二)工商业投资条例 67

(三)矿产开采权出租办法 68

第四节 合作社法规 69

一、合作的性质和主要法规 69

二、消费合作社章程的基本内容 71

三、粮食合作社简章的基本内容 72

四、生产合作社标准章程的基本内容 74

五、信用合作社章程的基本内容 75

第五节 财粮和审计法规 75

一、财政法规 75

(一)财政机关的组织机构和主要法规 75

(二)统一财政收支,建立预决算制度 77

(三)建立会计制度 78

(四)建立国库制度 79

(五)发行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公债 80

二、粮食法规 81

(一)粮食机关的组织法规 81

(二)粮食征收保管法规 82

三、审计法规 84

(一)审计机构的发展变化 84

(二)《审计条例》的主要内容 85

第六节 税收法规 87

一、农业税收 87

(一)土地税法 87

(二)山林税法 91

(三)农业税法的监督检查 92

二、商业税法 92

三、关税法 93

第七节 金融法规 95

一、工农银行的创建与发展及金融法规概述 95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前后的地方银行 96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和主要金融法规 96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暂行章程》的主要内容 99

(一)国家银行的性质与组织领导 99

(二)国家银行的业务 100

(三)决算及纯利分配 100

第三章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权的经济立法 102

第一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及经济立法的基本方针 102

一、抗日根据地的建立和抗日民主政权的发展 102

二、抗日民主政权经济立法的基本方针 103

(一)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财政经济工作的总方针 103

(二)发展农业生产为主,适当发展工商业和运输业 104

(三)提倡自力更生,开展军民大生产运动 105

(四)在发展生产中贯彻“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的方针 105

(五)在生产管理方面贯彻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方针 105

(六)在财政收支方面实行“开源节流”“精兵简政”的方针 106

(七)财政经济基本方针在各边区政府《施政纲领》中的体现 107

第二节 农林水利法规 109

一、陕甘宁边区的主要农业法规 109

二、晋察冀边区农业法规的主要内容 111

(一)晋察冀边区垦荒条例 111

(二)晋察冀边区修滩条例 112

(三)晋察边区兴修农田水利条例 113

三、抗日根据地的植树护林法规 117

(一)关于植树造林的规定 118

(二)关于森林保护的规定 118

(三)关于林木砍伐规定 119

(四)关于植树护林奖惩办法 119

第三节 合作社组织规程 120

一、组织合作社的指导方针及主要法规 120

(一)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及其指导方针 120

(二)陕甘宁边区生产合作社组织办法纲要 123

(三)《陕甘宁边区合作社联席会决议》的基本内容 124

二、《山东省合作社暂行规程》是根据地具有代表性的合作社法规 128

第四节 工业交通运输法规 130

一、公营工业的性质任务和工厂管理法规 132

(一)公营工业的性质任务和建设工业的重要意义 132

(二)陕甘宁边区的工厂管理法规 135

二、奖励私人投资实业、运输业的法规 136

(一)陕甘宁边区奖助实业投资条例 137

(二)陕甘宁边区发展私人交通运输业投资办法 138

(三)陕甘宁边区运输合作社奖惩办法 139

三、邮政法规 140

(一)陕甘宁边区邮政事业的发展变化 140

(二)陕甘宁边区通讯站章程的主要内容 140

(三)十八集团军、陕甘宁边区政府对于邮务问题的通令 142

第五节 商业贸易法规 143

一、陕甘宁边区商业贸易管理体制的变化和关于公营商店的决定 143

(一)陕甘宁边区商业贸易管理体制的变化及其组织规程 144

(二)陕甘宁边区关于公营商店的决定 144

二、盐业公司和土产公司章程 146

(一)陕甘宁边区光华盐业公司章程草案 146

(二)西北土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147

三、烟酒公卖章则 149

四、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 151

第六节 财政和审计法规 152

一、财政法规 153

(一)陕甘宁边区财政立法概况 153

(二)财政统筹统支办法 153

(三)财政预算决算制度 155

(四)金库制度 156

(五)各县市地方财政收入章程 157

(六)公产管理办法 158

(七)建设救国公债发行法 159

二、审计法规 161

(一)陕甘宁边区的审计机构和审计立法 161

(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审计机构和审计立法 163

第七节 金融法规 164

一、陕甘宁边区的金融机构和货币发行概况 164

二、陕甘宁边区金融管理法规的基本内容 166

(一)禁止法币流通的布告 166

(二)关于发行边币的训令 167

(三)审批法币出境施行细则 167

(四)破坏金融法令惩罚条例 168

三、敌后抗日根据地的货币发行和金融法规 168

第八节 税收法规 169

一、陕甘宁边区税收立法概况 169

二、陕甘宁边区税收管理体制 171

(一)税务机关的设置 171

(二)税务机关税款报解规则 172

(三)税务人员移交规则 173

(四)税务人员奖惩规则 173

三、陕甘宁边区税收法规的基本内容 174

(一)税收种类 174

(二)起征点和税率 175

(三)免税、减税和退税 176

(四)评议与复查 177

(五)违章处罚办法 177

第九节 征粮法规 179

一、陕甘宁边区征粮立法概况 179

二、陕甘宁边区粮政管理体制 183

(一)粮食局组织规程 183

(二)粮食仓库组织管理办法 183

(三)粮草票证领发使用办法 184

(四)统一使用斗秤办法 184

(五)仓库工作人员奖惩规则 184

三、陕甘宁边区征粮法规的基本内容 185

(一)关于征粮的政策标准 185

(二)征收范围 186

(三)征粮委员会 186

(四)减征或免征 186

(五)奖惩办法 187

四、粮食马乾支付规则 187

(一)审核制度 187

(二)编造办法 187

(三)编造时限 188

五、因征粮问题引发的一件雷击咒骂事件的启示及其若干史实的考证 188

(一)从毛泽东同志正确处理延安一件雷击咒骂事件应得到的启示 188

(二)对有关历史事实的考证 190

第十节 奖励发明创造优待技术人员办法 194

一、中共中央关于重视经济工作优待科技专家的决定 194

二、抗日民主政府奖励生产技术法规 195

(一)奖励条件 196

(二)奖励办法 196

(三)申批程序 196

三、抗日民主政府优待科技人员法规 197

四、陕甘宁边区优待国医条例 199

第四章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经济立法的新发展 201

第一节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发展及经济立法的指导方针 201

一、解放区的不断扩大和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发展 201

二、抗战胜利后中共中央关于经济建设的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决定 203

(一)1946年《中共中央关于工业政策的决定(草案)》 204

(二)中共中央《关于公营工业的发展方针》 205

(三)中共中央《关于私营工业的奖励办法》 205

(四)中共中央《关于敌伪工业的处理办法》 206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三大经济纲领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根本方针,是经济立法的基本指导原则 208

四、没收官僚资本、发展社会主义国营经济 210

(一)关于没收官僚资本的政策法令 210

(二)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的方针政策 212

五、关于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法令 214

第二节 农林水利畜牧业管理法规 217

一、农林水利管理机构及主要职权 217

二、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农业生产的规定 218

三、华北区1949年治水防汛指示 220

四、东北解放区的森林保护条例 221

(一)解放战争时期的林业立法概况 221

(二)《东北解放区森林保护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 222

五、晋察冀、陕甘宁边区发展畜牧业法规 223

(一)晋察冀边区保护家畜及奖励牧业条例 223

(二)陕甘宁边区发展牲畜暂行办法 224

第三节 工商、矿业、营造业管理法规 226

一、工商管理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226

二、华北区工商业营造业登记办法 227

三、北平市药商注册办法 228

四、北平市合作社登记办法 229

五、北平市摊贩管理办法 229

六、北平市煤矿开采管理条例 230

七、北平市建筑师和营造业管理规则 231

(一)北平市建筑师管理规则 231

(二)北平市营造业管理规则 232

第四节 交通运输业管理法规 234

一、交通管理机构及其主要职权 234

二、华北区、上海市船舶管理办法 235

三、公路、桥梁保护办法 236

(一)哈尔滨市道路、桥梁、河川保护条例 236

(二)哈尔滨市挖路暂行办法 237

(三)华北区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 238

(四)陕甘宁边区禁止铁轮大车在公路通行的命令 238

四、邮政电讯法规 239

(一)华北区对外通电办法 239

(二)华北区区外通邮办法 239

(三)华北区军邮组织和工作细则 240

第五节 财政和审计法规 242

一、财政法规 242

(一)财政机关和财政立法概况 242

(二)华北区财政会计规程 243

(三)华北区严禁在私人银号存款的训令 246

(四)华北人民政府金库条例 246

(五)华北区关于财物处理制度的训令 247

(六)华北级与平津两市包干供给制办法 248

二、审计法规 248

(一)解放区审计法规的发展变化 248

(二)《华北区审计规程》的基本内容 250

第六节 税收法规 253

一、税务机关组织规程和税收方针 253

(一)华北区税务机关组织规程 253

(二)华北区的税收方针和税收立法 254

二、各种税收法规的主要内容 254

(一)陕甘宁边区农业税条例 255

(二)华北区公营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 257

(三)陕甘宁边区营业税条例 258

(四)华北、陕甘宁边区进出口货物税条例 259

(五)北平市摊贩营业牌照税征收办法 262

(六)天津市房捐征收办法 262

(七)北平、天津市契税征收办法 263

第七节 金融法规 265

一、解放区银行货币的发展变化 265

二、解放区的金融管理法规 266

(一)晋察冀边区禁用伪“联银”券和以边币作为法定通货的布告 267

(二)华北人民政府为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货币的训令 267

(三)上海市军管会关于使用人民币及禁用“金圆券”的决定 268

(四)以中国人民银行及人民币统一全国货币制度 268

(五)禁止白银流通和金银管理办法 269

(六)华北区私营银钱业管理办法 271

(七)华北区区外汇兑办法 273

第八节 商标广告与奖励科技发明法规 274

一、商标注册法规 274

(一)商标注册立法概述 274

(二)商标注册法规的基本内容 275

二、天津市管理广告规则 280

三、奖励发明创造优待科技人员法规 282

(一)奖励发明创造优待科技人员的方针政策和主要立法 282

(二)哈尔滨市优待技术人员条例 283

(三)华北区奖励科学发明及技术改进条例 283

第九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 285

一、哈尔滨市房地产管理条例 285

(一)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办法 285

(二)哈尔滨市公有土地出租条例 286

(三)哈尔滨市禁止私拆建筑物的布告 288

二、关于公共房屋统一管理的规定 288

三、城市房屋房租的性质及其政策方针 289

(一)城市房屋和房租的性质 290

(二)城市房地产的基本政策和房屋纠纷的处理原则 292

四、北平市禁止滥建房棚和外侨房地产登记办法 293

(一)北平市取缔商民侵占公地建筑房屋登记 293

(二)北平市外侨房地产登记办法 294

第十节 对外经济管理法规 294

一、华北、华东区对外贸易管理办法 295

二、华北、华东区外汇管理办法 297

三、上海市外籍轮船进出管理办法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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