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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简释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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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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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徐兴邦等主编
  • 出 版 社:济南:黄河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2
  • ISBN:7801523954
  • 页数:352 页
图书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简释实用手册》目录

目录 1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

一、背叛国家罪 1

二、分裂国家罪 2

三、煽动分裂国家罪 3

四、武装叛乱、暴乱罪 4

五、颠覆国家政权罪 5

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6

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7

八、投敌叛变罪 8

九、叛逃罪 8

十、间谍罪 9

十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0

十二、资敌罪 11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3

一、放火罪 13

二、决水罪 14

三、爆炸罪 15

四、投放危险物质罪 16

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7

六、失火罪 17

七、过失决水罪 18

八、过失爆炸罪 19

九、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20

十、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

十一、破坏交通工具罪 21

十二、破坏交通设施罪 22

十三、破坏电力设备罪 23

十四、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4

十五、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25

十六、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26

十七、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27

十八、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7

十九、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28

二十、资助恐怖活动罪 29

二十一、劫持航空器罪 29

二十二、劫持船只、汽车罪 31

二十四、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32

二十三、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32

二十五、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33

二十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34

二十七、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35

二十八、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35

二十九、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36

三十、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37

三十一、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38

三十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39

三十三、丢失枪支不报罪 40

三十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40

三十五、重大飞行事故罪 41

三十六、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42

三十七、交通肇事罪 42

三十八、重大责任事故罪 43

三十九、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44

四十、危险物品肇事罪 45

四十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46

四十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47

四十三、消防责任事故罪 48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9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49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50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51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52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3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54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55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56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57

十、走私武器、弹药罪 58

十一、走私核材料罪 60

十二、走私假币罪 60

十三、走私文物罪 61

十四、走私贵重金属罪 62

十五、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63

十六、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63

十七、走私淫秽物品罪 64

十八、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65

十九、走私固体废物罪 67

二十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68

二十、虚报注册资本罪 68

二十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69

二十三、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70

二十四、妨害清算罪 71

二十五、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71

二十六、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72

二十七、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73

二十八、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74

二十九、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75

三十、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76

三十一、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76

三十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77

三十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78

三十四、伪造货币罪 79

三十五、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80

三十六、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81

三十七、持有、使用假币罪 81

三十八、变造货币罪 82

三十九、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83

四十、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84

四十一、高利转贷罪 84

四十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85

四十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86

四十四、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87

四十五、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88

四十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89

四十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90

四十八、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91

四十九、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92

五十、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93

五十一、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94

五十二、违法发放贷款罪 95

五十三、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96

五十四、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97

五十五、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98

五十六、逃汇罪 98

五十七、骗购外汇罪 99

五十八、洗钱罪 100

五十九、集资诈骗罪 101

六十、贷款诈骗罪 102

六十一、票据诈骗罪 103

六十二、金融凭证诈骗罪 104

六十三、信用证诈骗罪 105

六十四、信用卡诈骗罪 106

六十五、有价证券诈骗罪 107

六十六、保险诈骗罪 108

六十七、偷税罪 109

六十八、抗税罪 110

六十九、逃避追缴欠税罪 111

七十、骗取出口退税罪 112

七十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13

七十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14

七十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15

七十四、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16

七十五、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17

七十六、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17

七十七、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18

七十八、非法出售发票罪 119

七十九、假冒注册商标罪 119

八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120

八十一、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121

八十二、假冒专利罪 122

八十三、侵犯著作权罪 122

八十四、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123

八十五、侵犯商业秘密罪 124

八十六、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25

八十七、虚假广告罪 126

八十八、串通投标罪 127

八十九、合同诈骗罪 127

九十、非法经营罪 128

九十一、强迫交易罪 129

九十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130

九十三、倒卖车票、船票罪 131

九十四、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31

九十五、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32

九十六、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133

九十七、逃避商检罪 134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35

一、故意杀人罪 135

三、故意伤害罪 136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136

四、过失致人重伤罪 137

五、强奸罪 138

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139

七、猥亵儿童罪 140

八、非法拘禁罪 141

九、绑架罪 142

十、拐卖妇女、儿童罪 143

十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144

十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145

十三、诬告陷害罪 146

十四、强迫职工劳动罪 147

十五、非法搜查罪 148

十六、非法侵入住宅罪 149

十七、侮辱罪 149

十八、诽谤罪 150

十九、刑讯逼供罪 151

二十、暴力取证罪 152

二十一、虐待被监管人罪 152

二十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154

二十三、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155

二十四、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156

二十五、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156

二十六、侵犯通信自由罪 157

二十七、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158

二十九、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159

二十八、报复陷害罪 159

三十、破坏选举罪 160

三十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61

三十二、重婚罪 162

三十三、破坏军婚罪 163

三十四、虐待罪 164

三十五、遗弃罪 164

三十六、拐骗儿童罪 165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67

一、抢劫罪 167

二、盗窃罪 168

三、诈骗罪 170

四、抢夺罪 170

五、聚众哄抢罪 171

六、侵占罪 172

七、职务侵占罪 173

八、挪用资金罪 174

九、挪用特定款物罪 175

十、敲诈勒索罪 176

十一、故意毁坏财物罪 177

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 178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79

一、妨害公务罪 179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180

三、招摇撞骗罪 181

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181

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182

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183

八、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184

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184

九、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185

十、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186

十一、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187

十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187

十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88

十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89

十五、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190

十六、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190

十七、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191

十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192

十九、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193

二十一、聚众斗殴罪 194

二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194

二十二、寻衅滋事罪 195

二十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96

二十四、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197

二十五、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98

二十六、传授犯罪方法罪 199

二十七、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199

二十八、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200

二十九、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201

三十、侮辱国旗、国徽罪 201

三十一、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202

三十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203

三十三、聚众淫乱罪 204

三十五、盗窃、侮辱尸体罪 205

三十四、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205

三十六、赌博罪 206

三十七、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206

三十八、伪证罪 207

三十九、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208

四十、妨害作证罪 209

四十一、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210

四十二、打击报复证人罪 211

四十三、扰乱法庭秩序罪 211

四十四、窝藏、包庇罪 212

四十五、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213

四十六、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214

四十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14

四十八、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215

四十九、破坏监管秩序罪 216

五十、脱逃罪 217

五十一、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217

五十二、组织越狱罪 218

五十三、暴动越狱罪 219

五十四、聚众持械劫狱罪 220

五十五、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20

五十六、骗取出境证件罪 221

五十七、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222

五十八、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223

五十九、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23

六十、偷越国(边)境罪 224

六十一、破坏界碑、界桩罪 225

六十三、故意损毁文物罪 226

六十二、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226

六十四、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227

六十五、过失损毁文物罪 228

六十六、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228

六十七、倒卖文物罪 229

六十八、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230

六十九、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231

七十、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232

七十一、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232

七十二、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233

七十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34

七十五、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235

七十四、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235

七十六、非法组织卖血罪 236

七十七、强迫卖血罪 237

七十八、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238

七十九、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239

八十、医疗事故罪 239

八十一、非法行医罪 240

八十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241

八十三、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242

八十四、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242

八十五、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243

八十七、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245

八十八、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45

八十六、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245

八十九、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246

九十、非法狩猎罪 247

九十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48

九十二、非法采矿罪 249

九十三、破坏性采矿罪 250

九十四、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250

九十五、盗伐林木罪 251

九十六、滥伐林木罪 252

九十七、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253

九十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53

九十九、非法持有毒品罪 255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56

一○二、走私制毒物品罪 257

一○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257

一○三、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258

一○四、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259

一○五、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260

一○六、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261

一○七、强迫他人吸毒罪 262

一○八、容留他人吸毒罪 262

一○九、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263

一一○、组织卖淫罪 264

一一一、强迫卖淫罪 265

一一二、协助组织卖淫罪 265

一一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66

一一四、引诱幼女卖淫罪 267

一一七、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268

一一五、传播性病罪 268

一一六、嫖宿幼女罪 268

一一八、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269

一一九、传播淫秽物品罪 270

一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271

一二一、组织淫秽表演罪 271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273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273

二、阻碍军事行动罪 274

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274

四、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275

五、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276

六、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277

七、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278

八、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279

九、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280

十、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280

十一、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281

十二、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282

十三、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283

十四、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283

十五、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284

十六、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285

十七、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286

十八、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286

十九、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287

二十一、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288

二十、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288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290

一、贪污罪 290

二、挪用公款罪 292

三、受贿罪 293

四、单位受贿罪 294

五、行贿罪 295

六、对单位行贿罪 296

七、介绍贿赂罪 297

八、单位行贿罪 298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99

十、隐瞒境外存款罪 299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罪 300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罪 301

第九章 渎职罪 303

一、滥用职权罪 303

二、玩忽职守罪 304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304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305

五、徇私枉法罪 306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307

七、私放在押人员罪 308

八、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309

九、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309

十、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310

十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311

十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312

十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312

十四、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313

十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314

十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315

十七、环境监管失职罪 315

十八、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316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317

二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318

二十一、放纵走私罪 318

二十二、商检徇私舞弊罪 319

二十三、商检失职罪 319

二十四、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320

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321

二十五、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321

二十七、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322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323

二十九、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324

三十、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325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326

三十二、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326

三十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327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329

一、战时违抗命令罪 329

二、隐瞒、谎报军情罪 330

三、拒传、假传军令罪 330

四、投降罪 331

五、战时临阵脱逃罪 332

六、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333

七、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334

八、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334

九、违令作战消极罪 335

十、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336

十一、军人叛逃罪 336

十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337

十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338

十四、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339

十五、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340

十六、战时造谣惑众罪 340

十八、逃离部队罪 341

十七、战时自伤罪 341

十九、武器装备肇事罪 342

二十、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343

二十一、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344

二十二、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345

二十三、遗弃武器装备罪 345

二十四、遗失武器装备罪 346

二十五、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347

二十六、虐待部属罪 347

二十七、遗弃伤病军人罪 348

二十八、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349

二十九、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349

三十、私放俘虏罪 350

三十一、虐待俘虏罪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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