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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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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刘生荣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9
  • ISBN:7801073436
  • 页数:1394 页
图书介绍:
《施刑范典 下》目录
标签:主编

目录 735

第十三章 扰乱公共秩序罪 735

第一节 妨害公务罪 738

第二节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744

第三节 招摇撞骗罪 747

第四节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751

第五节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757

第六节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760

第七节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763

第八节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767

第九节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770

第十节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773

第十一节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774

第十二节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776

第十三节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778

第十四节 干扰无线电通讯罪 784

第十五节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786

第十六节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789

第十七节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793

第十八节 聚众斗殴罪 798

第十九节 寻衅滋事罪 805

第二十节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810

第二十一节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814

第二十二节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815

第二十三节 传授犯罪方法罪 817

第二十四节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821

第二十五节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824

第二十六节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827

第二十七节 侮辱国旗、国徽罪 828

第二十八节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831

第二十九节 聚众淫乱罪 835

第三十节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837

第三十一节 盗窃、侮辱尸体罪 839

第三十二节 赌博罪 841

第三十三节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843

第十四章 妨害司法罪 845

第一节 伪证罪 847

第二节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诉讼罪 851

第三节 妨害作证罪 856

第四节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860

第五节 打击报复证人罪 863

第六节 扰乱法庭秩序罪 868

第七节 窝藏、包庇罪 872

第八节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877

第九节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881

第十节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885

第十一节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891

第十二节 破坏监管秩序罪 894

第十三节 脱逃罪 898

第十四节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901

第十五节 组织越狱罪 904

第十六节 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 907

第十五章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911

第一节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913

第二节 骗取出境证件罪 917

第三节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920

第四节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923

第五节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925

第六节 偷越国(边)境罪 930

第七节 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933

第十六章 妨害文物管理罪 937

第一节 故意损毁文物罪 940

第二节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943

第三节 过失损毁文物罪 946

第四节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948

第五节 倒卖文物罪 951

第六节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955

第七节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959

第八节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963

第九节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965

第十节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968

第十七章 危害公共卫生罪 973

第一节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75

第二节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978

第三节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981

第四节 非法组织卖血罪 983

第五节 强迫卖血罪 986

第六节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987

第七节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989

第八节 医疗事故罪 991

第九节 非法行医罪 995

第十节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997

第十一节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1001

第十八章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003

第一节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1006

第二节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1013

第三节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1016

第四节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1018

第五节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1020

第六节 非法狩猎罪 1025

第七节 非法占用耕地罪 1027

第八节 非法采矿罪 1029

第九节 破坏性采矿罪 1031

第十节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1033

第十一节 盗伐林木罪 1036

第十二节 滥伐林木罪 1040

第十三节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1043

第十九章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047

第一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050

第二节 非法持有毒品罪 1057

第三节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1059

第四节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1063

第五节 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1066

第六节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069

第七节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1072

第八节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74

第九节 强迫他人吸毒罪 1076

第十节 容留他人吸毒罪 1079

第十一节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1080

第二十章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083

第一节 组织卖淫罪 1086

第二节 强迫卖淫罪 1091

第三节 协助组织卖淫罪 1095

第四节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099

第五节 引诱幼女卖淫罪 1104

第六节 传播性病罪 1106

第七节 嫖宿幼女罪 1109

第二十一章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1113

第一节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1116

第二节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1123

第三节 传播淫秽物品罪 1125

第四节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1127

第五节 组织淫秽表演罪 1131

第二十二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1135

第一节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1138

第二节 阻碍军事行动罪 1140

第三节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1142

第四节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1146

第五节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1148

第六节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1150

第七节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1152

第八节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1154

第九节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1156

第十节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1157

第十一节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1158

第十二节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1160

第十三节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1162

第十四节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1164

第十五节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1166

第十六节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1167

第十七节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1168

第十八节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1169

第十九节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1171

第二十节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1172

第二十三章 贪污贿赂罪 1175

第一节 贪污罪 1178

第二节 挪用公款罪 1185

第三节 受贿罪 1190

第四节 单位受贿罪 1195

第五节 受贿罪(斡旋受贿或者居间受贿) 1199

第六节 行贿罪 1201

第七节 对单位行贿罪 1204

第八节 介绍贿赂罪 1207

第九节 单位行贿罪 1211

第十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213

第十一节 隐瞒境外存款罪 1216

第十二节 私分国有资产罪 1218

第十三节 私分罚没财物罪 1221

第二十四章 渎职罪 1225

第一节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1228

第二节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1235

第三节 徇私枉法罪 1241

第四节 枉法裁判罪 1247

第五节 私放在押人员罪 1251

第六节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255

第七节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1258

第八节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1263

第九节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1267

第十节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1270

第十一节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1274

第十二节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1278

第十三节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281

第十四节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1284

第十五节 环境监管失职罪 1287

第十六节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290

第十七节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罪 1294

第十八节 放纵走私罪 1298

第十九节 商检徇私舞弊罪 1302

第二十节 商检失职罪 1305

第二十一节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1308

第二十二节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1312

第二十三节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1315

第二十四节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1319

第二十五节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323

第二十六节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1326

第二十七节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1329

第二十八节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1333

第二十九节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1336

第二十五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1341

第一节 战时违抗命令罪 1345

第二节 隐瞒、谎报军情罪 1347

第三节 拒传、假传军令罪 1348

第四节 投降罪 1350

第五节 战时临阵脱逃罪 1352

第六节 擅离职守、玩忽军事职守罪 1353

第七节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1355

第八节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1357

第九节 违令作战消极罪 1359

第十节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1361

第十一节 军人叛逃罪 1363

第十二节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1364

第十三节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1366

第十四节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1368

第十五节 战时造谣惑众罪 1369

第十六节 战时自伤罪 1371

第十七节 逃离部队罪 1372

第十八节 武器装备肇事罪 1374

第十九节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1376

第二十节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1378

第二十一节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1380

第二十二节 遗弃武器装备罪 1381

第二十三节 遗失武器装备罪 1382

第二十四节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1384

第二十五节 虐待部属罪 1385

第二十六节 遗弃伤病军人罪 1387

第二十七节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1388

第二十八节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1390

第二十九节 私放俘虏罪 1391

第三十节 虐待俘虏罪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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