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法全方位解疑 下PDF电子书下载
- 电子书积分:35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郭卫华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9
- ISBN:7800568464
- 页数:1461 页
目录 807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807
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 807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形式要件) 807
第二百三十九条(为承租人利益订立的买卖合同) 813
第二百四十条(索赔权的行使及转让) 815
第二百四十一条(出租人不得擅自变更买卖合同) 817
第二百四十二条(租赁物的权利归属) 820
第二百四十三条(租金的确定) 822
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一般原则及例外) 825
第二百四十五条(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使用权) 827
第二百四十七条(承租人对租赁物承担的义务) 828
第二百四十六条(租赁物的损害赔偿责任) 828
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拒付租金的救济方法) 831
第二百四十九条(承租人的返还请求权) 831
第二百五十条(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归属) 835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838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定义) 838
第二百五十二条(承揽合同的内容) 838
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工作的完成) 842
第二百五十四条(承揽的辅助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 842
完成) 842
第二百五十五条(承揽人应依约选用材料) 845
第二百五十六条(定作人提供材料) 846
第二百五十七条(承揽人的通知义务) 847
第二百五十九条(定作人的协助义务) 849
第二百五十八条(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的损失赔偿责任) 849
第二百六十条(承揽人接受监督检验的义务) 851
第二百六十一条(工作成果的交付) 852
第二百六十二条(工作成果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852
第二百六十三条(定作人的支付报酬义务) 858
第二百六十四条(承揽人的留置权) 859
第二百六十五条(承揽人的保管义务) 861
第二百六十六条(承揽人的保密义务) 864
第二百六十七条(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 864
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 866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 869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 869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869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原则) 872
第二百七十二条(总包人的主要义务) 876
第二百七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880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80
第二百七十五条(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履约能力的审查) 883
第二百七十六条(监理人的法律责任) 885
第二百七十七条(发包人的监督权) 888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的检查) 889
第二百七十九条(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的法律责任) 890
第二百八十条(设计人对工程质量的法律责任) 892
第二百八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义务和法律责任) 893
第二百八十二条(承包人过错的法律责任) 895
第二百八十四条(发包人的窝工损失赔偿) 897
第二百八十三条(工程延期发包人的责任) 897
第二百八十五条(发包人增付费用的规定) 898
第二百八十六条(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902
第二百八十七条(承揽合同的适用) 904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90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905
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的定义) 905
第二百八十九条(承运人不得拒运) 907
第二百九十条(运输期间) 910
第二百九十一条(运输路线) 913
第二百九十二条(票款) 916
第二节 客运合同 918
第二百九十三条(客运合同的成立) 918
第二百九十四条(客票) 921
第二百九十五条(旅客按时乘坐的义务) 924
第二百九十六条(行李) 927
第二百九十七条(关于危险物品与违禁物品的强制规定) 930
第二百九十八条(安全运输告知义务) 932
第二百九十九条(迟延运输) 935
第三百条(变更运输工具和服务标准的违约责任) 938
第三百零一条(承运人的救助义务) 940
第三百零二条(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 942
第三百零三条(旅客自带物品的损害赔偿) 945
第三节 货运合同 949
第三百零四条(托运人如实申报的责任) 949
第三百零五条(托运人办理货运审批、检验的义务) 954
第三百零七条(托运危险物品时托运人的特别义务) 955
第三百零六条(托运人包装货物的义务) 955
第三百零八条(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 959
第三百零九条(承运人的及时通知义务) 966
第三百一十条(收货人的检验义务) 973
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货差货损的赔偿责任) 978
第三百一十二条(货差货损的赔偿责任) 979
第三百一十三条(承运人的连带责任) 979
第三百一十四条(运费) 985
第三百一十五条(承运人的留置权) 985
第三百一十六条(承运人的提存权) 986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986
第三百一十七条(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地位) 986
第三百一十八条(多式联运合同经营人和实际承运人的责任) 991
第三百二十一条(多式联运中货差货损的赔偿责任) 996
第三百一十九条(多式联运单据) 996
第三百二十条(多式联运单据转让后托运人的责任) 996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100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003
第三百二十二条(技术合同的定义) 1003
第三百二十三条(订立技术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1008
第三百二十四条(技术合同的内容和一般性条款) 1012
第三百二十五条(技术合同中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1020
第三百二十六条(职务技术成果的权益分配) 1023
第三百二十七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权益归属) 1026
第三百二十八条(技术成果完成人的身份权和荣誉权) 1026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1033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的定义与种类) 1033
第三百二十九条(技术合同的无效) 1033
第三百三十一条(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 1039
第三百三十二条(委托开发合同中研究开发人的 1045
义务) 1045
第三百三十三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1051
第三百三十四条(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 1055
第三百三十五条(合作开发合同各方当事人的义务) 1059
第三百三十六条(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1063
第三百三十七条(他人公开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法律后果) 1069
第三百三十八条(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承担) 1075
第三百三十九条(委托开发合同中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原则) 1082
第三百四十条(合作开发合同发明创造的归属和权益分享原则) 1086
第三百四十一条(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的归属和分享原则) 1090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1093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的基本类型及形式要件) 1093
第三百四十三条(禁止非法垄断技术) 1096
第三百四十四条(专利权的有效存在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的前提) 1099
第三百四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的主要义务) 1102
第三百四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的主要义务) 1105
第三百四十七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的主要义务) 1107
第三百四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受让人的主要义务) 1110
第三百四十九条(让与人的法定义务) 1113
第三百五十条(受让人的保密义务) 1117
第三百五十一条(让与人的违约责任) 1120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的违约责任) 1124
第三百五十三条(实施合同侵权责任的承担) 1128
第三百五十四条(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 1132
第三百五十五条(特殊规定) 1136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140
第三百五十六条(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定义) 1140
第三百五十七条(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156
第三百五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1157
第三百五十九条(技术咨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项目失败后的法律后果) 1170
第三百六十条(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181
第三百六十一条(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1185
第三百六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1191
第三百六十三条(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中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利用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归属) 1196
第三百六十四条(有关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的另行规定) 1196
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的定义) 1209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1209
第三百六十六条(保管费的确定) 1213
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的成立) 1217
第三百六十八条(保管人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 1221
第三百六十九条(保管人妥善保管的义务) 1225
第三百七十条(寄存人告知保管人的义务) 1229
第三百七十一条(保管人亲自保管的义务) 1234
第三百七十二条(保管人不得使用保管物) 1238
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 1242
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物毁损、灭失后的责任承担) 1246
第三百七十五条(寄存人义务) 1250
第三百七十六条(保管物返还期间) 1254
第三百七十七条(原物孳息的归属) 1257
第三百七十八条(货币及可替代物的返还) 1261
第三百七十九条(支付保管费的期限) 1265
第三百八十条(保管人的留置权) 1268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1272
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的定义) 1272
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1276
第三百八十三条(危险物品、易变质物品的仓储保管) 1280
第三百八十四条(仓储物的验收) 1284
第三百八十五条(仓单) 1288
第三百八十六条(仓单应载事项) 1293
第三百八十七条(仓单的背书及其效力) 1297
第三百八十八条(仓储物的检查和提取样品) 1301
第三百八十九条(保管人的通知义务) 1305
第三百九十条(存货人的不真正义务) 1309
第三百九十一条(仓储保管的期限) 1313
第三百九十二条(仓储物的提取) 1318
第三百九十三条(保管人的催告和提存) 1322
第三百九十四条(保管人的责任) 1326
第三百九十五条(一般保管规定的适用) 1330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1332
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的定义) 1332
第三百九十七条(受托人的权限) 1336
第三百九十八条(受托费用的预付及偿还) 1340
第三百九十九条(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 1345
第四百条(受托人亲自处理及转委托) 1349
第四百零一条(受托人的报告义务) 1353
第四百零二条(第三人知道的间接代理) 1358
第四百零三条(受托人的披露义务及其法律后果) 1362
第四百零四条(受托人交付财物的义务) 1367
第四百零五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1371
第四百零六条(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1375
第四百零七条(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1380
第四百零八条(另行委托) 1385
第四百零九条(共同受托人的责任) 1389
第四百一十条(委托合同的解除及赔偿) 1393
第四百一十一条(委托合同的终止) 1398
第四百一十二条(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1402
第四百一十三条(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的债务承担) 1406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1412
第四百一十四条(行纪合同的定义) 1412
第四百一十五条(委托事务的费用) 1415
第四百一十六条(行纪人对委托物的保管义务) 1417
第四百一十七条(委托物的处分) 1419
第四百一十八条(行纪人补偿差额的效力以及额外利益的归属) 1421
第四百一十九条(行纪人的介入权) 1428
第四百二十条(委托物的提存) 1432
第四百二十一条(行纪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及与第三人的关系) 1435
第四百二十二条(行纪人对委托物的留置权) 1437
第四百二十三条(委托合同规定的适用) 1441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1442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的定义) 1442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的义务) 1447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报酬与居间费用的负担) 1451
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未成功时费用的负担) 1456
附则 1461
第四百二十八条(生效时间) 1461
- 《认知语言学视野的抽象方位结构研究》曹爽著 2019
- 《建筑房地产实务指导丛书 解构与重塑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思维与方法》张发靖,李群责任编辑;(中国)周利明 2019
- 《国际商务合同翻译教程》兰天,屈晓鹏编著 2019
- 《完美的合同 合同的基本原理及审查与修改 第3版=THE PERFECT CONTRACT (THIRD EDITION)》吴江水著 2020
- 《中国学术思想研究辑刊 十九编 第21册 惠洪、张商英《妙法莲华经合论》研究》陈颖蓁著 2014
- 《中国影视娱乐合同范本与风险防范=Chinas Film》Television and Entertainment Industry Contract Model and Risk Prevention
- 《翦伯赞全集 第10卷 中外历史年表 主编》翦伯赞著 2008
- 《蒙氏数学贴纸 寻找方位》斯塔熊文化著;西柚工作室绘 2018
- 《案例合同法》葛伟军编著 201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李玉生主编;俞灌南副主编 2019
- 《指向核心素养 北京十一学校名师教学设计 英语 七年级 上 配人教版》周志英总主编 2019
-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国教育满意度调查报告》(中国)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
- 《北京生态环境保护》《北京环境保护丛书》编委会编著 2018
- 《人民院士》吴娜著 2019
- 《指向核心素养 北京十一学校名师教学设计 英语 九年级 上 配人教版》周志英总主编 2019
- 《中国人民的心》杨朔著;夕琳编 2019
- 《高等院校旅游专业系列教材 旅游企业岗位培训系列教材 新编北京导游英语》杨昆,鄢莉,谭明华 20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文学作品精选 短篇小说卷 上 全2册》贺邵俊主编 2019
- 《指向核心素养 北京十一学校名师教学设计 数学 九年级 上 配人教版》周志英总主编 20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文学作品精选 中篇小说卷 下 全3册》洪治纲主编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