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治法律
刑法教程  根据1997年刑法修订
刑法教程  根据1997年刑法修订

刑法教程 根据1997年刑法修订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21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何秉松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8
  • ISBN:7800834352
  • 页数:773 页
图书介绍:暂缺《刑法教程》简介
《刑法教程 根据1997年刑法修订》目录

第一篇 刑法总论 1

第一章 刑法学概述 1

第一节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 1

前言页 1

第二节 刑法学的体系 4

第三节 刑法学的研究方法 6

第二章 刑法概述 8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特征 8

一、刑法的概念 8

二、刑法的特征 8

一、刑法的目的 10

第二节 刑法的目的与功能 10

二、刑法的功能 11

第三节 刑法制定的根据 12

一、根据宪法 12

二、根据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13

第四节 刑法的任务 16

第三章 刑法的指导思想 21

第一节 刑法的指导思想概述 21

第二节 邓小平理论对刑法的指导意义 22

一、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任务 22

三、关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23

二、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3

四、关于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5

五、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25

六、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 26

七、关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7

第四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30

第一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30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32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与现状 32

二、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 34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历史与现状 43

第三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43

二、我国宪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44

三、我国刑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45

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上的基本涵义 46

第四节 罪刑相当原则 48

一、罪刑相当原则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48

二、我国刑法的罪刑相当原则 50

第五章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57

第一节 刑法的体系 57

第二节 刑法的解释 63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 67

第六章 刑法的效力 67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67

二、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 69

三、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 71

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75

一、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 75

二、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76

第七章 犯罪概论 79

第一节 我国刑法犯罪的一般概念 79

第二节 单位(法人)犯罪的概念 84

第三节 单位(法人)犯罪的理论根据 90

第八章 犯罪构成概论 92

第一节 犯罪构成理论的历史发展 92

第二节 犯罪构成系统论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96

第三节 犯罪构成的概念 102

第四节 犯罪构成的要件、结构和性能 106

一、犯罪构成的要件 107

二、犯罪构成的结构 112

三、犯罪构成的性能 116

四、犯罪构成性能的变化及其对刑法分则体系的影响 119

第五节 犯罪构成的意义 126

第一节 犯罪主体的概念 129

第九章 犯罪主体 129

第二节 单位(法人)犯罪主体 131

一、公司 132

二、企业 134

三、事业单位 142

四、机关 143

五、团体 143

第三节 犯罪主体的内部结构 145

一、自然人主体的内部结构 145

二、单位(法人)主体的内部结构 151

第四节 犯罪的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155

第十章 犯罪客体 158

第一节 犯罪客体的概念 158

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种类 160

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行为对象 162

第十一章 犯罪的主观方面 165

第一节 犯罪的主观方面概述 165

第二节 故意的概念和种类 169

第三节 过失的概念和种类 173

第四节 单位(法人)犯罪的故意与过失 178

一、单位犯罪的故意 178

二、单位犯罪的过失 180

第五节 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182

第六节 行为人的认识错误 184

一、违法性错误 184

二、犯罪构成事实错误 185

第十二章 犯罪客观方面 190

第一节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190

第二节 行为及其方式 192

一、刑法上行为的概念 192

二、行为的方式 195

第三节 行为对象 199

第四节 行为的危害结果 201

第五节 犯罪的时间、地点 203

第六节 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03

一、刑法上因果关系概述 203

二、解决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原则和方法 205

第十三章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216

第一节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概述 216

第二节 正当防卫 217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217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 218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225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226

第三节 紧急避险 226

二、紧急避险的条件 227

第十四章 犯罪构成过程的特殊形态 230

第一节 犯罪构成过程的特殊形态概述 230

第二节 犯罪既遂 233

第三节 犯罪未遂 235

第四节 犯罪预备 240

第五节 犯罪中止 242

第十五章 共同犯罪——犯罪构成结构的特殊形态 247

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 247

一、共同犯罪的性质 247

二、我国刑法上的共同犯罪概念 249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 251

一、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的要件 251

二、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的结构 254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的性能 259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261

一、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261

二、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264

第十六章 定罪 269

第一节 定罪概述 269

第二节 定罪的概念和特征 270

一、定罪的基本要求 273

第三节 定罪的基本要求、原则和方法 273

二、定罪的原则 274

三、定罪的方法 276

第四节 罪数与定罪 284

一、罪数概述 284

二、罪数的分类 284

三、定罪中的罪数问题 288

第十七章 刑事责任 293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293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概念 296

第三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 299

第四节 刑事责任的评价 303

第五节 单位(法人)的刑事责任 307

第十八章 刑罚概论 309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 309

一、刑罚的概念 309

二、刑罚的本质 310

第二节 刑罚的功能 311

一、刑罚功能的概念 311

二、刑罚的几种功能 312

一、刑罚目的的概念 315

二、我国刑罚的目的 315

第三节 刑罚的目的 315

第十九章 刑罚的体系与种类 320

第一节 刑罚的体系 320

一、刑罚体系的概念 320

二、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320

第二节 主刑 322

一、管制 322

二、拘役 324

三、有期徒刑 325

五、死刑 326

四、无期徒刑 326

第三节 附加刑 330

一、罚金 330

二、剥夺政治权利 331

三、没收财产 335

四、驱逐出境 336

第四节 非刑罚的处理方法 337

一、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 337

二、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 338

第二十章 量刑 341

第一节 量刑概述 341

一、量刑的概念和特征 341

二、量刑的重要意义 342

三、量刑的原则和方法 343

第二节 刑罚的从重、从轻与减轻或免刑 343

一、概述 343

二、法律上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刑 345

三、审判上的从重、从轻或减轻 346

四、累犯 347

五、自首与立功 349

第三节 数罪并罚 354

一、数罪并罚的概念 354

二、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 355

三、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不同情况 357

第二十一章 缓刑、减刑、假释 363

第一节 缓刑 363

一、缓刑的概念 363

二、缓刑的适用 363

第二节 减刑 367

一、减刑的概念 367

二、减刑的适用 367

第三节 假释 372

一、假释的概念 372

二、适用假释的条件 372

四、假释考验期内的考察 374

三、假释的考验期 374

六、假释的程序 375

五、假释的撤销 375

第二十二章 时效与赦免 377

第一节 时效 377

一、时效的概念 377

二、追诉时效的期限 377

三、追诉期限的计算 379

四、追诉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380

一、赦免的概念 381

二、我国特赦的特点 381

第二节 赦免 381

第二篇 刑法分论 385

第二十三章 绪论 385

第一节 刑法分论的内容体系 385

一、刑法分论的内容体系 385

二、刑法分论体系的研究对象 386

第二节 罪状 387

一、叙明罪状 387

二、简单罪状 388

三、引证罪状 388

四、空白罪状 389

五、混合罪状 391

第三节 罪名 392

一、罪名的概念与特征 392

二、罪名的分类 393

三、罪名的功能 394

四、确定罪名的原则 395

第四节 法定刑 396

一、法定刑的概念 396

二、法定刑的基本形式 397

三、法定刑与宣告刑、执行刑 400

第一节 概述 401

第二十四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401

第二节 背叛、分裂、颠覆国家的犯罪 402

一、背叛国家罪 402

二、分裂国家罪 403

三、煽动分裂国家罪 405

四、颠覆国家政权罪 406

五、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407

第三节 叛乱、叛变的犯罪 408

一、武装叛乱、暴乱罪 408

二、投敌叛变罪 410

三、叛逃罪 411

一、间谍罪 412

第四节 间谍、资敌的犯罪 412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414

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414

四、资敌罪 416

第二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418

第一节 概述 418

第二节 以各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420

一、放火罪 420

四、决水罪 421

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21

三、投毒罪 421

二、爆炸罪 421

六、失火罪 422

七、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过失决水罪 423

第三节 破坏公共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423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 423

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424

三、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424

四、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425

第四节 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 425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 425

三、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427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 427

五、劫持航空器罪 428

四、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428

六、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429

七、劫持船只、汽车罪 430

八、交通肇事罪 431

九、重大飞行事故罪 433

十、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434

第五节 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犯罪 434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434

二、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435

五、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436

六、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436

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436

四、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436

七、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438

八、丢失枪支不报罪 439

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440

十、危险物品肇事罪 440

第六节 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441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 441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442

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443

四、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444

五、消防责任事故罪 444

第七节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445

一、犯罪构成 445

二、定罪 446

三、刑事责任 446

第二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47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447

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451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451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453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455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456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457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458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460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460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461

第三节 走私罪 461

一、走私罪概述 461

四、走私文物罪 463

三、走私假币罪 463

二、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 463

五、走私贵重金属罪 464

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464

七、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464

八、走私淫秽物品罪 465

九、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466

十、走私固体废物罪 467

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468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 468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469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470

四、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471

五、妨害清算罪 472

六、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472

七、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474

八、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475

九、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476

十、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476

十一、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 477

十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477

一、伪造货币罪 478

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478

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479

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480

四、持有、使用假币罪 480

五、变造货币罪 481

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482

七、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483

八、高利转贷罪 483

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84

十、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485

十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487

十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488

十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488

十四、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489

十五、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489

十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490

十七、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490

十八、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491

十九、违法发放贷款罪 491

二十、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492

二十一、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492

二十三、逃汇罪 493

二十二、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493

二十四、洗钱罪 494

第六节 金融诈骗罪 495

一、集资诈骗罪 495

二、贷款诈骗罪 497

三、票据诈骗罪 498

四、金融凭证诈骗罪 500

五、信用证诈骗罪 500

六、信用卡诈骗罪 502

七、有价证券诈骗罪 504

八、保险诈骗罪 504

一、偷税罪 505

第七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505

二、抗税罪 507

三、逃避追缴欠税款罪 508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509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511

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512

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513

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513

九、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514

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514

十二、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515

十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515

十三、非法出售发票罪 516

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516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516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518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520

四、假冒专利罪 520

五、侵犯著作权罪 521

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523

七、侵犯商业秘密罪 523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525

第九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525

二、虚假广告罪 526

三、串通投标罪 527

四、合同诈骗罪 527

五、非法经营罪 530

六、强迫交易罪 531

七、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531

八、倒卖车票、船票罪 531

九、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532

十、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532

十二、逃避商检罪 533

十一、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533

第二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35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535

第二节 侵犯他人生命、健康的犯罪 537

一、故意杀人罪 537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539

三、故意伤害罪 541

四、过失致人重伤罪 544

第三节 侵犯妇女、儿童性权利和身心健康的犯罪 544

一、强奸罪 544

二、奸淫幼女罪 548

三、猥亵、侮辱妇女罪 549

四、猥亵儿童罪 550

第四节 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 550

一、非法拘禁罪 550

二、绑架罪 552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 553

四、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555

五、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555

六、诬告陷害罪 556

七、强迫劳动罪 557

十、刑讯逼供罪 558

九、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558

八、非法搜查罪 558

十一、暴力取证罪 559

十二、虐待被监管人罪 559

第五节 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 560

一、侮辱罪 560

二、诽谤罪 561

第六节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562

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562

三、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563

四、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563

二、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出版物罪 563

五、侵犯通信自由罪 564

六、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564

七、报复陷害罪 564

八、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565

九、破坏选举罪 565

第七节 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566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566

二、重婚罪 567

三、破坏军婚罪 567

四、虐待罪 568

五、遗弃罪 569

六、拐骗儿童罪 570

第二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 571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571

第二节 以暴力、胁迫、夺取的方法侵犯财产的犯罪 574

一、抢劫罪 574

二、敲诈勒索罪 578

三、抢夺罪 580

四、聚众哄抢罪 582

第三节 以秘密窃取、诈骗的方法侵犯财产的犯罪 584

一、盗窃罪 584

二、诈骗罪 589

第四节 以侵占、挪用的方法侵犯财产的犯罪 591

一、侵占罪 591

二、职务侵占罪 592

三、挪用资金罪 594

四、挪用特定款物罪 595

第五节 以毁坏、破坏的方法侵犯财产的犯罪 597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 597

二、破坏生产经营罪 598

第二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600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600

一、妨害公务罪 604

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604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606

三、招摇撞骗罪 607

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608

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608

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609

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609

八、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609

九、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610

十、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611

十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612

十一、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612

十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613

十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614

十五、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615

十六、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615

十七、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616

十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617

十九、聚众斗殴罪 617

二十、寻衅滋事罪 619

二十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620

二十二、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621

二十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622

二十四、传授犯罪方法罪 623

二十五、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623

二十六、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623

二十七、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624

二十八、侮辱国旗、国徽罪 624

二十九、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624

三十、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626

三十一、聚众淫乱罪 627

三十二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627

三十三、盗窃、侮辱尸体罪 628

三十四、赌博罪 629

三十五、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630

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 630

一、伪证罪 630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632

三、妨害作证罪 633

四、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634

五、打击报复证人罪 635

六、扰乱法庭秩序罪 635

七、窝藏、包庇罪 636

九、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639

八、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639

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40

十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642

十二、破坏监管秩序罪 642

十三、脱逃罪 643

十四、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644

十五、组织越狱罪 645

十六、暴动越狱罪 646

十七、聚众持械劫狱罪 647

第四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647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647

二、骗取出境证件罪 648

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649

四、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650

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651

六、偷越国(边)境罪 653

七、破坏界碑、界桩罪 653

八、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653

第五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654

一、故意损毁文物罪 654

五、倒卖文物罪 655

四、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655

三、过失损毁文物罪 655

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655

六、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656

七、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656

八、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658

九、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658

一、传染病防治规定罪 659

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659

三、国境卫生检疫罪 659

第六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659

十、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659

四、非法组织卖血罪 660

五、强迫卖血罪 660

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661

七、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661

八、医疗事故罪 662

九、非法行医罪 663

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664

十一、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665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666

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666

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666

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667

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667

五、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667

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669

七、非法狩猎罪 669

八、非法占用耕地罪 670

九、非法采矿罪 670

十、破坏性采矿罪 670

十一、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670

十二、盗伐林木罪 671

十三、滥伐林木罪 672

十四、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673

第八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674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674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677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679

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680

五、走私制毒物品罪 682

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683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685

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686

十、强迫他人吸毒罪 687

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687

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 688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688

第九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689

一、组织卖淫罪 689

二、强迫卖淫罪 691

三、协助组织卖淫罪 693

四、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694

五、引诱幼女卖淫罪 696

第十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697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697

七、嫖宿幼女罪 697

六、传播性病罪 697

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699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 699

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700

五、组织淫秽表演罪 701

第三十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703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703

第二节 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的犯罪 705

一、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705

三、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706

二、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706

四、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707

五、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707

六、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708

七、阻碍军事行动罪 709

第三节 危害国防物质基础的犯罪 709

一、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709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711

三、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712

四、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712

五、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713

二、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714

第四节 妨害国防管理秩序的犯罪 714

一、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714

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715

四、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717

五、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718

六、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718

第五节 危害国防力量的犯罪 718

一、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718

二、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719

三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719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721

第三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 721

第二节 贪污挪用的犯罪 722

一、贪污罪 722

二、挪用公款罪 726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729

四、隐瞒境外存款罪 730

五、私分国有资产罪 730

六、私分罚没财物罪 731

第三节 贿赂的犯罪 731

一、受贿罪 731

二、单位受贿罪 735

三、行贿罪 736

四、向单位行贿罪 737

五、介绍贿赂罪 737

六、单位行贿罪 737

第三十二章 渎职罪 739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739

第二节 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741

一、滥用职权罪 741

二、玩忽职守罪 744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746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747

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748

六、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749

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749

八、招收公务员、学生舞弊罪 749

九、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749

第三节 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750

一、徇私枉法罪 750

二、枉法裁判罪 752

三、私放在押人员罪 754

一、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755

第四节 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755

五、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755

四、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755

二、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756

三、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756

四、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757

五、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757

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757

七、环境监管失职罪 758

八、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758

九、放纵走私罪 758

十一、商检失职罪 759

十、商检徇私舞弊罪 759

十三、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760

十四、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760

十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760

十五、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761

十六、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761

十七、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762

十八、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762

十九、帮助罪犯逃避处罚罪 762

第三十三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764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764

二、隐瞒、谎报军情罪 767

三、拒传、假传军令罪 767

第二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种类 767

一、战时违抗命令罪 767

四、投降罪 768

五、战时临阵脱逃罪 768

六、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768

七、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768

八、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768

十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769

十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769

十、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769

十一、军人叛逃罪 769

九、违令作战消极罪 769

十四、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770

十五、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770

十六、战时军人造谣惑众罪 770

十七、战时自伤罪 770

十八、逃离部队罪 770

二十三、遗弃武器装备罪 771

二十二、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771

二十一、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771

二十、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771

十九 武器装备肇事罪 771

二十四、遗失武器装备罪 772

二十五、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772

二十六、虐待部属罪 772

二十七、遗弃伤病军人罪 772

二十八、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772

二十九、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773

三十、私放俘虏罪 773

三十一、虐待俘虏罪 77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