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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人事管理政策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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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书积分:38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王敏,刘义鹏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市: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 出版年份:1995
  • ISBN:780105170X
  • 页数:1605 页
图书介绍:
《最新劳动人事管理政策法律实务》目录

目 录 3

第一编劳动法原理与实务 3

第一章劳动就业 3

一、就业促进 3

二、就业促进的措施 3

三、城市就业促进 4

四、农村就业促进 5

五、残疾人就业促进 6

六、平等就业权利 7

七、待业登记 7

八、招工的原则 8

九、招工的一般程序和步骤 9

十、中国的就业服务 9

十一、对职业介绍的规定 11

十二、禁止非法劳务中介的规定 12

十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13

十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14

十五、日本的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 15

十六、澳大利亚的就业服务 17

十七、德国的就业服务 18

十八、英国的就业服务 19

第二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20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20

二、劳动合同的性质 21

三、劳动合同的意义和作用 22

四、劳动合同的产生和发展 23

五、劳动合同的种类 24

六、劳动合同的主体 25

七、劳动合同的形式 26

八、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26

九、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 27

十、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28

十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29

十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30

十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31

十四、无效劳动合同 32

十五、劳动合同鉴证 33

附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34

十六、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40

十七、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40

十八、集体合同的产生和发展 41

十九、集体合同的订立 42

二十、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 43

二十一、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43

附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44

一、我国工资制度的理论基础 73

第三章劳动工资 73

二、我国工资立法及其主要内容 74

三、我国的低工资制度 76

四、建国40多年来企业工资管理制度沿革 77

五、我国传统的企业工资制度的主要弊端 78

六、我国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 80

七、我国的工资发展目标 82

八、我国企业的工资管理目标 83

九、计时工资 85

十、计件工资 86

十一、浮动工资制度 87

十二、岗位技能工资制 89

十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 91

十四、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92

十五、企业奖励制度 94

十六、奖金的形式和种类 95

十七、奖金制度的执行 96

十八、津贴制度 97

十九、其他一些国家的工资管理模式 98

二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工资机制 100

二十一、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101

二十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 103

二十三、最低工资的管理体制 106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08

一、工作时间 108

二、确定工作时间的原则 108

三、我国的工时制度 109

四、工作日 110

五、工作周 110

六、标准工作日 110

七、缩短工作日 111

八、无定时工作日 111

十一、三天一体制 112

九、弹性工作时间 112

十、工时的缩短及其意义 112

十二、四班三运转 113

十三、工作日的间歇时间 113

十四、我国对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113

十五、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意义 114

十六、加班加点 115

十七、休息权 115

十八、休息时间 116

十九、外国有关休息时间的规定 116

二十、公休假日 117

二十一、法定节假日 117

二十二、探亲假 118

二十三、年休假 119

二十四、特殊职业的休假 119

二十六、婚丧假 120

二十五、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 120

第五章劳动保护 121

一、劳动保护的内容 121

二、我国劳动保护立法 122

三、劳动保护国家监察 123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 124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125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 127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 129

八、安全生产教育 130

九、安全生产检查 132

十、卫生防护技术原则及其措施 133

十一、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34

十二、伤亡事故分类 135

十三、重大或特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137

十四、对伤亡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38

第六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140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历史 140

二、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职工健康的影响 141

三、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必要性 142

四、禁止妇女从事劳动的范围 144

五、女职工的经期保健和劳动保护 145

六、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劳动保护 146

七、女职工的生育产假 149

八、女职工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150

九、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151

第七章职业培训 152

一、职业培训的涵义 152

二、职业培训的意义 153

三、我国职业培训的发展概况 154

四、先培训后就业原则 155

五、我国技工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156

六、技工学校的招生和培养目标 157

七、技工学校的学制、专业设置和教学 158

八、学徒培训制度的建立与改革 159

九、学徒培训工作的若干规定 160

十、就业训练中心 161

十一、职业中学的发展和特点 162

十二、职工教育的地位、任务和办学形式 163

十三、职工教育的教学与管理 164

十四、技师聘任制及有关规定 165

十五、高级技师的评聘和待遇 166

十六、企业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167

十七、职业分类与技术等级标准 169

十八、工人考核制度及有关规定 170

十九、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及有关规定 172

一、社会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173

第八章社会保险与福利 173

二、社会保险的特征和作用 175

三、我国社会保险的发展和演变 177

四、我国社会保险的性质和原则 179

五、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及其改革 181

六、退休制度 183

七、离休制度 186

八、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188

九、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190

十、待业保险 192

十一、生育保险 194

十二、工伤保险 195

十三、疾病保险 198

十四、医疗保险 200

十五、公费医疗制度 202

十六、死亡怃恤 204

十七、职工优异保险 206

十八、其他劳动者的社会保险 207

十九、工龄与工龄的计算 210

二十、劳动鉴定 213

二十一、我国职工福利事业的发展 215

二十二、职工福利的内容和特征 217

二十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制度 218

二十四、职工生活补贴 220

二十五、职工生活福利设施 222

二十六、职工文化福利事业 225

二十七、职工福利基金 227

第九章劳动争议处理 229

一、劳动争议的含义和特征 229

二、劳动争议的分类 230

三、我国劳动争议的主要种类 230

四、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 232

五、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的原则 233

六、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34

七、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 234

八、劳动争议的调解 235

九、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236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 236

十一、劳动争议调解文书 237

十二、劳动争议仲裁及其原则 239

十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240

十四、仲裁员、仲裁庭制度 241

十五、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242

十六、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程序 242

十七、劳动争议仲裁文书 243

十八、劳动争议的诉讼 246

十九、劳动争议诉讼的第一审程序 249

二十、劳动争议诉讼的第二审程序 255

二、我国“三资”企业的基本特点 257

第十章涉外劳动管理 257

一、涉外劳动管理包括的范围 257

三、我国有关“三资”企业的主要劳动法规 258

四、有关“三资”企业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259

五、外商投资企业的职业环境 261

六、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 261

七、中方人员到对商投资企业应聘的程序 262

八、外商投资企业内中方干部的管理 263

九、我国对外国人在华就业的管理 264

十、了解对外劳务合作劳动管理有关知识的必要性 265

十一、对外劳务合作的概念与特点 265

十二、对外劳务合作的分类 266

十三、对外劳务合作对世界经济的作用 267

十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发展历程 268

十六、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基本形式 270

十五、对外劳务合作对我国改革开放的作用 270

十七、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市场结构 271

十八、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业结构 272

十九、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 273

二十、国际劳务市场的一般特点 275

二十一、国际劳务市场的发展趋势 276

二十二、亚太地区劳务市场的特点 279

二十三、欧洲地区劳务市场的特点 280

二十四、北美地区劳务市场的特点 281

二十五、中东地区劳务市场的特点 282

二十六、非洲地区的劳务市场 283

二十七、拉丁美洲地区的劳务市场 283

二十八、进入国际劳务市场的基本程序 284

二十九、对外劳务合作双方关系的国际惯例 286

三十、日本对劳务输入的有关规定 288

三十一、美国对外籍劳务人员的有关规定 289

三十二、英国对外籍劳务人员的有关规定 290

三十三、德国对外籍劳务人员的有关规定 291

三十四、法国对外籍劳务人员的有关规定 292

三十五、澳大利亚对外籍劳务人员的有关规定 293

三十六、韩国对外籍劳务人员的有关规定 294

三十七、沙特阿拉伯对外籍劳务人员的有关规定 294

三十八、伊拉克对外籍劳务人员的有关规定 295

三十九、利比亚对外籍劳务人员的有关规定 296

四十、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发展方向 296

四十一、制定国际劳工标准的国际劳工组织 300

四十二、国际劳工标准 302

四十三、国际劳工标准中有关就业方面的劳工标准 303

四十四、国际劳工标准中有关社会保障的劳工标准 306

四十五、国际劳工标准中有关劳动保护的劳工标准 308

四十六、国际劳工标准中有关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的建议 309

一、监督检查劳动法执行制度 311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311

二、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的意义 312

三、工会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 312

四、劳动行政机关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 313

五、外国对执行劳动法监督检查的概况 314

六、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315

七、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法律责任 315

八、用人单位侵蚀劳动者经济收入的法律责任 316

九、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责任 317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的规定的法律责任 318

十一、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的责任 318

十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319

十三、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320

十四、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 321

十五、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321

第一章我国人事工作理论与实务概论 325

一、人事工作及人事学 325

第二编人事管理 325

二、人事行政及人事行政学 326

三、人事管理的概念与目标 329

四、人事管理机制 330

五、人事管理工作的“六化” 330

六、人事管理学 332

七、人事法及人事法律关系 333

八、干部及干部人数的计算 333

九、干部结构及其分类考察 334

十、干部职务级别 335

十一、干部职务名单制 335

十二、干部职务名称表 335

十三、干部分类 335

十六、干部标准 336

十五、干部路线 336

十四、干部规划 336

十七、干部素质 337

十八、干部职业道德 337

十九、干部吸收录用 337

二十、干部试用制度 338

二十一、干部聘用制度 338

二十二、干部任用程序 338

二十三、干部任期制与任期目标责任制 338

二十四、干部流动制 339

二十五、干部交流制度 339

二十六、干部下基层锻炼制度 339

二十七、干部援边援穷制度 340

二十八、干部考核制度 340

二十九、干部鉴定制度 340

三十一、干部降职制度 341

三十、干部晋升制度 341

三十二、干部调配制度 342

三十三、干部培训制度与轮训制度 342

三十四、干部分配制度 343

三十五、人才开发与人才流动 343

三十六、专业技术干部 343

三十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344

三十八、干部奖励制度 344

三十九、干部惩罚制度 344

四十、人事工作记录 345

四十一、干部档案 345

四十二、干部履历 346

四十三、干部审查 346

四十四、干部监察 346

四十五、干部统计 346

四十七、干部退休制度 348

四十六、干部离休制度 348

四十八、干部退职制度 349

四十九、中国近现代人事制度 349

五十、西方国家文官制度 350

第二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351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的概念 351

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发展 352

三、我国以往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的利弊 354

四、我国以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355

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的改革 356

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变革历程 357

七、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建国初期的工资制度 358

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一五”期间建立的统一工资制度 359

九、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1956年到1984年间工资的调整 373

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改行结构工资制 377

十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1989年工资普调 385

十二、国家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 386

十三、事业单位分别实行符合自身特点的工资制度 391

十四、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的一般特点 402

十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的历史沿革 402

十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地区性津贴补贴制度 403

十七、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龄津贴制度 405

十八、体育系统方面的有关岗位津贴制度 407

十九、科研工作方面的有关岗位津贴制度 408

二十、卫生工作方面的有关岗位津贴制度 408

二十一、野外工作方面的有关津贴制度 409

二十二、海上作业方面的有关津贴制度 410

二十三、艰苦台站工作方面的有关津贴制度 411

二十四、有毒有害岗位的有关津贴制度 413

二十五、农村科技干部岗位津贴制度 414

二十六、广播电视播音员岗位津贴制度 414

二十八、特殊教育工作人员补贴制度 415

二十七、中、小学校班主任津贴制度 415

二十九、公安.安全干警有关岗位津贴制度 416

三十、基层审计人员外勤补贴制度 417

三十一、海关人员有关岗位津贴制度 417

三十二、事业单位新实行的工资性津贴制度 417

三十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性津贴项目 418

三十四、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工资性津贴项目 419

三十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奖金制度的历史变革 419

三十六、目前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奖金制度 422

三十七、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福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424

三十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探亲制度 426

三十九、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住房制度 428

四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困难补助制度 429

四十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补贴制度 430

四十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暖补贴制度 430

四十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432

四十四、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433

四十五、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制度 435

四十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 436

四十七、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439

第三章国家公务员制度 439

一、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439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及其指导原则 441

三、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的涵义和意义 442

四、公务员的权利 444

五、公务员的义务 448

六、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 450

七、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基本内容 452

八、我国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 459

九、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特点与原则 466

十、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具体规定 468

十一、建立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与要求 470

十二、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 472

十三、建立国家公务员奖励制度的意义与原则 473

十四、国家公务员奖励制度的有关规定 474

十五、国家公务员的纪律制度 475

十六、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制度 477

十七、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制度 479

十八、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制度 480

十九、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 481

二十、国家公务员的回避制度 483

二十一、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制度 484

二十二、国家公务员的辞职制度 485

二十三、国家公务员的辞退制度 486

二十四、国家公务员的退休制度 488

二十五、国家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 489

二十六、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机构 491

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重要意义 492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492

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492

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水平考试 494

四、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水平考试应具备的条件 495

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水平考试的内容 496

六、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水平考试的有关规定 497

七、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与推荐 497

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的建立 499

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方式 499

十、经济专业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501

十一、会计专业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501

十二、统计专业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502

十三、工程技术人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503

十四、实验技术人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504

十五、高等学校教师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05

十六、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06

十七、技工学校教师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06

十八、中学教师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07

十九、小学教师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08

二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09

二十一、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10

二十二、卫生技术人员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11

二十三、新闻专业人员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12

二十四、出版专业人员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13

二十五、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14

二十六、档案专业人员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15

二十七、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16

二十八、文博专业人员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16

二十九、翻译专业人员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18

三十、政工人员各级专业职务任职条件 518

三十一、专业技术职务任免的有关规定 519

三十二、担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待遇规定 520

三十三、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521

三十四、专业技术人员离休或退休的规定 522

第五章企业人事管理 523

一、企业人事管理与劳动管理的划分标准 523

三十五、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管理 523

二、企业人事管理包括的范围 524

三、企业人事制度的历史发展 524

四、企业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526

五、企业管理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527

六、企业领导干部的任职条件 528

七、企业干部的委任制 529

八、企业干部的选任制 531

九、企业干部的聘任制 532

十、企业干部的考任制 533

十一、企业领导干部任用的批准 534

十二、企业领导干部的岗位职务培训制度 534

十四、对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职务培训的计划安排 535

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劳工法 (1 535

十三、对大中型企业领导进行岗位职务培训的意义与要求 535

十五、对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职务培训的保证措施 536

十六、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 537

十七、我国企业人事管理体制的改革趋势 538

十八、企业人事管理方式的变革 540

第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 545

劳动法律和政策汇编 5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 5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55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5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5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5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568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 571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574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576

附:国务院关于修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决定 578

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 579

附:国务院关于修改《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决定 582

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 582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58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通知 59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593

附: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 596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598

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 600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601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603

工人考核条例 604

股份制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 606

股份制试点企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606

劳动力招收与调配 607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部队退伍义务兵伤病残战士安置工作的通知 60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 609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613

附: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卫生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 614

关于贯彻执行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614

矿山企业实行农民转换工制度试行条例 615

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 617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618

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6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621

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 621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623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626

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 627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630

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关于劳动就业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 631

附:关于劳动就业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的报告 631

国务院批转人事部等部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和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问题意见的通知 633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和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问题的意见 633

国务院对劳动人事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制订的《国营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 634

使用农村建筑队暂行办法》给劳动人事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批复 634

附:国营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使用农村建筑队暂行办法 635

国务院对劳动人事部制订的《交通、铁路部门装卸搬运作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和使用承 637

包工试行办法》给劳动人事部的批复 637

附:交通、铁路部门装卸搬运作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和使用承包工试行办法 637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 639

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 639

附: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意见 640

革实行劳动合同制意见的通知 641

附: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工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意见 641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劳动部、总参谋部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工单位改 641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劳动人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鼓励军队转业 642

干部到边远地区工作的有关规定 642

附:劳动人事部关于边远地区范围的通知 643

劳动部关于划分工业企业直接生产人员与非直接生产人员范围的通知 643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军队转业干部的爱人工作调动问题的通知 644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做好西藏内调工人工作安排的通知 645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646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央一级机关及其在京单位解决工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647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648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互调工作,积极解决工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649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职工调剂工作的通知 650

劳动人事部关于原则同意《中国科学院合同工试行办法》的复函 651

附:中国科学院合同工试行办法 651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国营建筑企业实行合同工制度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653

附:国营建筑企业实行合同工制度的试行办法 654

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出《关于劳动服务公司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655

附:关于劳动服务公司若干问题的意见 656

劳动人事部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 658

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 659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关于招工考核择优录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660

附:关于招工考核择优录用的暂行规定 661

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转发《全国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662

附:全国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座谈会纪要 662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666

民政部、公安部、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城镇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几个问 667

民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待业的育聋哑残青年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667

题试行意见的通知 667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城镇待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668

附一:城镇待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 668

附二:统计表说明 669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防科工委等部门关于解决三线艰苦地区国防科技工业离休退休人 672

员安置和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672

附:关于解决三线艰苦地区国防科技工业离休退休人员安置和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报告 672

劳动人事部、邮电部关于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从农民中招用合同制工人的通知 674

附:关于乡邮投递员和驻段线务员从农民中招用合同制工人的试行办法 674

充通知 675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补 675

等革命残废军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676

劳动人事部关于地质矿产等部门招用农民轮换工问题的通知 676

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安置特等、一 676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公安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商业部关于经济民警工作几个问题的补充规定 677

劳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党政机关办劳动服务公司几个问题的规定 678

劳动人事部关于招收运动员如何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 678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跨地区转移工作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679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民航局关于民航飞行人员调动问题的通知 680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680

附:全国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纪要 680

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工跨省调动问题的复函 682

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工跨省调动有关问题的报告 683

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复函 684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关于解决老工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有关问题的通知 685

劳动人事部关于技工学校毕业生当工人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 685

劳动部关于劳动服务公司发展和建设中若干问题的意见 686

民政部、劳动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布《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 688

附: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行规定 688

行规定》的通知 688

劳动部关于劳动服务公司清理整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690

劳动部关于劳动服务公司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 690

劳动部关于颁发《城镇青年就业经费中中央级扶持生产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692

城镇青年就业经费中中央级扶持生产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692

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介绍暂行规定》的通知 693

职业介绍暂行规定 693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694

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就业服务统计体系的通知 695

附: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总体方案 696

的通知 696

劳动部、农业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建立并实施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 696

就业训练中心管理规定 698

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排贷款问题的通知 700

劳动部关于开展就业训练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 700

附:就业训练中心评估检查标准 701

劳动部关于清理检查城镇青年就业经费中扶持生产资金的通知 702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城镇青年就业经费中扶持生产资金挂帐及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 703

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对安置待业青年的企业实行减免税的通知 703

铁道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 704

劳动部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708

附:国家税务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708

国家税务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709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制止非法劳务中介活动的通知》 710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就业难点转化工作的通知 710

劳务信息工作规范 711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清理检查城镇青年就业经费中中央级扶持生产资金的通知 712

劳动人事部关于试编城镇待业人员培训和就业规划的通知 713

附: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关于试编城镇待业人员培训和就业规划的意见 714

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 716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 718

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通知 719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 720

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边远地区科技队伍建设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的 723

通知 723

附:劳动人事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边远地区科技队伍建设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 723

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 725

告的通知 725

附: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 725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稳定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三 727

线艰苦地区科技队伍的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727

附: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国防科工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稳定和加强 727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艰苦地区科技队伍的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 727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 729

的通知 729

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中国科协、 72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 729

劳动部关于职业介绍所暂行规定 730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暂行规定》的通知 731

附: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暂行规定 732

职业培训 73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 733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736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737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举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740

附:教育部关于举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试行办法 740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的通知 742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 742

国务院批转全国企业管理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国营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岗位任职资 746

格培训意见的通知 746

附:关于对国营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岗位任职资格培训的意见 746

附: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意见 749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国家经委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队伍 749

素质的意见的通知 749

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全国技工学校综合管理工作由教育部划归国家劳动总局的通知 752

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发关于技工学校经费管理和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的联合通知 753

附:关于技工学校经费管理和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 753

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技工学校经费管理和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 754

第一机械工业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机械制造工业通用工种学徒工学习期限和熟练工 755

熟练期限的通知 755

交通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交通运输部门通用主要工种学徒工和熟练工学习期限规定 760

的通知 760

铁道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铁路通用工种学徒工学习期限和熟练工熟练期限的通知 761

期限和熟练工熟练期限的通知 762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建筑安装、机械施工企业通用工种学徒工学习 762

国家出版事业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印刷工业通用工种学徒工学习期限和熟练工熟练 763

期限的通知 763

第四机械工业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电子工业通用工种学徒工学习期限和熟练工熟练 766

期限的通知 766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技工学校学生守则(试行)和关于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 767

(试行)的通知 767

附一:技工学校学生守则(试行) 767

附二:关于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 767

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技工学校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管理工作 769

的通知 769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学徒培训工作的意见 769

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人事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青壮 771

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 771

附一:工人技术考核暂行条例(试行) 773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工人技术考核暂行条例》(试行)的通知 773

附二: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关于《工人技术考核条例》(试行)的几点说明 774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等问题的意见 775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776

的意见 776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关于技工学校招生应适当照顾归侨学生、归侨子女的通知 779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改革技工学校助学金使用办法的意见 779

附: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 780

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的通知 780

劳动人事部关于不得随意改变技工学校性质的通知 782

劳动人事部关于就业训练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 783

劳动人事部、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 784

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的联合通知 784

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 785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经济部门和教育部门加强合作促 787

进就业前职工技术教育发展的意见 787

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职业高中毕业生使用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788

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历问题的通知 788

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技工学校工作条例的通知 789

附:技工学校工作条例 789

班组长培训工作的意见 793

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 793

国家经济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大中型企业领导 794

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794

附:关于开展全国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工作的报告 794

劳动人事部发布《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796

附: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 796

劳动人事部贯彻《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的几点意见 797

新闻出版署、劳动人事部关于出版印刷行业贯彻执行《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 798

的实施意见 798

电子工业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电子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00

附:电子工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范围目录 801

附:水利、电力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06

水利电力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水利、电力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06

石油工业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石油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10

附:石油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10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劳动人事部关于建材及非金属矿工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13

附:建材及非金属矿工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工种范围 814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下发《民航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17

附:民航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18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关于有色金属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19

附:有色金属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工种(岗位)范围表 820

农牧渔业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农牧渔业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23

附:农牧渔业技师工种范围及其说明 824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城乡建设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26

附:城乡建设系统聘任技师的工种范围表 827

冶金工业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冶金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28

附:冶金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岗位)目录 829

煤炭工业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煤炭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31

附:煤炭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范围 832

核工业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核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34

附:核行业技师工种名称表 835

化学工业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化工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37

附一:化工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37

附二:化工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作范围表 838

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机械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43

附:机械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43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劳动人事部关于船舶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54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化工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56

铁道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铁路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57

航空工业部关于印发航空工业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59

附:航空工业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59

轻工业部、劳动人事部关于轻工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6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73

附:印刷企业考评工人技师的专业(工种)范围表 874

国家医药管理局、劳动人事部关于医药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75

附:医药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范围表 876

邮电部、劳动人事都关于邮电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联合通知 881

附:邮电通信企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范围名称表 882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烟草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82

附:烟草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工种范围和技师职务名称表 883

国家测绘局、劳动人事部关于测绘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83

劳动部贯彻《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的补充意见 885

劳动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和技师聘任制 886

工作的通知 88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劳动部关于中药行业实行技师和经营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886

附:中药行业实行技师和经营师聘任制的工种(岗位)范围表 887

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888

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深化改革的意见 889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劳动部关于补充确定新型建材等四个专业部分工种实行技师聘任制 890

的通知 890

建设部、劳动部关于印发《建筑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的通知 891

附:建材及非金属矿工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范围(补充确定) 891

附:建筑业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办法 892

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关于印发《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通知 893

附: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893

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95

附:贯彻《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895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成人教育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897

附:建设部成人教育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的意见 897

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的通知 899

劳动部关于加强待业职工转业训练工作的通知 900

建设系统工人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901

劳动部关于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904

职工奖惩 906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906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的通知 908

附: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 908

除公职问题的答复 910

公安部、司法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对职工中被收容劳动教养并注销城市户口的人员是否开 910

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 910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实施《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 911

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911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911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 912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是否适用于劳动合同制工人问题的复函 913

劳动人事部关于证实职工犯错误的时间问题的复函 913

工资管理 914

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 914

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914

国务院批转劳动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 917

钩意见的通知 917

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意见 918

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一九八九年国营企业工资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待 920

遇问题安排意见的通知 920

附:关于一九八九年国营企业工资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待遇问题的安排意见 920

国家统计局在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中对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922

国家统计局关于劳动工资统计若干具体问题的解答 923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营企业工资改革 924

试行办法》的通知 924

附:国营企业工资改革试行办法 925

劳动人事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劳动人事部与国家统计局分工管理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929

国家统计局、劳动人事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范围进行统计的通知 930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重申严格掌握增加工资控制指标的通知 931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性补贴问题的通知 931

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932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93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意见的通知 934

附: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意见 935

关于发布《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的通知 936

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 937

劳动定员、定额 939

纺织工业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企业实行“四班三运转”的意见 939

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关于在企业整顿中加强定员定额工作的通知 940

附:关于加强企业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工作的试行办法 941

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943

劳动人事部办公厅转发湖北省经委、劳动人事厅《关于加强劳动定额管理促进企业升级工 943

附: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厅关于加强劳动定额管理促进企业升级工作的几点意见 944

劳动人事部关于继续做好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工作的通知 945

劳动部关于印送全国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议纪要等文件的函 946

附一:全国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议纪要 947

附二:全国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947

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关于加强劳动定额标准工作的意见 949

建设部关于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通知 951

建设部关于重申地区统一定额管理分工的通知 952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劳动定额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953

附:建设劳动定额工作暂行规定 953

劳动安全卫生 955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955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958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9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 96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65

附一: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 966

附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967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968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970

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971

化学工业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中改革工时制度的意见 972

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9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975

劳动部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 977

劳动部关于劳动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979

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 982

劳动部关于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 983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 984

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 985

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986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总则 986

附录A: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工伤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989

附录B:正确使用标准(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的说明 991

附录C:骨科、整形外科、烧伤科工伤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994

附录D:正确使用标准(骨科、整形外科、烧伤科)的说明 995

附录E: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工伤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998

附录F:正确使用标准(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的说明 1002

附录G:普外、胸外、泌尿生殖科部分工伤致残判定基准 1007

附录H:正确使用标准(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部分)的说明 1008

附录I:职业病内科疾患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1010

附录J:正确使用标准(内科心、肝、肾脏、血液、内分泌及呼吸系统疾病部分)的说明 1012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 1013

劳动福利和劳动保险 1019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1019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020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1021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1023

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1025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伤病残义务兵退伍和安置 1027

工作意见的通知 1027

关于进一步做好伤病残义务兵退伍和安置工作的意见 1027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 1028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 1029

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1029

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退休养老基金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1030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退休养老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1031

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财务预算管理的通知 1032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1033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待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1034

附:全国待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纪要 1034

附:关于加强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报告 1036

全国总工会、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1036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印发《西藏汉族干部、工人内调、退(离)休回内地 1038

安置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1038

附:西藏汉族干部、工人内调、退(离)休回内地安置工作会议纪要 1038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待业保险基金的通知 1040

劳动部关于使用职工待业保险基金解决部分企业职工生活问题的通知 1040

劳动部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1041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1042

劳动部、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关于对关停企业被精简职工实行待业保险的通知 1044

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 1045

劳动部、国务院生产办、国家体改委、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 1045

劳动部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待业保险管理问题的通知 104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医疗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1048

劳动部关于使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通知 1049

劳动部关于试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意见的通知 1050

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集体企业职工福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工会经费提取有关规定的通知 1051

财政部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051

劳动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工伤全残职工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1052

劳动部关于待业保险工作管理体制等问题的通知 1052

劳动部关于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105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1054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1055

劳动人事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 1061

邮电部关于邮件搬运员、火车押运员提前退休的通知 106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乡邮递员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 1062

劳动部复架空线务人员是否高空作业的问题 1062

劳动部复航运系统从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 1063

劳动部关于装卸搬运工人是否应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处理的复函 1064

劳动人事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 1064

劳动部关于交通航运部门中列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通知 1064

交通部关于同意将船舶电焊工等二十九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 106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关于同意你总公司所属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总公司普通船员提前退休 1066

的批复 1066

劳动部复水电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 1067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利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 1067

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三十六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068

劳动部关于林业企业中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 1071

劳动部关于森工企业18个工种应列入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意见的复函 1071

冶金工业部对武汉钢铁公司、武钢工会关于高温有害身体健康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及 1072

其工龄计算的批文 107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武钢冶金炉热修瓦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复文 1074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给冶金工业部的复函 1074

附: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1075

劳动部复地质部关于报请审批地质勘探工作有害健康工种名称的函 1097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钻探设备安装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 1097

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1098

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1099

地质矿产部关于颁发《地质机械、仪器、印刷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 1101

劳动部关于制盐工人退休问题的复函 1104

劳动人事部关于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 1104

劳动部关于铁路系统的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有害健康作业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 1113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铁路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种提前退休的复函 1114

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部系统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 1115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1115

劳动部关于粮食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 1117

内务部、卫生部关于卫生系统X光医师、放射性人员应按有害身体健康工种退休问题(摘录) 1117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 1118

化学工业部关于请核批试行“化学工业?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的函 1118

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通知 1149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性?触毒物范围程度分级 1175

商业部关于人力装卸搬运工、冷库工退休问题?通知 1179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产业海洋捕捞、养殖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 1179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常规兵器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 1180

山东省劳动局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1182

兵器工业部关于印发《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118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造船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和特别繁重力劳动作业工种范围的复函 1189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工业化纤(粘胶)有毒有害作业提?退休工种范围的复函 1191

国家物资总局关于物资部门列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有害健康工种及退休问题的意见 1193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 1194

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核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 1196

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 1207

劳动人事部关于广播电视天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 1211

广播电视部关于县级及乡、镇广播电视外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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