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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继承遗产
怎样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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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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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王贞韶,单正平编著
  • 出 版 社:北京:知识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85
  • ISBN:6214·1017
  • 页数:186 页
图书介绍:
《怎样继承遗产》目录

上编 关于遗产继承的基本知识 1

一、遗产继承的概念 1

目录 1

(一)什么叫作继承? 3

1.什么人叫作被继承人? 3

2.什么人叫作继承人? 4

3.什么叫作遗产? 4

4.什么叫作继承权? 4

(二)历史上各个不同时期的遗产继承 5

1.遗产继承产生的历史背景 5

3.资本主义社会的遗产继承 6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关于遗产继承的原则 6

2.封建社会的遗产继承 6

1.保护私有财产所有权的原则 7

2.遗产继承实行男女平等的原则 7

3.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8

4.养老育幼、团结互助、巩固家庭的原则 9

5.遗产应和债务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 10

二、继承遗产的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与地点 10

(一)继承遗产的范围 10

(二)继承开始的时间 11

(三)继承开始的地点 12

三、什么叫法定继承? 13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4

1.夫妻 14

2.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16

3.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3

4.祖父母、外祖父母 24

5.兄弟姐妹 24

6.什么叫代位继承? 24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 26

(三)遗产继承的应继份 26

1.应根据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义务的多少 28

2.应考虑各继承人劳动能力的有无和强弱 28

3.应根据各个继承人经济状况的好坏 28

四、什么叫遗嘱继承? 29

(一)遗嘱继承概说 29

1.遗嘱的形式要件 30

(二)订立遗嘱的要件 30

2.遗嘱的实质要件 31

3.遗嘱继承的改变 33

4.有关订立遗嘱的若干问题 34

(三)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36

(四)遗嘱的公证 36

(五)遗嘱的执行 37

附一 遗嘱和证明书的格式 38

附二 遗嘱继承公证书的格式 41

附三 无遗嘱继承公证书的格式 42

五、什么叫遗赠? 42

(一)遗赠的性质 42

(四)附有公益义务的遗赠 43

(二)遗赠的限制 43

(三)遗赠的执行 43

(五)遗赠人负有债务的遗赠 44

六、确认继承权公证 44

七、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的放弃 46

八、继承权受侵害的保护 46

九、继承权的剥夺 46

十、财产继承与债务清偿 47

十一、遗产的分割 48

十二、无人继承财产、无主财产与“孤寡户”、“五保户”遗产 49

(一)无人继承财产与无人受领的遗赠财产 49

(二)什么叫无主财产? 50

(四)城镇“孤寡户”和农村“五保户”的遗产怎样处理? 51

(三)失踪人的财产怎样处理? 51

十三、我国公民在外国和在香港的遗产怎样处理? 52

十四、怎样正确处理遗产继承案件? 52

下编 遗产继承案例选编 61

一、母亲活着,她的财产不能作遗产分析 61

二、财产所有人尚健在,他的妻子和子女不能对他的财产作遗产分析 62

三、被继承人去世三十多年,继承人能否再要求继 63

承遗产? 63

四、解放以前未提出继承要求,现在还可主张权利吗? 63

五、生前赠与财产不能作遗产分割 64

六、一个人可以继承两家遗产吗? 65

七、一夫多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 66

八、农村祖传房屋,由他人以所有人中的一人名义登记,仍然为共有财产 67

九、继母与生父的共同财产,继女只能与继母共同继承属于生父的那部分 68

十、父母经营的企业财产属于父母共有财产 68

十一、继室对于丈夫原有财产不能认作夫妻共有财产 69

十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应有同等继承权 70

十三、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少量生活用品是否也要作为遗产分析? 71

十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解决 72

十五、分割遗产时,对被继承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应予分清 73

十六、这笔遗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74

十七、父母经营的企业从未分家,应以共同财产分割 75

十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76

二十、祖父遗产没有分割,全体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77

十九、“有男归男,无男归女”的说法是错误的 77

二十一、离婚后原夫还能继承原妻的遗产吗? 78

二十二、寡妇再嫁仍然有权继承其夫遗产 79

二十三、寡妇继承了遗产,以后改嫁允许带走吗? 81

二十四、寡妇已经改嫁,是否可以回来要求继承和析产? 82

二十五、寡妇的继承权不能被剥夺 83

二十六、非法姘居不能取得夫妻名分,没有继承权 84

二十七、病床边的继承纠纷 84

二十八、拿了陪嫁钱,并不影响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85

二十九、年轻夫妻同时死亡,双方父母争夺子女遗产案 86

三十、新娘子的遗产归谁所有? 87

三十一、同一事故死亡,也要区分死亡先后确定继承权 88

三十二、父亲可以继承儿子的遗产 89

三十三、母女是否可以同时继承遗产? 90

三十四、亲姊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 91

三十五、兄弟姐妹争夺父母遗产案 92

三十六、两姐妹谁有继承权? 93

三十七、“房屋不能流入外姓”的说法是错误的,子女应平等继承 94

三十八、“出嫁”女儿仍有继承权 95

三十九、随母姓,是否可以因而多得外祖父母的遗产? 96

四十、抱养了养子的寡媳,对公婆遗产是否有权继 97

承,如何继承? 97

四十一、出嫁妹和寡嫂争夺继承权案 98

四十二、被继承人妻妾各有子女,如何确定对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份? 99

四十三、如何解决同母异父遗产继承问题? 100

四十四、前妻的儿子与庶母争夺亡父遗产案 102

四十五、同母异父的子女谁对这间房屋有继承权? 103

四十六、后妻子女与前妻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104

四十七、非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 105

四十八、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完全平等 105

四十九、事实上的养子应有继承权 106

五十、养子断绝了与养父母收养关系?丧失继承权 107

五十一、没有明确养女身份不能要求继承权 108

五十二、养子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养祖父的遗产 109

五十三、养孙可以和亲女同等继承 109

五十四、养子遗弃养母,不应让其再继承养母的遗产 110

五十五、婆婆继承媳妇的遗产,政策上是否允许? 111

五十六、这样的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111

五十七、继子与养女有共同继承权 113

五十八、继子既可继承继父母的遗产,还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114

五十九、继父与继子的遗产继承纠纷案 116

六十、继子女与继父母未形成抚养关系的无继承权 116

六十一、封建宗法过继儿子不具备养子条件的没有继承权 117

六十二、“拖油瓶”没有继承权吗? 118

六十三、“拖油瓶”女儿是否有权回老家继承其生父的遗产? 119

六十四、与公婆共同生活多年的儿媳应给予继承权 120

六十五、女婿和侄儿谁有继承权? 121

六十六、赘婿与妻妹争继遗产案 122

六十七、嗣子没有继承权 123

六十八、寄子没有继承权 124

六十九、寄养人无权继承遗产 124

七十、侄儿与外甥谁有继承权? 125

七十一、侄儿不能继承叔父的遗产 126

七十二、兄弟姐妹互有继承权 127

七十三、弟弟被人收养,哥哥能否继承他的遗产? 127

七十四、“结拜姐妹”相互之间有无继承权? 128

七十五、孙女儿对祖父遗产是否有代位继承权? 128

七十六、外孙女和孙女争夺继承权案 130

七十七、舅父和外甥争夺遗产案 130

七十八、转继承不同于代位继承 131

七十九、寡媳可以转继承公婆的遗产 133

八十、继承权与继承份已经确定,不能以事后丧失劳动力要求改变继承份 133

八十一、老寡妇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134

八十二、姐弟协议处理未来遗产 136

八十四、公民合法拥有的生产资料可以继承 137

八十三、事实婚的遗产继承权应得到法律保护 137

八十五、离婚判决生效前原告死亡,被告仍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 138

八十六、父母是各继一份,不是合继一份 139

八十七、父母双亡才能继承遗产的提法和做法不妥 139

八十八、胎儿、孕妇的继承权应予特别关心 140

八十九、受被继承人生前扶养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141

九十、尽扶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应适当多分遗产 142

九十一、养子尽赡养照顾义务少,遗产也分得少 143

九十二、虽非继承人,但对被继承人尽过义务,应予适当照顾 145

九十三、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要被剥夺继承权 145

九十四、虐待被继承人的人,应剥夺其继承权 146

九十五、放弃继承,也应尽赡养、抚养义务 147

九十六、遗嘱继承应当得到保护 147

九十七、遗嘱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得到保护 149

九十八、遗嘱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违反的部分无效 150

九十九、遗赠应保留法定继承人的部分继承权 152

一○○、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153

一○一、三次遗嘱,应以哪次为准? 154

一○二、代书遗嘱没有证人证明应认为无效 155

一○三、口头遗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55

一○四、依法执行遗嘱,不能和稀泥 156

一○五、怎样办理遗嘱公证? 157

一○六、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受赠人之妻能否接受这份遗赠? 158

一○七、继承人应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159

一○八、继承开始和遗产分析不是一回事 160

一一○、继承了房屋,对房屋宅基地当然有继续使用权 161

一○九、没有协商一致,部分继承人无权处理遗产 161

一一一、犯罪人的遗产继承与继承权问题 162

一一二、由集体负担生活的烈属,其遗产由谁继承? 163

一一三、“五保户”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163

一一四、以他人户名存入的银行存款不发生赠与的效力,财产权仍属于本人 164

一一五、农村房屋产权,应以土改登记分配为准 165

一一六、土改时分得的财产由被继承人代管,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166

一一七、战士的复员费、转业费生前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167

一一八、抚恤金、补助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168

一一九、单位发给的丧葬费如有剩余,可以由继承人另作别用 168

一二○、被继承人留下的外商股票,继承人如何继承? 169

一二二、被继承人租住的公房,继承人不能继承 171

一二一、这间出租房屋,继承人还能主张继承权利吗? 171

一二三、继承人中一人私自提款如何止付? 172

一二四、对留在台湾人员的继承问题如何处理? 173

一二五、在香港的遗产如何继承? 174

一二六、我国公民在日本的遗产如何继承? 175

一二七、我国公民在美国的遗产如何继承? 176

一二八、我国侨民在联邦德国的遗产如何继承? 176

一二九、我国侨民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遗产如何继承? 177

一三○、我国公民在加拿大的遗产如何继承? 177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79

附录二 名词解释 183

附录三 遗产继承知识表解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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