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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5辑  第1编  文化  1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5辑  第1编  文化  1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5辑 第1编 文化 1PDF电子书下载

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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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 出 版 社: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4
  • ISBN:7801595161
  • 页数:514 页
图书介绍: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5辑 第1编 文化 1》目录

〔一〕文化统制设施 1

(一)中央文化管理机构设置 1

1.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文化事业计划委员会组织条例(1936年3月3日) 1

2.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文化事业计划委员会各研究会组织规程(1936年3月5日) 2

3.国民党中央戏曲事业指导委员会组织规程(1937年6月17日) 3

4.国民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1934年4月5日) 4

5.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电影事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大纲(1935年5月16日) 5

6.国民党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大纲(1936年2月6日) 6

(二)文化统制方针政策与措施 7

1.行政院转内政部关于发扬中国文化重心以奠国基呈与国民政府批(1928年4月—1931年3月) 7

2.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关于省市党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1931年2月5日) 13

3.国民政府关于戴传贤呈请修复伊洛地区古迹以利发展中原文化有关令文(1932年4月) 22

4.国民政府抄发《关于确定文化建设原则与推进方针以复兴民族案》的训令(1936年1月10日) 25

5.国民党中央文化事业计划纲要(1936年4月2日) 28

6.陈果夫关于中央文化事业计划委员会成立以来工作状况的报告(1936年10月19日) 31

7.邵元冲著《如何建设中国文化》(1935年2月16日) 37

8.国民政府关于废止日本对华文化事业协定的有关文件(1929年11月—1930年10月) 42

9.国民党中央文化事业计划委员会拟订统制民众读物办法的有关文件(1937年1—6月) 57

〔二〕新闻出版 68

(一)新闻出版法规 68

1.著作权法(1928年5月14日) 68

2.著作权法施行细则(1928年5月14日) 72

3.宣传品审查条例(1929年1月10日) 74

4.出版条例原则(1929年8月23日) 76

5.日报登记办法(1929年9月23日) 77

6.出版法(1930年3月17日) 78

7.出版法施行细则(1930年5月) 84

8.修正指导党报条例(1930年3月24日) 87

9.宣传品审查标准(1932年11月24日) 89

10.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取缔各地不良小报致各省(市)党部训令(1933年10月25日) 90

11.检查新闻办法大纲(1934年8月9日) 91

12.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新闻政策(1937年2月29日) 92

13.修正新闻检查标准(1937年8月5日) 92

14.检查书店发售违禁出版品办法(1937年8月12日) 94

15.书店印刷店管理规则(草案)(1937年12月) 95

(二)出版发行概况 98

1.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关于海外华侨报纸杂志刊行状况的报告书(1929年8月) 98

2.民国廿年十二月至廿四年六月经内政部核准登记之江苏报纸杂志一览表(1935年6月) 105

3.南京市在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登记备案之报纸一览表(1930年2月—1933年12月) 127

4.内政部民国廿四年外籍新闻杂志统计表(1935年6月) 128

5.参谋本部第二厅调查外国人在上海刊行的报纸杂志一览(1935年1月10日) 131

6.内政部核准登记之新闻纸与杂志社统计资料(1936年4月) 149

7.汉口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注册一览表(1937年1月) 151

(三)对进步出版品等的查禁 157

一 查禁措施 157

1.南京戒严司令部检查邮政委员会抄报《检查邮政暂行条例》致中央宣传部函(1927年7月27日) 157

2.国民党中央决定在全国重要都市实行邮件检查的有关文件(1929年8—9月) 159

3.各县市邮电检查办法(1930年4月24日) 161

4.国民党中央秘书处检送《修正重要都市新闻检查办法》函(1933年9月25日) 162

5.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召开的新闻检查工作会议录(1934年2—5月) 164

6.交通部邮政总局关于邮电检查改归军统局统一办理的文件(1935年10月—1937年6月) 171

二 查禁概况 181

1.国民政府秘书处等关于查禁《讨蒋特刊》等往来文电(1927年6—8月) 181

2.国民党中央秘书处请通令查禁《暖流半月刊》等书刊的有关文电(1928年11—1929年3月) 184

3.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关于查封四川《白日新闻》《巴蜀日报》等报刊函(1928年12月—1930年2月) 191

4.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关于查禁苏州《民主周刊》与上海《东方晚报》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函(1929年5—8月) 197

5.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关于查封北平、天津、大连、沈阳等地报刊的有关文电(1929年6—10月) 202

6.教育部转发取缔《字林西报》“反动”宣传办法致中央大学训令(1929年5月20日) 209

7.国民政府关于查封济南《民权导报》的令函(1929年5—6月) 210

8.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关于取缔南昌革命标语、侦查中共组织并杀害刘珍经过的文件(1929年7—8月) 212

9.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民国十八年查禁书刊情况报告(1929年) 214

10.国民党中执会检送《查禁刊物表》《共产党刊物化名表》致国民政府函(1929年7月11日) 218

11.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关于阻止日人在青岛私设电台传播失实消息的有关文件(1930年3—4月) 226

12.新疆省长金树仁呈送检扣书刊目录清单(1930年9月5日) 228

13.上海市商会为书肆代售书籍如有违碍请宽予处分致国民政府呈(1931年4月7日) 229

14.行政院关于查禁《驱日前线敢死队告民众书》致各省市训令(1932年2月27日) 230

15.教育部转发行政院关于注意学生思想与查禁普罗文学刊物的密令(1933年10月24日) 232

16.行政院迫害《民生报》的文电(1934年5月) 234

17.海关监督咨送禁止入口出版物检查办法及出版物名称表致梧州关税务司文(1932年8月24日) 235

18.财政部关务署禁止国外出版发行之进步书刊入口的训令(1934年12月—1937年5月) 237

19.江海关税务司报告检扣由莫斯科寄上海美国书业公司书刊致总税务司呈(1935年3—9月) 241

20.内政部应驻华日使要求停售《国难挂图》致行政院呈(1935年7月8日) 245

21.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取缔社会科学书刊一览表(1929年—1936年) 246

22.教育部检发取缔《国内由各大学学生主编或收转稿件之反动刊物表》的训令(1937年1月9日) 277

23.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检送二十六年一月至四月取缔社会科学书刊一览函(1937年6月29日) 279

(四)迫害书店与记者 286

1.江苏无锡各报馆与新闻记者联合会等团体为恢复《民报》记者朱冰蝶自由致国民党中央党部电(1928年8月) 286

2.国民党中央秘书处转请查封上海国民通讯社并拘拿其负责人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函(1929年6月12日) 286

3.国民党中央秘书处抄送《关于取缔销售共产书籍各书店办法》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函(1929年6月15日) 287

4.上海市政府检送调查书店印刷所销售及印刷共产书籍周报表呈(1929年7—9月) 288

5.国民政府查禁《世界周刊》与春野书店经过的文件(1929年9—12月) 292

6.宁波旅沪同乡会为《时事公报》记者陈荇荪被无辜判刑平反事致国民政府代电(1930年2月12日) 295

7.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通缉加拿大《洪钟时报》总编辑洪少植致行政院函(1930年5月—1931年4月) 296

8.行政院关于通缉上海《江南晚报》主笔裘由辛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复函(1930年12月19日) 299

9.国民政府迫害上海华兴书店经过的文件(1931年1—3月) 300

10.顾祝同令枪杀镇江《江声日报》编辑刘煜生案有关文电(1933年1—2月) 307

11.国民党湖南清乡司令何键迫害长沙泰东书局的代电(1929年7月3日) 317

〔三〕文化艺术 318

(一)艺术改良与推进计划 318

1.丁超五关于废除戏剧表演男女互扮角色陋习事致国民政府委员函(1927年6月21日) 318

2.广东省教育厅戏剧改良委员会组织章程与改良戏剧规程(1928年12月18日) 319

3.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制定之《通俗文艺运动计划书》(1932年8月25日) 321

4.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发《文艺奖励条例》致各级党部明令(1933年4月20日) 326

5.蔡元培、陈立夫提议设立国乐馆案及国民政府批令(1933年8月) 328

6.民间图画改良委员会组织规程(1937年8月5日) 331

7.国民党中央文化事业委员会推进美术事业计划书(1937年7月7日) 332

(二)对“不良”影片的查禁 336

一 检查机构设置 336

1.上海市政府检报该市电影检查委员会成立经过、工作状况及各项规则呈(1930年2月12日) 336

2.行政院抄送南京电影戏剧审查委员会组织暂行规则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函(1930年7月19日) 344

3.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修正电影检查委员会组织章程(1933年4月) 346

4.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关于改组电影检查委员会以加强影片检查的文电(1933年11月—1934年12月) 347

5.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电影剧本审查委员会组织大纲(1934年7月26日) 355

二 检查影片法规 356

1.国民政府抄发《电影检查法》训令(1930年11月3日) 356

2.电影检查法施行规则(1931年2月3日) 359

3.电影片检查暂行标准(1932年) 361

4.内政部、教育部检送《各地教育行政机关会同警察机关稽查电影办法》呈(1932年3月1日) 363

5.外国人在华摄制电影片规程(1932年9月) 365

6.国产影片应鼓励其制造者之标准(1932年12月1日) 366

7.我国所需外国影片之标准(1932年12月1日) 367

8.内政部、教育部检送《电影片准演期满复检规则》呈(1933年4月29日) 367

9.电影检查委员会告诫国产影片公司不得摄制鼓吹阶级斗争影片的通告(1933年10月4日) 369

10.行政院抄发《电影剧本审查登记办法》致内政部、教育部训令(1933年12月11日) 370

11.外交部与内政部等单位召开制定取缔侮辱我国之进口影片方针问题会议录(1936年10月) 372

12.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制定的《战时电影事业统制办法》(1937年8月12日) 375

三 禁映影片概况 377

1.国民政府禁映苏联革命影片的令文(1932年10月) 377

2.鲁涤平关于挽救电影艺术为中共宣传呈(附《电影艺术与共产党》)(1933年4月3日) 379

3.吴铁城检报上海《晨报》电影副刊内容与中国电影文化协会活动情况致内政部咨(1933年6月23日) 386

4.电影检查委员会成立三年来工作述要(1934年) 393

5.电影检查委员会查禁国产影片一览表(1931年6月15日—1934年2月20日) 395

6.电影检查委员会禁映外国影片一览表(1931年6月—1934年2月) 397

(三)迫害文化人士 401

1.国民党政府通缉郭沫若的令函(1927年5月) 401

2.胡适就国民党上海市党部诬陷并拟逮捕董康事请蔡元培代为疏通函(1927年10月24日) 403

3.行政院以胡适放言空论误解党义名义撤销其中国公学校长职务令(1929年10月1日) 404

4.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关于左翼作家联盟成立及其主张的调查报告(1930年4月) 405

5.国民政府查封上海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与左翼作家联盟等八团体有关文件(1930年9—11月) 407

6.国民党调查员章超关于北平鲁迅被捕后援会活动情况的调查报告(1931年2月) 411

7.国民党调查员章超关于社会科学家联盟北平分盟与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北平分盟活动情况的调查报告(1931年4月) 414

8.国民党湖南清乡司令何键报告破坏长沙普罗文艺活动情形的代电(1932年6月18日) 417

9.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为严防上海文化界救国会爱国活动及查禁《大众》《生活》等进步刊物的密函稿(1936年2月22日) 418

10.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胡星伯密报上海文化界救国会组织状况与取缔办法呈(1936年2月) 418

〔四〕民俗礼仪 424

(一)改良习俗 424

1.国民政府颁行新历废止旧历的有关文件(1928年5月—1930年7月) 424

2.内政部请通令各省(市)政府查禁幼年剃度呈与行政院批(1930年3月—1932年11月) 436

3.南京市婚丧仪仗暂行办法施行细则(1930年 月) 438

4.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制定的《革除公务人员婚丧寿宴浪费暂行规程》(1933年1月) 440

5.国民党中央民运会检送民俗改善运动大纲及民众卫生习惯指示纲要致各省(市)党部公函(1934年4月14日) 441

6.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拟定之《倡导民间善良习俗实施办法》(1935年3月) 444

7.石英在国民党中央党部总理纪念周上谈改良风俗重要性的讲演词(1935年10月5日) 449

8.国民党山东省党部报送办理改善婚丧礼仪等民间习俗情形致中央民运会公函(1934年9月14日) 452

9.上海市集团结婚典礼办法(1935年) 456

10.内政部颁布之《婚丧仪仗暂行办法》(1936年9月14日) 461

11.广西省人民结婚与丧祭须知(1933年—1937年) 462

12.安徽省人民婚丧仪仗暂行办法施行细则(1934年) 463

13.察哈尔省人民婚丧仪仗暂行办法施行细则(1935年) 465

14.四川省政府抄发公墓暂行条例致各县(市)政府训令(1936年11月) 466

(二)取缔陋习 471

1.禁止妇女缠足条例(1928年5月10日) 471

2.内政部颁布之《禁蓄发辫条例》(1928年5月17日) 472

3.山西省禁止妇女缠足概况(1928年5月—1932年9月) 473

4.内政部检送《禁止蓄奴养婢办法》呈并行政院批(1932年9月) 476

5.安徽省禁止妇女缠足办法(1934年) 478

6.河南省禁止男子蓄辫与女子缠足办法(1934年) 480

7.山东省禁止妇女缠足办法(1934年) 481

8.湖北省各县取缔妇女缠足办法(1934年) 483

9.天津市禁止妇女缠足概况(1935年12月) 487

10.行政院公布《禁止蓄婢办法》的指令(1936年1月13日) 488

(三)废除神祠邪祀迷信活动 490

1.国民党中央秘书处抄转浙江省富阳县党部呈请取缔寺庙药笺迷信活动函(1928年8月8日) 490

2.内政部关于查禁道院及悟善社等迷信机关致国民政府秘书处复函(1928年10月9日) 491

3.国民政府关于暂缓办理《取缔经营迷信物品办法》的有关文件(1930年2—4月) 492

4.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奉发《神祠存废标准》致各级党部函(1930年4月30日) 495

5.天津市政府检送《淫祠邪祀调查表》致内政部公函(1930年3月29日) 506

6.上海特别市政府检送《淫祠邪祀调查表》致内政部公函(1930年7月29日) 509

7.内政部拟定之《废除卜筮星相巫觋堪舆办法》(1932年) 514

〔五〕尊孔读经 515

(一)崇祀孔子 515

1.福建省杨树庄转石屏藩等呈请中央通令各省祭孔代电(1927年8月8日) 515

2.蓝文彬、饶国华等要求国民政府通电全国取消大学院废止祀孔令的快邮代电(1927年5月7日) 516

3.四川省东川道儒教分会要求读经崇圣反对废止春秋祀孔电(1928年3月24日) 519

4.中华总商会反对废止祀孔电(1928年4月13日) 521

5.孔教总会要求学校添习经学呈与教育部复函(1928年11—12月) 521

6.韩汝甲请设国学院以维护固有道德并供中外人士研究中国文化致谭延闿等函(1929年1—11月) 523

7.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转请国民政府明令公布祀孔办法函(1934年6月) 530

8.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发《孔子纪念歌》明令(1934年10月18日) 531

9.国民政府各部院会代表曲阜祭孔纪实(1934年8月27日) 534

10.孔子诞辰曲阜祭典情况(1934年8月27日) 536

11.国民政府由庆孔到尊孔(1934年8月27日) 537

12.汪精卫在国民党中央党部举行的孔子诞辰纪念会上提倡尊孔的讲演词(1934年8月27日) 539

13.戴传贤在中央党部举行的孔子诞辰纪念会上谈尊孔意义(1934年8月27日) 543

(二)孔庙修葺与管理 547

1.国民党中央关于修理维持曲阜孔子陵庙办法及先师奉祀官待遇等问题致国民政府函(1934年10—11月) 547

2.孔庙财产保管办法(1929年6月17日) 549

3.内政部全国孔庙实况调查报告(1934年10月) 549

4.国民政府为江西省丰城县孔庙修复题颁匾额的指令(1934年12月29日) 551

5.国民政府文官处检送江宁省文庙洒扫会呈请恢复奉祀官设置致行政院公函(1935年3月8日) 551

6.先哲先烈祠庙财产保管规则(附各省市祠庙概况表)(1937年2月14日) 553

(三)孔学社团 556

1.国民党河南省党部检送孔教总会申请备案呈(1931年8月10日) 556

2.国民党河南省党部检送该省孔学研究会总报告的函(1935年6月12日) 561

3.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关于长沙筹组孔子大同真义祈祷世界和平大会湖南分会情形致中央民运会复函(1935年8月6日) 564

4.孔繁裕等组织中国孔教总会呈请备案的有关文件(1935年12月—1936年12月) 564

5.王铎等发起组织南京孔教分会致国民党中央党部备案呈(1936年7月11日) 576

〔六〕文物古迹 580

(一)文物管理机构设置 580

1.大学院古物保管委员会组织条例并委员名单(1928年) 580

2.内政部组织东西陵管理处呈并国民政府批令(1928年8—9月) 581

3.山东省名胜古迹古物保存委员会规则(1929年11月19日) 583

4.河南省文物古迹保管与研究机构章则(1930年12月—1932年2月) 584

5.中央文物保管委员会组织条例并委员名单(1932年6月18日) 588

6.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各地办事处暂行组织通则(1934年12月) 590

7.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工作纲要(1934年12月8日) 591

8.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关于北平古物保管会改组为北平办事处函(1934年12月20日) 593

9.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西安办事处工作报告(1934年11月) 594

10.修正内政部北平古物陈列所规则(1935年10月12日) 597

11.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工作概况并理事名单(1928年10月—1936年12月) 599

12.南京古物陈列所概况(1936年12月) 603

13.国民政府关于裁撤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其业务由内政部礼俗司兼办的指令(1937年10月29日) 604

14.各省市博物馆概况一览表(1933年) 606

(二)文物保存法令 609

1.国民政府抄发《古物保存法》的训令(1930年6月2日) 609

2.财政部核定古籍出国范围呈并行政院训令(1930年7—11月) 611

3.行政院关于切实保护太原天龙山石造佛像免遭毁损事致教育部训令(1931年6月10日) 617

4.内政部拟定清理部管地产修复坛庙古迹章程致行政院呈稿(1932年3月) 619

5.古物保存法施行细则(1931年7月3日) 622

6.行政院抄发采掘古物、古物出国护照及外国学术团体或个人参加采掘古物规则的训令(1935年3月16日) 625

7.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检送《暂定古物范围及种类草案》致行政院呈(1935年5月31日) 634

8.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要求从重惩处盗掘古墓窃取文物罪犯的呈(1935年2月) 638

9.国民政府关于嘉奖私立金陵大学校董福开森捐助古物予本校的指令(1935年3月) 640

10.古物奖励规则(1936年4月) 643

11.山西省各县历代先贤遗物及名胜古迹古物保管办法(1935年) 644

(三)文物毁失情况 646

1.内政部关于查究宋汝梅盗取东陵宝物的令函(1928年9—10月) 646

2.德国人克林克勤藉游历盗掘新疆古物外运的有关文电(1928年11—1929年2月) 648

3.美国人安得思在华采集古物化石标本运美的有关文电(1929年4月—1931年6月) 652

4.常惠赴云冈查勘石佛损毁情况的报告(1929年9月29日) 664

5.赵邦彦关于云冈造像史迹及其石佛毁失情况的调查报告(1929年11月10日) 669

6.英人斯坦因来华盗取新甘等地区文物经过的有关文电(1930年5月——1931年12月) 679

7.吴金鼎著《斯坦因敦煌盗经经过》(1930年) 710

8.中华图书馆协会执行委员会与古物保管委员会协力查禁北平书肆偷鬻古籍售予外国人往来函(1930年9月) 720

9.古物保管委员会关于拒绝美国探险家罗伯森组团前往新疆等地考察致教育部呈(1930年9月5日) 721

10.财政部关务署关于冷口卡缉获偷运古钱币处置问题的训令(附古钱目录清单)(1935年7月3日) 722

〔七〕文化团体 726

(一)团体组织法规 726

1.国民党第三届中执会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化团体组织大纲(1930年1月23日) 726

2.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发《文化团体组织大纲施行细则》令(1931年2月23日) 727

3.教育部关于各学术团体应呈请备案的训令(1931年5月30日) 729

4.教育部关于文化团体所属主管官署之决定办法致各省(市)教育厅(局)训令(1931年8月22日) 729

5.国民党中央秘书处检送《修正文化团体组织原则》致中央民运指导委员会函(1932年10月1日) 730

(二)团体组织概况 731

1.中国经济研究会简章及第一年度工作计划大纲(1932年10月) 731

2.东方文化学会章程、征求会员启及规程等有关资料(1932年10月) 736

3.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会章程及大会记事录等有关文件资料(1933年6月) 740

4.中华国学研究会缘起、简章及征集会员启事(1934年4月18日) 745

5.中国音乐学会筹备委员会会议录及组织大纲(1934年12月) 749

6.国民党北平市党部转报中国植物学会呈请备案函(1935年3月23日) 752

7.中国农学会会章及发展概况(1935年) 756

8.胡愈之、叶圣陶等组织中国语言学会启及会章(1935年5月9日) 763

9.中国文化建设协会创立缘起与各项章则(1935年5月20日) 765

10.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缘起及简章(1936年4月) 779

11.叶企孙、梅贻琦组织中国物理学会致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备案呈(1936年8月13日) 788

12.吴越史地研究会简章及职员名单(1936年9月) 791

13.陈寿钧等组织中华学术研究会呈与中央民众训练部蒋子孝等对该会考察报告(1936年1—3月) 793

14.中国考政学会简章及其简史(1934年12月—1937年7月) 799

15.国民党河南省党部检送华北国术促进会组织章程等致中央民众训练部备案呈(1936年6月8日) 806

16.中华图书馆协会组织大纲与会务工作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1930年—1937年) 810

17.国民党安徽省党部转报该省民族文艺社成立呈请备案的函件(1937年2—3月) 823

18.国民党浙江省党部转报该省林文铮等组织中国艺术运动社成立呈请备案的函件(1937年3月6日) 832

19.国民党四川省党部关于组织西陲文化院致中央民众训练部呈(1937年7月3日) 838

20.中国文化团体简明登记表(1936年12月) 841

(三)中外文化协作团体 857

1.周肇祥关于中国学术团体与瑞典斯文赫定联合组织西北科学考查团办法致内务部呈(1927年5月) 857

2.新疆省教育会呈控西北科学考查团在考查活 861

动中有碍民情民俗呈与中国西北考查团驳正的有关文件(1929年5—11月) 861

3.中国学术团体协会组织一九学术考查团与法国订定合作办法(1929年10月) 866

4.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拟订之华美协进社章程(1929年) 868

5.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的文件资料(1931年——1934年) 869

6.中德编译学社社章(草案)(1933年2月) 877

7.中英文化协会章程、议事录等有关文件资料(1933年10月—1936年1月) 881

8.谭云山等组织中印学会的有关文件资料(1933年6月—1935年5月) 891

9.世界文化合作中国协会会议录与会务工作报告(1933年6月—1935年1月) 899

10.国际学会章程(1934年1月) 908

11.美洲华侨文化协进会章程(1934年) 911

〔八〕国民体育 913

(一)行政组织 913

1.教育部体育委员会规程(附委员名单)(1932年10月) 913

2.国民体育委员会章程并委员名单(1934年6月) 915

3.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章程并职员名单(1935年) 917

4.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国民体育设计委员会组织通则、委员名单及第一次会议录(1936年1—9月) 920

5.程登科在国民体育设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组织全国体育行政总机关以统一事权案(1936年9月) 923

6.国民党中央秘书处检送《各省市体育会组织条例》致中央民众训练部公函(1936年12月4日) 925

(二)体育法规 929

1.国民体育法(1929年4月16日) 929

2.各省市县运动会举行办法大纲(1929年8月) 931

3.各县市公共体育场暂行规定(1929年8月) 932

4.教育部抄发民众业余运动会办法大纲致各省市教育厅(局)训令(1931年4月18日) 934

5.国民体育实施方案(1932年9月) 936

6.王正廷等向国民党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提议加紧提倡全国体育,以树立复兴民族之基础案(1935年11月18日) 947

7.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检送《国民体育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致各省(市)党部公函(1936年3月20日) 949

8.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检送《国民体育训练实施办法》致各省(市)党部公函(1936年12月5日) 953

9.教育部制定之暂行大学体育课程纲要(1936年2月4日) 956

10.小学普遍课外运动试行办法(1937年1月8日) 959

11.增修体育法案(1936年11月28日) 959

12.体育场规程(1934年) 962

13.体育场工作大纲(1934年) 967

14.体育场辅导各地社会体育办法大纲(1934年) 972

(三)体育实施概况 974

1.中央与地方国术馆组织大纲及调查统计等有关文件(1928年6月—1935年6月) 974

2.张之江请通令各省市政府防范国术专家被敌利诱并设法感化为国服务呈(1933年3月25日) 980

3.张之江关于组织国术旅行南洋团以唤起侨胞对民族体育热忱呈(1935年12月3日) 981

4.第四届全国运动会概况(1930年4月) 982

5.第四届全国运动会章程及各项章则(1930年4月) 987

6.沈嗣良著《我国参加第十届世界运动会盛况》(1932年8月) 994

7.第五届全国运动会概况(1933年10月) 999

8.行政院关于筹备参加第十一届世界运动会项目、经费筹措等计划及派戴季陶为政府代表赴会的有关文电(1935年11月—1936年4月) 1005

9.首都各界遵蒋介石电示成立党政军学体育促进会以推动地方体育运动事宜致国民政府公函(1936年2月12日) 1009

10.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在该党临时全国代表会上的工作报告(有关指导国民体育工作部分)(1938年3月) 1013

〔九〕宗教团体 1017

(一)宗教政策 1017

1.寺庙管理条例(1929年1月25日) 1017

2.熊希龄关于设立整理宗教委员会以安定社会辅助政治等问题致蒋介石函(1929年2月20日) 1019

3.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关于制定指导基督教青年会办法的有关文件(1929年10月—1930年10月) 1023

4.国民党中央秘书处检发《监督寺庙条例》致各级党部通告(1930年1月11日) 1027

5.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制定之《指导外人传教团体办法》及有关文件(1931年2月—6月) 1029

(二)各省宗教概况 1033

1.广西省宗教团体概况(1936年) 1033

2.四川省各宗教人数统计(1936年) 1048

3.山东省各宗教人数统计(1934年) 1052

4.河南省各宗教团体状况调查述略(1935年10月) 1055

5.广东省各宗教团体状况调查述略(1929年8月) 1061

6.天津市各宗教团体概况(1935年6月) 1064

7.张恩溥世奉道教请赐封给印呈并内政部批(1935年12月—1936年2月) 1068

(三)宗教团体活动 1070

佛教 1070

1.江浙佛教联合会整理僧伽委员会要求罢议提拨庙产兴办教育电与蔡元培薛笃弼的批复(1928年5—7月) 1070

2.南京、北平、天津、广州四市寺庙财产与僧尼人数统计及其比较表(1930年9月) 1075

3.山东省佛教会简章(1930年4月4日) 1083

4.中国佛教会组织章则及各省分会一览(1932年—1935年) 1084

5.安徽省政府检报寺庙拨捐财产充作乡镇小学基金办法致行政院呈(1935年8月) 1093

二 基督教 1095

1.俞国桢、于日章等呈请通饬各省保护宗教团体呈与国民政府批复等有关文件(1927年6月—1928年2月) 1095

2.福建泉永中华基督教会要求制止安海地方民众团体反对教会文化侵略致国民政府呈(1927年12月) 1098

3.中国耶酥教自立会申请备案呈及有关文件(1931年4月) 1105

4.国民政府文官处抄转湖南安乡县各团体呈控该县天主堂强占民田亟应收回的公函(1931年6月11日) 1118

5.国民政府文官处抄送定边县农商工学会呈请收回抵押于法国教徒土地的公函(1931年8月—1932年10月) 1123

6.钮永建、孔祥熙等组织中华基督徒信行救国十人团致国民党中央党部备案呈(1932年5月) 1125

7.中华正教会检报教会条例并请确定教权教产保管权致国民政府呈(1933年2月16日) 1133

8.中华公教进行总会全国教区代表大会活动情况的有关文电(1935年8—10月)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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