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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书积分:12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钱端升等著
- 出 版 社: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8
- ISBN:7208079670
- 页数:348 页
本书出版说明 1
增订版序 3
序 4
上册第一编 中央政府 7
第一章 临时政府时期(辛亥至民国元年三月) 9
第一节 临时政府之成立 9
第二节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之基本精神 10
第三节 临时大总统 11
第一项 临时大总统之选举 11
第二项 临时大总统之职权 11
第三项 临时大总统之直辖机关 12
第四节 临时参议院 12
第一项 临时参议院之构成 12
第二项 临时参议院之职权 13
第五节 行政各部 13
第一项 部之职权 14
第二项 部之组织 14
第二章 临时约法时期(元年三月至二年十一月) 16
第一节 临时约法之基本精神 16
第二节 临时大总统 17
第一项 临时大总统之职权 17
第二项 临时大总统之直属机关 19
第一目 参谋本部 19
第二目 国史馆 20
第三节 临时约法中之参议院 20
第一项 参议院之组织 20
第二项 参议院之职权 22
第三项 参议院之会议 23
第四项 参议院委员会 24
第四节 国务院 25
第一项 国务员与国务总理 25
第二项 国务会议 26
第三项 国务院及其附属各机关 27
第一目 国务院秘书厅 27
第二目 法制局 27
第三目 铨叙局 28
第四目 印铸局 28
第五目 蒙藏事务局 28
第六目 临时稽勋局 29
第七目 法典编纂会 29
第八目 全国水利局 30
第五节 行政各部 30
第一项 部之职权 30
第二项 部之组织 31
第六节 文官制度 35
第一项 文官之任用待遇及保障 35
第二项 文官之考试 39
第一目 典试委员会 39
第二目 考试制度 40
第三项 文官之惩戒 41
第一目 文官惩戒委员会 41
第二目 惩戒制度 42
第七节 审计处与审计制度 44
第一项 审计处 44
第二项 审计制度 45
第八节 国会 46
第一项 国会议员之选举 47
第一目 参议院议员之选举 47
第二目 众议院议员之选举 51
第三目 参众两院议员选举制度之异同 54
第二项 国会之职权 55
第三项 议员之特权 56
第四项 国会之组织及其委员会制度 56
第五项 国会会期及其议事程序 59
第六项 两院之关系 62
第九节 司法制度 63
第一项 民初司法制度之基本特质 63
第二项 中央司法机关 64
第一目 大理院 64
第二目 总检察厅 65
第三章 新约法时期(二年十一月至五年六月) 71
第一节 国会之解散与新约法之起草 71
第一项 政治会议 72
第二项 约法会议 73
第二节 大总统选举法及其修改 75
第一项 修改前之大总统选举法 75
第二项 修改后之大总统选举法 77
第三节 新约法之基本精神 78
第四节 大总统与总统府之组织 79
第一项 大总统之职权 79
第二项 总统府之组织 82
第一目 政事堂及其附属机关 82
第二目 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 84
第五节 各部官制之变更 84
第一项 各部总长之地位 84
第二项 部之组织 85
第六节 参政院 87
第一项 参政院之组织 87
第二项 参政院之职权 88
第七节 立法院 89
第一项 立法院议员之选举 89
第二项 立法院之职权 95
第三项 议员之特权 96
第四项 立法院之组织 96
第五项 立法院会期及其议事规则 96
第八节 审计院与审计制度 97
第一项 审计院之组织 97
第二项 审计院之职权 98
第三项 审计制度 99
第九节 平政院与行政诉讼制度 99
第一项 平政院之组织 100
第二项 平政院之职权 101
第三项 行政诉讼制度 101
第十节 平政院肃政厅与纠弹制度 103
第一项 肃政厅之组织 103
第二项 肃政厅之职权 104
第三项 纠弹制度 104
第十一节 文官考试制度 105
第十二节 预算制度 106
第十三节 其他各独立机关之设立与变更 107
第一项 将军府 107
第二项 蒙藏院 108
第三项 法律编查会 108
第四项 币制局 109
第五项 全国烟酒事务署 109
第十四节 洪宪帝制政府 110
第一项 帝制运动始末简述 110
第二项 袁世凯之即位准备 112
第十五节 云南起义后之南北两政府 114
第一项 云南起义后之北京政府 114
第二项 云南起义后之南政府 116
第一目 云南组织军政府之经过 116
第二目 军务院之组织 118
第四章 法统争执时期(五年六月至十三年十一月) 123
第一节 自约法恢复至张勋复辟 123
第一项 新旧约法之争执 123
第二项 旧约法恢复后政制之变更 125
第三项 国会第二次解散与复辟 127
第二节 护法运动与南北两政府 128
第一项 北京政府 129
第一目 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之修改 130
第二目 众议院议员选举法之修改 131
第三目 新国会与新新国会之选举 133
第二项 南政府 134
第一目 国会非常会议与军政府 134
第二目 国会正式会议与军政府之改组 135
第三目 大总统之选举 138
第四目 大元帅府之组织 139
第三节 国会第二次恢复至贿选宪法 140
第一项 法统之恢复及其法律问题 140
第二项 贿选总统与贿选宪法之颁布 141
第三项 贿选宪法中之中央政制 144
第一目 国会 144
第二目 大总统 144
第三目 国务院 145
第五章 法统放弃时期(十三年十一月至十七年五月) 146
第一节 临时执政政府 147
第二节 临时法制院 147
第一项 临时法制院之组织 148
第二项 临时法制院之职权 148
第三节 临时参政院 148
第一项 参政院之组织 149
第二项 参政院之职权 149
第四节 善后会议 150
第一项 善后会议之组织 151
第二项 善后会议之职权 151
第三项 善后会议之会期及其议事 151
第五节 军事善后委员会 152
第一项 军事善后委员会之组织 152
第二项 军事善后委员会之职权 152
第三项 军事善后委员会之议事 152
第六节 财政善后委员会 153
第一项 财政善后委员会之组织 153
第二项 财政善后委员会之职权 153
第三项 财政善后委员会之议事 154
第七节 北京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 154
第一项 北京军政府成立之经过 154
第二项 海陆军大元帅 155
第八节 北京军政府之国务院 155
第一项 国务会议 155
第二项 国务院及其附属各机关 156
第一目 国务院秘书厅 156
第二目 法制局 156
第三目 铨叙局 156
第四目 统计局 156
第五目 印铸局 157
第九节 北京军政府之行政各部 157
第一项 部之职权 157
第二项 部之组织 158
第十节 礼制馆 160
第六章 初期之国民政府(十四年七月至十七年十月) 163
第一节 党治 163
第一项 国民党之组织概观 163
第二项 国民党与国民政府之关系 167
第三项 中央政治会议及各地政治分会 169
第一目 政治会议及分会沿革 169
第二目 中央政治会议之组织与职权 169
第三目 政治分会之组织与权力 170
第二节 国民政府组织法 172
第一项 沿革 172
第二项 特点 172
第三节 国民政府 173
第一项 国民政府委员 173
第二项 国民政府委员会议 173
第三项 国民政府直辖各处 174
第一目 秘书处 174
第二目 副官处 174
第三目 参事处 175
第四节 行政各部会局 175
第一项 各部会局之职掌 175
第二项 各部会局之组织 177
第一目 各部局之组织 177
第二目 各委员会之组织 178
第五节 军事机关 179
第一项 军事委员会 179
第二项 总司令部 180
第六节 立法权及法制机关 181
第一项 立法 181
第二项 法制机关 182
第一目 法制委员会及法制编审委员会 182
第二目 中央法制委员会 183
第三目 法制局 183
第七节 司法权及司法机关 184
第一项 司法制度概观 184
第二项 大理院及最高法院 185
第八节 监察权及监察机关 186
第一项 监察院 186
第二项 惩吏院及审政院 188
第三项 官吏之惩戒 188
第四项 审计院 190
第五项 审计 191
第九节 国民政府直辖其他机关 192
第一项 外交委员会 192
第二项 各种财政委员会 193
第一目 中央财政委员会 193
第二目 财政监理委员会 193
第三目 预算委员会 193
第四目 中央财政整理委员会 194
第三项 其他各机关 195
第七章 近年之国民政府(十七年十月至现今) 202
第一节 党治及训政 202
第一项 训政之确立 202
第二项 国民会议 204
第三项 训政时期约法 204
第四项 中央政治委员会 205
第一目 政治委员会之组织 205
第二目 政治委员会之职权 206
第五项 国防最高委员会 207
第一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之产生 207
第二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之组织 209
第三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之职权 210
第四目 国防最高委员会所属之机关 210
第二节 国民政府组织法 213
第一项 沿革 213
第二项 特点 214
第三节 国民政府 214
第一项 国民政府主席 214
第一目 国民政府主席之选任 214
第二目 国民政府主席之职权 215
第二项 国民政府委员会 216
第一目 国民政府委员之选任 216
第二目 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 217
第三目 国民政府委员会之职权 218
第三项 国民政府直辖各处 219
第一目 文官处 219
第二目 参军处 220
第三目 主计处 220
第四节 行政院 221
第一项 行政院之组织 221
第二项 行政院各部署会之职掌 223
第三项 行政院各部署会之组织 224
第一目 各部署之组织 224
第二目 各委员会之组织 225
第四项 国家总动员会议 228
第五项 水利委员会 230
第六项 行政院直属其他机关 231
第五节 立法院 234
第一项 立法院之组织 234
第二项 立法院会议 236
第一目 院会 236
第二目 委员会会议 239
第三项 立法院之职权 239
第四项 立法 240
第一目 立法程序 240
第二目 现行法规之整理 243
第五项 预算 245
第一目 近年来我国办理预算简史 245
第二目 预算程序 246
第六节 司法院 248
第一项 司法院之组织 248
第二项 司法院之职权 249
第三项 司法制度概观 250
第四项 司法院直辖机关 251
第一目 最高法院 251
第二目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252
第三目 行政法院与诉愿及行政诉讼 253
第七节 考试院 255
第一项 考试院之组织与职权 255
第二项 考选委员会与考选 256
第一目 考选委员会 256
第二目 考选 256
第三项 铨叙部与铨叙 264
第一目 铨叙部 264
第二目 铨叙 264
第八节 监察院 274
第一项 监察院之组织与职权 274
第二项 弹劾与惩戒 276
第一目 弹劾 276
第二目 惩戒 282
第三目 查询与巡回监察 284
第三项 审计部与审计 285
第一目 审计部 285
第二目 审计 286
第九节 国民政府其他各直辖机关 289
第一项 军事机关 290
第一目 战事发生以前之军事机关 290
第二目 战事发生后之军事机关 292
第二项 其他机关 294
第一目 政务官惩戒委员会 295
第二目 稽勋委员会 295
第三目 中央研究院 296
第四目 国史馆筹备委员会 296
第五目 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 296
第六目 西京筹备委员会 297
附录一 历届国会及各次国会法规之修正 315
附录二 民二之宪法会议与宪法起草委员会 318
附录三 民三之国民会议 321
附录四 民十四之国民代表会议 324
附录五 民十四之国宪起草委员会 327
附录六 民十九之扩大会议及所产生之国民政府 328
附录七 民十九之太原中华民国约法草案 330
附录八 民二十一之国难会议 332
附录九 民二十二之国民参政会之拟议 333
附录十 民二十五之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334
附录十一 民二十六之国民大会 339
附录十二 民二十七以来之国民参政会 342
下册第二编 省制 349
第一章 省行政机关 351
第一节 第一期省行政机关 352
第二节 第二期省行政机关 358
第一项 巡按使公署 358
第一目 巡按使 359
第二目 巡按使公署政务厅 359
第三目 政务厅外之其他组织 365
第二项 财政厅 367
第一目 财政厅之组织 367
第二目 财政厅之职权 368
第三项 省政会议机关 369
第三节 第三期省行政机关 370
第一项 教育厅 371
第一目 教育厅之组织 371
第二目 教育厅之职权 372
第二项 实业厅 373
第一目 实业厅之组织 373
第二目 实业厅之职权 375
第三项 警务处 375
第一目 警务处之组织 376
第二目 警务处之职权 378
第四项 省参事会 379
第一目 省参事会之组织 379
第二目 省参事会之职权 381
第四节 第四期省行政机关 381
第一项 省政府委员会 382
第一目 省政府委员 382
第二目 省政府主席 384
第三目 省政府委员会议及其职权 386
第四目 省政府行署之组织与职权 388
第二项 秘书处 389
第一目 秘书处之组织 389
第二目 秘书处之职掌 390
第三项 各厅 390
第一目 各厅之组织 391
第二目 各厅之职掌 394
第四项 各专管处局 397
第一目 保安处 398
第二目 警务处 399
第三目 卫生处 399
第四目 统计处 400
第五目 社会处 400
第六目 合作事业管理处 400
第七目 地政局 401
第八目 会计处 401
第九目 人事处(室) 402
第十目 机构之调整 403
第五项 厅务或处务会议及行政会议 403
第一目 厅务或处务会议 403
第二目 各厅行政会议 404
第六项 合署办公制 406
第五节 省行政机关之职权 408
第六节 省动员会议 412
第二章 地方军政机关 418
第一节 省最高军政机关 418
第一项 概论 418
第二项 省最高军政机关之组织 419
第三项 省最高军政长官之职权 422
第二节 其他地方军政机关 422
第一项 巡阅使 422
第一目 巡阅使暑之组织 423
第二目 巡阅使之职权 426
第二项 护军使 426
第一目 护军使署之组织 426
第二目 护军使之职权 427
第三项 镇守使 427
第一目 镇守使署之组织 428
第二目 镇守使之职权 429
第四项 绥靖主任 429
第一目 绥靖主任公署之组织 429
第二目 绥靖主任之职权 430
第三章 省议会 433
第一节 省议员 433
第一项 省议员之选举 433
第一目 选举人及当选人之资格 434
第二目 初选举 435
第三目 复选举 439
第二项 省议员之任期 441
第三项 省议员之权利与义务 442
第二节 省议会之组织 442
第三节 省议会会议 443
第四节 省议会之职权 444
第四章 省临时参议会 447
第一节 省临时参议员 447
第一项 省临时参议员之名额 447
第二项 省临时参议员之推选 449
第三项 省临时参议员之任期 450
第四项 省临时参议员之权利与义务 450
第二节 省临时参议会之组织 451
第三节 省临时参议会会议 451
第四节 省临时参议会之职权 453
第五章 省司法机关 455
第一节 司法筹备处 455
第二节 法院编制法下省司法机关 457
第三节 法院组织法下省司法机关 462
第四节 省司法行政之监督 464
第六章 特别区域行政机关 467
第一节 京兆特别区域行政机关 467
第一项 京兆特别区域行政机关之组织 468
第二项 京兆特别区域行政长官之职权 469
第二节 热察绥之行政机关 470
第三节 东省特别区行政机关 471
第四节 西康之行政机关 472
第一项 西康政制之沿革 473
第二项 西康建省委员会 474
第五节 省与中央间之组织 477
第一项 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 477
第二项 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 478
第三项 冀察政务委员会 478
第七章 省县间之行政组织 480
第一节 道制 480
第一项 道之存废 480
第二项 道行政公署 481
第三项 道行政长官之职权 483
第二节 各省特有之中间组织 487
第一项 广东行政委员制 487
第二项 广西行政督察委员制 487
第三项 江西党政委员分会制 488
第四项 安徽首席县长制 489
第五项 江苏行政区监督制 490
第六项 浙江县政督察专员制 490
第七项 江西区长官制 491
第八项 新疆区行政长制 492
第九项 云南殖边督办公署 493
第三节 行政督察专员制 494
第一项 概论 494
第二项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之组织 497
第一目 行政督察专员 497
第二目 行政督察专员之僚属 500
第三目 区保安司令部 502
第四目 战时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及区保安司令部之合并组织 503
第三项 行政督察专员之职权 503
第三编 县制 511
第一章 县组织法规沿革 513
第一节 清末之县组织法规 513
第一项 各省官制通则 513
第二项 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 514
第二节 北京政府时代之县组织法规 515
第一项 民元至民四之县组织法规 515
第二项 民四至民十之县组织法规 516
第三项 民十以后之县组织法规 517
第三节 国民政府成立后之县组织法规 518
第一项 国民政府初期之县组织法规 518
第二项 十七年至二十三年之县组织法规 518
第三项 二十三年以来之县组织法规 521
第四项 二十七年以来之县组织规定 523
第五项 宪政时期之县组织规定 527
第四节 总述 528
第二章 县行政机关 531
第一节 县行政长官 531
第一项 北京政府时代之县知事 531
第一目 县知事之资格及任用 532
第二目 县知事之职权 534
第二项 民十前后各自治省之县长 536
第一目 县长之资格任用及任期 536
第二目 县长之职权 537
第三项 国民政府成立后之县长 538
第一目 县长之资格任用及任期 538
第二目 县长之职权 540
第二节 秘书 543
第三节 局与科 544
第一项 局 546
第一目 北京政府时代之局所 546
第二目 国民政府成立后之局 548
第二项 科 554
第一目 北京政府时代之科 554
第二目 国民政府成立后之科 555
第四节 县行政人员之任用 558
第一项 北京政府时代县行政人员之任用 558
第二项 国民政府成立后县行政人员之任用 559
第五节 县参事会 561
第一项 县参事会之组织 561
第二项 县参事会会议 562
第三项 县参事会之职权 562
第六节 县政会议与县行政会议 562
第一项 县政会议 562
第二项 县行政会议 564
第七节 县之其他行政机关或人员 564
第一项 县佐 565
第二项 县征收机关 566
第三项 县会计及统计机关 567
第四项 委员会及其他机关 569
第一目 委员会 569
第二目 其他各机关 574
第三章 县议会及县参议会 584
第一节 北京政府时代之县议会 585
第一项 民三以前之县议事会 585
第一目 县议员 585
第二目 县议事会之组织及会议 588
第三目 县议事会之职权 589
第二项 民十前后各自治省之县议会 590
第一目 县议员 590
第二目 县议会之组织及会议 593
第三目 县议会之职权 593
第二节 国民政府成立后之县参议会 595
第一项 民二十后广东省之县参议会 596
第一目 县参议员 596
第二目 县参议会之组织及会议 597
第三目 县参议会之职权 598
第二项 扶植自治时期之县参议会 598
第一目 县参议员 598
第二目 县参议会之组织及会议 601
第三目 县参议会之职权 602
第三项 县各级组织纲要下之县参议会 602
第一目 县参议员 603
第二目 县参议会之组织及会议 605
第三目 县参议会之职权 606
第四章 县司法机关 610
第一节 北京政府时代之县司法机关 611
第一项 普通法院 611
第一目 地方审判厅检察厅 611
第二目 初级审判厅检察厅 612
第三目 地方分庭 613
第四目 地方刑事简易庭 613
第二项 兼理司法法院 614
第一目 审检所 614
第二目 县司法公署 614
第三目 县知事兼理司法 615
第二节 国民政府成立后之县司法机关 616
第一项 普通法院 616
第一目 地方法院 616
第二目 地方法院分院 618
第二项 兼理司法法院——县司法处 618
第五章 县之下级组织 621
第一节 民三以前县之下级组织——城镇乡 621
第二节 民十前后晋滇等省县之下级组织 622
第一项 山西省之区村 622
第二项 云南省之市村 624
第三节 十七年至二十三年县之下级组织 626
第四节 二十三年以来县之下级组织 631
第五节 县各级组织纲要下县之下级组织 632
第六节 各特殊省份县之下级组织 638
第一项 “剿匪”省份县之下级组织 638
第二项 广东广西两省县之下级组织 638
第一目 广东省县之下级组织 638
第二目 广西省县之下级组织 639
第六章 各省县组织概略 642
第一节 县各级组织纲要实施以前 642
第二节 县各级组织纲要实施以后 663
第四编 市制 681
第一章 市组织法规沿革 683
第二章 北京政府时代之市制 685
第一节 清末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 685
第一项 城镇之地位 685
第二项 城镇之组织 686
第一目 董事会 686
第二目 议事会 687
第三目 两者之关系 688
第三项 京师地方自治章程 688
第四项 江苏暂行市乡制 689
第二节 广州市暂行条例 690
第一项 市之地位 690
第二项 市之组织 691
第一目 行政机关 691
第二目 立法机关 691
第三目 市审计处 693
第三节 各省宪中之市制 693
第四节 市自治制 694
第一项 市之地位 694
第二项 市之组织 695
第一目 执行机关 695
第二目 立法机关 696
第三目 两者之关系 697
第三项 市自治制之实施 697
第五节 淞沪市自治制 698
第一项 市之地位 698
第二项 市之组织 699
第一目 执行机关 699
第二目 立法机关 700
第三目 两者之关系 700
第三章 国民政府成立后之市制 702
第一节 十七年与十九年市组织法 702
第一项 市之地位 703
第二项 市之组织 706
第一目 执行机关 706
第二目 立法机关 710
第三目 市之下级组织 717
第二节 市组织法之修订进行 721
第三节 三十二年市组织法 724
第一项 市之地位 725
第二项 市之组织 725
第一目 执行机关 725
第二目 立法机关 726
第三目 市之下级组织 726
第四节 市临时参议会 728
第四章 各市组织概略 732
第一节 直隶于行政院之市 733
第二节 隶属于省政府之市 745
第三节 筹备中之市 758
附录 已裁废之市 759
参考书目(一) 764
参考书目(二) 775
- 《古代斯巴达政制研究》祝宏俊著 2013
- 《现代国家建构 20世纪20年代中国知识界的政制设计及论争》肖高华著 2013
- 《中国政制论》楼桐孙,张明养著 1933
- 《中国专制君主政制之评议》张君励著 1986
- 《民国政制史 上》钱端升等著 2008
- 《雅典政制》(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日知,力野译 1959
- 《第1编 24 民国政制史 下》《民国丛书》编辑委员会编 1989
- 《第1编 24 民国政制史 上》《民国丛书》编辑委员会编 1989
- 《中国政制史 修订版》杨鸿年,欧阳鑫著 2005
- 《香港政制纵横谈》史深良著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