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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案例注释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案例注释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案例注释版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0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6
  • ISBN:9787509368138
  • 页数:201 页
图书介绍:《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案例注释版》为法律法规案例注释版系列中的一个分册。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威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案例注释版》目录

适用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立法宗旨】 1

案例1 土地管理法是调整土地关系的基础性法律 2

第二条 【基本土地制度】 2

案例2 任何单位与个人均不得侵占土地 3

案例3 公民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 4

案例4 村民拒绝交出被依法征收的土地,被责令限期交出土地 4

第三条 【土地基本国策】 5

案例5 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禁止擅自改变耕地用途 5

第四条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6

案例6 村委员会未办理土地变更审批手续,土地租赁协议无效 7

案例7 农村土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8

第五条 【土地管理机构设置】 9

案例8 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负责辖区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9

第六条 【守法义务与检举、控告权】 10

案例9 单位与个人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11

第七条 【奖励措施】 12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2

第八条 【土地所有权归属】 12

案例10 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村民不得自扩宅基地 12

案例11 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13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 14

案例12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14

第十条 【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15

案例13 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 15

案例14 因征收导致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承包人可获得适当补偿 16

第十一条 【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18

案例15 政府违法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应被撤销 18

案例16 梁某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等土地行政确认纠纷 19

案例17 马某与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等土地行政登记纠纷上诉案 20

第十二条 【土地变更登记】 21

案例18 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 21

案例19 改变土地用途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

第十三条 【土地登记的效力】 23

案例20 依法登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受保护 23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4

案例2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24

案例22 村委会未经法定程序将村民依法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的行为无效 25

案例23 承包土地的农民到小城镇落户后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26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7

案例24 履行多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能解除 28

第十六条 【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29

案例25 政府应处理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 30

案例26 未经确权的土地使用权争议应由政府部门依法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 30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1

第十七条 【编制依据和规划期限】 31

第十八条 【规划权限】 32

第十九条 【编制原则】 32

第二十条 【编制要求】 32

第二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33

第二十二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之间的关系】 33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 34

第二十四条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34

第二十五条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34

第二十六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 35

第二十七条 【土地调查】 36

第二十八条 【土地分等评级】 36

第二十九条 【土地统计】 37

第三十条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37

第四章 耕地保护 37

第三十一条 【耕地占用补偿】 37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利用】 38

第三十三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38

第三十四条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39

第三十五条 【土壤改良与提高地力】 39

第三十六条 【节约使用土地】 40

案例27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 40

第三十七条 【闲置、荒芜土地的处理】 41

案例28 村民委员会有权将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已征收土地恢复耕种 41

第三十八条 【开发未利用土地】 43

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土地】 43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 44

第四十一条 【土地整理】 44

第四十二条 【土地复垦】 45

第五章 建设用地 45

第四十三条 【建设用地的申请】 45

案例29 政府以颁发土地证的形式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46

第四十四条 【农用地转用审批】 47

案例30 未经批准的农转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48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设土地征收】 50

案例31 建设土地征收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50

第四十六条 【征地方案的实施】 52

案例32 征地程序有瑕疵,若未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则不影响征地行为的合法性 52

第四十七条 【征地补偿】 53

案例33 违约金约定过高,法院可予以调整 54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55

第四十九条 【征地补偿费用的监督和管理】 55

案例34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并由其自定分配方案,但不得侵犯成员的合法权益 56

案例35 征地补偿应当根据有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区分补偿标准 56

第五十条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 57

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57

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 57

第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的审批】 58

第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58

第五十五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和使用】 59

案例36 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用后不按审批用途使用土地,被责令交还土地 59

第五十六条 【土地用途的变更】 60

案例37 将政府审批权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视为未附条件 61

第五十七条 【临时用地】 62

案例38 未办理临时用地使用审批手续,所建房屋依法不受保护 63

第五十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64

案例39 政府未报经原批准用地的单位批准擅自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违法 64

案例40 国土资源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作出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被确认合法 65

第五十九条 【乡、村建设用地的范围和审批】 66

案例41 未依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 67

第六十条 【乡村企业建设用地审批】 68

案例42 集体土地用于举办企业的,须经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8

第六十一条 【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 69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 70

案例43 未经依法审批,在租赁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建住宅,被确认为违法用地 71

第六十三条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72

案例44 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出租用于办厂,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72

第六十四条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理】 73

第六十五条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73

案例45 村民将土地出租,租户改变土地用途的,村委会有权收回该土地 74

第六章 监督检查 75

第六十六条 【土地监督检查机关和人员】 75

案例46 国土分局有权对非法用地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5

第六十七条 【监督检查措施】 76

第六十八条 【出示监督检查证件】 76

第六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土地监督检查的配合义务】 77

第七十条 【行政处分】 77

第七十一条 【案件的移送与土地行政处罚】 77

第七十二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行政处罚职责的处理】 78

第七章 法律责任 78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 78

案例47 国土部门对于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可并处罚款与没收非法所得 78

第七十四条 【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 80

第七十五条 【拒不履行复垦义务的法律责任】 80

第七十六条 【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法律责任】 80

案例48 国土局有权对辖区内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依法处罚 81

案例49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非法用地行为须受处罚 81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法律责任】 82

案例50 乡镇一级政府无权对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作出处理 83

第七十八条 【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 84

案例51 政府有权撤销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84

第七十九条 【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法律责任】 85

第八十条 【拒不交还土地的法律责任】 86

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法律责任】 86

第八十二条 【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86

第八十三条 【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的执行】 87

案例52 不执行责令限期拆除的处罚,又不在法定期限起诉的,处罚机关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87

第八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 88

第八章 附则 88

第八十五条 【三资企业使用土地的法律适用】 88

第八十六条 【施行时间】 88

附录1 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2007年3月16日) 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 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6月27日) 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10年7月14日) 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 111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 12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 126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6月11日) 132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 135

土地登记办法(2015年5月10日) 140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10年11月20日) 151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10年12月3日) 155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5月22日) 163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年6月1日) 1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8月7日) 175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5月7日) 177

附录2 185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85

国有土地出让工作流程表 199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图 200

协议出让、划拨土地审批流程图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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