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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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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李国光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7802173108
  • 页数:1787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常用法律分解适用集成系列》中的一种。全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为主线,结合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以证券法的条文为主线,对我国证券法制度作了全面梳理。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我国证券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行政解释的内容,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较为全面地收录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规范文件,是一本较好的司法参考书。
《证券法分解适用集成 下》目录

第一章 证券法的一般规定 1

一、证券法的立法宗旨 1

二、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21

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26

四、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企业管理 27

五、证券监管体制 29

六、证券业协会 30

七、证券业的审计监督 30

八、企业债券对证券法的适用 37

九、证券投资基金对证券法的适用 47

一、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和核准 64

第二章 证券发行 64

二、证券发行保荐制度 66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申请 106

四、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申请 131

五、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使用 148

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申请 150

七、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 193

八、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的预先披露 193

九、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195

十、对证券发行申请的核准 209

十一、证券发行申请核准后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公开 239

十二、已核准的证券发行的撤销 239

十四、证券承销 240

十三、股票投资风险的承担 240

十五、股票溢价发行的价格确定 255

十六、发行失败的认定 259

十七、股票发行情况的备案 259

第三章 证券交易 26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60

一、可以买卖的证券的范围 260

二、证券交易场所 270

三、证券交易的方式和形式 271

四、相关人员持有、买卖股票的限制 271

五、客户账户的保密义务 273

六、证券交易收费 273

七、归入权 275

第二节 证券上市 276

一、证券上市程序的一般规定 276

二、证券上市保荐人制度 282

三、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和程序 283

四、股票上市文件的公告与置备 407

五、股票上市交易的暂停与终止 415

六、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和程序 422

七、公司债券上市文件的公告与置备 435

八、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暂停与终止 447

九、对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处理 447

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 448

一、依法披露信息的一般要求 448

二、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公告 473

三、中期报告的报送和公告 474

四、年度报告的报送和公告 483

五、重大事件临时报告的报送和公告 628

六、定期报告的确认和审核 639

七、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法律责任 658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监督 659

九、暂停、停止证券交易的公告和备案 663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664

一、内幕交易的禁止 664

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禁止 670

三、虚假陈述等行为的禁止 671

四、证券欺诈行为的禁止 681

五、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禁止 682

六、资金入市渠道 683

七、挪用公款买卖证券行为的禁止 707

八、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特殊规则 707

九、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对禁止交易行为的报告义务 709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710

一、收购上市公司的方式 710

二、大量持股的报告和公告义务 724

三、要约收购 737

四、要约收购的限制 763

五、协议收购 763

六、收购完成后的后果 767

七、收购国有股权的特殊规则 780

八、上市公司收购具体办法的制定 784

九、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的特别规定 785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811

一、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及其设立原则 811

二、证券交易所的章程 827

三、证券交易所的名称 834

四、证券交易所费用收入的使用 835

五、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机构 838

六、证券交易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 845

七、参与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资格 846

八、证券交易委托制度和证券交易程序 848

九、证券交易即时行情的发布 865

十、技术性停牌和临时停市 866

十一、证券交易实时临控制度 866

十二、证券交易风险基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 867

十三、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制定与批准 873

十四、证券交易中的回避制度 905

十五、证券交易结果确定原则 905

十六、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违反交易规则的责任 906

第六章 证券公司 907

一、证券公司及其设立原则 907

二、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923

三、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947

四、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与登记 950

五、证券公司的变更 973

六、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 975

七、证券公司董事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005

八、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资格 1040

九、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 1049

十、证券交易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和使用 1054

十一、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1054

十二、证券公司的自主经营权 1080

十三、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1081

十四、证券经纪业务的特殊规则 1111

十五、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禁止 1113

十六、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职务行为的责任 1113

十七、证券公司内部管理、业务经营资料的保管 1114

十八、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的报送、审计或评估 1114

十九、证券公司的融资 1115

二十、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措施 1129

二十一、证券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责任 1141

二十二、代办股份转让 1141

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169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法律地位与设立原则 1169

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条件 1184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 1185

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运营、章程和业务规则 1187

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证券的存管和登记 1189

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证券发行人、持有人的义务 1250

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证业务进行的措施 1270

八、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原始凭证等的保存 1271

九、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 1272

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解散 1275

十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 1276

十二、结算参与人的义务 1305

十三、结算参与人的结算资金和证券的存放和使用 1331

第八章 证券服务机构 1371

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批 1371

二、证券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 1384

三、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规则 1384

四、证券服务收费标准 1403

五、证券服务机构制作、出具相关文件的勤勉尽责义务 1403

第九章 证券业协会 1408

一、证券业协会的法律地位 1408

二、证券业协会的章程 1408

三、证券业协会的职责 1416

四、证券业协会的组织机构 1428

第十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444

一、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 1444

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1444

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权采取的措施 1520

四、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要求 1555

五、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 1556

六、行政相对人的规章、规则、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处罚决定的公开 1562

七、行政相对人与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信息共享与执法配合 1572

八、行政相对人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 1574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1578

一、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责任 1578

二、欺诈发行证券的法律责任 1581

三、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证券的法律责任 1584

四、证券公司违反证券承销规定的法律责任 1587

五、证券保荐人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责任 1588

六、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法律责任 1589

七、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法律责任 1591

八、上市公司的董事等特定人员违法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法律责任 1592

九、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法律责任 1593

十、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法律责任 1595

十一、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的法律责任 1598

十二、禁止参与股票交易人员持有、买卖股票的法律责任 1599

十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法律责任 1614

十五、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 1617

十四、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法律责任 1617

十六、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法律责任 1620

十七、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法律责任 1622

十八、违反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的法律责任 1622

十九、作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的法律责任 1623

二十、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法律责任 1625

二十一、证券公司假借他人名义或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法律责任 1626

二十二、证券公司违背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办理事项的法律责任 1627

二十三、证券公司等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的法律责任 1627

二十四、证券公司违法办理经纪业务的法律责任 1628

二十五、收购人违反程序收购的法律责任 1629

二十六、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1630

二十八、证券公司经营非上市证券的交易的法律责任 1631

二十七、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委托的法律责任 1631

二十九、证券公司未开始营业或连续停止的法律责任 1632

三十、证券公司擅自变更有关事项的法律责任 1632

三十一、证券公司超越业务许可范围的法律责任 1633

三十二、证券公司混合操作的法律责任 1634

三十三、骗取证券业务许可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634

三十四、证券公司拒不报送提供资料信息以及违法提供融资或担保的法律责任 1635

三十五、证券服务机构制作、出具文件失实的法律责任 1636

三十六、违法发行、承销债券的法律责任 1639

三十七、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未按规定保存文件和资料的法律责任 1641

三十八、擅自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擅自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律责任 1642

三十九、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1642

四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1645

四十一、证券交易所违规审核同意证券上市申请的法律责任 1649

四十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 1650

四十三、民事赔偿优先 1668

四十四、证券市场禁入 1669

四十五、罚没所得上缴国库 1673

四十六、不服证券监督管理处罚的救济 1673

第十二章 附则 1675

一、本法的溯及力 1675

二、发行审核费用 1676

三、境外发行或上市的批准 1676

四、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法律适用 1688

五、施行时间 1706

常用证券法律规范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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