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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研究与立法论证
民事诉讼研究与立法论证

民事诉讼研究与立法论证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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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毕玉谦,谭秋桂,杨路著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7802172667
  • 页数:1201 页
图书介绍:本书以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为背景,参照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框架,以专题的形式站在理论制高点的基点上,对近年来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广泛探讨和争论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深入广泛研究,在理论上具有相当的前瞻性,在实务上具有相当的针对性,就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所出现的种种缺陷与空当进行深入地剖析,在广泛借鉴国外立法、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立法建议。全书引证的资料相当丰富,特别是包括许多直接从近年来国外论著中译取得第一手资料,加之作者所提出的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理论观点,因此,其利用价值将延续多年,不会随着《民事诉讼法》修订热潮的退去而过时。
《民事诉讼研究与立法论证》目录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

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体系 1

二、民事检察监督原则的定位 4

(一)关于民事检察监督的立法缺陷 5

(二)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原则的理论争议 6

(三)世界各国关于民事检察监督的立法惯例 7

(四)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原则定位的建议 8

(一)在《民事诉讼法》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的必要性 10

三、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 10

(二)国外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立法实践 12

(三)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范围 14

(四)我国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 15

四、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20

(一)民事诉讼主管的基本理论 21

一、主管 21

第二章 管辖制度 21

(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7

(三)现行民事诉讼主管制度在实践中的问题 30

(四)民事诉讼主管制度的完善 35

(一)级别管辖的基本原理 46

二、级别管辖 46

(五)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46

(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定 50

(三)级别管辖制度在实际运作中的问题 52

(四)国外立法例 58

(五)级别管辖的完善 60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66

(一)地域管辖概述 67

三、地域管辖 67

(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 72

(三)实践中地域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 76

(四)国外立法例 83

(五)我国地域管辖制度的完善 85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93

(一)管辖权转移的基本原理 97

四、管辖权转移 97

(二)我国现行管辖权转移的规定 98

(三)我国管辖权转移制度的制度性错误——下放性转移 99

(五)我国管辖权转移制度的重构 102

(四)国外立法例 102

(一)管辖权异议概述 104

五、管辖权异议 104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104

(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106

(三)管辖权异议制度在实践中的问题 107

(四)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完善 110

(五)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120

(二)回避制度的功能及意义 122

(一)民事诉讼回避的概念 122

第三章 回避制度 122

一、回避制度概述 122

(二)回避的启动 123

(一)回避的主体和条件 123

二、我国现行法中的回避制度 123

(一)回避主体范围过窄 124

三、现行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问题及分析 124

(三)回避的审查及效力 124

(三)回避的效力和保障机制问题 126

(二)回避事由不尽合理 126

四、国外立法例 127

五、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完善 128

(二)回避事由的明确化与具体化 129

(一)扩张回避的主体范围 129

(四)设立法官地区回避制度 130

(三)明确规定回避的法律效力 130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131

(一)诉讼权利能力的基本原理 133

一、诉讼权利能力 133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制度 133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与原因透析 135

(四)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136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与学说 136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138

(一)公益诉讼的基本原理 141

二、公益诉讼 141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思考 141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与原因透析 143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与学说 144

(四)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152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156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思考 159

(一)正当当事人的基本原理 160

三、正当当事人 160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与原因透析 163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与学说 164

(四)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169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171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思考 173

(一)民事诉讼第三人的基本原理 174

四、第三方被告和辅助第三人 174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与学说 176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与原因透析 176

(四)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180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182

(六)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意见与理由 186

(七)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188

一、送达制度概述 194

第五章 送达制度 194

(一)送达主体界定不清 195

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送达制度的问题及分析 195

(二)具体送达方式制度的缺陷 196

(一)法国法 198

三、国外立法例的介绍 198

(三)送达费用承担与交纳制度的缺漏 198

(二)德国法 199

(三)美国法 200

(四)日本法 201

(一)立法明确界定送达的主体 202

四、我国民事诉讼送达制度的完善 202

(三)留置送达见证条件的变革 203

(二)扩展传统的送达方式 203

(四)公告送达制度的改革 205

(六)重构送达费用的交纳及承担制度 206

(五)完善委托送达制度 206

五、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207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 211

一、调解制度概述 211

第六章 调解制度 211

(二)我国法院调解的基本程序 212

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调解的规定 213

(一)存在的问题 215

三、我国调解制度在实践中的问题及其根源 215

(二)法院调解制度弊端的深层分析 219

(一)美国法 223

四、国外立法例的介绍 223

(二)德国法 224

五、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思考 225

(三)日本法 225

(一)重塑调解理念 226

(二)对法院调解改革模式的论证 230

(三)调审分离模式的具体建构 236

(四)调解协议制度的完善 242

(五)调解收费制度的完善 243

(六)调解有无效或可撤销原因时的救济 244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245

(一)民事保全程序的基本原理 251

一、民事保全程序的名称与范围 251

第七章 保全程序 251

(二)现行法律规范的缺陷及原因透析 253

(四)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和理由 254

(三)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254

(二)现行法律规范的缺陷和原因透析 255

(一)民事保全管辖的基本原理 255

二、民事保全管辖 255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和学说 256

(四)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256

(一)民事保全范围的基本原理 257

三、民事保全的范围 257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257

(六)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和理由 257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和学说 258

(二)现行法律中的缺陷和原因透析 258

(四)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259

(六)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和理由 260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260

(三)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261

(二)现行法律中的缺陷和原因透析 261

四、非金钱请求的保全 261

(一)非金钱请求保全的基本原理 261

(五)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和理由 262

(四)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262

(三)对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评析 263

(二)现行法律中的缺陷和原因透析 263

五、民事保全的担保 263

(一)民事保全担保的基本原理 263

(一)民事保全程序的基本原理 264

六、民事保全的程序 264

(四)对现行法修订和完善的思考和理由 264

(三)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和理由 265

(二)现行法律中的缺陷和原因透析 265

七、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266

(一)民事诉讼费用的概念 270

一、民事诉讼费用的基本原理 270

第八章 民事诉讼费用制度 270

(三)民事诉讼费用的法律性质 272

(二)民事诉讼费用的构成 272

(四)民事诉讼费用的征收依据 276

(五)诉讼费用负担原则 279

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规定 280

(一)立法主体的正当性和效力质疑 282

三、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困境与难题 282

(二)诉讼费用征收标准存在严重缺陷 284

(三)诉讼费整体收费过高 287

(四)诉讼费用征收的权力寻租倾向 289

(五)诉讼费用裁判之救济制度的缺失 290

(六)诉讼费用辅助制度的缺漏 292

(一)诉讼费用的构成制度 293

四、国外立法例的介绍 293

(二)诉讼费用的征收制度 294

(三)诉讼费用负担制度 295

(五)诉讼成本的第三方转嫁制度 297

(四)裁判费用裁决的救济制度 297

(一)立法主体的回归 300

五、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之完善 300

(二)诉讼费用范围的还原 301

(三)民事诉讼收费标准的多元化策略 302

(四)诉讼费用负担制度的完善 307

(五)完善诉讼费用裁判的救济制度 311

(六)民事诉讼费用辅助制度的建构与完善 312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314

一、证据制度与法典化 322

第九章 证据制度 322

二、关于对现行证据制度的整合 324

(一)三大诉讼法有关证据制度之间的协调问题 326

三、在修订法中设置证据制度的若干疑难问题 326

(三)证据制度本身所涉及的程序法与实体法之间的设置问题 327

(二)非法典化证据制度与证据法典化之间所应考虑的一些技术问题 327

(四)诉讼法的整体结构与证据制度的自身内容之间相互协调问题 328

(六)修订法的前瞻性与现实国情的局限性之间的衡平问题 329

(五)涉及证据法的程序规范与技术规范之间的关系定位与协调问题 329

(一)现行法的缺陷 330

四、举证时限制度 330

(二)现行司法解释最新规定 331

(三)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的设置与举证时限制度 333

(四)诉讼主张的确定(包括诉讼请求与事实主张)与举证时限 338

(五)争执点的确定与举证时限 340

(六)关于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与举证时限制度 344

(七)关于被告提起反诉与举证时限制度 349

(八)举证时限的基本形态与立法建言 350

(九)关于逾期举证问题 356

(十)上诉审中的举证时限 361

(十一)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364

(一)证人资格 365

五、证人作证 365

(二)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369

(三)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提出 374

(四)宣誓 377

(五)作证方式 379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381

六、当事人的陈述与自认 386

(一)默示自认 387

(二)诉讼外的自认 390

(三)有所附加或限制的自认 393

(四)共同诉讼人中之一人自认的效力 395

(五)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398

七、鉴定制度 400

(一)鉴定人出庭 401

(二)当事人申请鉴定与举证时限 403

(三)鉴定人的选任 405

(四)重新鉴定 410

(五)专家证人 414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420

(一)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证据 425

八、证据的调查与收集 425

(二)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429

(三)要求诉讼外第三人提供证据 436

(四)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进行 440

(五)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442

(一)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规则 445

九、证明责任 445

(二)民事证明责任的特殊分配规则 449

(三)证明责任的免除 453

(四)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457

(一)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基本原理 459

十、证明标准 459

(二)我国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规定与评析 463

(三)我国实务界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认知 464

(四)对《民事诉讼法》修订的思考 469

(五)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470

(一)基本理念与认识观念 471

十一、证据的审查判断 471

(二)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与评析 472

(三)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478

(一)申请证据保全的要件 479

十二、证据保全 479

(二)证据保全的管辖 481

(三)保全证据的申请 484

(四)证据保全中的证据调查 488

(五)证据保全的效力 492

(六)法院依职权保全证据 494

(七)笔录的保管与移送 495

(八)证据保全的利用 496

(九)证据保全程序的费用 497

(十)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498

一、我国民事诉讼现行审前程序的弊端 501

第十章 审前程序 501

二、审前程序的价值功能与模式选择 505

(一)追求程序的正当性 506

(二)追求程序的效率性 508

(三)追求当事人的主动性 510

(四)追求法官对程序管理的能动性 513

(五)追求程序功能的多元性 515

(六)追求审判程序的集中性与尽可能的一次性 516

(七)追求程序的强力制裁性 519

三、审前程序所应涉及的主要事项 523

(一)关于审前程序所应涉及主要事项的设计与考察 523

(二)关于审前程序所涉及主要事项的实证模式与经验启示 526

(三)关于审前程序重要事项的争鸣与立法思考 529

(四)对现行法进行修订的建议 537

四、主持审前程序的主体 537

(一)两大法系国家主持审前程序主体之比较 537

(二)审前程序功能与主持审前程序主体的界定 539

(三)关于近年来我国实务界对主持审前程序主体设置的争议与评析 542

(四)关于设计主持审前程序主体的立法建议 547

(一)诉答制度的基本理念 550

五、诉答制度的基本构造与借鉴 550

(二)诉答制度对于起诉方的要求 552

(三)诉答制度对于答辩方的要求 553

(四)诉答制度对于双方提供诉状文书进行陈述的要求 571

六、证据披露与证据交换制度 575

(一)我国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所面临的现状与困境 575

(五)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575

(二)在当事人间因自动提供证据而形成的证据交换制度 577

(三)因公权力的介入所形成的证据披露制度 583

(四)实行证据披露与证据交换的例外 592

(五)美国发现程序所采用的录取证言及其启示 596

(六)美国发现程序所采用的质问书及其启示 604

(七)英美法系所采用的要求作出自认作为证据方式及其启示 607

(八)对现行法修订中涉及证据披露与证据交换制度的总体把握与思考 612

(九)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613

七、审前会议 616

(一)审前会议制度的起源及其影响力 616

(二)对于美国审前会议制度的初步认识 617

(三)从借鉴的视角对美国审前会议制度的目的加以检视 618

(四)关于审前会议制度的立法思考与建议 630

一、起诉与诉讼系属 634

(一)基本原理 634

第十一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634

(二)理论界的观念认识与评析 637

(三)实务界的观念认识与评析 640

(四)理论界对现行立法缺陷的认识与评析 641

(五)有关立法例与评析 645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649

二、诉的变更(或追加) 651

(一)诉的变更(或追加)之基本法意 651

(二)诉的变更(或追加)之源流与理论上的基本观念 653

(三)诉的变更或追加的基本类型 656

(四)诉的变更(或追加)的合法要件 658

(五)我国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中有关诉的变更(或追加)所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668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685

三、反诉 686

(一)反诉的基本法意 686

(二)反诉的基本特征 688

(三)反诉的性质 689

(四)反诉制度的目的与基本功能 691

(五)反诉的要件 692

(六)反诉的提起 700

(七)与反诉有关的诉讼程序 707

(八)对反诉提起再反诉问题 713

(九)强制反诉与任意反诉 716

(十)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721

四、撤诉 722

(一)撤诉的基本法意 722

(二)关于撤诉的条件 726

(三)关于撤诉的时间 743

(四)关于撤诉的程序 750

(五)拟制同意撤诉与拟制撤诉 756

(六)撤诉产生的效果 763

(七)关于撤诉后的再次起诉 768

(八)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772

(一)缺席判决的基本法意 774

五、缺席判决 774

(二)缺席判决的构成要件 781

(三)不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形 802

(四)对缺席判决的救济 812

(五)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820

(一)阐明权的定义与属性 822

六、阐明权的行使 822

(二)阐明权的行使范围 825

(三)实务界关于阐明权范围之确定 828

(四)有关阐明权立法例之比较 838

(五)法官阐明权的行使与当事人的异议权 849

(六)关于阐明权的立法思考 851

(七)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854

一、概述 856

第十二章 简易程序 856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861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861

(二)确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模式选择 863

(三)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870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871

三、起诉与答辩 871

(二)采用口头方式起诉和答辩的理论机理 876

(三)对现行法修订和完善的思考 878

(四)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879

(一)概述 880

四、关于简易程序上的送达与传唤 880

(二)简易程序上的送达与传唤的主要问题 881

(三)对现行法完善的思考 883

(四)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普通送达 885

(五)对现行法修订和完善的思考 890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892

(一)概述 894

五、关于简易程序上的审前准备 894

(二)简易程序中的举证时限 895

(三)关于庭前证据交换 897

(四)关于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899

(五)关于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900

(六)关于鉴定问题 902

(七)简易程序的转换 903

(八)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905

六、关于简易程序的庭审活动 906

(一)开庭审理时的一些必要程序 907

(二)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的并合 908

(三)调解的进行 909

(四)庭审的次数 911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914

(五)简易程序的上诉审 914

一、概述 918

第十三章 小额诉讼程序 918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924

三、审理小额诉讼案件的组织形式与人员配置 928

四、法院职权的运用 930

六、关于调查证据 932

五、关于送达与传唤方式 932

七、关于小额诉讼的程序设置 934

八、关于小额诉讼的上诉问题 937

九、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938

(一)第二审程序的设立目的 940

一、第二审程序的基本法理 940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940

(二)第二审程序的功能 942

(三)我国第二审程序的立法缺陷与原因透析 944

(一)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关系定位的基本原理 947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关系的定位 947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与原因透析 949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与学说 950

(四)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951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953

(六)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与理由 954

(一)上诉对象的基本原理 955

三、上诉的对象 955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与原因透析 956

(三)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957

(四)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958

(五)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与理由 959

(一)上诉利益的基本原理 960

四、上诉利益 960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与原因透析 961

(四)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962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与学说 962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963

(六)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与理由 964

(一)关于上诉变化的基本原理 965

五、二审中的诉之追加、变更与反诉 965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与原因透析 966

(四)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967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与学说 967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968

(一)附带上诉的基本原理 969

六、附带上诉 969

(六)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与理由 969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与学说 971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与原因透析 971

(四)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972

(一)不利益变更禁止的基本原理 973

七、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 973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973

(六)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建议与理由 973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及原因透析 974

(四)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975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与学说 975

(六)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与理由 976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976

(一)二审审理范围的基本原理 977

八、二审的审理范围 977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与原因透析 978

(四)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979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与学说 979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980

(一)二审裁判方式涉及的主要法理问题 981

九、二审的裁判方式 981

(六)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与理由 981

(二)现行法中的缺陷与原因透析 982

(三)学理上的诸种观点与学说 983

(四)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与评析 984

(五)实务界的看法与建议 985

十、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986

(六)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与理由 986

(一)我国确立三审终审制的必要性 991

一、民事三审终审制度确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991

第十五章 第三审程序 991

(二)我国确立三审终审制的可行性 994

二、第三审程序的功能定位 996

(一)统一法律适用 997

(二)法律审 998

(一)第三审上诉许可制 1000

三、第三审程序的具体构建 1000

(二)第三审上诉理由限定制 1004

(三)第三审强制律师代理制 1006

四、第三审程序与再审程序的关系:并存与制约 1007

五、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1009

(一)概念 1014

一、再审程序概述 1014

第十六章 再审程序 1014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1015

(二)再审程序的功能 1015

(一)立法理念的误区 1017

三、现行民事再审程序制度的弊端及其分析 1017

(二)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问题 1018

(三)再审事由设置的非科学性 1023

(四)再审管辖不合理 1024

四、国外立法例 1025

(一)德国的再审程序 1025

(二)日本的再审程序 1026

(三)美国的再审救济程序 1027

五、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1029

(一)理念的重塑 1029

(二)再审事由的重构 1030

(三)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的变革 1032

(四)再审的次数及效力 1037

六、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1037

第十七章 特殊程序 1041

一、选民资格案件程序 1041

(一)关于选民资格案件程序的性质与定位 1041

(二)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1042

二、非讼程序 1043

(一)非讼程序的范围 1043

(二)非讼程序的基本法理 1045

(三)我国非讼程序的构建技术 1045

(四)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1047

三、人事诉讼程序 1054

(一)关于构建人事诉讼程序的思考 1054

(二)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1056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1062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原理 1062

第十八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1062

(二)现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 1063

(三)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完善 1067

二、涉外民事诉讼送达 1072

(一)涉外民事诉讼送达制度概述 1072

(二)现行涉外民事诉讼送达制度存在的问题 1073

(三)对现行法修订与完善的思考 1075

三、对现行法修订的建议 1078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建议稿 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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