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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商法学  200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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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商法学 2006年修订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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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覃有土主编;王卫国,赵万一副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7562019290
  • 页数:446 页
图书介绍:片断:关系并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者,商事主体作为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依法或依约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时,均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在违反义务时依法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凡不能在商事活动中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者,是不能成为商事主体的。商事法关于商事主体的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同其他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样,非商事法确认不得成为商事法主体。首先,成为商事主体需要具备法定条件,如果没有一定的条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商事主体,则会使市场混乱。其次,商事主体立法使商事主体同其他法律关系主体区别开来,这样避免了人们在不知何种人能成为商事主体的情况下,任意进入市场从事商事活动而导致的紊乱。(二)商事主体的立法规制原则商事主体法定,这是各国商事法普遍的做法。但是,各国商事法规制商事主体的原则因商事法律编纂理念的不同而不同,其主原则有三项:〔1〕1.客观主义原则,又称实质主义原则。它是指商事法着眼于行为自身的商的性质,并将其行为主体确定为商事主体。按此原则,商事主体的确立不应根据其“身份”,而应根据其是否从事商事行为。首创这一规则的为1807年《法国商法典》,该法典第1条明确规定:商人者,以商行
《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商法学 2006年修订》目录

第一编 商法导论 3

第一章 商法概论 3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 3

第二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 8

第三节 商主体 17

第四节 商行为 23

第五节 商事登记 32

第六节 商业名称与商业账簿 38

第二章 商法的演进 45

第一节 大陆法系商法 45

第二节 英美法系商法 51

第三节 我国的商事立法 57

第三章 商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61

第一节 商法与民法 61

第二节 商法与经济法 65

第三节 商事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70

第二编 公司法 75

第四章 公司法总论 75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75

第二节 公司的分类 79

第三节 公司的设立与撤销 83

第四节 公司的能力 86

第五节 公司的分立与合并 88

第六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 90

第五章 有限责任公司 95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95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98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101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 102

第五节 国有独资公司 107

第六节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09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 114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114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17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 120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123

第五节 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126

第七章 公司证券 131

第一节 公司证券概述 131

第二节 股票 134

第三节 公司债券 144

第四节 证券上市 151

第三编 破产法 157

第八章 破产法概述 157

第一节 破产和破产法 157

第二节 破产法的立法准则 163

第三节 破产法的历史沿革 166

第四节 我国破产法的立法概况 173

第九章 破产程序总论 177

第一节 一般规则 177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182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 197

第四节 破产法律责任 202

第十章 和解 206

第一节 和解概述 206

第二节 和解的程序规则 211

第十一章 重整 215

第一节 重整制度概述 215

第二节 重整的开始 221

第三节 重整观察期间的营业 222

第四节 重整计划 228

第一节 破产宣告 232

第十二章 破产清算 232

第二节 破产清算人 235

第三节 破产财产 239

第四节 破产债权 242

第五节 破产抵销权 247

第六节 别除权 251

第七节 破产变价和分配 255

第八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259

第四编 票据法 263

第十三章 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263

第一节 票据概述 263

第二节 票据法概述 271

第三节 票据上的法律关系 277

第四节 票据行为 282

第五节 票据权利 289

第六节 票据的伪造、变造和更改 297

第七节 票据的涂销与丧失 298

第八节 特殊票据 300

第九节 票据的抗辩 305

第十节 票据时效与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311

第十四章 汇票 314

第一节 汇票的概念及种类 314

第二节 出票 316

第三节 背书 318

第四节 承兑 320

第五节 保证 322

第六节 到期日 324

第七节 付款 325

第八节 追索权 328

第十五章 本票与支票 334

第一节 本票 334

第二节 支票 336

第五编 保险法 341

第十六章 保险与保险法概述 341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及其要素 341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347

第三节 保险法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349

第四节 中外保险立法概况 351

第五节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362

第十七章 保险合同总论 367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基本分类 367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 371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373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 378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内容 382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386

第七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389

第十八章 财产保险合同 393

第一节 财产保险合同概述 393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396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索赔与理赔 400

第四节 我国几种主要的财产保险合同 405

第十九章 人身保险合同 415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及分类 415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417

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及其常见条款 420

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424

第二十章 保险业法 428

第一节 保险业法概述 428

第二节 保险公司 431

第三节 保险经营规则 438

第四节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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